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种俊介犬多少钱一只:揭秘“犯人与狗同关一笼”审讯室内部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1:34:13
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河南南阳政协委员杨金德涉黑案在“与狼共舞”遭遇刑讯逼供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没有作出正面回应,反倒是把杨金德等人遭受酷刑的警犬基地审讯室紧急拆除。
    杨金德被刑拘后,曾一度被羁押在南阳市警犬基地。据其聘请的北京律师朱明勇介绍,杨金德称多次被刑讯逼供。9月14日,朱明勇和杨金德的另一辩护律师杨大飞在看守所会见了杨金德,拍下了杨金德描绘警方刑讯逼供的视频。
  在视频里,杨金德向律师讲述了被刑讯逼供的细节:他被羁押在警犬基地时,带上手铐脚镣与狗关在一个笼子里面,名为“与狼共舞”……
  杨金德的哥哥杨金有说,自从7月5日到14日开庭的时候跟杨金德见过一次面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了。杨金有在去年案发当天也被带进过警犬基地,被关在与杨金德不同的屋子里。他一进去就听说,进去的每个犯人都要被打。杨金有说,他当时也被打了,但毕竟不是“主犯”,比杨金德遭的罪应该轻得多。当时杨金德被关在第一间屋里,每个屋子都拉着帘子,只能听见里面的惨叫,却看不到受刑的过程。“警犬基地在郊区的一片树林中,你喊的声音再大,外面也听不到。”
    南阳警方没有就此事接受中国青年报的采访。
    今天,我们从一位电视同行那里,拿到了他们在南阳警犬基地里拍到的视频。从视频来看,基地正进行“装修”,工人们在粉刷,屋里乱糟糟的,老虎凳还在,但杨金德等使用过的特制的铁笼不见了踪影。
  杨大飞律师认为,杨金德涉黑案是中国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这个案例证明了在司法过程中,保护的不再是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而是某个或者某些个集团利益,比如本案中维护了卧龙法院不被追究行政责任的利益,相应的负责人可以安居其位,这个案件的侦办审判还给杨金德上访扣一个违法犯罪的名义,这样就可以保护上访事件的官方利益,但最没有保护的是公民的公平、公正利益,也就是没有保护普通民生的利益。

 

 

杨金德涉黑案
    杨金德因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于2010年10月13日被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拘,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0年11月5日经唐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5月23日,唐河县检察院以杨金德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6项罪名,向唐河县法院提起诉讼。

    7月30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唐河县法院判处杨金德犯组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被告人曹某、李某、张某等20人,分别犯犯组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9年、7年、5年、3年、1年6个月、1年、1年徒刑缓刑2年。被告人田某、司某分别被判管制6个月和处以1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