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汉修先生pdf下载:唐朝经济(三)(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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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经济(三)(100) 

均田法已废除,按一顷田纳税改为按亩纳税,应该说是合理的;征收实物改为折价收钱,也未必不可行,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实在是自然的趋势。陆贽、白居易等人指出两税法量出制入、巧取豪夺等种种弊害,确是同情民众的正论,但主张恢复租庸调法不免是一种迂论。他们真意所在,是要求朝廷量入为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针对着当时腐朽政治,迂论也还算有些意义。不过,迂论终究是无用的,两税法终究是不可废的,唐穆宗时元稹在同州均田,应是较为切实可行的办法。元稹《同州奏均田》篇说,同州所属七县,自贞元四年(七八八年)定税额,至今已是三十六年。其间民户逃移,田地荒废;又近河诸县,每年河路吞侵;沙苑附近耕地,多被填掩,田地逐年减少,百姓税额已定,都按虚额征收。还有豪富兼并,广占阡陌,十分田地,纳税不过二三。民众负担过重,相率逃亡,州县收税着实困难。元稹说了这些情况以后,再说他均田取得的效果。他令百姓自报旧有和现有的亩数,百姓知道他有意均平赋税,所报大体真实。元稹依据所报田亩数,除去逃户荒地及河侵、沙掩等地,定出现存顷亩,然后取两税原额地数,通计七县田地肥瘠,贫富户一例按亩数和田地等级抽税。元稹说,从此贫富强弱,一切均平,租税可免逋(逃)欠。元稹所说均田,是均田赋,与唐前期的均田制名同实异。按田亩实数和田地好坏均摊两税原额,朝廷收入照旧,纳税人负担算是比较均平些,这就成为元稹的著名政绩。

豪富纳税十之二三,其余税额全部压在贫弱户身上,同州如此,自然别州也是如此。《新唐书·食货志》说,唐文宗时,豪富侵吞产业,并不转户,州县官也不去查问,原主已失地,但仍负担赋税,至于给豪富当奴、客,服劳役受刑罚比州县还凶恶。这种情形,唐文宗时如此,在以前和以后也是如此。民众在残酷剥削下,只能拾橡实维持生命或在豪富家当奴、客。这里引皮日休所作《橡媪叹》,可以看出农民生活的普遍现象,不言而喻,奴、客更是过着非人的生活。诗里说山前有熟稻,紫穗袭人香……持之纳于官,私室无仓箱。如何一石余,只作五斗量!狡吏不畏刑,贪官不避赃。农时作(借)私债,农毕归官仓,自冬及于春,橡实诳饥肠!这首诗真实地反映了还没有沦为奴、客的农民境遇,农民起义的完全正义性,也就一望而知了。

五、盐茶等税

刘晏是唐朝著名的理财家,七五六年,正是安禄山作乱的时候,唐朝财政非常困乏,唐肃宗任第五琦为度支使。第五琦作榷盐法,凡产盐地方,都设盐院,亭户(制盐户)生产出来的盐,统归官卖,严禁私盐,从此盐税成为一种重要的收入。刘晏从七六年起,被任为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后来又兼转运、常平等使。铸钱、盐铁、转运、常平都是敛钱的手段,不过,得钱最多的还是盐税,刘晏理财主要就是增加盐税收入。第五琦创行榷盐法,每年得钱六十万缗,刘晏改进税法,到大历末年,他所管各使事的总收入,一年多至一千二百万缗,其中盐利占大部分,比初创行时增十倍以上。刘晏理财不同于其他聚敛者。聚敛者只顾要钱,不管民众死活;刘晏却兼顾民众,让民众也得些利益,在民众还能容忍的限度内,谋取大利,这是刘晏理财的特色。他在诸道置巡院,选择勤廉干练的士人作知院官,管理诸巡院。诸巡院收集本道各州县雨雪多少庄稼好坏的情形,每旬每月,都申报转运使司刘晏所在处。又召募能走的人,将各地物价迅速申报。刘晏掌握全国市场动态,在丰收地区用较高价钱籴入谷物,在歉收地区用较低价钱粜出,或用谷物换进杂货供官用,有多余再运到丰收地区去出卖。这样调剂的结果,物价大体上可免太贵太贱的危害,社会得以比较安稳,税收也就比较有着落。转运使的首要职务是运江淮米粮到关中,刘晏任职时,每年运米入关,有时多至百余万斛,通过砥柱,全部运到。他不仅在运输方法上能保证安全,更重要的是调剂物价,使入关米粮保证有来源,看来,贵籴贱粜,似乎对官府无利,实际是得了大利。刘晏改革榷盐法,尤其是大利所在。原来规定某些州用河东池盐,某些州用海盐,刘晏在产盐地设盐官,收亭户制成的盐转卖给商人,任令贩卖,各州县不再设盐官。海盐产量大,价比池盐低,运销地面极广,因之海盐和漕米以及茶叶集中地的扬州,成为全国最富饶的城市。起初江淮盐税每年不过四十万缗,后来增至六百余万缗,河东盐税每年只有八十万缗。扬州城市的繁盛,与刘晏兴盐利及运漕米是有关系的。

七八年,唐德宗信杨炎的谗言,杀刘晏。此后理财的官员多是刘晏的旧吏,但没有人能比得上刘晏。茶作饮料,唐时自江南传到北方,逐渐盛行。据封演(唐德宗时人)《封氏闻见记》说,开元时,泰山有僧大兴禅教。学禅首先要夜里不睡眠,因此禅徒都煮茶驱睡。后来俗人也转相仿效,遂成风俗。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出卖,行人付钱即可得饮,极为方便。茶叶从江淮运来,名色甚多,堆积如山。僧徒生活是最闲适的,斗茶品条,各显新奇,因之在寺院生长的陆羽,能依据闻见,著《茶经》一书。《茶经》一出,更推动全国人饮茶。唐穆宗时李(音爵ju6)上书说,人都要饮茶,税太重,茶价自然增加,贫弱人更感困难。足见唐德宗以后,茶是朝廷重要的利薮。七九三年,唐德宗开始税茶,凡产茶州县,都设官抽税,十分税一,本年就得税钱四十万缗。此后,茶税渐增,唐文宗时,特置榷茶使。《新唐书·食货志》说,开成年间(唐文宗年号),朝廷收入矿冶税,每年不过七万余缗,抵不上一县的茶税。茶商经过的州县,官要抽重税。官给茶商特设旅店,收住宿税,称为地钱,甚至扣留舟车,勒索税钱。茶成为仅次于盐的大宗商品。《食货志》所说矿冶税抵不上一县的茶税,可能是指产茶的县,也可能是指销茶量大的县,不论是指那一种县,茶税无疑是重要的税收。

六、户口

劳动人民是立国的根本。户口殷繁,自然人力充足,可以创造巨大的财富和灿烂的文化。远在公元二年(汉平帝元始二年),据西汉最后一次的户口记录,中国人口已达到六千万。这个人口数,看来似乎不算小,但对当时的疆域说来,除了中原地区人口稠密,其余地区人口却是稀疏的。《汉书·地理志》说,垦田仅占可垦田的四分之一。事实也确是这样,广大的长江流域还远没有开发,更不用说岭南地区。自东汉末一直到隋末,由于战争破坏,人口遭受可骇的损失。统治阶级大量杀人的罪恶行为,就在他们的史书里,也无法掩饰。两汉统一后得到进展的封建社会,因此基本上停滞了四百年。唐社会保持一百几十年的安宁,人口才大体相当于汉的数字,接着又是唐中期到五代二百余年的战乱,黄河流域人口遭受惨重的损失,北方社会进展又基本上停滞了。唐朝三个时期,户口数的升降,都是与当时政治上的情况密切相关的。下面所举户口数,可以表示升降的趋向(数字不可拘泥)。户口下降,固然由于战乱和暴行,但流散终究多于死亡,自唐中期起,户口有时上升,有时下降,原因之一是未沦为奴、客的流散户有时重新立户籍,有时逃走又成为流散户。

唐初期的户口

唐制:民自黄至老,都得编入户籍,户籍三年造一次。因为急需补充人口,《武德令》里规定:“蕃胡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经二年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三户共一口”,这种优厚待遇,自然会增加内附的人数。唐太宗初年,全国不满三百万户,到六五○年(唐高宗永徽元年),户部奏报全国有户三百八十万。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余年间,增加约一百万户,显然是在贞观政治影响下,大量流散户恢复户籍,并且吸收了边境外的非汉族人。此后,唐户口依靠人口繁衍、流散户复业、边境外居民内附等来源,一直在上升。七○五年(唐中宗神龙元年),有户六百一十五万,口三千七百一十四万有余。这是武则天结束执政的一年,户口增长的速度,大体上与贞观年间相同。七二六年(唐玄宗开元十四年),有户七百零六万九千五百六十五,口四千一百四十一万九千七百一十二。这是宇文融两次检括逃亡户以后的数字,其中不免有浮报,但速度仍不变,即二三十年间增加约一百万户。七三二年(开元二十年),有户七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三十六,口四千五百四十三万一千二百六十五。七四○年(开元二十八年),有户八百四十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一,口四千八百一十四万三千六百九。七二六年至七三二年,仅仅六年间,增加到八十万户。七三二年至七四○年,仅仅八年间,增加到五十五万户,当时唐玄宗正在准备“大攘四夷”,谋兴边功,吸收大量边境外居民入境,作为主要兵源,十四五年户激增一百三十余万,其中很大一部分当是从边外迁来。此后藩镇叛乱,长期割据,自成风气,河北三镇被看作化外,三镇兵将多是非汉族人,应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七四○年的户口数,是唐前期户口的最高记录。唐制,户分九等,丁多的普通民户,等级较高。法律禁止兄弟在父母生存时别籍异居。七四二年,唐玄宗令州县查勘,一家有十丁以上,放免两丁徭役,五丁以上放免一丁。朝廷宁愿放免丁役,不许无故析户分居。即使父母命子出继别户,新析户仍须与本户同等级,不得下降。供应徭役,与本户共计丁数,不得借口析居减免。朝廷重视丁多的民户,是因为这一类户能供给徭役和庸绢。假如一户有十丁,朝廷按户抽两丁服徭役,还有八丁出庸绢共十二匹。假如十丁分为五户,按户抽一丁服役,剩下五丁只能出庸绢七匹又二丈,再加因故减免,朝廷所得更少。唐制:封君所食真户,每户一定要有三丁以上。唐中宗时,太平、安乐两公主有势力,所食户都选择多丁的高户,足见不满三丁的小户,不能满足剥削者需求。朝廷所以重视多丁户的原因,也就很明白。

户分课户、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户称为不课户,不课户有多种:(一)贵族和外戚的亲属;(二)九品以上的职事官和勋官;(三)各级学校的学生以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同户籍的人都免课役;(四)老(六十岁以上)、残废、重病人、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流内九品以上官”(当是指流外九品),本人免课役,称为不课口;(五)有勋的百姓(从军有功,但非勋官)免课役;(六)新附户暂免课役,如春季来附,免役,夏季来附,免课,秋季来附,课役都免。以上各种免课役的人,在唐前期,大概为数不多,因之户口数中没有指明不课的户口数。经过一百多年的安宁,开元末年户口数加上逃亡户口,人口总数大体上恢复到东汉末年的水平。

唐中期的户口

天宝年间,三年一造户籍的法令不再举行,户口数可能是从租税数推算中得出来的。安史作乱以后,唐德宗行两税法以前,赋税等于公开的抢劫,百姓大批逃亡,户口数更难凭信。行两税法以后,户口又比较有些准则。这三种户口数,用来看当时政治与户口升降的关系,还是可以作据的。

(1)七四二年(天宝元年)——天下县一千五百二十八,乡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九,户八百五十二万五千七百六十三,口四千八百九十万九千八百。

(2)七五四年(天宝十三载)——天下郡三百二十一,县一千五百三十八,乡一万六千八百二十九,户九百零六万九千一百五十四,口五千二百八十八万四百八十八。这是唐朝户口的最高记录,但在数字上还不及西汉末年的户口记录。

(3)七五五年(天宝十四载)——天下户总数八百九十一万四千七百零九,其中不课户三百五十六万五千五百零一,课户五百三十四万九千二百八十;人口总数五千二百九十一万九千三百零九,其中不课口四千四百七十万九百八十八,课口八百二十万八千三百二十一。《通典》说这是“唐之极盛”,《通鉴》、《通考》都以七五四年户口为唐之极盛,三书所记户口数,疑同出于一个原材料。《通鉴》户数为九百零六万,《通考》为九百六十一万,《通典》为八百九十一万,九百与八百,六万与六十一万,六十一万与九十一万,必有传写的误字。按《通典》说,西汉末年户有一千二百二十万,唐比西汉少三百余万。按《通考》所记唐户数比西汉只少二百五十余万,显然有误。《通典》、《通鉴》所记唐户数都比西汉少三百余万,但《通典》、《通考》两书都作几十几万,《通鉴》独作几万,应以几十几万为是;《通考》九百六十一万不合少三百余万的说法,因之,七五四年或七五五年的户数当以《通典》八百九十一万有余为是。杜佑献《通典》在八○一年,上距天宝不过四五十年,《通典》所记一般说来应该较为可信。至于《通典》户总数与课户不课户的合计,口总数与课口不课口的合计,都小有出入,自然也是传写有误。《通典》所记不课户比课户少,不课口与课口相比,竟多至五比一,实难通解,只好存疑。杜佑估计,连同逃亡户,天宝户实数,至少有一千三四百万。照杜佑的估计,逃亡户约有四五百万户,所谓逃亡户,实际上很大一部分是被贵族、官吏、地主、商贾、寺观所奴役的各种私属,其中庄客尤占绝对多数,唐朝这些统治阶级中人,无不生活优裕,尽量享乐,就是因为他们占有大量被奴役的逃亡户。

(4)七六○年(唐肃宗乾元三年),《通典》说,本年有户一百九十三万三千一百七十四,内不课户一百一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二,课户七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二;有口一千六百九十九万三百八十六,内不课口一千四百六十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七,课口二百三十七万七百九十九。《通典》又说,自天宝十四年至乾元三年,损户总五百九十八万余。损户加现存户只有七百九十一万,疑现存户应是二百九十三万,但不课户、课户的合计数,只有一百九十三万(不课户一百余万可能是二百余万之误)。不课户、不课口与课户、课口的比例,也同样不可解。书籍上数字大抵错乱难凭,乾元户口数只能表示安、史乱后,户口骤减,唐朝廷的地位非常危急。

(5)七六四年(唐代宗广德二年),有户二百九十三万三千一百二十五,口一千六百九十余万。广德户数比乾元户数多一百万,余数大体相同,广德口数与乾元口数也大体相同,疑依据同一原材料,《通典》记在七六○年,《通鉴》、《通考》记在七六四年。

(6)七八○年(唐德宗建中元年)《通考》说,天下两税户凡三百八十万五千零七十六。《通典》说,主户一百八十余万,客户一百三十余万,共得三百一十余万。《通考》所记两税户本于《新唐书·食货志》,与《通典》不符,《通典》当较为近似。

(7)八○七年(唐宪宗元和二年),有户二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六十三(《通考》所记户数)。本年,李吉甫献所著《元和国计簿》。据《国计簿》所记,总计天下方镇四十八,州府二百九十五,县一千四百五十三。方镇中凤翔、鄜坊、邠宁、振武、泾原、银夏、灵盐、河东(以上是朝廷所属边境八镇),易定、魏博、镇冀、范阳、沧景、淮西、淄青(以上是藩镇割据的七镇)等十五道、七十一州,不报户口、不纳赋税。其余许多方镇也留用本境赋税,还要朝廷发给养兵费。朝廷每年收入,主要来自浙东、浙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万户。《国计簿》指出,朝廷每年收两税、榷酒、斛斗、盐利、茶利等税共得三千五百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二十八贯(缗)、石,比天宝赋税短少并不太多,纳税民户却比天宝少三分之二以上。唐肃宗以来,江、淮民众负担奇重,统治者依然骄奢淫佚,有恃无恐,《国计簿》正好给这种现象作了具体的说明。

重税下民众被迫逃亡,有些确是逃亡到别州,有些就在本地隐藏,官吏从而大获私利。唐宪宗时吕温作衡州刺史,奏称本州旧额户一万八千四百七,除去贫穷、死绝、老幼、单独等户,堪差科户有八千二百五十七。吕温到任后,查出官吏隐藏(私自收税的)不纳税户一万六千七百。吕温说“与其潜资(私利)于奸吏,岂苦均助于疲人”(与差科户同负担)。朝廷并不因此惩罚收私税的官吏,足见朝廷对地方官的控制力已经是十分衰弱。纳私税户多于纳官税户,以此为例,杜佑曾估计天宝年间户口,逃亡户至少有三分之一,应该说,不是缺乏根据的。

战乱和重税,使得民众逃亡,户口大耗损。但在朝廷、官吏、庄主等剥削者方面,收入并不感到困难,因为只要民众还生存着,他们就有利可取,不逃亡户被剥削,逃亡户也同样被剥削。

唐后期的户口

(1)唐穆宗长庆年间,《通考》说,有户三百九十四万四千五百九十五。《新唐书·食货志》作三百三十五万。《通考》说,唐敬宗宝历年间,有户三百九十七万八千九百八十二。河南河北三十余州,一向割据,不纳贡赋。唐宪宗连年用兵,取得暂时的统一,三十余州奉朝廷制度,申报户口。可是,八二二年(长庆二年),河北三镇又告割据,朝廷新增州县并不多。长庆、宝历户口激增的原因,似与唐暂时统一关系不大。八一一年,唐宪宗在制书里责备州刺史说,自定两税以来,以户口增损为考核地方官成绩的一个标准,因此,地方官用析户的方法作出虚数,又招引逃亡户入境,作为新附户,“至于税额,一无所加”,反而使人心动摇,土著愈少。唐宪宗说税额没有增加,是贪得无厌的谬见,地方官申报虚数,却是实在情形。唐后期几个户数,其中一部分应是虚数。

(2)八三九年(唐文宗开成四年),有户四百九十九万六千七百五十二。

(3)唐武宗会昌初年,有户二百一十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会昌末年,有户四百九十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一。开成四年到会昌初年,不过两三年,为什么户数骤减。会昌初年到末年,不过四五年,为什么户数骤增。八五三年(唐宣宗大中七年),上距会昌六年不过七年,为什么全年税收只有九百二十五万余缗,其中租税五百五十万余缗,榷酤(茶酒)八十二万余缗,盐利二百七十八万余缗,比元和初年税收,还不到三分之一,户数却比元和初年多一倍。这都说明唐后期的户数,是地方官任便增减的虚数,真实户数是在减少,也就是朝廷纳税户大量被官吏、庄主、商贾等人夺去。自唐懿宗时起,诸方镇连户口的虚数也不报了,唐朝廷成为架空的朝廷。

唐前期行均田制,农民一般都得到土地,当时赋税较轻,政治较好,因之,田野开辟,户口渐增,社会经济呈现繁荣的景象,国家声威通到遥远的四方。这种富强程度,对过去所有朝代来说,是空前的,但对中国具备着的富强条件来说,唐前期的成就还是很有限的。以州县等级为例,上州不过四万户以上,中州不过二万户以上,下州不满二万户;县是六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不满一千户为下县。可见上州、上县的标准并不高。照杜佑所说,天宝户当有一千三四百万,一户以五口计,全国不过六七千万人,与土地相比,州县一般是地旷人稀,大有开发的余地。可是,剥削阶级贪欲的增长,比民众发展生产的速度高得太多,兼并愈来愈剧烈,赋税也愈来愈繁重,为争夺剥削权又发动战乱,战乱更加重了民众的痛苦。民众在残暴统治下,逃亡现象愈趋严重,生产力逐渐萎缩,到后来竟至无法再生产,最后爆发大起义,惩罚剥削者。唐中期和后期,剥削阶级就是这样厉行兼并、重税、战乱三件事,使得唐前期的繁荣社会遭受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