gta5单机卖车:遵义会议后中央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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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会议后中央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研究…   【原文出处】中共党史研究  198904
【作者】曾景忠 对遵义会议后由毛泽东、周恩来和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军事领导机构,前几年已有人对此作过研究,对它建立的时间、过程和这个机构的性质等问题作过若干论述,但有些问题值得重新探讨。本文拟提出几点意见,与中共党史学界的同仁切磋。
一、关于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名称
在目前的各种回忆录和论著中,对中央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名称记载各异,诸如“三人小组”、“三人指挥小组”、“三人军事指挥小组”、“军事领导小组”、“三人军事小组”等。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关于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若干情况的调查报告》,是以“三人军事小组”作为正式名称的。新版《中共党史大事年表》则以“三人军事指挥小组”为名称。尽管名称不同,实际所指并无二致,但是从学术研究角度看,名称不统一,毕竟不是一件有益的事情。况且不同名称所用词语的差别,也容易使人对这一机构的性质在理解上发生歧异。因此,恰当地统一遵义会议后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名称,在中共党史研究领导中并不是一件多余的事情。
那么,究竟以哪个名称来统一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称呼恰当呢?笔者认为,上述“军事领导小组”、“军事指挥小组”、“三人军事小组”、“三人小组”等名称,均为事隔几十年后人们对它的追忆写出的名称,用其中任何一个作为统一名称似皆非所宜。比较合适的办法还是追本溯源,看看当年对三人军事领导机构是如何称呼的。现在看不到半个世纪前关于这个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直接记载。但是,有关当事者在事过不久的叙述中所使用的名称无疑值得我们重视。
毛泽东1943年说:“……以后组成三人团领导”(《遵义会议文献》第134、135页。)。
同年,周恩来在谈到红军长征中撤销进攻打鼓新场敌据点的计划时说:“毛主席坚决反对那个军事计划,后来还是停止了……自此以后成立三人团,集中军事领导,少开会议。”(《遵义会议文献》第134、135页。)
张闻天1943年12月在笔记中写道:“在抢渡乌江以前,泽东同志提议以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三人成立三人团全权指挥军事。”(《遵义会议文献》第134、135页。)
毛泽东、周恩来、张闻天遵义会议后均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也是设立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当事者,他们的这些叙述距遵义会议的时间不是很久,他们对这个三人组织的称呼不约而同,均使用“三人团”这一名称。因此,可以认定,“三人团”就是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当时名称。今天以“三人团”来统一这个三人军事领导机构的名称是比较合宜的,因为它可以还历史的本来面目,也有利于消除目前记述中的歧异。以前有的文章也提出过“三人军事指挥小组以称‘三人团’为宜”(费侃如:《三人军事指挥小组与遵义会议决议》,《贵州文史丛刊》1982年第4期。)。
然而,简单恢复“三人团”这一名称是否就完美无缺呢?不然。因为在毛、周、王“三人团”以前,党中央也曾成立过“三人团”。那是在准备长征的过程中,成立过由博古、李德、周恩来组成的“三人团”,至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时撤销。如果简单用“三人团”称呼毛、周、王组成的三人团,就容易与博、李、周组成的三人团相混淆。或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现在一些回忆录和论著才使用“三人小组”、“三人军事领导小组”这类名称,以避免与博、李、周三人团混同。笔者以为,对于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团,以称“新三人团”为宜。这样,既可保留三人军事领导机构名称的历史原貌,又可与在遵义会议前的那个三人团区别开来。
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下面将开始使用“新三人团”这一名称。
二、新三人团以毛泽东为首吗?
目前在不少著述中,称新三人团是以毛泽东为首的。有的同志甚至写道:“这个军事领导集体(按:指新三人团),从它一成立起,许多材料证明,是以毛泽东为首,这样毛泽东从遵义会议后常委分工作为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周恩来的帮助者,成为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表明了毛泽东在新的中央的领导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三人军事指挥小组探源》,《党史通讯》1984年第5期。)历史事实果真如此吗?
我们现在没有看到任何有关新三人团以谁为首的原始文件资料。在与之直接有关的当事者的回忆录中,也没有人说新三人团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包括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时,一向维护毛泽东个人威信,说话非常严谨慎重,在凡能表现毛的功绩、威望之处从不放过对毛加以赞颂的周恩来,在一次讲话中,多处称颂毛泽东,但在谈到新三人团时,却只是说“成立一个几人的小组,由毛主席、稼祥和我,三人小级指挥作战”(《遵义会议文献》第69页。),而并没有说这个三人小组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作为直接当事人之一的毛泽东却明确地说过,这个三人团是以周恩来为首的。毛泽东回忆当年的情形时说:后来搞了一个三人团,团长是周恩来,团员一个是我,一个是王稼祥(毛泽东1967年的一次谈话。)。笔者以为,遵义会议过了30多年之后,毛泽东还清楚地记得,新三人团是以周恩来为首,这说明此事在毛泽东头脑中留下的印象很深。可见,新三人团以毛泽东为首的说法是不可信的,而以周恩来为首倒是有根据的。
如果结合遵义会议后党中央政治局内分工领导军事的情况,也可印证上述毛泽东的回忆。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取消博古、李德、周恩来组成的三人团,“仍由最高军事首长朱周为军事指挥者,而恩来同志是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政治局扩大会后,常委分工时“以泽东同志为恩来同志的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陈云:《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从当时党中央对军事领导成员的分工来说,显然是以周恩来为主,毛泽东为辅的。1935年3月4日建立红军前敌司令部时,毛泽东被任命为前敌政治委员。当时周恩来仍为中革军委副主席,对毛泽东的任命是由周恩来与中革军委主席朱德联署的。而且,周恩来当时任红军总政治委员,是代表党中央管红军的。因此,从当时职务上看,依然是周恩来高于毛泽东。从实际部署作战的军事决策过程看,周恩来具有最后决定权。这从周恩来的一段回忆中可以看出来。他说道:“从遵义一出发,遇到敌人一个师守在打鼓新场那个地方,大家开会都说要打,硬要去攻那个堡垒。只毛主席一个人说不能打,打又是啃硬的,损失了更不应该,我们应该在运动战中去消灭敌人嘛。但别人一致通过要打,毛主席……也只好服从。但毛主席回去一想,还是不放心,觉得这样不对,半夜里提马灯又到我那里来,叫我把命令晚一点发,还是想一想。我接受了毛主席的意见,一早再开会议,把大家说服了。”(周恩来:《党的历史教训》。)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就在新三人团快要成立时,主持军事会议,作出军事决策,发布作战命令的,不是别人,正是周恩来。这些情况,与毛泽东后来所说新三人团团长是周恩来,是相吻合相衔接的。总之,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后,周恩来是中央委托“对于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他的这一身份决定了新三人团是以周恩来为首的。
当然,新三人团名义上的为首者与实际上操权决策者并不一定正相叠合。从当时的情况看,遵义会议后,党中央指挥军事的实际权力在周恩来与毛泽东之间微妙地转移着,毛泽东显然在新三人团中实际上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邓小平同志也曾回忆说:遵义会议后,那个时候行军,他与周恩来、毛泽东、张闻天是在一起的。每天住下来,要等每个部队的电报,一直等到深夜,再根据这些电报来确定红军的行动。在重要的问题上,大都是毛泽东出主意,其他同志同意的。尽管名义上他没有当总书记或军委主席,实际上他对军队的指挥以及重大问题上的决策,都为别的领导人所承认(邓力群:《介绍与答问》第68页。)。这说明了遵义会议后毛泽东在指挥军事方面的实际作用和权力。
由上观之,新三人团名义上是以周恩来为首,但实际上毛泽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从组织授命手续来说,毛泽东与周恩来所处位置并未发生调换,并不如有的同志说的那样,新三人团“一成立”,就“是以毛泽东为首”。根据这样一些情况,笔者以为在叙述新三人团时,不宜简单地说三人团以周恩来为首,更不能说三人团以毛泽东为首,只说组成了周恩来、毛泽东、王稼祥新三人团;如果要说以周恩来为首,则同时需说明毛泽东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关于新三人团的性质
在述及新三人团的性质时,一些论著中提出,它是“党内最高权力机关”(《丰碑》第87页。),是“党中央在当时处理党政军要务的领导核心和最高权力机构”(《为什么说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教学与研究》1985年第2期。)。这些提法值得商榷。
首先来看看新三人团为“党内最高权力机关”说。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党内最高权力机构应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代行其权力,而中央委员会日常又是委托由它所选举产生的政治局与书记处决策和处理一切重大事务的。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决策和处理一切重大事务时,虽然实际上行使着“最高权力”,但从组织原则上说,是要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负责的。因此,新三人团怎么能被称为“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呢?
当然,在红军长征途中,最重要的是军事行动,其他一切工作,包括党的工作、宣传工作、地方工作等,都是围绕战略转移的军事行动开展,并为其服务的。因此,或许可以说,当时负责军事指挥的新三人团是最重要的被赋予重大权力的机构。但说它是“党内最高权力机关”或“处理党政军要务领导核心”,显然是不恰当的。
关于新三人团的性质,按照笔者的理解,应是党中央委托的负责军事指挥的临时性机构。说党中央委托,乃是指遵义会议后他们是受党中央委托全权指挥军事的。说是个临时机构,因为它不是党内按照一定章程成立的常设机构,只是在长征途中为便于集中军事指挥权力而设立的。从它实际存在的时间也可看出其临时性来。从1935年3月成立到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师,总共只有三个来月时间,后来它无形之中消失了。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中央政治局负责决定军事战略方针,而具体战斗部署,则由红军总部与红一、四方面军司令部负责拟定,再未见有新三人团的存在和活动的资料。
四、前后两个三人团具有同样权力吗?
在对新三人团的研究中,有的同志认为,它与遵义会议前博古、李德、周恩来组成的三人团性质相同,“也具有博李周三人团所拥有的权力”。这种说法妥当吗?恐怕不然。
首先,前后两个三人团在人员组成上有着明显的区别。除了遵义会议前的三人团有共产国际派来的军事顾问李德而新三人团中没有外,最重要的是,遵义会议前的三人团有在党中央负总的责任的博古参加,而新三人团中却没有在党中央负总的责任的洛甫参加。与人员组成成分的不同相应的,是新三人团的职能与原先博、李、周的三人团也有明显的差异。
我们知道,博、李、周三人团是在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后期为筹划红军战略转移而成立的。在坚持反“围剿”战争的同时,又为战略转移做准备工作,它确实是一个全党全军最重要的领导机构,或者正如张闻天所说:“当时关于长征前一切准备工作,均由李德、博古、周恩来三人所主持的最高‘三人团’决定”(张闻天:《从福建事变到遵义会议》。)。秦邦宪也说,“当时三人团处理一切(博李周)”(秦邦宪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发言,1943年11月13日。)。而遵义会议后的新三人团,只是纯粹负责军事指挥的。因此,说“毛周王组成的三人团也具有博李周三人团所拥有的权力”,“和博李周‘三人团’的职责一样,‘在当时是全党全军最重要的领导机构’(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关于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若干情况的调查报告》),可以处理党政军的一切重大问题”(《三人军事指挥小组探源》,《党史通讯》1984年第5期。),恐怕是不合适的。
过去有的学者还说:“三人军事指挥小组就是当时领导层中最有权力的机构”,毛泽东“处在最高领导地位”,张闻天“不是象博古那样指挥一切了,而是在三人军事指挥小组统一领导下管理党务”(《关于遵义会议的若干情况》,《新时期》1986年第1期。)。这种说法可能是因为当时资料不足造成的,但显然是不妥当的,除拔高了毛泽东的领导地位等不恰当的提法外,也颠倒了党中央领导与军事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新三人团是党中央授权负责军事指挥的机构,是代表党中央领导指挥军队的,怎么能反转过来说,由被授权负责军事指挥的机构来领导在党中央负总的责任的张闻天的工作呢?怎么能说张闻天是在新三人团“统一领导下管理党务”呢?
作者单位:《近代史研究》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