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有大专吗:◎当前“民工荒”的特点与原因 招工难的原因何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1:44:09
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目前的“民工荒”仍是区域性的,缺工最突出的地区是珠三角和闽东南的加工贸易出口业。从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对比来看,伴随经济回升,103个主要城市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从金融危机期间的0.85,大幅回升至0.97,接近2007~2008年的历史最高点。这一比率虽然较高,但似乎显示全面的劳动力供不应求尚未出现。然而历史上这一比例一旦超过0.96,就会出现局部民工荒现象,源于区域差异较大,目前东、中、西部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1.01、0.92、0.93,显示东部地区存在招工难。在东部当中,珠三角、闽东南、长三角、环渤海的这一比率分别为1.26、1.14、0.99和0.95,显示招工难主要集中于珠三角和闽东南,特别是广州、深圳、东莞、泉州。缺工企业主要是从事出口加工业的中小企业,不仅是技工和管理人员缺乏,普通劳工也开始缺乏。招工难现象在待遇低的企业尤为明显,广东省对500家企业的监测显示,300多家缺工企业月工资水平比不缺工企业低200~400元,且工作时间明显长于不缺工企业;而月工资水平达到1800元以上、福利待遇较好的企业基本都不缺工(来源于2009年4季度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对103个城市的就业市场供求信息统计)。

  第二,愿意外出务工的民工数较往年下降。今年仅有62%的返乡民工明确表示春节后要继续外出务工,比2008年同期相比降低了6个百分点。另有30%表示要观望来决定是否外出,还有8%表示不再外出务工,主要原因是务工工资太低、准备在家乡创业以及家庭事务。在准备外出人员中,超过1/4的民工不打算回原企业上班,主要原因是收入太低(占49%)、加班太多(占18%)和没发展前途(占14%)(来源于人保部今年2月份的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分析结果)。

  第三,在外出民工中,去往中西部占比显着上升。去年在东部地区就业农民工的数量减少了880万,而在中西部农民工就业数量大幅增加。这一趋势在今年还将持续:东部地区今年春平均每个企业计划新招工156人,与2008年同期基本持平;但中西部地区用工需求明显增长,平均每个企业计划新招工61人,比2008年同期增加16%。因此,今年外出民工的目的地分布中,打算去东部地区的占71%,中西部占29%,后者比往年增加了7个百分点。特别是就近就业比例大幅上升,河南省就近就业民工数量从2008年的600多万人增加到1100万人,湖南就近就业的民工占比较2008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达到30%(来源于人保部调查分析)。短期来看,是区域增长更平衡的结果,内地就业岗位增多,与沿海的工资差距缩小,对农民工的吸收加强:我们早在去年7月17日的报告《未来增长更趋平衡》中就分析,过去沿海地区经济一枝独秀,农民工只有赶赴沿海才能找到工作。近年来由于内地基础设施的改善、人力资本的进步,政府政策的倾斜,以及沿海企业向内地搬迁,内地经济增长开始赶超沿海,重演上世纪50~70年代美国穷州追赶富州,以及欧洲较穷区域追赶富裕区域的现象。这使得内地企业数量明显上升,用工需求增加,为农民工提供了在家乡就近就业的机会。而且中西部工资涨幅加快,与东部工资差距缩小——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调研,外出打工者的月均收入东部地区为1455元,中部地区为1389元,西部地区为1382元,东部只比中西部高5%,而5年前东部工资比西部平均高15%。但农民工在东部打工的生活成本比内地高出近25%,还有背井离乡的隐性成本,导致农民工区沿海打工的积极性下降,尤其是去珠三角和闽东南地区,当地产业结构以较低端的出口加工业为主,企业主将工人工资压得较低;而产业结构升级相对较好的长三角地区,工资水平和涨幅高于珠三角,因此对民工的吸引力也较高。此外,国家对农业的补贴增加、提高农产品收购价,也使农业收益比过去有提高,部分农民返乡从事规模种植和农产品加工。

  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接近尾声,已逼近“刘易斯拐点”,目前区域性的招工难,在几年后可能演变为全国现象。我们早在2006年就指出,中国的人口红利阶段从1980年开始,大约持续到2015年,其后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重将持续下降。目前人口红利已进入最后阶段,因此从2006年开始,我国沿海地区逐渐出现了“民工荒”问题。原来农民工被认为是可以无限供给的,但突然间一些企业面临了“招工难”问题,这种新现象反映了我国劳动力供给正在逼近“刘易斯转折点”(在二元经济结构中,在农业剩余劳动力消失之前,社会可以源源不断地供给工业化所需要的劳动力,同时实际工资不会上涨。直到有一天,工业化将剩余劳动力吸纳干净,这个时候若要继续吸纳劳动力,就必须提高工资水平。否则,农业劳动力就不会进入工业。这个临界点就叫做“刘易斯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