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然之天秤 白金攻略:施工安全培训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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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培训手册

 

 

 

 

 

 

 

 

 

 

 

 

 

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0年8月30日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常识

 

一、对施工负责人的规定和要求……………………………………………………………03

二、施工盯控九大关键………………………………………………………………………03

三、施工卡控重点……………………………………………………………………………03

四、营业线施工防挖断电(光)缆…………………………………………………………05

五、料具运输…………………………………………………………………………………05

六、材料装卸…………………………………………………………………………………05

七、材料堆放…………………………………………………………………………………06

八、钢轨组在线路上放置规定………………………………………………………………06

九、路料安全管理……………………………………………………………………………06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07

十一、营业线路基填筑施工…………………………………………………………………07

十二、劳务工管理……………………………………………………………………………07

十三、施工防洪管理…………………………………………………………………………08

十四、电务安全管理…………………………………………………………………………08

十五、人身安全………………………………………………………………………………08

十六、高处作业安全…………………………………………………………………………08

十七、防止车辆伤害…………………………………………………………………………09

十八、防止触电伤害…………………………………………………………………………09

十九、防止起重伤害…………………………………………………………………………10

二十、防止机具伤害…………………………………………………………………………10

二十一、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10

 

第二部分:施工安全管理

 

一、营业线施工分类和等级划分…………………………………………………..…….11

二、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 11

三、施工安全专项方案………………………………………………………………………11

四.营业线施工会议要求……………………………………………………………………13

五、施工登记及施工命令发布………………………………………………………………13

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14

七、对施工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要求………………………………………………………14

八、营业线施工防护规定……………………………………………………………………14

九、电气化作业安全要求……………………………………………………………………14

十.各项施工安全要点………………………………………………………………………15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常识

一、对施工负责人的规定和要求

1、严格执行先培训(安全、技术)后上岗的卡死制度,凡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指派的防护员必须是责任心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知防护方法,身体健康,经过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单位标记的防护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备品。

3、施工人员严禁翻越临时栅栏,跨越警戒绳到既有线行走、作业,未接到线路封锁命令任何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

5、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经常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

6、开通线路前,要会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及机具不侵入限界,做好记录。

7、列车通过后,要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已达到规定要求,对需逐步提速地段设好防护,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

 

二、施工盯控九大关键

1、把住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审查关。重点监控施工及过渡施工设计、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联锁试验方案、安全协议等是否规范有效。

2、把住施工计划的审批关。重点落实工程验收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及影响范围是否准确。

3、把住施工协调关。重点落实施工结合部等需与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4、把住施工准备关。重点落实施工人员、材料、机具、仪表的准备情况。

5、把住登记和施工命令的下达关。重点监控登记内容的准确、完整,安全防护员、施工及配合人员到位情况。

6、把住过程监控和写实关。重点盯控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联锁试验,杜绝违章作业。

7、把住销记和设备开通关。重点监控施工内容完成、联锁试验彻底,联锁关系正确,销记内容准确。

8、把住完工总结关。重点总结分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9、把住设备养护关。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遗留的问题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接管。对新开通的设备安排检查整治,确保设备达标。

 

三、施工卡控重点

1、施工严禁无计划、超前准备、超计划范围组织施工。

2、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栅栏、安全警戒绳。

3、行车防护: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安排防护人员,设置防护标志,在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系。

4、施工机械设备临近既有线施工,做到一机一人防护,邻线来车时,应保证施工机械停止作业。

5、施工照明:夜间施工应具有足够的照明,照明不足时严禁夜间施工。

6、要点施工完成后放行列车:要在施工现场办理施工、工务、电务检查确认,确认后方可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销记,否则不准放行列车。

7、路料和机具管理:施工料具做到工完料净,按规定摆放应安排专人昼夜看管,并做好干部检查记录。

8、道岔调整:新装道岔必须经工务、电务人员共同调试,并经接管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电务设备联锁试验:电务设备安装接线后必须经检查确认无误,才能开始联锁试验,联锁试验应在接管单位配合下进行,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与接管单位共同签字确认,方能开通。

10、道岔管理:由既有线到新建线的道岔必须钉闭加锁,道岔使用前,向车站值班员登记要点,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区间铺设的无尖轨道岔必须安排专人防护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

11、架桥机架梁防护措施:架设第一孔梁时,若临时过渡线短,应在架桥机靠线路侧设专人监护,防止架桥机及料具侵限。在临时过渡线与运营线的道岔处设临时车挡,避免运梁平车后退时进入运营线。

12、架桥机止动:架桥机正确对位后,必须采用可靠的制动措施,防止溜车。

13、接触网安装作业车施工时,应安排专人监护,严禁侵入邻线限界,邻线来车时,必须停止施工。

14、接触网架线作业:线盘应加固并有制动措施,放线时防护人员应加强巡视防止线条卡滞在线路设备上。架线及紧线时应用放线滑子,滑子应用铁丝封口。紧线时,锲形紧线器尾侧的承力索上,应用钢丝卡子卡牢防止紧线器脱落。坠砣须达到一定的高度不能使坠砣落地,造成无补偿、线条弛度过大影响行车。

15、接触网要点施工后列车放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合单位应共同对架线区域进行检查,临时措施、临时接头、导线断股等及时处理调整到符合要求,共同书面签认后按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返回车站。

16、接触网施工现场巡守:应安排足够人力对架设的接触网进行巡守,特别是采取临时措施固定的接触线、承力索应重点看护,防止因失盗造成重大行车事故。

17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使用。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车辆厂修、段修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副司机的驾驶证、轨道车年检合格证、轨道车辆车轴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必须配备通信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工具和备件等。

18、施工过程中用火、用电、用油、用汽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符合国家的有关管理规定。

19、防洪防汛。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防洪检查,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20、防胀轨:施工组织方案必须有防胀轨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备有防胀轨的物资器材。施工前调查轨缝及道床情况,短轨地段调整轨缝,道床断面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有专人测定轨温。

21、桥涵顶进。基坑周围用警戒绳做好防护,对基坑壁做好支护,安排专人对架设的施工便梁、扣轨梁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状态良好。

22、开挖基坑。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护桩,基坑坡面按规定做好放坡,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

23、防挖断电缆。严格进行技术交底,确认电缆位置,作出明显标记,采取可控措施。

24、装载加固。装卸材料、工具时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装载危险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区间装卸材料时,指定装卸车负责人负责。

25、防机车车辆溜逸。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机车车辆停留防溜逸规定,严格执行双防溜措施,特殊条件时,加大防溜措施。

 

四、营业线施工防挖断电(光)缆

1、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认电(光)缆走向、位置,撒灰线或插彩条绳,并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2、要在营业线施工时,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必须签订有关协议,协议中应有确保电务和信息传输系统光电缆线路安全的内容。

3、对可能影响到光电缆线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都应在现场设安全负责人,确保光电电缆线路的安全。

4、当施工中需要移设光电缆线路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先对使用的电路和设备采取措施,然后再进行施工。

5、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严禁施工。

6、施工完毕后,建设、施工、监理和设备各单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光电缆线路安全进行确认。

 

五、料具运输

1、搬运及装卸重物时,应尽量使用机械作业;人力操作时,要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夜间要有充足的照明。

2、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等要联结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长轨车运行中,人员必须离开轨端3m以外,并严禁在长轨上走动;卸轨时,撬棍不得插入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能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

3、运料列车开车前,负责人应确认有关人员已上车坐稳方可开车。列车未停稳前,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他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前,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

4、轨道平车的随乘人员应坐稳扶牢,不准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连接处,车未停稳,人员不能上下车。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平车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

5、换装或搬运钢轨、混凝土枕、辙叉等笨重轨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尽量在平整的地面行走。必须在坑洼不平滑的线路上行走时,要注意踏稳踩牢。

6、整组道岔在既有线上做铺设前的纵向移动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合理布置移动轮,平稳移动。轨枕间或移动前方不得站人。要提前安排放倒处理信号机、电务配线箱等超出轨面的建筑障碍物并适当支撑保护,特别注意新道岔的电动转辙机不得侵入相邻限界。

 

六、材料装卸

1、装载材料、工具时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装载危险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1)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

(2)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列车出发前,向装卸人员、司机及车长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讫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4)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严禁在区间进行摘挂作业。

(5)卸车时,不得损坏线桥、信号及供电等行车设备。

(6)对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严禁边走边卸(长轨车除外)。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要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通知司机(车长)发车。

3、组织卸料时,卸车负责人应严格掌握卸车位置。

4、使用风动卸碴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卸车顺序应由列车前部向尾部逐辆完成。卸车时不得推进运行,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卸碴运行速度应控制在8~15km/h

 

七、材料堆放

1.、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可按图1堆放。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

 

 

 

 

 


图1  材料堆放(单位:mm)

2、 路肩堆放的砂石料,用料单位应经常检查、整理,严禁侵入限界。在河砂、道碴、炉渣等松散料堆上,严禁再卸片石等较笨重的材料。

3、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重物时,特别是在整孔换铺轨枕或换铺轨排等作业时,必须对桥梁状态进行全面调查,对桥梁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检算。当检算结果不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并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准进行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人行道上的竖向静活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值(道碴桥面的人行道,距梁中心2.45m以内为10kPa,距梁中心2.45m以外的为4kPa;明桥面为4kPa)。

 

八、钢轨组在线路上放置规定

1、普通线路混凝土枕地段应放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可放在道心里,两端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如钢轨组较长,中间适当穿入木枕钉固。

2、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道床肩上或路肩上,混凝土枕地段允许临时放在道心。

 

 

 


(1) 钢轨组放在木枕头上(单位:mm)

 

 

 

 

 


图2  钢轨组堆放

 

九、路料安全管理

(一)施工用新料。卸在区间的所用的钢轨、轨枕等新路料,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摆放整齐,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台帐,并派负责任的职工24小时巡守。

(二)施工更换下道的旧料

1、施工成段更换下道的钢轨、大批量更换下来的轨枕,由施工单位派职工巡守,回收到指定车站堆码。对零配件、短于5米的短钢轨,必须当天回收。对更换下来需再用的混凝土轨枕,由施工单位回收到指定位置堆码。架空线路、安设栅栏等施工用路料,应集中堆放管理,派职工24 小时看守。靠近线路堆放的施工路料,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对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回收的路料,应严格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第2.6.6条至第2.6.10条关于材料堆放的有关规定,并指派职工24 小时看守,以防路料侵限危及行车安全或被盗。施工用砂、石料靠近线路堆放时,必须集中堆放在限界外,并不得影响排水、泄洪。

2、成组更换道岔产生的旧轨料。对成组更换下道的钢轨、叉心、轨枕,于施工完毕后3天内,由施工单位回收到车站两端指定地点堆码,对零配件应当天回收。

(三)路料的存放要求

站内正线与正线之间,正线与到发线之间,到发线与到发线之间不准存放钢轨、轨枕、机具等。施工结束后所有轨料必须集中存放在安全区域内,并堆码整齐派人看守。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是指在铁路营业线上运行的轨道车及铁路工程建设专用车辆,如轨道起重车、工程机械架桥机、铺轨机、接触网架线车、放线车、检修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进入铁路营业线运行的自轮运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铁路相关标准。

 

十一、营业线路基填筑施工

1、营业线路基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方案中必须针对施工组织要求、施工工艺要求、使用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的一切路基开挖、填筑、地基加固等施工,必须对地下光电缆及其它构筑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确保行车设备安全。施工前必须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对地下设施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并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开挖探沟,明确地下设施的种类、数量、走向、埋深等情况,做好标志或迁移后方可进行开挖、整平、钻孔等施工;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控下进行,确保监控到位;地下设施两侧一定距离内严禁采用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暴露的地线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临近营业线进行路基开挖、填筑、地基加固及帮宽等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作业作为安全控制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临近营业线施工地段应设置钢制临时防护栅栏、安全警戒绳,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不得超越临时栅栏或警戒线作业。

(2)施工地段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设置防护员,及时掌握并向现场施工人员通告列车运行情况,确保临近营业线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提前停止作业。

(3)现场进行开挖、填筑、整平、压实和加固施工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执行“一人一机”防护制度,列车通过前必须停止作业,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停工时应将施工设备移至远离行车线路且安全地方存放,并熄火制动,派人看守。

(4)进行路基加固施工的各种桩基,在安装前和移动前应对安装点和移动线路的地基进行整平、压实;在线路外侧设置必要的拉线,确保设备不发生倾斜、倒塌、不影响行车安全。

(5)新旧路基接茬地段和帮宽地段施工,开挖既有路基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分层开挖台阶,开挖一层填筑一层,严禁超挖。

 

十二、劳务工管理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铁道部关于架子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既有线扩能改造、软土地基处理、桥遂工程及其他重要结构物、铺轨架梁、四电工程以及应急工程等,要认真推广架子队管理模式,将劳务工纳入统一管理,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

 

十三、施工防洪管理

1、切实加强汛期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认真落实各项防洪措施。

2、施工单位要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统一部署,成立防洪领导组织、成立抢险组织,明确防洪重点,落实抢险基本队伍、物资、机具和设备,并逐一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的防洪包保责任制、抢险预案和度汛各项安全措施。

3、认真落实“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检查施工对营业线设备安全度汛的影响和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限期解决。

4、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汛期施工应避免占用河道,确须占用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渡汛措施。

5、施工单位防洪抢险组织,必须服从项目管理机构的指挥,听从命令,接受设备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通信联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一旦发生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水害险情,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向就近车站报告,并立即组织抢险。 

 

十四、电务安全管理

(一)“三不动、三不离”安全制度

1. 三不动: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况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2. 三不离:设备有异状,未查清原因不离;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未修复不离;工作完毕未试验良好不离。

(二)“七严禁”作业纪律

1. 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 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 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 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 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 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 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十五、人身安全

1、邻近营业线施工,来车时要停止作业,,站在限界以外,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2、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

3、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要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

4、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橇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

5、用锯轨机切割钢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锯轨机两侧和前方,防止锯片破碎伤人。

 

十六、高处作业安全

1、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

2、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应严格执行定期检验(静荷载试验、冲击试验)制度;

3、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

4、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5、在地面2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每半年应做一次鉴定。

荷载试验:用静荷载3000N的力拉5min;

冲击试验:用800N重物体由3m高处自由坠落悬空。检验合格的应做出合格标记。

6、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7、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8、移动式梯子在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2)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9、高处作业不得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0、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时,应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11、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斜坡等地点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 mm高的挡脚板,必要时应装设防护立网。

12、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

13、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15、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十七、防止车辆伤害

1、线路上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穿好黄色防护服(夜间穿着带有萤光反射的黄色防护服),注意瞭望,安全避车;

2、站内施工时,必须按规定的路线集中行走,派专人防护。

3、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舍专人防护。

 

十八、防止触电伤害

1、维修电器设备,必须持证操作,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电器设备、线路必须保持完好,禁止使用未装漏电保护器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禁止使用铜、铁等金属代替保险丝。

3、必须严格按规定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4、电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和监护制度,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牌;

5、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

6、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m的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必须由接触网工或经专门培训的人员现场监护;

7、施工中,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8、使用发动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各种机械与车辆不准用水冲洗;施工用的水管不准跨越接触网,不准用射水方式进行圬工养生。

 

十九、防止起重伤害

起重机械必须有设备合格证和审验合格证,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多人或无人指挥;严禁在吊物下方站立和行走。

 

二十、防止机具伤害

1、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2、各种机具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

3、机具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4、机具使用前应确认油、水、电、连接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显示仪表是否正常,整机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使用办法;

5、多种机械配合作业时,应明确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之间,机械与机械之间的联系方式,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台机械的起动或停机,都应提前通知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机械的操作人员;作业中机械突发故障需紧急处理时,应先停机、切断电路、风路、动力油路等,撤离线路建筑限界以外进行处理;

 

二十一、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

1、为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和贮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无压设备、设施严禁有压运行;

2、使用氧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3、压力容器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有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操作证;

4、压力容器上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压力试验,未经试验或超过试验期的容器不得使用。安全阀保证该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设计规范;

 

第二部分:施工安全管理

 

一、 营业线施工分类和等级划分

 营业线施工划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两类,按Ⅰ、Ⅱ、Ⅲ级3个等级进行管理。

 

二、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

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有关规定执行。

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铁路局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作为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人工降低水位工程;

5.围堰、沉井等工程。

6.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7.跨度超过8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8.高度超过24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0.悬挑式脚手架;

11.门型脚手架;

12.挂脚手架;

13.高处作业吊篮;

14.卸料平台;

15.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16.拆除高度6m以上工程;

17.作业环境复杂、施工危险或影响周围其它设施使用安全的拆除工程;

18.爆破工程。

19.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20.铺轨、架梁工程。

21.营业线或作业范围可能侵入营业线的施工作业。

22.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二)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1)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槽、沟)开挖工程或可能影响毗邻铁路、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3.高度超过15m及以上陡坡、高坡地段施工或有滑坡、岩崩等不良地质条件的陡坡、高坡地段施工。

(2)模板及支撑系统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系统。

3.转换层、叠合梁(板)等荷载较大的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

4.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钢结构、特殊结构拼装、架设工程支撑系统。

(3)结构、施工工艺较复杂桥梁工程

1.大跨度钢桥的拼装、架设工程;

2.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斜拉桥、拱桥等特殊结构的桥梁施工。

(4)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15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2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30m及以上高处作业的工程。

(6)深水作业工程。

(7)地下暗挖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工程。

(8)毗邻营业线的爆破工程及其它大爆破工程。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3) 专家组论证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

(二)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三)数学模型、检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

(四)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全面、有针对性

 

四.营业线施工会议要求

(一)施工预备会

1.施工预备会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⑴听取各单位施工准备情况汇报,确认各作业人员、工机具、材料、行车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准备到位,具备开工条件;确定施工登记站;

⑵明确施工指挥人、防护员、施工配合人员、监控人员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方式;

⑶检查现场施工条件,交待重点注意事项,施工项目涉及接触网停电时,必须由各相关单位共同核对确认停电范围。

2.施工预备会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按规定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经指挥长批准。

3.施工预备会应于施工开始前1日在施工地点就近召开。

4.施工所需有关图表应在现场指挥部上墙揭挂。

(二).施工点名会的有关要求

为确保施工现场组织有序,领导到位,在施工前90分钟召开点名签到会,由现场指挥部成员和到达施工现场的施工、配合和监控各单位负责人在《点名签到卡》上签到,由指挥长负责确认。

1.施工安全监控人员、现场防护员以及驻站联络员最晚不迟于施工(慢行)开始前50分钟到岗,并在《到岗确认卡》上签到,现场防护员和施工工负责人由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后代签,车务把关干部负责核对、确认。

2.施工作业人员、施工配合单位人员在施工(慢行)开始前3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附近的安全地点集结待命,施工命令未下达前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无防护栅栏的应在路基坡脚外方或路堑上坡脚外方。施工单位和配合单位分别对各自的作业人员清点确认人数,核对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保存并将人员名单报施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

(三)施工总结会的有关要求

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召开施工总结会.,施工总结会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拟定改进措施,提出责任追究和考核建议,落实施工后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对当日不能回收的,要整齐码放在线路安全距离外,严禁侵入限界,并要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看守。

 

五、施工登记及施工命令发布

施工负责人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工作,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要点登记站的《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内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施工项目涉及接触网停电时,接触网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除在要点站登记外,未执行《行车限制卡》的区段还应分别在停电区域涉及到的所有车站行车室“接触网电分段示意图”上用红笔勾画出停电区域;电化维管段配合停电作业时,由电化维管段停电领导人(驻站联络员)进行勾画。

 提前发布封锁施工的调度命令,不得超过施工开始前30分钟,并必须得到车站值班员确认各单位施工负责人和防护、监控人员全部到位后,方准发布调度命令。

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后限速60km/h及其以下的施工地点,由施工单位安排防护人员,实施24小时防护,施工现场要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

 

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施工前要认真做好人力、机具、物资、劳保和防护设施等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机具、设备及材料堆放必须牢固,符合限界的要求;并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

2.施工中要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格按规定标准及批准的范围设置防护和慢行标志,坚持标准化作业,按计划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行车安全和按时竣工开通。

3.遇危及行车安全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并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时,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办理延点手续。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写出报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

4.施工后要坚持逐级复查制度,及时清理施工机具、路料等,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销记交付开通使用,以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5 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 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

6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坚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对施工大型机械的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大型机械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定期检验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进场前对操作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使用大型工程机械前,施工单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设备管理单位派员监控 。 做到一人一机防护, 做到临线来车时,大型机械要停止作业。

 

八、营业线施工防护规定

1.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办法。(单线施工时防护)《安规》2.2.7-1条

2.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办法。 《安规》2.2.8

3.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办法(单线施工) 《安规》2.2.9-1

4.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办法。

 

九、电气化作业安全要求

1.电气化改造项目在受电前15天由项目管理机构将具体受电日期通知路内外有关单位,并进行路外安全宣传。

2.自接触网设备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所有单位、部门及人员均须按有电对待。

3..在接触网支柱等危险设施、设备及区域,有关单位必须涂刷或设置“有电危险”、“禁止攀登”、“切勿靠近”等警示标志。

4.有关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生产作业工具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5.在电气化铁路车站、区段,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体,下同)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相连部件接触,不得在接触网及支柱上搭挂物品、攀登支柱或在支柱旁休息,不得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通过顶部翻越线路。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品时不准接触;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10米以外并对该处进行防护,立即通知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6.除供电段等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件、使用的工具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7.从业人员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设备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 ,停电后要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结束后要确认所有人员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正式完工,撤除接地线并办理销令手续;撤除接地线后严禁再次进入作业地点继续作业。

8.电气化铁路及附近发生火灾时,知情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或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扑救人员用沙土灭火时必须位于接触网2米以外;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的燃着物时,必须确认接触网停电;燃着物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时可在不停电的情况下灭火,但严禁将水流向接触网方向喷射。

9.从业人员进入电气化铁路区域工作前,分配工作的领导或管理、指挥人员,必须向其传达或讲明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10.在电气化铁路区段通过或使用的铺砟机、铺轨机、铺路机、架桥机、吊车等各种机具设备,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及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11.在接触网带电的情况下使用轨道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12.施工中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的部位要设置“高压危险”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3.在电气化铁路区域开山爆破或清除线路两侧危石、危树时,须事先与相关供电段商定,共同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爆破作业危及接触网安全时,必须先停电后作业。

 

十.各项施工安全要点

(1)路基施工

营业线路基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明施工影响范围的道路、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地下河空中管线等情况,并采取防护措施。路基施工破坏原有排水系统时,应先建后断,保持排水系统畅通,防止渗漏。与既有线建设置刚性防护隔离设施。大型机械一人一机防护。在营业线10米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原地掉头,临线来车时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作业。机械停止作业后应及时撤离现场,严禁在营业线附近停放。

(2)钻孔桩施工

钻孔机的施工场地及走行道路应平坦坚实,满足钻机正常工作和移动的要求。钻机机架应垫平,保持平稳,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在高压线或营业线附近施工时,应有防触电或放设备倾覆的措施。

挖孔桩施工

孔口周围应高出地面0.3米以上,并设防护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挂号安全绳,穿好绝缘鞋,人员上下不得携带任何工具和材料。孔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看守,虽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并随时注意护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出。绞车、吊斗、绞绳等机具必须经常检查,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和防脱钩装置。护壁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的土方开挖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深基坑开挖应对支护结构的位移和应力、临近建筑物的沉降与位移,地下水位变化等项目进行检测及时分析并采取可靠的措施,预防基坑事故发生,基坑开挖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基坑顶面四周应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基坑周围设置围栏、警戒绳等防护措施。开挖基坑应视水文和地质情况、基坑深度按规定坡度分层进行。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涌水时,应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当基坑边坡不能自稳并受地下水影响,或因条件限制不能放坡时,必须对坑壁进行支护加固后开挖。

(5)墩台施工

高大模板、爬模、翻模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墩台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施工过程种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墩(台)身混凝土施工应加强对模板支撑系统和变形的检查。墩身钢筋安装应搭设支架临时加固,防止钢筋骨架倾覆。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不得与模板及支撑体系连接,平台步梯应设围栏周边应挂密目安全网。墩台施工靠近既有道路时英采取可靠地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过往行人、车辆安全。上下桥墩和在梁上作业时,应配好扶梯,拴好安全带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使用的料具设备等应吊运传递,不得向下抛掷。

(6)便梁加固线路

必须按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按规定设置防护。便梁加固长度必须满足箱体两侧安全坡的要求,挖孔桩支点必须有足够的深度,满足承载力和稳定性的要求。

 (7)纵横抬梁加固线路

必须按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按规定设置防护。纵横梁应按布置方式、计算跨度等进行受力检算,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及稳定性。加固范围应向框架桥两侧延伸与桥高等长的距离。纵横梁应连接牢固,横梁底部道碴应捣固密实,纵梁端部应用短枕木支垫牢固。穿插横抬梁安装连接构件时应防止轨道电路短路。

 (8) 封锁线路施工

施工安全监控人员、现场防护员以及驻站联络员最晚不迟于施工(慢行)开始前50分钟到岗,并在《到岗确认卡》上签到。

施工作业人员、施工配合单位人员在施工(慢行)开始前3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附近的安全地点集结待命,施工命令未下达前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无防护栅栏的应在路基坡脚外方或路堑上坡脚外方。

封锁前无慢行的施工,禁止在封锁施工前上道做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负责人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工作,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要点登记站的《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

施工现场要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

电化区段,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要得到列车调度员发布的接触网已停电的调度命令,并确认接触网工安设临时地线后,方可进行必须停电后进行的施工作业。施工期间,接触网工必须在现场监护。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时准确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

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接触网施工或配合停电作业时,还必须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