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的毕加索的师傅是谁:魏炜为自己设计的商业模式果然NB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0:58:28

魏炜为自己设计的商业模式果然NB

 

企业家课程班是“壳”,潜力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孵化是“核”。

 

都说北大深圳商学院管理学副教授的魏炜是“中国商业模式研究第一人”,原以为他也像其他教授一样,对商业模式的研究更多是停留在案例的理论分析上很NB,没想到他为自己的项目设计的商业模式同样很NB。

 

昨天和北大汇丰商学院合办了一场规模不大的小论坛,10来个嘉宾、50来个企业家。为北大汇丰商学院的一个课程项目——学费高达36万的“EMP课程班”——做间接性的推广。通过这个论坛略知了这个“EMP课程班”的商业模式,确实设计精巧。

 

魏炜是这个项目的主导者(他同时身为北大汇丰商学院副院长),想来这个项目的商业模式设计也是出自他之手。我还是蛮有兴趣来剖析一下这个项目商业模式的独特之处。

 

我首先知道的是,这个课程班的学费是36万,高,真是高啊。要知道,一般的给正式文凭的EMBA学费也不过20余万,而北大汇丰这个EMP班仅仅给个课程结业证。这样的定价能有竞争力吗?

 

接着我又了解到,对于36万的学费,企业家如果不愿以现金支付,可以以等值的企业股权支付给北大汇丰。我的好奇心开始被引发了,魏炜究竟葫芦里卖什么药啊?

 

对于这次举办的圆桌沙龙,北大汇丰方面提出了很明确的要求:参会企业家不要多,最多40-50人,而且必须是企业的创始人或最大股东,而且这些企业不能是小企业,而必须是在几年内有可能上市的企业(主板、创业板、境内、境外都可)。

 

邀请这样一个狭窄范围的企业家,看上去是在为他的EMP课程物色潜在学员。我倒觉得实际上更北大汇丰更像是物色潜在上市资源。于是我们作为合办方,在1000多个企业家候选资源中,筛选、筛选、再筛选,最后选出了大约50个,并邀请他们来参加圆桌沙龙。

 

而演讲嘉宾主要由北大汇丰自己邀请。昨天下午在现场看到了嘉宾阵容,除了魏炜本人之外还有:东方富海董事长陈玮(原深圳创新投老总)、松禾资本董事长罗飞、东方证券深圳总经理沈伟、IDG资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余辉、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辉。哇,资本产业链上各环节的人都齐刷刷亮相了:VC、PE、投行、律师,而在在国内基本都算得上是大牌的了。这么一帮人亮相,我怎么感觉像是投资项目的现场筛选会啊?!

 

整个圆桌沙龙,除了嘉宾的演讲及企业家的对话之外,还内嵌了一些推广EMP课程的环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去年已经入读EMP课程的企业家学员的演讲,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来推广课程。这几个演讲企业家,显然是北大汇丰精心挑选的学员,跟北大汇丰的推广配合非常默契,讲得激情澎湃,可能他们确实在这个课程上收获不小,否则不至于如此动情。虽然这个环节广告色彩较为浓厚,但是并不让人反感。

 

这几个企业家学员说入读了EMP课程之后,怎样通过商业模式的改造获得销售及利润的增加,通过同班同学与在座嘉宾实地到企业考察诊断,改善之后使得企业运营效果大为提升,其中一家企业正是通过出让股权来入读的EMP班,还有一家企业得到了现场嘉宾中某家VC/PE的股权投资。

 

显然,这种现身说法具有不小的说服力。从这些企业家学员的口中得知,这些专业嘉宾原来是北大汇丰EMP课程的专家顾问团队。

 

北大汇丰EMP课程的招生简章中说明,能够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家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的企业的创始人、大股东及CEO。”

这样条件怎么看上去像是给创业板物色项目啊?

 

而且,对于报名的人,北大汇丰还有个筛选的过程,并非给36万就一定能入读。他们首先会组织投行、VC、律师、会计师等专家顾问团队,对企业进行初选,条件通过者才准予入学。

 

至此,魏炜的商业模式基本已经水落石出了。其实,其EMP课程其实就是资本市场的项目筛选及培育平台。所谓课程只是“壳”,项目筛选机制才是“核”。他怎么拉拢“利益相关方”来组建这个商业模式呢?

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支付36万元或者等值股份,获得课程提供的企业经营管理提升的机会、与PE/VC深入交流的机会、可能得到VC/PE的投资、会计师、律师、投行的跟踪服务。

北大汇丰:搭建平台,吸取企业家资源,获得课程的现金收入,企业的股权(一种变相的股权投资)。

VC/PE:通过一些顾问服务的投入,共同参与到筛选企业的过程中去,进而获得精准的有上市潜力的投资项目。

律师:通过课程平台,为后续融资、上市项目储备潜在法律顾问项目资源。

会计师:通过课程平台,提前介入,储备上市审计项目。

投行:通过课程平台,提前介入,储备保荐项目。

 

魏炜设计的个EMP课程商业模式可谓精巧,他搭建好这么以项目筛选平台,几乎零代价地拉拢利益相关方提供各自的资源(同时他们各自获得潜在的收益),而他自身获得的则是比EMBA学费还高的课程收入或对有上市潜力企业的股份的双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