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性的书敢看吗: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成工商事业管理局|山东公务员考试论坛|地方各省市公考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7:37:14
凤凰网报道 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将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10/18/9943717_0.shtml

最新消息: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认证委员会牌子);为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形成市场监管全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监管部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商务部市场秩序管理、反垄断职能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部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
调整职能;一是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信息发布、监测评枯,事故处理工作交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二是工商总局原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更名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司交由商务部管理。三是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交由国家知识产权署管理。四是负责农产品流通、销售监测和质量安全的统一监管,并不再负责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五是原商务部牵头的市场整顿规范工作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并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调整体制;市场监管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调整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在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11]48号文,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财新网】(记者叶逗逗)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将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这个消息最近几天成为工商和质检两大系统内部热议的话题。10月14日,中国红盾论坛上出现了一份国办发[2011]48号文件,名称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称,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分级管理后,工商、质检部门仍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财新记者多方求证获悉,前述通知所称的改制一事属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都证实了这份文件的真实存在以及改制内容。而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10月17日,省局召开局务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精神。该局局长还表示,国办发48号文件是推进国家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是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局党组对国办发48号文件坚决拥护,无条件服从。按照国办发[2011]48号文件要求,省级一下工商、质检系统改制后,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文件还要求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力度,改变收费罚没收入按比例提成返还的做法,行政执法、技术装备、检验检测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对于工商、质监两大系统的地方工作人员来说,前几年刚刚理顺垂直管理模式,突然面对又要改制的消息,颇为突然,而事先没有一点征兆。而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职位和工资是否会发生变化。工商部门的垂直管理始于1998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在1998年11月24日批转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开始了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模式。当时宣传这种管理模式的意义都称,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对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9年以来,包括工商部门,质监、国土、药监部门都实施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模式。而到了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年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文),将药监改为地方管理模式。之前的2007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一些人在网络论坛上猜测,此次改革意味着食品监管在地方层面整合的开始,是为下一届政府机构改革食品安全大部制规划做铺垫。据财新记者了解,深圳早在2009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即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也由之前的卫生、农业、质检、工商、食品药品五个部门改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三个部门。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直以来是多头监管、分段负责。《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仍然是农业、质量监督、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以及工商五个部门共管。在所谓的“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中,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的问题屡见不鲜,而工商和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议。对于此次将省级以下工商和质检改为地方管理的改制,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了忧虑。一位山东的基层工商局的人士表示,实行垂直管理,是为了保证独立行政执法,也便于工商队伍建设。这十二年来工商部门队伍逐渐趋于正规化。而地方政府为了地域经济发展,把一些有规模食品企业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当地,企业和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即使过去垂直管理,地方政府都经常干预正常执法,改为属地后,这种干预会更为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