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洛洛和文子轩分了吗:对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改革的几点疑问和建议 - 祖国观察 - 祖国论坛 爱国|爱祖国|中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7:05:24

对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改革的几点疑问和建议

最近在全国各地正在轰轰烈烈地上演着一场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大戏,正面的理论根据是增加促进城乡一体化,消除两元社会,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背后是新自由主义的吹捧者所鼓吹的土地货币化,增加农民的财富。
  据说这个经验来自改革先驱省份--安徽,不同的是这次小岗村稍微落后,挑头的是肥西县农委,改革起始时间大约在2004年,目前正在在全县推广。外地前来取经的也有很多,在河南省部分县市已经开始模仿。四川、重庆等地的土地流转版本是否来自肥西还是原创尚不清楚,但实质内容应该不会有太大差距,这种改革的外延性很强,尤其是在逼迫思想解放的今天,比赛改革的激进性、观赏性是可以预料到的。
   肥西县在这项改革中的具体做法是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有意放弃土地耕种的农民将自己的承包土地交给合作社,每年从土地合作社领取350元的土地红利,合作社将土地承包给种田大户,目前的承包期限是2到3年。
   从肥西的实践看,以阶级分析的角度观察,目前的情形似乎是合作社的社员是地主,种粮大户是佃农,未来的矛盾将在他们之间展开。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新的土地承包者抱怨合同期限过短,土地流转合作社的社员反对承包期限过长,这是因为不可预期的通货膨胀会使土地转让的收入实质性减少。
   大家都知道,农业是一个投资多收益较低的产业,尤其是在农田水利、农业机械方面的投资回收期更长,从这一点上分析,较短的承包期根本不会带来生产效率的增加和农民总体效益上的增长。肥西县将要面临的问题也将会在外地进行类似改革的地方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较短的承包期将会造成种田大户的被剥削,较长地承包期将会造成农民土地实质性流失,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土地权利的彻底转让就会不可避免,这种改革必然会走向土地的彻底私有化。我们从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制、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合作制、经营者持大股、经营者控股、经营者彻底买断(大部分是通过假破产买断净资产)一路走来的改革实践中很容易判断。假若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农民将这彻底丧失土地的权利,成为流民也是必然会发生的。
  截止到目前,我们的宪法仍然规定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村庄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通过非法方式窃取农民土地,更不允许跨村庄的划转和转让,这样的规定才保证了农民土地的稳定性,从法律的形式上给予了保证。如果按照目前的改革思路走下去,今天是种田大户承包、明年可能是权贵承包、后年就会将承包权二次转让给资本家、再后年这种承包权就有可能被国际跨国资本高价收购。
   关于城乡一体化的改革,我怎么也看不出这项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中国走工业化的道路当然是必要的,但大规模的城市化是否可行应该画个问号。三十年来我们究竟从农村转移走了多少人口,数据显示很不乐观。我们不应该承认也不应该把没有充足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保障的农民工视为非农人口,更不应该把农民工数量的增加当作成绩炫耀。与上个世纪计划经济年代的农村人口转移相比,我们近三十年来的农村人口没有减少,而是在增加,这些年来农村之所以仍然保持着相对稳定,绝对不是农业经济收入增加(甚至在下降),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加工工业的发展农民进城务工收入的增加而实现的。但这些农民工其中的大部分不可能像上个世纪那样的招工行为而真正成为城市人口。这些农民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大变化随时会重新回到土地,因此稳定土地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业经济的收入是实现未来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土地就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国家通过补贴土地增加农民收入才有可能实现社会稳定。
   右派先生总说我们国家50年代强行收取了农民土地,实际上这是完全别有用心的歪曲。从民主权利说,从土地改革分田,到互助组,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农村的哪一个变化不是先由农民自己参与制定的?农民的生老病死孤寡老弱,有没有人管?有。农民对干部有意见,有没有地方“告状”,有。农民歉收了遇到灾难了有没有后顾之忧?没有。农民思想上受压制吗?谁能说说毛泽东之前农民什么思想?如果毛泽东之前中国农民要“A”,毛泽东却非强迫农民“B”,那是毛泽东压制农民了,情况是这样吗?毛泽东给农民指出的道路,广大的农民“反对”吗?事实表明,从互助组到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首先发起的都是农民。从中国革命成功,共产主义思想能被中国农民接受,可以看出来:共同富裕就是中国农民的普遍追求。 也许有人说“农民户口不能进城”是不自由,但那是一个阶段,是在当时条件下,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我没看到说“农民永远都那样”!不是当时说要消灭“三大差别”吗?其中之一不就是要消灭城乡差别吗?如果说那时差别太大,那么为什改革时要化大力气破除平均主义尽力拉开差距呢?为什么让一部人先富起来,而共同富裕遥遥无期呢?为什么现在有两极分化而那时没有呢?因此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当前的改革走势与毛泽东时代的合作化道路究竟哪一个真正对农民有利的后果。
最近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也表明,目前的农民工对社会不公、两极分化的反感程度大大低于城市人口对相同问题的认知。这也说明农民工并不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其内在的实质是农民由于家里有土地承包权,内心相对是稳定的。可一旦这个局面被打破,社会革命的因素将会急剧增加。
    右派给出土地私有化的一个理由是土地彻底私有化以可以避免权贵的掠夺,但是,目前权贵吹捧土地私有化的人的理由主要是要搞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这实际上为下一步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掠夺创造了条件。按照目前的宪法,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并非公有、国有,实际上集体所有就已经是私有,只不过是一个比家庭更大一些的集体而已。依靠宪法以集体的力量抵制对土地的被侵占未必比一家一户的力量小。
总而言之,农业人口的转移是自然的,不可能是强制性的,更不能期望通过新的运动来实现的,任何一项重大改革必须是保持现实和未来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的。
   个人的看法,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鼓励农村在自愿的基础上走真正的合作化道路,这其中首先避免因为承包期长短的矛盾,二是消除农民依靠土地不劳而获的思想,避免农民对土地承包者的理论上的剥削,也避免土地承包者拉拢权贵坑害土地出租者的权益,三是可以避免在土地承包权的二次、三次转让中大资本的渗透,使农民的土地彻底丧失。
   政策的改变可能会带来短时间的效益,但不会长久,农村问题的解决根本是需要增加投入,避免因土地本来就很低的经济效益离开农民而去。上个世纪对合作化道路的探索是一笔非常丰厚的财富,我们要认真研究,吸取经验教训,利用好这笔财富。个人的观点是只有走向真实的合作化道路,才能彻底解决对土地的投入,一家一户或者短时间的承包,不可能对土地的基本建设有大的投入。从本人的印象中,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土地改革短时间使农业的生产力解放,农业有了一点点进步,但紧接着出现停滞,接着农民自己创造出了集体化道路,对农业又有一个新的促进,但是单凭体制的变化,进步的时间也不会保持长久,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和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才是根本之举,合作化以后的农村土地基本建设还没有走向正规的、农村科技水平还很落后的50年代末出现了大饥荒,集体道路一度受到怀疑。
   经过文化大革命锻炼的各级领导,在上个世纪70年初开始,开始全面重视农业基本建设和科技水平的提高。70年代初是我国农村发展最为壮观的时代,一方面通过农业学大寨运动,在79年以前对农村土地进行了大规模整治,改良土壤、修库造渠、方田制、县社农业机械制造的飞速发展、化肥工厂的大规模建设、良种培育基地的建设、化肥农药的开始大量使用等多项措施的效果开始发挥出来,农村自然条件的变化在70年代是最为显著的。在此基础上的承包责任制充分享受到了这种重视投入的效果。
  结语:农村问题的解决应该是走向自愿基础上的合作化道路,通过集体和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实现农民的真正增收,农村经济的低效益特点注定了不能采取资本规模承包对农村抽血性质的改革,通过土地产生的每一分钱效益都应该留给农民而不是流向资本家,农产品流通内在的效益应该通过各种农民自己的专业集体合作社经营实现。以城市社区市民组成的消费合作社可以与农村合作社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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