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城战记1-183百度云:yuelugj的博客:风险探矿的“对赌”实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7:16:57
风险探矿的“对赌”实现
作者:袁华江来源:矿产勘查,2010,1(1):26-32

1、矿产资源的级差收益属性

基于矿产资源对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作用,以及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世界主要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以宪法或特别法的形式规定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由政府实行有偿开采的管理。因此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具有了经济要求的法律基础。

矿产资源的商品属性,不仅体现在人为的法制层面。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地质勘探主体的物化劳动和耗费构成,其市场定价不同于普通商品的定价方法。矿产资源开发的成功与否,与前期勘探的成功与否存在密切的关系,如若勘探的劳动成本和资金投入过大,而矿产资源的质量(储量与工业品位)不能得以足够保证,加之交通、地理位置的限制,矿产资源的开发必将得不偿失。

矿产资源的价值主要由“物化”在矿产资源的劳动量、社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地租)以及开采矿产资源对环境破坏的补偿价值这3方面构成:1)投入到勘探矿产资源过程的地质勘查费总额;2)环境破坏的补偿价值;3)矿山地租”。

矿产资源的级差收益属性昭示了当前的探矿市场机制必须有一套能与该经济属性匹配的资本运作模式。而世界矿业发展的实践证明了私募资本市场的对赌投资模式完全符合矿产资源的特点。

2、探矿市场对赌期权运作的原理和实践
2.1 对赌的资本功能
对赌在资本市场是一种“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从对赌的基本含义我们可以看出:对赌的本质是一种期权,它独特的功能在于它还是一种双向激励,而区别于绝大多数的单边利己投资措施。对赌的主要内容是激励双方能够都取得盈利,获取共赢,它是一种金融措施,而非以设置障碍维护一方的必要利益,它并不是双方争抢同一块既定的蛋糕,而是双方都力争把蛋糕做大,从而使自己拥有的那一份变得更大。对赌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和融资手段,在其中一方实现了约定目标或条件时,获利的是双方。

2.2 期权探矿模式实践的矿业时代背景
美国加州大学教授LB斯利科特认为“找矿是世界上最大、最好的赌博事业”。他认为“赌徒破产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作为从事这项风险事业的指导理论。

找矿是指在一定地区内为寻找和评价国民经济需要的矿产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所谓科学找矿则是以现代成矿理论作指导、以地质为基础并采用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的矿产普查工作。科学找矿是针对找矿难度越来越大、找矿对象由地表露头矿、浅部矿、易识别矿转化为深部隐伏矿、难识别矿和新类型矿,找矿费用不断增大,而矿的发现率不断降低的找矿工作新局面而提出的。赵鹏大认为,科学找矿的具体研究内容可以概括为理论找矿、综合找矿、立体找矿、定量找矿、智能找矿8 个方面。如果从资本定位角度审视,我们还可以给出一种找矿模式,那就是:对赌期权式找矿。

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主体,取消了地勘单位、矿山企业无偿取得探矿权的待遇,这两类机构全部被推入矿业市场。刘益康说:“加拿大的矿业小公司,像开发一个软件一样,可以用私募的方式筹资,然后到创业板上市。风险勘查,其实就像研究新药品和开发新软件一样,关键是一个理念,在风险勘探领域,则要讲好一个故事,说服投资人,在某个区域是可以找到矿的,有一些机构和人就买他的股票,一旦找矿成功,股价就会几倍几十倍的上涨。”

当前,世界主要矿产资源已经明显地在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资源性短缺将成为常态。诸多矿企未有自身的探矿权及矿山、不能获得贸易矿的长期协议,加大了现货市场的采购,却导致了矿产品市场的短缺假象,重要矿产资源的供应出现了卖方强权局面。国际投机资金(如进入中国之热钱)的炒作加剧了市场的短缺表象。生产者对世界重要矿产资源市场拥有主动权和控制权,矿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逐渐促使了政府对矿产勘查的导向的加强。而矿产勘查开发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

2006年,中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85.4亿美元,占全部对外投资的40.4%,是2005年的5倍。2006年,中国的勘查和收购矿业权投入已达18亿美元。

为了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引导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到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中国财政部颁发了《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2月中国在《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组织实施好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境外矿产资源项目,将成立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专项资金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探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而国外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大多采取申请授予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瑞典、蒙古、菲律宾、日本、坦桑尼亚、秘鲁、阿根廷、巴西等,其政府主管部门对投资者申请探矿权无过多限制,只要投资者有意向进行风险找矿,就很容易获得探矿许可。但投资者仍须遵守缴纳环保保证金、一定的租金费额等法律法规,如土地使用权获得、矿山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须接受相关部门管理以及当地民众的监督。

其次,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对矿业权转让不予限制,允许自由交易,主要监督矿权人对矿权买卖、转让、抵押和出租等交易的程序和合法性,其矿业资本市场,已成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完善的市场管理规则。

国外矿业市场的环境为我国开拓国外矿产市场的风险探矿创造了相应的条件,在国外探矿权市场的拓展也同时给我们带来对国内风险探矿市场完善的借鉴。国际矿产资源的局势印证了积极进行风险探矿的必要性已经客观存在。

2.3  对赌期权探矿模式的具体内容与操作
决定矿产勘查成功的因素有很多,国内外许多专家都曾从不同角度作过相应的概括和分析。

矿业咨询师DE贝利认为成功的矿产勘查应具有下列因素:1)积极献身于发现矿床、并十分熟悉矿产资源的性质、用途、优势和劣势的人;2)对地球表面、地表以下及两者关系的知识;3)探测矿产的方法和有关装备、供应、承包公司和咨询组织;4)资金。

矿产勘查学家米西格则把矿产勘查称为艺术,认为成功的矿产勘查应具有下列因素:1)技术能力;2)选准矿种和地区;3)合理使用土地;4)出色的领导和管理方式;5)勘查准则和基本原理。米西格明确指出:“地质学仍然保持着它在矿床发现中的突出地位,地质学仍然是勘查人员的唯一最重要的工具。我们对地质作用理解得越深刻,地质学就显得越重要。假如你想成功,那你就必须首先要有有才干的地质人员。精密的仪器和计算机比起第一流、富有想象力和受过良好训练的地质人员来说,也要逊色得多”。

因此,西方国家诞生了很多专业勘探公司(矿业资本领域常称之为初级勘查公司)和职业找矿人。

职业找矿人基本都是地质咨询专家、矿业咨询师。这些以发现和确定矿产地为基准目标的群体为风险探矿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矿业资本所青睐。对赌期权探矿就是专业找矿主体在确定已具有初步矿产存在的证据,并确认目标地段属于未有矿业权存在的区域(通常为矿化露头地区,或已有矿权区的边缘外围地)后,先行申请探矿权,缴纳初级规费,再进一步进行勘查。如取得初步预期成果,矿业公司或初级勘查公司将与其洽谈期权合作:矿业公司或初级勘查公司将分批定期,按协议规定金额向找矿人付款。若达不到矿业勘探公司的目标,矿业勘探公司可以在任何阶段撤出,已付款不退回,矿权仍归找矿人;协议期满,找矿人将矿权全部转给矿业勘探公司。找矿人以期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转让矿权,变现勘查投入实现赢利,进入下一个项目操作。

拉兹尼卡,19997年对1936至1982年间世界上140个巨型金属矿床的发现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其结论是:凭偶然机会发现的占30%;由找矿人通过传统找矿及在采矿期间发现的占24%;由政府组织找矿、地质填图发现的占14.5%;私营公司通过复杂勘查发现的占31%。

2008年,Yellowcake Mining Inc与美国风险勘探公司AuEx Ventures Inc (一家贵重金属勘探公司)签署对赌期权探矿协议,Yellowcake Mining Inc间接取得位于美国内华达州潘兴县西北约25英里的罗切斯特银矿的探矿权,而本银矿是AuEx公司于2006年钻探发现的。在AuEx 公司2007年的钻探证实了高品位银矿化的情况下,Yellowcake Mining Inc与AuEx Ventures Inc公司签下了对赌期权探矿协议:

协议有效期为6 年,签署第一年最低支付AuEx Ventures Inc  25万美元,然后按年支付约定标准的费用给AuEx Ventures Inc。Yellowcake Mining Inc取得银矿的勘探权,所支付出去的价款不得要求AuEx Ventures Inc退还。若在进一步勘探中未发现比预期更有开发价值的矿产,Yellowcake Mining Inc有权解除协议、不再付款,探矿权仍属AuEx Ventures Inc享有,否则Yellowcake Mining Inc必须按约定时间足额付款,到期探矿权转属于Yellowcake Mining Inc。

鉴于进一步开发和确定银矿的准确储量及品位需要付出高昂的资金,协议约定:在协议得以正常履行的情况下,Yellowcake Mining Inc必须保证在2014年8月20日前为勘探和开发工作支出的费用不得低于500万美元,以确保勘探高效进行。并约定了6年各期的支付指标和具体支付时间。协议同时约定:Yellowcake Mining Inc负责技术报告的编写工作,并向AuEx Ventures Inc提供。AuEx Ventures Inc有监督协议履行的权利。

上述协议签署后,鉴于银矿此前已得到钻探的初步证实,Yellowcake Mining Inc的股价大涨。

这里简述的就是一种典型的对赌期权探矿模式。若进一步勘探确证了银矿的工业价值,Yellowcake Mining Inc无疑以总计未过千万美元的最小代价获得了超额回报。而AuEx Ventures Inc凭借自己初期的准确钻探,以极小的代价获得了几百倍的资金回报率。反之,Yellowcake Mining Inc每年对AuEx Ventures Inc几十万美金的支付也不会伤及元气,避免了类似某些因超额投入而最终因无工业价值矿产而陷于破产边缘的公司的状况,双方均不会产生过大损失。

由出资者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是承担着巨大风险的,当然也隐伏着较高的收益。如果光有风险,没有收益,也就没人去投资了。所谓风险,主要表现在产出的矿业权价款与勘查的投入并不能构成通常的比例,对此《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教材讲得很清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不取决于探矿过程的投资,而取决于探矿投资所取得成果的使用价值及其大小,即所圈定的矿产地的找矿前景或探明的矿产资源的质和量及其经济效果。因此,矿业权归出资人所有,始终存在着两种可能,既可能赚钱,也可能赔钱。??对此出资人承担了全额责任。如果一旦发现了矿产,就产生了发现者索取发现权的纠纷,那还有谁愿意出资呢?至于具体找矿人对发现矿产所做的贡献,可以事先通过工资(劳动力价格)甚至通过期权加以体现,不能在探矿权中再分割出一个发现权”。

目前,专业找矿人,包括相当的一些地质学家和勘探学家。为便于市场了解和寻找找矿人,像加拿大等国家还实行了找矿人注册制度,取得注册资格的找矿人还可以获得金融机构的找矿贷款,用于初期找矿的必要资金开支。

矿业权本身原本并无直接的变现市场价值,价值在于通过人类的劳动和经济投入准确地发现并开发出了矿产资源,有了矿产品,通过矿产品的变现获取投资回报。因此,取得探矿权是为了进一步开采出有经济价值的矿产品,当矿业公司或投资于矿业权的主体看好一个靶区时,为了进一步验证找矿人的判断,投资方必须进行一定的投入,而“产出的矿业权价款与勘查的投入并不能构成通常的比例”,于是就有了风险,有了选择,有了对赌式期权协议的产生。

2007年8月1日,中铝公司出资8.6亿美元收购了加拿大在加拿大秘鲁铜业公司91%的股份。而加拿大秘鲁铜业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直接动因就是:加秘铜业公司已经拥有秘鲁特罗莫克铜矿的开发期权,通过并购方式中铝拥有了铜矿开发期权。

3、对赌期权探矿需要注意的问题
从本文上述内容,结合主要国家的矿业立法和对赌期权探矿的实践,以下问题在期权探矿中应给予关注:

3.1  对赌期权探矿,对于找矿人和投资方(期权进入方)都存在高风险和高收益可能,实践也证明了对赌探矿的成功与失败往往是不可分离而独立存在

这与私募投资中的对赌是相同的,管理层与私募基金签署对赌协议后,如果未能按约达到预期目标,管理层将失去控股权,甚至更多;而控股权并非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成倍的投资溢价退出所投资企业才是私募基金的唯一定位。

2004年11月,加拿大著名矿业勘探公司艾芬豪矿业公司下属金山矿业投资数百万美元与辽宁一家矿业公司合作,希望能够在盘锦附近的鸣鸡岭山谷找到金矿。3个月内钻探几百个孔,对样品进行化验分析。进一步的勘探研究证实:他们发现的这个金矿不仅储量比较少,而且每吨矿石中金的含量只有0.2-0.3克,于是遭遇其在中国的第三次投资失败。

探矿人McAleenan通过辽宁省1999年在大连举行的第二届中国矿业大会,知道了猫岭金矿的资料。经初步勘探后,2002年6月他指导曼德罗矿业公司组织勘探队伍进驻辽宁猫岭金矿,开始前期勘探工作。第一个钻孔钻至300米深后,矿带开始现身,经检测含金量为11克/吨;半年后:350米深,品位16克/吨;450米深,品位28克/吨。2004年初,当他从加拿大空运过来的钻机将深度钻至700米深时,猫岭金矿的金品位竟然达38克/吨。

随即曼德罗矿业公司先后从加拿大资本市场获得4亿美元融资。找矿人与投资方均获得了回报。猫岭金矿被称为“是迄今为止在中国发现的储量最高的斑岩金矿”。

因此,我们建议期权探矿人应树立起探矿权风险程度要比采矿权高的投资意识。

3.2 对赌期权探矿的期权进入方都必须进行最低限度的投入
世界主要国家的矿业立法都规定了最低勘查投入要求,并随勘查的进展而增加。

西澳大利亚州申请探矿权的矿权租金标准是每年23澳元/平方公里,环境保护保证金5000澳元(每块矿权5000澳元),用于矿产勘查造成地表破坏的恢复和引发灾害的赔偿。按西澳大利亚州矿业法规定,每块矿权区,最大不超过200平方公里,每年每块矿权区矿产勘查最低投入为2万澳元。如投入不足,探矿权申请人要向西澳大利亚州矿业部说明投入不足的原因,申请豁免。否则将在下一年度削减其探矿的面积。

最低投入逐年增加。随着勘查的进展,勘查投入应当逐年增加,以促使探矿权人只保留最有前景的探矿权区。

Yellowcake Mining Inc在美国银矿的投入就负有最低500万美元的投资义务。西澳大利亚规定,在探矿权满1年后的60日内,提交年度矿产勘查地质报告。不按期提交报告,探矿权将被收回。要求报告探矿权区内所有的勘查活动,勘查费用的投入,找到或探明的资源量/储量和品位,以及勘查中对地面扰动的复原。

3.3  对赌期权探矿的期权进入方在协议中最好约定入:非诚信违约条款
鉴于期权探矿的前期进入也必须给予约定的最低投入,对于提供靶区探矿权的找矿人提供的地质信息必须进行仔细的审查,防止不良找矿人提供虚假信息。为此,协议中应当约定找矿人应给予投资方的最低真实性保证,如:找矿人应承诺其提供的靶区化探信息等必须保证的数值,并系其亲自勘探而来。反之,找矿人须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合同条款是对双方的必要促进,一方面促使找矿人亲自取得地质资料,利用其丰富的地质学经验进行必要的排查,同时,给予投资方适当的保护。如果前期勘探效果不佳,投资方可以及时撤出,终止付费,避免不必要投资损失。

这实际上反映了期权的实质特征。期权探矿实践反映了找矿人如果对自己的靶区确定和初级勘探具有较高程度的信心,并开价较高,那么目标区域的矿产存在就得到了相当的证实,同时,这种情况下找矿人也一般不会全部抛售出探矿权,而是要保留一定比例的探矿权,在矿产进行商业性开发时作为出资转为股份。

3.4  期权探矿权的矿权区随着靶区找矿不确定性的排除而逐步缩小
对探矿权最低限度的投入规定就是为了保证靶区区域得以足够的勘探查实,加拿大地质学家拉兹尼卡的统计分析也证明了由找矿人通过传统找矿及在采矿期间发现的成功率比较高,但也只有24%。地质分布情况也决定了不可能遍地是矿产,但随着勘查工作深入和找矿靶区的明确,找矿的范围实际是逐年在缩小的。对于探矿权人已经勘查过而没有发现矿产的区域,政府本着资源经济的原则,有国家立法要求探矿权人在勘查进入下一阶段或按年交回一定比例的探矿权。这些交回的区域政府有权再授予其他找矿人探矿权。故投资方期权探矿权的矿权区面积是动态的,而非固定不变。

2008年10月15日,安徽省地矿局在对《矿产资源法》修改建议中提出:勘查区块实行延续登记后逐年减半制度;勘查区块面积应与探矿权人的经济责任能力挂钩。

建立了勘探区块的退出机制,更具备勘探条件的投资人才有机会和在必要的区域开展勘查工作,最大限度挖掘一国国土的开发价值。

3.5 期权探矿矿权人的地质报告提交义务
探矿权人有义务定期或在特定的工作阶段后,向政府部门提交探矿权区的矿产勘查地质报告。包括年度报告、最终地质勘查报告、探矿权回收地质报告等。政府部门通过地质报告、财税使用记录等,确认探矿权人是否完成了最低投入的要求。在探矿权到期或灭失以后,可以向新的探矿权人提供资料,避免重复工作,降低矿产勘查的社会成本。

3.6  期权探矿投资的权益实现方式
当期权探矿投资进入到正常生产阶段,也就意味着初期的商业性勘探已经结束,而转为商业化生产。在正式介入探矿前,投资方就可以期权探矿形式独资取得探矿权、采矿权,也常有探矿权转让人(包括初级勘查公司等找矿人)持有部分探矿权而后转为股份,即投资方与原探矿权人组建合资公司。这时,期权探矿投资方可以管理层回购、上市(IPO)等方式退出。

而不拟立即退出的投资者也可谋求矿山带来的长期收益,其权益形式通常有:矿产品返还(NSR,Net Smelter Return),纯利润权益(NPI,Net Profit Interest),销售权利金(Gross Sales Royalties),在一些如金矿、石油、钻石等矿种的投资方面,长期持有矿山的股份比IPO的投资回报还要大,因为在开发获利一定程度后,矿产资源的数量是在逐步减少的,但投资方在股份的转让上拥有着诱人的溢价空间。因此,对于退出方式和投资效益形式的选择也是一个值得慎重的决策。南非、加拿大政府就通过其国有公司在巴西等国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后参与矿山建设,待矿山进入盈利并经营一定时间后,以出售股份等形式再将矿山转让给私人公司,最后捞上一把。

  期权探矿投资的国内实例
西藏四大铜矿之一的日喀则谢通门县雄村铜(金)矿的勘查资源量为铜金属393.2万吨,伴生金金属292.63吨。西藏地勘六队拥有该矿探矿权。

西藏天圆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获得国家商务部设立批准,是中国批准的西藏区内第一个从事矿产风险勘查的外资公司,系美国GCM和加拿大HDI公司控股成立。天圆通过重组取得雄村铜矿100%的探矿权。

西藏谢通门铜矿勘查期权协议(2005)
卖出方:高地矿业公司(BVI公司)
买入方:加拿大大陆矿业公司
探矿权资产:西藏日喀则谢通门铜矿普查探矿权,为西藏天圆矿业公司拥有,其母公司为高地矿业公司。

期权协议条件:
1)在期权正式协议通过中、加两国政府审批后,大陆矿业公司支付给高地矿业公司120万美元现金。
2)大陆矿业公司在2005年11月9日前,投入300万美元勘查费用。
3)大陆矿业公司在2006年11月9日前,再投入200万美元勘查费用。此阶段投入完成后,高地矿业公司享有50%股权。
4)大陆矿业公司在下一年可以再投入300万美元勘查费用,以获得60%的股权。
这个协议第4条,显然是对买方利益的维护,即如果勘查有重大发现,买方将有权再投入300万美元,增加10%的股份的权利;如果无重大发现,买方则可不执行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