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食物过敏用什么药: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光明日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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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

李东明 刘家竹 《 光明日报 》( 2011年04月09日   07 版) 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起着示范和表率作用。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指通过一定的制度、规则和程序,规范党内决策行为,确保决策能广泛汲取各方意见、反映事物发展规律的制度规定和程序安排。决策制度是民主决策机制的核心内容,决策规则是民主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决策程序是民主决策机制的基本载体。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深刻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等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激发党内活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一、充分认清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指用于规范党的领导的决策行为,通过一定的制度、规则和程序,确保决策能广泛汲取各方意见、反映事物发展规律的制度规定和程序安排。党内民主决策的科学化,集中体现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

    其一,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我们党是一个执政60多年,拥有7000多万党员的党,能否实现党内民主的关键就是决策能否科学化、民主化。而要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就要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决策科学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结果,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而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才能形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才能实现党内民主。

    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对执政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既没有现成的理论,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广大党员的聪明才智,才能把正确的意见集中起来,从而形成正确的决策。没有充分的党内民主,不集中全体党员的智慧,意见不从党员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往往会导致党的决策失误。因此,党内民主越充分,党员的民主权利就越有保障,党的决策就越科学。

    其二,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的任务十分艰巨、复杂、繁重,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遇到了新的挑战。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主要内容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党员享有民主权利。如果民主决策制度不完善,决策没有民主化,或者民主决策没有具体的内容、严密的程序和完善的规则,广大党员的意志和诉求就得不到充分体现,党员的积极性就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要把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就必须适应不断发展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这就迫切需要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

    其三,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激发党内活力的根本途径。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广大党员的聪明才智,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有利于强化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激发党内活力的有效途径。只有把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出来,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才能在实践中开拓创新,才能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党内充满生机和创新活力的政治局面。

    二、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对策选择

    完善党内民主决策调查机制,是确保民主决策的前提,也是现代政党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在每一项重大决策制定之前,决策目标的确立,决策方案的拟定,都离不开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首先,党组织要了解党员群众关心与关注的热点问题,了解他们的愿望与要求,并以此作为决策的目标。其次,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的主要领导要紧紧围绕议题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开言路,拓宽渠道,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的意见和呼声。最后,在搜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党委要进一步深入分析,把民主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真正形成民主决策的调查机制。

    集体决策是党内民主的最高原则,是实现党内民主决策的关键,也是对党的领导行为和党内权力运作的规范。必须完善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机制和决策表决制度,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首先,在党组织内部,必须切实坚持党内成员一律平等,这是集体领导的重要前提。其次,要坚持民主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营造党内民主氛围,使党委成员能够充分参与讨论,发表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决策的积极性。在重大事项上特别是在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时,要严格实行票决制,按照党委成员“一人一票”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坚决抵制“家长制”和“一言堂”。对主要问题的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待下次会议讨论时表决。最后,在民主决策程序中要建立情况记录备案制度。在党组织讨论决定事项时,要严格记录党组织内部成员的各种意见、建议,并将党内民主决策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也准确记录在案,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决策的真实性。同时,针对当前党内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政绩,把政绩工程搞成贷款工程、害民工程等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党内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决策方案咨询机制,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有力保障。加强党委决策咨询机制,首先,应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制度。凡重大问题的决策,尤其是文化科技含量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都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其次,建立征询意见机制。凡是关系到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应该咨询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人士、群众等,根据他们的意见对决策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最后,实行决策方案的社会公示制度。确定负责社会公示的具体部门和监察部门、规定社会公示具体程序、把握公示的内容、明确社会公示的方式。除涉密的决策之外,应当全过程公开,听取群众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党委制度的有效运作,是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决策的重要方面。它要求强化地方党委全委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首先,要合理划分全委会与常委会的职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重大问题进行合理的把握与界定,既要防止把本应由全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交由常委会或其他会议来决定,又要防止把一般性的问题不加选择地拿到全委会上来讨论。其次,要不断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常委会成员要定期向全委会述职、述廉,接受全委会评议;要保证党委委员对常委会进行质询、询问制度的落实;要完善审议和表决程序,使审议报告的过程真正变成对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的过程。再次,对于那些关于全局性的、关系到区域长远发展规划的决策,要给予全委会成员充分的调研、思考时间,在全委会会议上要认真听取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决议,意见较大的决议应经过协商沟通后重新上会讨论。在全委会决议形成后,任何人必须坚决执行,不得违反、改变。对于违反者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