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试剑山庄:药材文章130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32:31

药材文章130章

GAP认证不可操之过急

  中药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自主产权的民族产业之一,是国家大力扶植的一个战略性产业,目前中药产业正面临实现现代化、昂首阔步走向世界的历史机遇。作为中药产业源头的中药材生产在中药产业腾飞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漫长的中医药发展历史中,形成了众多的名优道地药材。本文就目前道地药材的认识和保护提一些想法。
  道地药材是古代的药材质量“标准化”
  道地药材是指一定的药用生物品种在特定环境和气候等诸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所形成的产地适宜、品种优良、产量高、炮制考究、疗效突出、带有地域性特点的药材。它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古代药物标准化的概念,它以固定产地生产、加工或销售来控制药材质量,是古代对药用植物资源疗效的认知和评价。道地药材的药名前,多冠以地名,以示其道地产区。经过历朝历代长期实践的比较和选择,先人掌握了在哪里采集或种植哪种药材最好的实际经验,即“道地药材”和“道地产区”的经验,例如浙江磐安的白术、元胡、玄参,吉林集安、抚松的人参,云南文山的三七等。现代研究也进一步证实了“道地性”是客观存在的,如产于南谯区的滁菊主要成分黄酮含量比其他菊花高32%~61%;安康产的淫羊藿所含的淫羊藿苷为3%,而旬阳产的却只有0.14%,说明正确选择药材种植地点的重要性。在判断道地药材品质上,许多传统经验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某些生药性状如人参的体、丁、皮、纹、须、点等特征可能正是和药效基因连锁的遗传标记或与特殊环境相关联的标识。
  道地药材保护刻不容缓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而又富有生命活力的伟大宝库,为中华民族繁荣昌盛作出了卓越贡献,不只是我们民族的瑰宝,也极具世界价值。随着人们对医药保健要求的不断提高,“回归自然”的呼声日益高涨,传统医学及天然药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应用,中药及天然药物的开发已成为世界各国新药开发的新热点,而开发中药资源是我国加入WTO后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因此,近几年在全国各地产业结构调整中,由于种植粮食等作物效益低下,而种药材相对而言是短平快的首选项目,许多地方都把中药材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抓,于是在全国兴起了一股“要发财,种药材”的建药材基地的热潮。而后中药材生产经历了一个混沌的发展时期,出现了药材质量下降、农药残留超标、生产无人监管、种养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致使药材市场上鱼目混珠,大量非主产地生产的伪劣药材打着道地药材的名义招摇过市,造成了“方灵药不灵”的怪现象。同时也造成了中药材生产增长的速度总体严重超过需求的增长速度,全国中药材生产发展出现了结构性失调,千篇一律的低水平重复的生产方式造成多数药材供大于求,失之道地的非道地药材和地方品种在贸易环节中存在严重的“占位性病变”。如“浙八味”之一的杭白芍因质实沉重、有效成分高(浙江磐安产的杭白芍鲜根中的芍药苷含量达7.78%,高出安徽亳州产的亳芍鲜根中的芍药苷1.33个百分点)而倍受北京同仁堂等知名企业青睐,但由于其生长周期长(需3年以上)、成本高、产量低、价格高而缺乏市场竞争力,目前种植面积萎缩到不足2000亩,且面积有不断减少的趋势,正面临灭绝危险。而且不少道地药材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不得不违心的使用较多的农药和化肥,转变传统的加工方法,以增加产量、节省成本,自然而然,其品质也随之下降。如浙白术,药农为了增加产量,近年抛弃了传统的使用农家肥的习惯,在种植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增加了近20%,同时,为节省人力和物力,改变了传统的加工方法,变弯囱为直囱,导致了浙白术的品质下降。因而,去年,在浙江省磐安县召开的中国(磐安)国际中药科技展览会上,金世元、许炫玉等许多中药界知名人士都指出了道地药材已不道地的问题,长此以往,将动摇中药现代化之根本。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非易事
  “药材好、药才好”的广告词形象地说明了药材生产是中药产业的源头及确保其质量的重要性。可如何才能实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生产中药材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颁布实施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和将要实施的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都是药材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行业法规,这两项政策的出台对于扭转中药材生产的混乱局面、提升中药材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对如何依法保护道地药材,业内专家却是众说纷纭,其中得到广泛认可的就是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但由于中药材的特定性、专业性,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面临许多问题:一是监管不对口。《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是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部门法规,在实施道地药材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过程中,由于专业不对口,在质量管理和鉴定方面还是离不开药监部门的监控作用。如果部门间协调不好,容易产生多头管理的不利局面。二是申报手续繁锁、费用高。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程序实行两级申请且每级申请实行两次审查的制度,审查通过后,还需向全国公告3个月,如无异议,再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进行论证。上述工作完成后还要对外公告。其中某一个环节通不过,申报就无法得到批准。三是保护对象不够完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不保护制药原料或中间提取物,也不保护育种专家培育的中药材新品种和中成药。四是对分布广泛的道地药材品种缺乏有效保护手段。五是目前大部分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尚未被人们认识,因此,无法制定完善的中药材质量标准,而没有完善的中药材质量标准就无法有效地利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来保护中药材。
道地药材该怎么保护
  针对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不足,近年来,在道地中药材保护方面,不少专家提出了新的看法。
  1设立道地药材专用标志。这种专用标志不仅表明该产品产自特定的原产地域,而且还能表明该产品经过特殊的质量监控、加工工艺而具有特殊的质量特色。道地药材专用标志所有权属于国家,是国家监控企业使用的法定产品标志,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冒用,违者严厉查处。
  2明确管理主体。虽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商标局实施的《商标法》中的证明商标都可用来保护道地药材,但从中药材具有的药品属性来看,道地药材的管理主体还应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等法规,制定《道地药材管理办法》等法规来加强对道地药材的管理,从道地药材的标准制定、认证和专用标志的管理等方面来严格管理道地药材,确保道地药材的道地性,而道地药材认证和道地药材专用标志管理可参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等方法。
  3道地药材专用标志认证过程中切忌盲目追大求洋。道地药材是经过先人历朝历代长期的实践而逐步形成的,其在采集时间、加工方法等方面都有独特的要求。因此在道地药材专用标志的认证过程中,要尊重道地药材生长规律,切忌盲目追求集约化和规模化,而应注重药材的质量,使道地药材的科学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4加强道地药材品种选育和种质资源的保护。道地药材由于种植历史悠久,积累了不少地方品种和品系,对选育道地药材新品种十分有利,目前各地也已从中选出不少好品种。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这些新品种的保护,并应鼓励育种单位对道地药材进行良种选育。目前不少道地药材由于受非道地药材冲击及其他原因种植面积逐渐减少,如浙八味中的白芍、麦冬,还有浙贝母中的精品—东贝,其种植面积从历史最多年份的856亩下降到目前不足30亩,已面临灭绝危险。有关部门应对这类道地药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保护,应在道地产区建立区域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或种质资源资源圃来保存种质资源,确保道地药材的可持续发展,为中药产业造福。

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路在何方


    记者日前了解到,在三九(安国)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种植丹参场地出现了一种奇怪现象,购来的丹参种苗种下以后,出现了形态变异。正常生长状态下的丹参多为开紫花,叶子为椭卵形,而三九(安国)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种下的丹参却开出了紫色、白色等颜色的花,叶子呈现圆形、长形,叶缘光滑或者锯齿形等等。三九(安国)现代中药有限公司对这些变异形态标记采收后进行检测,发现近40%的药用有效成分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有个别甚至完全丧失了药用价值。
    “由于药材种质退化,导致药材单产下降、品质变劣,这已经成为我们GAP基地建设的最大障碍。”记者在河北安国采访时,三九(安国)现代中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表现得颇为忧虑。
种子种苗遭遇尴尬境地
    中药材种子种苗变异退化严重影响了中药材的质量稳定。来自农业部的消息表明,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中药材种质标准缺乏。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粮、棉、油、蔬菜、瓜果等农作物都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仅以水稻为例,国家农作物信息数据库收载的标准代码就达73项之多。而相对中药材来说,截止到目前,只有甘草、人参、黄芪等少数品种的种子有国家标准,其他常用的近300种大宗药材的国家标准尚是空白。质量标准的匮乏导致许多道地药材、大宗药材质量下降,给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带来了极大隐患。
    盲目引种引发种子质量退化。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受“要发财种药材”观念的影响,不顾药用植物的生长习性、地域和季节,盲目跟风种植中药材,忽视药材的道地性和区域性。结果出现三匕在北方安家、虫草在大田引种、黄连在平原栽培等怪现象,直接导致了药材品种的混乱。长期以来,药材的种子处于就地采收—就地留种—就地再栽培这样的原始循环状态。长期反复地栽培,而药材却因环境、自身等原因在不断地发生变异,所以种质根本无法保证药材的生长性能和药用性能。三九(安国)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年生小茴香、紫苏、荆芥的发芽率不到70%;多年生黄芪、甘草的发芽率仅在60%左右;野生防风、黄芩的发芽率仅在40%左右。    
    部分药农欠缺药材种子学相关知识,使用种子缺乏科学性。药材的种子不同于其他农作物,其种类繁多,且单类药材对选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如肉桂、兰花、槟榔,它们的种子只有几个小时的生命力,采后需立即播种,否则就会降低或丧失发芽能力。再比如杜仲、厚朴和银杏,杜仲和厚朴的种子必须在树龄20年以上的母树上采集,而银杏则要在 30年以上的母树上采种,这样才能保证种子的发芽率与药效性。即使是同一品种的药材种子,在选种上也是相当有讲究的。如桔梗种子,一年生桔梗种子不管是出苗率还是出苗后的植株生长势都不如两年生植株产的种子;又如丹参苗,种根大了就会增加农本,而种根小了又会影响它的出苗率和田间植株生长势。    
    中药材种子种苗提纯、复壮工作滞后。目前中药材的栽培研究仍停留在以传统的土、肥、水为中心,着重于驯化和产量,而种子种苗的生产则处于野生采集阶段。中药材种类繁多,常用的大宗道地药材就有近300种,如果对这些药材都进行良种选育,需要的科研经费将高达百亿元之巨。而国家在种子选育方面的经费多用于水稻、玉米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农作物,中药材种子种苗选育的科研经费缺口较大。
良种选育经济是基础
    有没有办法可以减缓中药材种子种苗退化变异,并使其恢复原本的性状,确保中药材的质量稳定呢?
    从河北农业科学研究院谢晓光教授那里,记者了解到: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繁殖方式一般有两种:无性繁殖和有性繁殖。无性繁殖能使种苗与母本的性状保持一致,但是种苗在栽培过程中容易感染病毒,致使药材的有效成分和产量降低。再者,由于受有效达标的母本数量的限制,无性繁殖也不利于规模化种植生产,虽然可以用脱毒、组织培养等方式保证种苗质量、扩大种苗数量,但成本太高。有性繁殖可以满足规模化生产,但是如果不进行提纯、复壮,种子又容易产生变异,导致药材性状发生变化。
以丹参为例。传统的丹参都是通过无性繁殖获取种苗,即将丹参的母本植株以茎芽为单位进行截取、复植,让其长出新的植株,但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种苗容易感染病毒,生产出来的药材所含的各种成分与规定的标准有一定差距。三九(安国)现代中药有限公司与河北农业科学研究院合作,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尝试。他们通过无性繁殖获取一定数量的高品质种苗,然后通过GAP模式进行种植来获得大量的种子,以满足公司规模化的生产。具体做法是:选取一些植株粗壮、抗逆能力强、有效成分含量高的植株进行截取,将截取的部分放入专门用来繁育种子的脱毒试验场所,在40cjC的温度下热处理7~8天,使其感染或携带的病毒钝化,然后再截取在热处理过程中生长出来的嫩芽(嫩芽不含病毒),放人培养基中进行培育。这样经过多个轮回,当种苗数量增长到一定数量时,再移人大田,按GAP要求进行生产。住植株生长过程中,按规定对每一植株进行抗逆力、有效成分的监测,及时剔除不合格的植株,同时进行人工授粉。实践证明:以这种方式获取种子种植丹参,采集两年生紫花大叶丹参种子育苗半年,第二年大田密植移栽7500株/亩,产量可达350公斤,比传统一年生无性繁殖高35%;高效液相监测其有效成分丹参酮ⅡA含量0.26%,比一年生无性繁殖高85%,超过了国家药典规定的标准。根据三九(安国)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的统计,利用这种手段繁育中药材种子种苗虽然成效显著,但其生产成本要比市场上运用原始、自然方法育种高出近45%,这无疑增加了生产企业的经济负担。一般地,企业很少会投入额外费用做这方面工作。    
政策扶持是保证
    “种子种苗是中药材生产的基础,只有种子种苗的质量得到了保证,我们的中药材发展才有前途。”谢晓光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摆脱中药材种子种苗面临的困境,相关部门应着力从科研经费、标准建设、相关管理法法规制定等方面多做工作,引导中药材种子种苗品种向纯正、优质、高产、高效方向健康发展,彻底改变流通市场上依赖原始、自然采集的方式繁育种子种苗的现状。针对中药材种子种苗选育这一问题,谢晓光开出了“药方”:
    制定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规范市场的混乱状况。中药材的培育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农业范畴,可以参照农作物的管理模式,制定中药材(特别是大宗中药材)种子种苗的国家标准,解决中药材存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隐患。这些标准应包括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质量标准的内容应涉及品种标准、种子分级标准和原种生产操作规程;检验标准主要从种子的成熟度、纯度、净度、生活力、含水量、千粒重、发芽率以及是否携带病虫害等方面制定检验细则,便于剔除和鉴别。
    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对接。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联手有科研能力的研究机构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课题,政府在银行信贷、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推广、商标注册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着力打造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链,组建一批专业化的种子种苗繁育推广企业,使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生产逐步走向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实现品牌化经营。同时政府还应规范种子种苗的市场经营行为,实施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准入制度,如施行《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许可证》、  《中药材种子种苗经营许可证》等制度。
    加快道地性繁育技术研究,实现野生中药材商品化生产。道地性是药材性状相对稳定、使用安全有效的环境保证。但由于当前种子种苗繁育缺乏,中药材的种子种苗生产一直呈粗放状态,远不能满足当前市场的需要,以致各地引种后出现药效得不到保证的情况。进行道地性药材种子种苗良种选育工作,有助于产地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声誉。

浙江中医专家建议中药研发不能只盯着贵重药材

    本报讯  (记者施仁潮)近日,浙江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组织浙江省中医院、省立同德医院、杭州市中医院等临床一线的9位专家到兰溪、义乌、磐安等地考察中药生产及种植企业,专家们提出了“中药研发不能只盯着贵重药材”等建议。
  专家指出,近年来,特别是非典后,中医中药备受关注,中央把中医药纳入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药有价格优势。要针对广大农民群众的疾病谱,开发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解决广大农民的吃药问题。现在有一个倾向,医生喜欢开贵的,经营者喜欢价高的,研发者喜欢人参、鹿茸、哈什蚂、冬虫夏草这一类的,其结果是农村市场的逐步丧失,迟早要害了中医中药。浙江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药资源丰富,种植、研发的基础好,研发的重点应放在“浙八味”及山茱萸、厚朴上。要从规范化种植、加工抓起,指标要细化,从种植时间、采集季节、选取部位、湿润程度、浸泡时间、粉碎程度,到包装、运输、贮存等等,都要制订规范化标准,逐步使浙江道地药材形成品牌效应。
  如何将道地药材用足用好、做强做大,专家们认为,要重视道地药材的食用价值研究,注意功能性食品的研发。从量的需求来看,开发功能性食品更有市场前景。桐乡的菊花,正因为药食两宜,大受市场青睐;长兴的栝楼,也因为在食用上做文章,销量不断增加。原药材一旦在食用领域上发挥作用,需求量会迅速增长,并能带动地方产业经济的增长。磐安盛产玉竹,可从开发保健型的休闲食品方面入手。其他药物则可以借鉴石斛系列产品研发的做法,可做冲剂、丸剂、含片,既能方便群众,也能使药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专家们还肯定了该省的名医名方资源。历史上的朱丹溪、张景岳、王孟英均是巨匠级人物,有理论创新,也有方药发明,许多医方被广泛应用,如越鞠丸、左归丸、右归丸等。其他如痛风方、连朴饮等,都是极具价值的研发资源。另外,现代医家的经验方同样有重要的研发价值,现在许多厂家的主打产品就是来源于现代中医临床。
      专家还指出,“从临床中来”是很好的研发思路。中药研发要与临床实际相结合。中医讲究辨证,研发中要针对证的不同来开发不同的新药,才会有确切的疗效。
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中药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中药是中医发展的基础。中药包括中药材(炮制品)、饮片及中成药。中药材是构成炮制品和制造中成药的基础,因此,中药材的质量至关重要。
1 目前中药材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品种问题
1.1.1  品种混乱如玉竹为百合科黄精属玉竹Polygonatum odoratum的干燥根茎,《中国药典》2000版只收载了1种,而实际上古今都将黄精属多种具互生叶而根茎圆柱状者当玉竹用,商品来源复杂。经对采自湖南、广东、北京的玉竹与黄精用RAPD技术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玉竹与黄精存在种间差异,玉竹各个体间也均存在明显的谱带差异。
 1.1.2  同药异名、同名异药现象严重  如《中国药典》2000版规定的旋覆花为日本旋覆花(Inula japonica Thunb.)及欧亚旋覆花(I.Britannica L.)的干燥头状花序,目前的商品药材主要是日本旋覆花,而末见欧业旋覆花,倒是有线叶、湖北、水朝阳3种旋覆花在销售使用,而商品药材用的却是旋覆花(I.japonica)。对不同植物来源的日本、欧亚、线叶、湖北、水朝阳5种旋覆花利用指纹图谱进行鉴别发现,同一植物来源的不同样品的HPLC图谱基本一致,不同植物来源样品的HPLC图谱有较大差异。
1.1.3  药用部位、加工方法明确,但生产、使用混淆不分  有研究表明,金银花中的绿原酸在不同的物候期其含量呈一定规律的变化,在花盛期最高。再如,炮制对黄芩中黄芩苷含量的影响表明,加热处理会不同程度地影响黄芩苷的含量,黄芩炮制品中黄芩苷的含量高低与其抗氧化能力作用基本一致,提示治疗不同疾病应选择不同的黄芩(生黄芩或不同的炮制品)。
1.1.4  地方习用药材问题  药材名称一样,但不同地方所用的却是不同的品种。如海桐皮,浙江用的是芸香科植物雩叶花椒及朵椒的树皮;安徽、湖南、湖北及广西部分地区用的为五加科植物刺楸的树皮;广东、福建用的是木棉科植物木棉的树皮;而云南用的却为豆科植物乔木刺桐的树皮。
1.1.5假药充斥市场  如乌梢蛇为常用动物药材,《中国药典》2000版收载的为游蛇科动物乌梢蛇(Zaocys dhumnades Cantor.)的干燥体,但药材市场混淆有游蛇科动物白条锦蛇 (Elaphe dione Pallas.)去内脏的干燥体,但两者的外观性状及石油醚浸液的薄层鉴别差别明显,不能等同入药。 1.1.6  种源的遗传、退化、变异  有些已非原有概念的药材,道地药材与非道地药材业已转化,如雪莲花以总黄酮作为考察指标,发现栽培品的总黄铜含量明显高于野生品,似与生态环境有关;且发现雪莲叶及花(包括花苞)的含量明显高于茎与根,栽培雪莲花叶及花的含量明显高于野生品。
1.2  无规范化的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目前,即使是同一品种的药材,由于无规范化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致造成中药材在种植、药用部位、采收、加工、贮藏及运输等各个环节上的操作、标准不一致,而这些又都会对中药材的内在质量和外形产生影响。如对《中国药典》和改进法采收加工地龙的研究显示:两法所得活性成分差异明显,且改进法比《中国药典》法活性效价高。又如,被蜜环菌侵染与未被蜜环菌侵染的猪苓菌核其菌龄与糖类成分的含量不同;人工栽培的猪苓菌核以4年后采收的产量、外观及多糖含量为宜。再如,不同产地、不同物候期金银花中的绿原酸含量有差别,道地产区、花盛期的绿原酸含量明显高。还有报道,经对4种不同产地佛手挥发油的化学成分比较发现,植株生长的环境条件影响挥发油的化学成分,相同提取方法但产地不同其化学成分及含量有所不同,不同采收季节及保存时间的长短也能造成化学成分的差异。
1.3缺少可控的质量标准
现有的中药材质量标准规定了来源、药用部位、性状、鉴别等,据初步统计,只有43.45%及29.40%的中药材建立了薄层鉴别和含量测定,有18.55%的药材无任何鉴别和含量测定,只有显微或理化鉴别的分别为16.25%和8.22%。虽然现在还无法说明所选择控制的指标性成分与临床疗效的直接关系,但在目前尚未搞清中药产生临床疗效作用的究竟是哪种或哪类物质时,可暂以某味或数味药材中所含化学成分作为定量控制指标,以控制中药材的质量。
2.几点建议
    ①国家应对中药材的种植、药用部位、采收、加工、贮藏及运输等制定统一的质量管理规范。②应制定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贮藏及运输等研究计划,利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对道地药材、野生与栽培品、种源的培育、种植方法、采收期、药用部位、贮藏管理等进行系统的研究,以统一规范中药材的生产与质量,保障中药的可持续性发展③通过对不同产地中药材的考察,重新评价现有中药材的质量,对中药材实施批准文号管理。④由于药材质量与产地、采收季节、药用部位等密切相关,故中药材(含炮制品)的种植、药用部位、采收等应考虑其有效成分含量的动态变化而实施相应的管理,如药材应有说明书、标签,其内容除注明药材名称外,还应有具体药用部位及产地、采收及加T日期、贮藏及运输条件、指标成分的含量等。⑤对已知临床有效成分的中药材应按处方用药量折算入药,否则临床实际用药不准确,疗效难以保证,且不安全,尤其是对毒性、有害成分、贵重药材,故应鼓励中药配方颗粒的研究和使用;对临床尚不清楚其产生疗效物质基础的可暂以指标性成分折算入药。⑥建立国家中药材品种数据库,确立药用种属及药用部位,统一规范药品名称,逐步形成一药一名。

商标中国药材驶向世界的新航船

    如果问起中国有哪些药材,人们能说出一连串药材名,诸如人参、三七、厚朴、枸杞子、黄连、银杏、山药、牛膝、茯苓、麦冬、桔梗、淫羊藿……,但是问起中国药材有哪些知名商标,很可能就要难住许多人。目前,我国已有恩施紫油厚朴、罗田茯苓、长阳木瓜、五峰续断、吉林人参、云南三七,河南怀药、宁夏枸杞子、重庆黄连等申请了原产地保护。但真正叫得响的商标却是少之又少。中国的中药材要走向世界,必须选择新的航船一一商标。
1中药材的生产经营缺乏品牌意识,其现状令人忧虑
1.1品种当品牌,老药商不懂商标,老药农不知商标 
     漫步中药材专业市场,映入眼帘的几乎都是宣传自己经营的中药材品种:正宗杭菊、正宗三七、道地紫油厚朴、道地黄连……,然而用自己的商标做门面招牌的却少有。卖自己品牌药材的几乎没有,就是经营中药材多年的老药商,你问起他(她)们经营什么品牌的药材,回答几乎一个样:“苍术、党参、杜仲、续断、牛蒡子、射干等等”。他们竟然把品牌错当成品种,问到有没有注册商标,他们只是听说有《商标法》,都没有注册自己商标,药商们还觉得“人参、三七、枸杞子”等名字远比他们自己注册的商标更响亮,自认为名药就是商标。走进有“中华亚药库”之称的湖北恩施州黄连、板党、紫油厚朴等中药材种:植地,问到“商标”,老药农竟反问“商标是什么贵重药材”。可见,由于受自然条件、交通、通讯等限制,药农药商对商标知之甚少,更谈不上注;册商标,申请原产地保护了。目前,中药材不注重商标,缺乏品牌意识十分普遍。    
l.2生产及管理水平低下,缺少著名品牌,难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一份资料显示:2002年中国药材出口3.92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占中药出口总值的58.4%。我国中药虽已出口到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但在国际中草药市场份额中仅占5%左右,而且大部分是原料中药材,其余份额为东亚、东南亚、南亚一些国家独占,原因究竟在哪里?中国有名药无名牌是最主要的原因。市场上没有商标的统装、散装中药材随意可见,就是商店里卖出的中药材也只是纸或塑料袋简易包装,这样的中药材要想卖出好价钱,那是“水中捞月”。
    我国是中药材的原产国、生产国,但中药材生产技术的落后,管理的粗放,难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自欧盟一些国家执行更为严格的中药材进口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检测标准后,韩国、日本、泰国等亚洲国家也提高了进口中药材标准,使中国药材出口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虽然中药材出口额在增加,但其增长速度不尽人意,中国药材在与其他国家的竞争中出口市场份额占世界中草药市场份额的比重与中药材资源大国、生产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2002年我国中药材进口达到8592万美元,同比增长12%,其主要来自德国、日本、台湾、东南亚、北美洲等1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品种是:西洋参和一些南药。亚洲地区进口中药材占进口总额的55.8%,北美洲进口中药材占进口总额的 25%,其他国家和地区占19.2%。凭借知名品牌,洋药(或药材)杀入中国市场。
2实施商标战略,是中国药材走向世界的保障 
2.1商标区别于招牌,来源于传统而高于传统 
   中药材生产历史悠久,一般都以地名命名品牌或是经营药材的铺号署名,这样就形成了“道地”招牌,如“板党”、“四大怀药”、“宁夏枸杞”等等,这些招牌在人们心中扎下了根,成为产品的代名词,所以,生产者、经营者注重了老招牌的保护而忽略了商标的开发。而中药材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人们易于识别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拥有稳定长期的消费群体。
   商标富含深厚的文化传统,中药材要挖掘传统精髓,使其不仅有文化古韵,而且还具备一定的时代特色,做到既注重品牌的维护,又不忽视对品牌内容的创造;做到以传统商标为中心,.注册一批相关的联合防御商标,一方面扩大传统商标的范围,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新产品贯以新商标的方式,赢得市场的认同,如武汉”红桃K..商标权人通过联合注册,最终对传统商标构成一张立体交叉的全方位的收益网。
2.2打造民族品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河北安国、安徽亳州、成都荷花池、江西樟树等全国大药市,尤其是一些特色街,在那里商家交易的店铺,大量交易药材是统装和散装,药材及包装盒随意搭配。不要说药材品牌,就是品种和等级鱼目混珠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目前,我国中药材产业整体上还停留在产品阶段,要培育出中药材的民族品牌,则需有大型龙头企业的拉动,走中药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商标化、现代化之路。
    在2002年“国家中药资源可持续系统的建立及全国重点中药资源调查”项目论证会上,王永炎、肖培根、陈可冀、于德权、甄永苏等院士强烈呼吁:“盘点中药资源,不能再在沙滩上建塔了”。有关专家还认为,中药材质量不稳定,部分中药材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加工工艺落后等,严重制约了中药材的出口。于是国内一些地方提出了打造品牌促发展的战略,如吉林提出中药材的出口和国内中药材市场应实行颁发 GAP证书制度;辽宁提出打造“北药”品牌;云南提出做大”云药”品牌;湖北提出建设“中国药谷”等等,其目的都是让自己的品牌走向世界,让世界认知。
    中药材注册商标,除了企业自身努力,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也需要通过建立一些相应的法规和行业规范,帮助生产者和经营者做大品牌,使中国药材的品牌脱颖而出,亮相世界舞台。另外,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应该跳出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实现从传统的模式向现代化企业模式的跨越。中国名牌中药材有数百种,这些名贵药材将是中药材行业最好的招牌。实施商标战略,着力打造中药材品牌是中国从实现原产国、资源大国、生产大国走向中医药强国的必由之路。
                                       摘自:月刊《中药研究与信息》文/赵任君  

王正坤:不宜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


  玉溪市彝医药研究所王正坤同志日前给本报来信,提出“不宜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的观点。
  王正坤认为,药材作为调配处方、配制制剂、生产成药的原材料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无论中医应用、藏医应用、彝医应用或者傣医应用,都叫做药材,习惯上也统称为中药材,数千年来一直延续至今。但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有人用少数民族称谓来划分药材,诸如把彝族地区产的药材或彝医习用药材叫做“彝药”,把傣族地区产的药材或傣医习用药材称为“傣药”等等,这种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的做法很不科学,也不规范,长此以往,后患无穷,应当及时纠正。   
  以下是他的5点依据:
  一、民族药与药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少数民族药,诸如藏药、蒙药、彝药、傣药、苗药这种叫法是存在的,但是,它指的是“在该民族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成的处方或研制的成药制剂”,是对成药而言。就像云南白药是彝药,而不能把哀牢山出产的三七叫做彝药一样,二者的概念不同。因为三七只是一种药材,所以不能叫做彝药。什么是药材呢?《辞海》上是这样解释的:“药材:中药原材料(包括植物、动物、矿物等)。”药材就是“中药原材料”,所以只能叫做药材或中药材,绝对不能冠以民族称谓叫做某(族)药。把药材称作某(族)药,是概念上的错误导致逻辑上的混乱,结果是民族药(成药制剂)和药材混淆,成药制剂也是某(族)药,药材也是某(族)药,这种混乱状态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二、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很不科学。据作者所知,有人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的理由之一是说这些药材产在某族居住地,或某族医常用,因此,就把它称为某(族)药。众所周知,传统的中药材中有不少品种冠以产地名,如藏红花、淮山药、川贝母、滇紫菀、云木香等,统属地道药材,这是对的,因为它代表药材的产地和这些地方产的药材的品质。这在其它以植物为基原的产品中从古至今也一直延用,譬如茶叶,普洱产的叫普洱茶,凤庆产的叫风庆茶;花,产在大理的兰花叫大理兰,产在樟州的水仙花叫樟州水仙;菜,驰名的如山东大葱、邱北辣子;肉有新疆羊肉、宣威火腿等,不胜枚举。但是没有哪一位“专家”把茶叶划分为“彝茶”、“傣茶”;把大理兰花叫成“白(族)兰”;把山东大葱更名为“汉葱”;把新疆羊肉叫做“维吾尔羊肉”,把宣威火腿贴上“彝族火腿”或“彝腿”的标签,如果这样做了,人民会满意吗?植物学家、动物学家会认可吗?国家法规允许吗?全国有八大菜系,云南有白、彝、傣、壮等民族特色菜谱,也叫彝族菜、白族菜……那是指按照本民族饮食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加工工艺、制作技术、烹任方法加工出来的一道(盘)菜而言,因此就有川菜、潮州菜、彝族汤锅、傣族酸笋鸡等菜系菜谱。而所用的原材料,都只能叫做菜,如白菜、萝卜、大葱等,没有谁会把白菜、萝卜、大葱划分为汉菜,傣菜,彝菜,白(族)菜。因为,菜就是菜,不论是出产在何地、何族习食,改变不了它作为加工各族各系菜谱的原材料这一客观事实。因此,药材只能讲地道不能分民族,不宜随心所欲地加上民族称谓。
  三、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缺乏依据。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章中都找不到把药材定义为某(族)药的依据。因此,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无法规依据,定义不明确,概念很模糊,也不利于规范药材标准。由于各民族强调各民族的地域特殊性,原本就是一个基原的药材,你搞一个彝药标准,他搞一个藏药标准,势必导致临床用药材质量参差不齐,给患者用药安全埋下隐患,成药制剂的原材料也难以统一,药材的多民族化,最终只会阻碍中药走向国际市场。
  四、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不利于民族团结。如果政府职能部门确认某(族)药(材)的存在,那么现在已经在使用的中药材哪些应该是这一个民族的?哪些又应该是另一个民族的呢?全国56个民族怎样分配中国大地上出产的这些中药材呢?况且一种药材,多个民族地区都出产,多种民族都在使用,你说该是那个民族的药材呢?这个说这种药材是彝、白族的(因为彝、白族都是继承唐南诏医药理论,属于一个体系),那个说这种药材是傣族的,另一个又说这些药材中医药经典上早就有记载,有谁又能把成千上万种药材不偏不倚地划分为56个民族药材呢?本来就是一个中华民族,用的都是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资源,祖祖辈辈都过来了,到了我们这一代,为什么偏要跟自己过不去,非要把它划分为这个族药,那个族药呢?甚至有的人今年说这个药材是这个民族的药,明年又说是那个民族的药,真不知他们的用意何在,目的是什么?我认为我们这一代人应该给后代子孙多做点有益的事,不要给他们制造麻烦。
  五、一种药材用不同民族称谓重复印刷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各族医药理论的不同和临床应用经验的差别,实际上各民族之间对一种药材存在着适用症不同、用法不同、用量不同,甚或民族文字记载不同,民族语称谓不同,一种药有多种别称等等,这些都可以在全国统编的药材学中用文字表述清楚也就足够了,不必要冠以民族称谓划分为什么民族药(材)。因为植物是植物学家命名,动物是动物学家命名,不管你生长在哀牢山或是武夷山,学名只有一个,除了变异品种之外,形态也都一个样,甚至有些药材功能主治也几乎一样,只是因为它生长在哀牢山就叫彝药(材),生长在武夷山,就叫它畲药(材),这家编印《彝药志》,那家编印《某药集》,实在没有必要,这样做只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没有任何价值。
  王正坤最后呼吁有关部门清理一下此类不规范、不科学、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杜撰。他说,今天出一本这个族药,明天出一本那个族药,这样搞下去,55个少数民族都有“药书”了,中医还能剩下多少种药材?这个族药、那个族药的书无非都是从中药材书上抄下来的,加上一些民族文字和民族语的名称罢了,并无新意。因此,我认为用民族称谓划分药材的做法是庸人自扰,大可不必。  摘自《中国中医药报》共 130 页,当前第 14 页 9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