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陆夫人直播:细算账,深剖析,冷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8:19:15
细算账,深剖析,冷思考
——四问农村土地流转   发布时间:2011-06-17 22:12

  2011年5月7日至5月14日,我随中央国家机关青年“百村调研”实践活动二团赴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道滨湖村开展了为期一周调研,深入田间地头,深入村村户户,最直观地了解“三农”问题,最近距离地聆听农民群众的心声,收获良多,此行不虚。调研中,我们看到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在基层得到了很好地落实,农民欢欣鼓舞、赞不绝口;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三农”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此次调研要求我们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吃同住”不是问题,可是当我们摩拳擦掌准备下地与农民“同劳动”时,却尴尬地发现我们所在的滨湖村已经“无劳可动”了——该村1227人,2608亩耕地,绝大部分已经通过土地流转出租给了当地一家公司进行规模化的苗木种植,农民无田可种,多数赋闲在家,也就谈不上让我们干农活了。
  滨湖村的土地流转激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当前流行的观点认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劳动力离土离乡进城打工,农村土地被大量抛荒;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带动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对增加农民收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大有裨益。那么农民对土地流转又是怎么看的呢?农民对土地流转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土地流转是否“包治百病”?土地流转未来的发展方向如何?随着调研的深入,经过与村民、村干部多次交流,这些问题的答案渐渐清晰了起来。
   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收入能增加吗? 
  我们首先比较种粮与务工的收益:滨湖村的(8~10月)、油菜(11~3月)。每亩地种子、肥土地一年可种三季作物:早稻(4~7月)、晚稻料、农药等成本合计466元;收获后每亩可获利2305元。在不计人工费的情况下,每年每亩地种粮收入为1839元。以一个人拥有7亩地计[注],每年种粮收入为12873元,如果拥有这7亩地的是一名青壮劳动力,由于有自己的菜地,每月饮食支出只需要100元,且不需要租房,年收入S=S种粮收入-S饮食支出=11673元。
  假设这名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月收入2000元,滨湖村土地流转租金为每亩每年350元,因为无田可种,他需要像城市居民一样购买米粮肉菜,每月饮食支出300元,另需每月支付房租200元,年收入S=S打工收入+S 土地流转租金-S 饮食支出-S 住房支出=20450 元,几乎是种粮收入的两倍。由此可见,对于农村青壮劳动力,土地流转前,土地抛荒无收入;土地流转后,他们除了打工收入,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增加。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农村除了青壮劳动力,还有大量妇女和50~70岁的男劳力,他们并未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独立从事农业劳动,但是由于性别、年龄的劣势,在现代化的工业生产中,他们被雇佣的机会远远小于青壮劳动力,不能得到充分就业。如果拥有上述7亩地的是一个妇女或50~70岁的男劳力,他可以和青壮劳动力一样胜任7亩地的耕种任务,每月饮食支出100元,年收入S= S种粮收入-S饮食支出=11673元,如果计算其在农闲时期打零工的收入,年收入将更高。
  如果其土地完全流转,一方面,因为无田可种,每月饮食支出增加到300元;另一方面,打零工收入以70元/天计,因不能得到充分就业,假设他们每年可工作183天,则年收入S= S打工收入+S土地流转租金-S饮食支出=11660元,大致与种粮收入相当。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每年工作天数大于183天,则土地流转可以使收入增加;如果每年工作天数小于183天,则土地流转后,收入反而减少。因此,对于农村妇女和50-70岁的男劳力,农村土地流转后,他们的收入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关键在于他们脱离农业劳动后能否实现充分就业。令人遗憾的是,这部分人群几乎很难得到足够的就业机会,土地流转并不像我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可以增加他们的收入,反而可能使他们更贫穷。因此,他们大都不愿意土地流转。
  那么这部分人的比例有多大呢?滨湖村的情况是:全村共1227人,青壮年劳动力约500人,他们的土地往往大量抛荒(约占全村土地的40%),流转后每人每年可以增加不少租金收入,因此他们大都支持土地流转。而滨湖村的妇女及50~70岁的男劳力约400人,由于滨湖村及其所在的街道二、三产业并不发达,他们每年被雇佣的天数极难达到183天,因此他们大多不愿意流转土地,或者认为租金至少应该翻一翻。但是,他们的呼声和利益诉求往往难以得到关注和重视。
   农村土地流转后,粮食总产量能增加吗? 
  农村土地流转以后,土地实现了规模化经营,粮食总产量能增加吗?国家的粮食安全有保障吗?情况并不乐观。以滨湖村为例,一方面,需求增大,过去自给自足的农民现在也要买粮了。另一方面,供给减少,滨湖村流转出的土地全部用于苗木种植,粮食种植面积有增无减。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首先,看政策,政府只要求土地流转后必须保持农用地用途,并未要求具体种植种类,土地流入方有权自由选择;其次,看收益,前文已计算,每亩地在不计人工的情况下每年可获利1839元,如果由公司进行规模经营,须支付劳动力成本以及土地租金,那么种粮不仅无法获利,还要亏损1311元,只有种植瓜果蔬菜、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才能保证赢利;再次,看补贴,黄陂区作为武汉市的近郊区,承担着城市“菜篮子”的职能,各级政府为鼓励种植瓜果蔬菜,对瓜果蔬菜有更多的补贴和扶持,而国家虽然有种粮补贴,却是按承包地面积直接补贴给农民,土地流转以后真正种粮的人无法得到补贴;最后,看市场,经济作物的市场广阔、价格灵活、利润空间大,而粮食的市场小、价格受国家严格管控、利润空间小。多方面因素作用下,土地流入方肯定倾向于种植经济作物而不是粮食。据了解,武汉市黄陂区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79.64万亩的44.1%,流转后的土地普遍用于种植蔬菜、花卉苗木,极少种粮。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局面:土地流转得越多,粮食种植面积越少,这将直接影响国家的粮食产量,进而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注]7亩地的由来:一个青壮劳动力如果外出打工,每个月休息6天,每年的工作日约为280天。而一亩地一年需要青壮劳动力工作40天,因此,用于打工的280个工作日如果用于从事农业劳动,大致可耕种7亩地。
  农村土地流转,带来了什么新的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也将农民从土地剥离,从而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1)农民生计问题。过去,农民自给自足,丰衣足食,也无需担心通货膨胀带来的粮价、菜价上涨。土地流转后,农民(特别是不能充分就业的农民)则不得不向国家要粮要钱,微薄的土地流转租金完全无力应对飞快上涨的物价,农民生计堪忧。(2)农村社会问题。土地流转后,大量的农村妇女和年龄较大的男劳力丧失了劳动机会,他们原本可以自我雇佣从事农业劳动,如今却只能每天坐在家门口无所事事,如果农村文化建设未能及时跟上,将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如赌博、盗窃等等。(3)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土地流转协议多是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原则由农民与土地流入方自行签订的,由于文化水平和传统观念限制,实际操作中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例如,为了帮助农民就业,流转协议一般约定土地流入方在劳动用工方面应优先考虑当地群众,但该条款缺乏强制力,难以落实,45-65岁的妇女和50-70岁的男劳力几乎不可能获得什么劳动机会。又如,土地流转协议一签就是20年,如果土地流入方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租金,可以拖欠租金甚至可以随时退出协议而无具体惩罚措施,但农民想反悔则难于登天,缺乏协商、谈判的机制,更无法律救济渠道。如是种种,如果处理不当,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4)耕地质量问题。土地流转以后,如果用于种植花卉苗木,土地质量容易被树根破坏,未来需要花大量成本进行土地整理才能重新用于种植粮食。
   农村土地流转,未来之路在何方?
   土地流转有很多优点和好处,我们既要看到成绩,更要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未来农村土地流转或可从以下三方面推进:
  第一,要科学制定流转规划,严格控制流转规模。应根据农村实际抛荒面积土地、农村的人口年龄结构、劳动力构成等情况,科学制定土地流转规划,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规模,逐年、稳步推进流转,特别要为农村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妇女及老年人留足土地,留足“口粮田”,也要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长远发展留足土地,尊重农民真实意愿,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切忌快进冒进。
  第二,要合理引导流转用途,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一方面通过“有形之手”,用行政手段进行约束和干预,可考虑以市或区、县为单元,明确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粮食的土地比例。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和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和土地流入方的种粮积极性,可在原来按耕地面积对农民进行种粮直补、保证农民补贴不减的基础上,增加按销售量对种粮户或种粮公司进行种粮卖粮的补贴。双管齐下,保证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不断提高国家粮食总产量。
  第三,要同步推进相关工作,统筹解决三农问题。一是要积极发展小城镇二三产业和农村第三产业(农家乐等),帮助农民就近、充分、稳定就业,“拉”动农民离开土地,为农村土地流转奠定基础;二是要积极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帮助务工青年及其妇幼老家属在城市定居落户,“推”动农民离开土地,为农村土地流转增强动力;三是要积极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为农村土地流转解除后顾之忧。
  一周的调研时间虽短,带给我的思考却很多、很远。关于农村土地流转,近年来我们一直听到这样的声音:30年前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好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一家一户经营小块土地的做法无法使农民致富,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流转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才能实现农民致富、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新发展。似乎只要农村土地流转了,一切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过去我对此深信不疑。然而通过与农民面对面的交流,用心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冷静思考不同群体在土地流转中的利弊得失,我对农村土地流转有了全新的认识:农村土地流转是三农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有效手段,但绝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能保证农民充分就业的土地流转并不能使农民致富,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业现代化没有意义;“三农”工作,既需要好的政策,也需要好的执行;既要考虑全局和长远,更要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合法权益,必须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感谢中央国家机关青年“百村调研”实践活动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学习机会,在我们的心中种下了无数的种子。我们将带着对三农工作的深厚感情,带着农民兄弟们沉甸甸的嘱托与期盼,带着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把这星星之火,带到未来工作的每个角落!
  
  【作者:二团(湖北黄陂)14组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邱少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