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雀儿嫂嫂何以成妻:张居正败在“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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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败在“潜规则”

 

陈仓

 

张居正是明代杰出政治家、思想家。他主持的改革,比商鞅变法温和、理性、个性化,比王安石变法稳健、有序、切实可行,其中,赋税改革缓解了明王朝的经济危机。然而,张居正生前“万人称颂”,死后却朝野苛责,差点被剖棺戮尸。历代史学家把张居正人亡政息、名毁家哀的原因,归于“得罪了皇帝,得罪了贵族和大官僚”,而没有揭示出改革夭折的体制性根源。

明王朝一如所有封建王朝,“朕即法律”,有“天宪”,无宪法;“一个单独的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国”(孟德斯鸠语),一切是非功过都由“口含天宪”的皇帝说了算。在此体制下,权力和权利博弈的“规则”,一是“外求亲媚于主上,以张其势”(张居正语),努力揣摩、影响皇帝的好恶与态度,然后见机行事;二是打着忠君保国的旗号,“奸贪淫虐,陵轹有司,搏刻小民”(张居正语);三是以孔孟之道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为工具,各取所需,主我所用,任意解释,党同伐异。从皇帝到大臣,大家口头上说的都是国事,心里打的却全是个人小算盘,计较的都是个人利害,顾虑的是私人关系和人情世故。上下结构的权力体系,仅依靠一条“三纲五常”的伦理秩序和不着边际的道德观念维持,表面上“四海一家”,实际上一盘散沙。

在这种体制下,地方官吏“剥下事上以希声誉”(张居正语),上下级之间是一种没有道理可讲的“婆媳关系”,上级对下级不负任何责任,也不履行任何义务,官员无论黑白正邪,大家都没有权利和尊严的保障。海瑞清廉而孤立无援,严嵩腐败而岌岌可危,徐阶油滑而危机四伏,申时行中庸而碌碌无为,张居正能干而高处不胜寒;恶贯满盈的严嵩得势时能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功勋卓著的失势时则被全部涂黑,继而遭遇全方位的污蔑。由于缺宪政秩序,明王朝的运行既无科学理性,也无权利理性,个人行为情绪化,大家都在“跟着感觉走”,谁出政策谁挨骂,谁负责任谁背“黑锅”,张居正自然就成了豪强地主和贪官污吏的对立面,必然成为众矢之的。

张居正改革前,明朝的税赋制度非常混乱,知地税负差距很大,中央财政是皇家财政而不是公共财政,不投资公共服务项目,不转移支付社会福利,地方财政缺口较大。所以,地方政府没有上缴的积极性,从官员到老百姓,大家都愿意拖欠类似“国税”的钱粮,而不敢拖欠类似“地方税”的“常例”(米耗、火耗等等归地方官的附加费)。当张居正以皇帝名义催缴税款时,他就得罪了除了皇帝之外的所有地主,人人皆骂张居正为“奸臣”。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合并了名目繁多的税种,简化了征税手续,断了地方官盘剥百姓的“财路”,清理丈量贵族官僚大户的土地,防止豪强巨富偷逃避税,激起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徐阶等“利益集团代言人”,便以种种理由和方式阻挠改革。

明朝的守成之君,几乎都是不务正业的昏君。而“君主的意志反复无常,难以捉摸,所以,所有的官员都经常感到无所适从(孟德斯鸠语)”。至万历朝,明朝的政治生态在“党争之祸”的连续震荡下日益恶化,政府机构已经退化为靠惯性、惰性运转的官僚机器,行政效能低下,官员做官如同做生意。奢侈浪费、贪污腐化、消极怠工、敷衍塞责、不负责任,成为一种普遍行为和官场“优势”而受到众人的羡慕,法律形同虚设,潜规则真正发挥作用。此时此刻,张居正企图“刷新吏治”的“考成法”,则非常“不得官心”。从史料看,张居正制定的官员考评制度,非常科学、严密,但是,在执行中被派系、关系和人情世故等力量“空转”,最终被架空,画虎不成反类犬,张居正夹在皇帝与朝臣封疆大吏中间,“里外不是人”,两边不落好。

张居正在廉洁、“私德”方面有失检点,授人以柄,那仅仅是“支流”;推进改革,经世致用,是他政治生涯的主流。他是个技艺高超的“棋手”,但是,没有法治的“棋盘”,缺乏经济持续发展、朝局安静、吏治清明等“棋子”,遇到了一伙热衷于“内耗”的官贼对手,更要命的,是遇到一个混账裁判万历皇帝,一盘好棋最终输得一干二净。

 

(摘自《杂文月刊》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