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豆浆机做粥食谱:贪官怪组织验证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6:29:03
题为《甘肃正厅官员日均敛财1.5万 怪组织未提醒》一文道:“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2010年10月26日《检察日报》)

  “落马”了,以铁窗为伴了,进而怪起了组织,有道理和符合逻辑吗?答案恐怕----是!

  因为,由该报道的“不给李人志‘办手续’(指送钱)就别想得到提拔”等描述来看,显然是只要送钱就能够“卖”到官位几乎人尽皆知,就是监管部门和上级“不知道”,这“怪组织”不就很顺理成章了吗?何况还有“在担任华亭管委会副主任后,李人志受到身边和社会上一些消极丑恶现象的影响,见那些群众强烈反对的领导仍毫发无损地坐在官位上,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始扭曲,萌发了腐败的侥幸心理。”这样的现实样板的存在。而以往众多“落马”领导干部所写的忏悔书,虽然没有直接写出怪组织的话,但换个角度来看,其何尝又不是一份“怪罪书”呢?由此而带来的一个严峻现实问题是不是,预防腐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被很好的执行、或落到实处呢?

  同时,从题为《上海房管副局长案涉数亿元 多名官员涉低价购房》、《网帖称河北大学车祸肇事者父子有多套房产》、《李刚门续:河北大学校长陷论文抄袭丑闻 曾求助李刚》的报道来看“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这个一语惊坛,又对反腐败有着怎样的启示呢?“夫唱妇随,共同受贿”,是不是又佐证了舆论对夫人“反腐新招”的不看好的成真呢?

  或许,贪官怪组织,也验证了我们在某些制度、立法的设计、安排上,或在执法层面上对领导干部、或某些公务员太宽容,甚至是溺爱和放纵了吧。如题为《欲设袭警罪,先搞清谁在“袭警”》评论所指出的问题是不是如此?所谓的“恶意讨薪”早已立了法,可欠薪入罪却迟迟难以出台。又如,对待“钉子户”的法律法规什么的,基本全都齐全了,可暴力强拆呢?连题为《安徽社区书记得罪开发商逃亡 6岁儿被卡车碾死》这样的事情都发生了,可新的《拆迁条例》好像已“胎死腹中”了吧。

  再如,民众痛恨贪官,或以过激些的语言抨击贪官、权贵,就有不少人士立即出来说这是“仇富”、“仇官”;企业职工罢工,不是被扣上“不明真相”、“闹事”的帽子,就是“挑唆”,还有立法禁止罢工的提案紧随其后,可面对着“开胸验肺”、随意解雇员工、克扣工资、强迫加班等事件的不断,这些人怎么就都没了声呢?

  如今,贪官也怪起组织来了,就如同民间流传甚广的那个被母亲溺爱而导致被判死刑的儿子,临死前咬掉母亲乳头的故事一样,又将给予我们多少教益、启示和警示呢?从这个意义上说,贪官怪组织,又是不是“怪”的很好、很及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