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语录》全文:文章标题: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情况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1:53:12
当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情况分析(二中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大幅增长。自去年5月1日该《解释》实施至今年上半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07件,同比上升138%,其中一审案件增长210%,二审增长68%。
一、主要特点
1、故意杀人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增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多发生在杀人、伤害、抢劫、抢夺、交通肇事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中。从上述案件的收案情况分析,故意杀人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呈明显上升趋势。自去年5月1日至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故意杀人案件43件,其中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4件,占55.8%,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
2、赔偿数额成倍递增。由于前述司法解释增加了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提高了赔偿标准,致使诉讼标的额或赔偿数额成倍增长。在目前我院审结的附带民事案件中,因被害人死亡的案件赔偿数额一般均在30万左右,而在该司法解释实施前,同类型的案件赔偿数额多在3至5万元之间,赔偿数额增加近10倍。
3、执行难问题突出。由于涉案被告人多系无业、无产或外来务工等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能力极为有限,致使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难问题十分突出。在同期我院受理的35件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执行案件中,执行到位仅5件,且大多属于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已扣押被告人财产,或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做被告人及其家属工作,促使他们自愿缴纳赔偿金的情况,而其余案件均虽经执行法官努力仍难以奏效。
二、存在问题
1、庭前工作增多。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有77%的原告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但从审判实践看,绝大多数律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法律适用等知之甚少,合议庭在开庭前必须进行多次指导。如我院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人许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原告聘请的律师在庭审中突然请求变更诉讼主体,继而又请求变更诉讼请求,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据统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大约有95%左右必须进行庭前指导,大大增加了合议庭的工作量。
2、案件调解困难。我院一审的刑事案件大都为重大案件,其中被害人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占大多数。自上述司法解释颁布后,由于受害人的赔偿数额大幅提高,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难于衡平,调解工作难度加大。如2002、2003年,我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平均调解成功率为15%左右,而自去年5月施行该司法解释后,该类案件由合议庭主持调解的成功率为零,仅有个别案件由当事人自行达成案外和解。
3、审判难度增大。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且与民事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冲突,相关司法解释又不完善,致使案件审判难度很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但没有明确其中继承问题,已死亡被害人家属一人或数人坚持起诉,导致判决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实体权利;二是民事法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被羁押的被告人所处地位具有特殊性,几乎无法“主张”、“举证”,给附带民事审判带来不便;三是婚内伤害案件以及聚众斗殴案件中双方互殴致伤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立案、如何定性处理,目前尚不明确;四是对涉及没有被起诉的共同致害人或者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操作规定不明;五是对如何判定多名被告人案件中各被告人的民事责任和具体赔偿数额缺乏相关实施意见。
三、对策建议
1、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法官破解难题的能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涉及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因此,刑事法官应注意加强业务学习,在熟练掌握刑事法律的同时,认真钻研相关民事法律,特别是侵权法理论,并结合审判实务,对有关当事人的义务范围、责任界限以及诉讼结构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专多能”的办案能手。
2、加强律师培训,提升律师代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水平。鉴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着与普通民事案件不同的特点,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律师的业务培训,对代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注意的问题作出重点讲解,配合法院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3、制定相关细则,规范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建议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在不违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和宗旨,对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实体及程序法律进行整合,形成具有操作性、合理性、具体明确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施细则,以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