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色球500万必须捐款吗:谁在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有图有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16:43:56
 谁在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有图有真相)
 

  点子正前注:谁在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有图有真相)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6dd1c80100natz.html因为十六年前的采访,我认识了王立军,也写就是第一篇向全国报道他英雄事迹的文章;十一年前,在污蔑公安局长打三轮车夫的时候,我是第一个站出来客观报道记者,写出《新闻背后的新闻》;一年前,重庆打黑战役中,我将十多年前写下的新闻和文字重新敲进电脑,将十多年前的老照片重新扫描发到博客上,成为媒体们报道的资料。今天的一股一边倒的断章取义、偷换概念,利用公众对JC的不满而泄私欲的网络闹剧再次袭来,这篇文章不会得到推荐和置顶,也许还会被河蟹,但是,作为了解立军局长的为人和历史的老记,我有责任有义务说出自己的声音。请各位朋友收藏转发,也许这个声音不大,但是最是冷静与理性的声音。让历史告诉未来,也请时间记住今天。敬请阅读与转发!公道自在人心!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上面这张照片是去年很多媒体刊用的照片,来源于十多年前我的资料,我重新扫描后发在博客上,很多媒体在报道重庆打黑时采用。

 

  昨晚在围脖上看到某知名时事评论员转发的某报的社论,更给俺发来了所谓的“王立军讲话的原稿”,俺当即指出为何“断章取义”?!一个网贴原文是《在市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何以变成《一旦与警方对抗,全国警察共诛之》。昨晚那个网民今天变成了“作者王立军”,昨晚的标题经过本人的“提醒”后,终于变回了原文。可惜昨晚没有截图,但是相信很多网友最早看到这篇网文的时候应该注意到了。

  要感谢这位某报的知名时事评论员,他的围脖里的链接尚未删除,虽然他已经把链接“更新”为网站的最新内容,虽然原贴那个网文的“断章取义”的标题也已经一晚上功夫修改为原文。但是这样弄巧成拙的手法,更是欲盖弥彰。

  

 

  上面是今天某网站的文章截图,昨天还是那个醒目的标题,由于昨晚本人的“质疑”,修改成今天这样,但是作者一栏却别有用心的写成王立军。



           

       上面是这家“农民报”评论员文章的截图,由于评论文章早就写好,所以无法更改了,我们还能看到那句“断章取义”的原话!


 

       上面是网贴王立军讲话原文的截图,请大家对比一下就能看出是如何“断章取义”的?!

              上面就是这家所谓农民报的“社论”的截图!

  有图有真相,请各位朋友细心看一下原文和评论。然后我们再一起分析:

  

在市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

王立军 2010年10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主题就是:调查、督办、维权。这项工作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我在大会小会上讲,曾强调过数十次关于维权工作和怎么维权,这两年我疾言厉色批了也不下15次。但民警维权工作却被纪检督察部门和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淡化。这严重影响了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和对组织的信赖,让民警感到很无奈、很无助,挫伤民警斗志,丧失执法尊严,损毁警察形象,侵蚀队伍肌体。

    两年前,有一个老板驾车撞死了警察,光磊书记批的是杀人,刑警总队认定的也是杀人。那个老板给几十万一忽悠,陈洪刚等人就将该案定为交通肇事,把肇事者放了。如果现在,不仅判他,至少让他拿120万;因公殉职,公安机关还得补偿几十万,整个费用应该在150万至200万左右。当时就准备严肃处理陈洪刚等人。按照重庆话讲,像陈洪刚这样的领导干部是“方脑壳”、“乱劈柴”。最后陈洪刚来了,拿个小本,说要向我汇报。第三次来的时候,我就说陈洪刚你出去。生命这么可贵,我们能在乎几十万块钱吗?我今天讲这件事什么意思?想说明其中折射出的是有的领导干部良知、德品和职业的缺失,对民警缺乏感情。极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与违法犯罪人员、与“老板”勾结,一旦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件,充当说客,观望等待,让民警忍气吞声,忍辱含泪。有的民警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致残,可最后什么结果?往医院一送,给几万块钱就不了了之。现在甚至出现一个怪圈: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后,主要看市局领导的批示来决定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理方式和力度,决定民警被抚慰、被慰问的深度和广度。大家想过没有?我们让民警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冲上去,让规避风险是零的民警用生命和鲜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他们受到侵害、生命受到威胁、形象受到损伤、人格受到侮辱的时候,纪检督察和相关组织特别是基层领导不能够为他们撑腰,为他们仗义执言,及时抚慰他们的心灵创伤,安慰他们的家人,维护他们应该得到的尊严和正义,你怎么培养民警忠诚、正直、勇敢、爱民的核心价值观?如何提振队伍的精、气、神?怎么能够让英雄流血不流泪?而且,如果对战友没有真情,对社会怎会有感情;不能为战友伸张正义,怎么为老百姓、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对战友的合法权益都无法维护,怎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纪检督察这次在调查武隆余海波等人妨害公务案时,对民警缺乏感情,又出现了不认真、不深入、不负责等问题。这个案子老百姓都知道,纪委督察去调查的时候,第一,问民警没有?如果问了,民警肯定要说砸相机、打警察的事。第二,余海波在现场说的那些话为什么丢了?你们走访老百姓没有?第三,有没有县局或者当地党政干部出面游说,要把这件事隐瞒下来?第四,要么你们根本就没有认真。四种情况前三种我非常看重。你看网上就写了,亿万富翁暴打交巡警。余海波和拆违的县综合执法大队发生对峙,3次堵断公路,并指使几十名工人和打手围攻、殴打执行公务的武隆县交巡警。还说给我打,打的就是这些小警察,工资他发,有事他负责。网民还称,“余海波关系硬得很,与县上多位领导是铁哥们。”这些帖子的访问数是多少?10月3日晚上10时46分开始,到4日下午4时,访问数达到4120。大多数网民支持警方秉公执法,希望严惩凶手。纪检督察去调查的民警难道还没有老百姓有正义感?现在武隆县局一看事不好,把砸相机的事报上来了。余海波在当地能成为黑社会,肯定有几个公安干警包括县委和政府的干部要跟着进去。你们调查的人到那儿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没把余海波的黑社会背景查出来?为什么余海波到场说的那些话给丢掉了?为什么砸相机的事没写上来?对这件事,市局党委责成纪委对负责调查武隆余海波等人妨害公务案的民警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全局。

    我们本身的定位就是,和平时期最不能享受和平的人,寓意就是舍小家为国家,舍一人为大家。公安机关如果自己不维护民警的权益,只依靠社会舆论和怜悯过日子,这是一种悲哀。我们是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警察,是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警察,执法权威绝不容挑衅,法律尊严绝不容亵渎。国外的黑恶组织和有组织犯罪,他们甚至和政府对抗,但从来不敢和警方对抗;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重庆警方也将如此,同仇敌忾,全力以赴。谁胆敢藐视法律尊严,挑战执法权威,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威胁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无论其背景有多深,经济实力有多雄厚,都将予以严惩。危及民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要果断处置,依法击毙。维系民警和群众的生命指数,确保最大安全,先发制敌,减少中间过程,各级公安机关都要负起责任。对余海波这样的不法之徒,就是要重拳出击,严惩到底。要立即成立专案组,选派精兵强将迅速全面突破。要严查其涉黑背景,深挖“保护伞”。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要采取异地关押,立即突审。对涉案人员,要依法全部缉捕,至少劳动教养三年。对用于堵断公路的渝.ANV678号宝马车及其它几台车辆,全部以作案工具罚没。要查封其全部的涉案公司。要加强对外报道,强化舆论导控,彰显公安机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执法权威,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对于这个案子,我第一时间就明确批示:建华:肇事者全部教养三年,不投送。我还批了一条:另:其宝马车等以作案工具罚没。派人指导。昨天武隆的干警就说:“这小子在我们这儿是一霸,打警察算什么?这下可为我们争了口气,不然这事又完了。”我们领导举手之间一个批示就能为民警找回一点尊严,让全体民警深受感动和鼓舞,让老百姓感到公安机关有能力、有正气。现在梁平、大足、武隆的警察在当地没底气,抬不起头。过去还有合川,张克孝去了以后改变了。就涪陵发生的事情,我告诉值班的领导要有敏感性,要导控,要具备经验,任何时候都要从容应对。
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今天为什么紧急召开党委会研究民警维权工作?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维权,让民警及其家人在精神上得到安慰,让他们感到有强大的后盾支持和坚强的政治保障,让民警敢于大胆执法、理直气壮执法、有尊严地执法。政治部绩效处和纪委要拿出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维权的量化考核标准,纳入绩效考核。民警任何时候受到侵害,都必须第一时间维权。政工是先导,单位政委、政治处主任及有关政工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前去看望慰问,不问对错,首先抚平民警心灵创伤;纪检督察要第一时间跟进维权,敢于叫板,敢于拍桌子;对不法分子,全市公安机关都必须同仇敌忾,依法严厉打击,毫不客气。慰问民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大节日和传统佳节;二是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家属、伤残民警;三是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群体以及因公负伤民警。养廉怎么养?就这么养出来的。如果民警都能得到慰问、得到关心、得到维权,感到组织时刻在关心、慰问和鼓舞他,有领导为他仗义执言、操心奔波,那么民警的精神就会得到安慰,物质就会得到保障,那些社会渣滓、流氓地痞、黑恶势力乃至党政说客,就根本没有机会和可能让民警放弃尊严和权益。要强大,首先要自己强大。

    本次会议的新闻信息,要以市局党委紧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强调带着责任和良知维护战友及其家人生命安全为题尽快挂网。本次会议纪要和我在会上的讲话一并挂网。要以科所队为单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感悟,并在会议纪要的首页签字。要围绕价值观、人格、尊严与维权深入开展讨论。近期的警营文化沙龙,也要结合市局党委的要求,专门组织讨论活动。区县局、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和政工纪检部门负责人,要手写出2000字以上的心得感悟。各单位要收集民警在学习讨论中的具体反映,并形成专报。签字首页、心得感悟、收集民警反映的专报,要分别上报市局政治部和纪委。政治部和纪委要以简报形式择优登载。

    

   下面是《南方农民报》的所谓“社论”:

 

  近日,一篇据说出自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的讲话稿在互联网上疯传。很奇怪,一直没有看到官方的权威否认,直到有媒体将此事查证、“坐实”:王立军局长这份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意在“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11月17日《新闻晨报》)。内容提及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并称之为“双起”。一时间,“双起”一词顿时在网络上被热议起来。

  为民警维权,当然无可厚非。而且能以局长之尊,专题研讨警察维权策略,敢于给警察执法撑腰做主,或许可以算是难得。但通篇讲话的措辞却又让人不能不有后背发凉的观感。“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王立军局长如是说,词严义正。

  问题在于,判定媒体报道是否歪曲事实真相,是否恶意“攻击”重庆公安机关的,无论是主体还是标准,起码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可堪公信的判断依凭。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一旦有媒体报道所谓的“负面新闻”,在当事机关看来,十有八九是“歪曲事实”、“恶意攻击”的,百分之百都会在次日看到所谓的“辟谣”式回应,严重的,甚至动不动就会启动“跨省追捕”。评定媒体报道真实性的主体,如果毫无悬念地归属于被报道(主要是被“负面”报道)的那一方,得出所谓“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某某机关的结论简直变得易如反掌。在这样一种国情背景之下,反观王立军先生的“双起”言论,不能不让舆论齿寒。

  当然,媒体报道从来不是绝对正确,也从来没有不能被纠正的特权。如果认为舆论报道不实,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全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司法裁决。事实上,也只有公正的司法,才有权行使这一最终的判断权。但从王立军局长讲话稿的逻辑中,这种表面看来也是在寻求司法解决的“双起”论,却被一层咄咄逼人的气势所包裹着:“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透彻,简直力透纸背!对待不听话的舆论,就是要扬长避短,把它变成案子,不掌握公权力的一方,也就只能成为观众了。这样的言谈透着自信,而回到现实操作层面来看,事态也一直在这样发生着,只是这次被王局长进行了精辟的归纳罢了。已经数不胜数的“跨省追捕”、“网上通缉”就是再好不过的明证。而回望重庆最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无论是对待尚未被法院确定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还是不那么听话的媒体和律师,警方从来都是“绝不手软”的。但强硬应该来自于对法律的严格遵守,这应该成为权力机关运作的起码底线。

  “一旦与警方对抗,全国警察共诛之”,这是怎样的一个权益共同体?民警任何时候受到侵害,都必须“第一时间维权”。所谓“第一时间”,居然就是“不问对错”地组织慰问,是由组织进行的“第一时间跟进维权,敢于叫板,敢于拍桌子”。不问青红皂白已经到了顾不上对错的地步,这是在为警察维权,还是在为权力暴虐张目?没有谁对人民警察有天然敌意,但对权力的警惕却是任何一个现代民主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元素。有力量可以让我们对权力保持怀疑,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让社会对权力保有起码的制衡,绝不算过分的奢求。而这其中,比警察维权更为紧要、更加迫切的,恰恰是这本还脆弱的舆论监督。也正是这些被敌视、被防范的舆论,在维护包括警察在内的整体公民权益过程中,开始起到一些作用。哪怕仅以重庆的打黑除恶为例,那些警察涉案等恶劣案件,媒体的深度介入与舆论监督,对于警界的清理门户与自身建设也是意义非凡。说到痛处你当然可以喊,但不能因此就对舆论产生条件反射般的抵抗。

  遍寻网络,王立军局长的讲话尽管博客、论坛普遍转载,但已经找不到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零星剩下的,只是下属机构纷纷组织“深入学习”的只言片语。即使是讲话者自己,也觉得这样的稿子不能公开,这或许已经成为良知判断的最后一道底线。尽管不得不沮丧地承认,即使到现在为止,几乎还没有什么可以阻挡,那对舆论的敌意。但当这种敌意已经上升为体制行为,起码的警惕和抵抗便不能缺席。

 

  上面之所以要引用全文,是为了让大家有个对比。虽然这是一个“内部讲话”,如果不是某些人已经公开了俺是不会这样摘引的,因为这是“内部文件”,有一些涉及到具体案情,稍懂法律常识的记者是不会这么发稿的。

  一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样的一篇东东是如何想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的?!

  

  一、断章取义,耸人听闻。

   “一旦与警方对抗,全国警察共诛之”,这是怎样的一个权益共同体?

   在昨晚与某报知名时评员的围脖论战中,俺已经直接点出了@点子正:“一旦与警方对抗,全国警察共诛之”,这是怎样的一个权益共同体?这就是某报的评论员文章.断章取义.王立军原文是:"国外的黑恶组织和有组织犯罪,他们甚至和政府对抗,但从来不敢和警方对抗;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难道这就是霉体的"取舍"和拿来主义吗?

    在昨晚之前,虽然在新闻报料中说“网络疯传”,可是俺并没有看到如何的“疯传”,因为网友们的注意力都在上海不幸的大火上,要不是昨晚在围脖上看到转发,相信也不会有多少网友看到所谓的“疯传”的,而且从链接提供的流量来看,根据没有看到如小月月事件的“疯传”。相信,这个“疯传”一定是在某些“疯狂”的人中疯传吧?!

  为神马有人在此前的“疯传”中,断章取义将“原文”疯狂改为耸人听闻的语言呢?!尽管在昨晚我的提醒下,又改回了原文,但是这样的伎俩是否欲盖弥彰呢?!

  

  二、内部文件何以“外部化”?!

  讲新闻要讲出处,说语言要讲语境。我们从网贴中能看到主题:“今天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主题就是:调查、督办、维权。”

  这样的一个发言,应该是在党委内部文件,而且因为谈到具体案情,任何一个有点新闻常识的媒体人应该知道,首先是内部文件,不适于公开讨论;其次,因为涉及案情,可以会泄密。第三,这是一个专题“维权会议”,肯定是关于维权的专题和专项会议,不能涉及其他方面。

  这是最起码的新闻常识。

 

  三、到底谁在歪曲事实?!

  我们先看此贴原文:

  “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上面就是所谓的“双起”。这个“双起”的名某些“疯传”的人取的名。

  我们的媒体经常呼唤法律的公正,上面来看,民警维权无可厚非,因为民警也是人。而且还有个“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的前提。

  我们再来看看评论是如何“歪曲事实”的,问题在于,判定媒体报道是否歪曲事实真相,是否恶意“攻击”重庆公安机关的,无论是主体还是标准,起码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可堪公信的判断依凭。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一旦有媒体报道所谓的“负面新闻”,在当事机关看来,十有八九是“歪曲事实”、“恶意攻击”的,百分之百都会在次日看到所谓的“辟谣”式回应,严重的,甚至动不动就会启动“跨省追捕”。评定媒体报道真实性的主体,如果毫无悬念地归属于被报道(主要是被“负面”报道)的那一方,得出所谓“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某某机关的结论简直变得易如反掌。在这样一种国情背景之下,反观王立军先生的“双起”言论,不能不让舆论齿寒。

   这样的一种推导是偷换概念。王立军原文是在D委内部会议上讨论具体的警察维权工作,可是评论却将“跨省追捕”和“负面新闻”拿来说事,而且还很有“技术”地用公众对某些警察的不满来进行“转移”和“吸引”公众的不满情绪。

 

  四、到底谁是“舆论”?!

  什么是“舆论”?!是公众的声音和言论。

  这篇所谓社论的标题是《“双起”论让舆论齿寒》,再次犯下了无知的偷换概念的错误,他是把“媒体”错当成了“舆论”!

  在这样一种国情背景之下,反观王立军先生的“双起”言论,不能不让舆论齿寒。

  媒体是传媒是传播工具,舆论才是公众的声音。舆论不是用齿寒的,而是用来尊重的;这样的评论倒是令人齿寒,(这里应该是齿冷!)

  这样的评论,这样的偷换概念,真的“不能不让舆论齿寒”!

 

  五、到底是“社论”还是“射论”?!

  在这家《南方农民报》的文章中我们看到了“社论”字样。

  社论应该是报社的言论,可是这家报社的“社论”却并没有正常地放在头版头条,却放在一个“评论和读者之声”版。社论一般通常由本报评论员或总编辑来写,可是这篇所谓“社论”却没看到署名。

  与社论相关的还有个词叫“社鼠”,神马意思你懂的,还有个词在“射论”,这样的社论象极了“射”来的暗箭。

  六、媒体还是霉体?!

  其实面对这样的网贴,任何一个有新闻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应该如何做。面对一个没有“内部文件”先不说是否泄密不说,咱也不能断章取义吧?!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传媒人都应该知道如何报道采访,怎么也应该去核实具体情况吧?!你既没有采访到王立军本人,也没有听到录音内容,你如何断定讲话真伪?!即使是真的,因为涉及到案情,是否应该联系一下能否公开?!

  如果认识不够那是思想问题,如果采访不全面,那是水平问题,如果断章取义,那就是动机问题;如果别有用心,那就是打击报复问题。

   

         (这是在办公桌上拍下的十五年前的新闻报道和照片!)

  其实这样的一家农民报,难怪写的文章如此“农民”,手法“如此”农民?!令我想起十一年前,那场对打黑英雄王立军的污蔑同样来自一家可笑的“老年报”?!

  面对这样含无技术含量的评论,可笑之极,本来没必要与之理论,相信也许王立军根本没有看到,以他的心胸也不会理会。但是我不会,我只是一个普通网民,路见不平自拔刀。我只一个曾经报道过王立军的老记,我有责任有义务去和大家分析解读这场“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的网络闹剧?!

  重庆打黑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打黑除了打黑,毕竟会打掉某些人的即得利益,而作为打黑英雄的王立军势必成为某些黑暗势力的眼中钉,是什么人导演这场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的网络闹剧呢?!

  这样的网络闹剧“手法”如此“拙劣”?!先是找了知名的《人民网强国论坛》上发一网贴,(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断章取义”弄成耸人听闻的标题,造成“疯传”的态势,然后找一家小报写写事件,意图“坐实”,然后就找家农民报,谎称媒体坐实进行评论,以讹传讹,然后再找些知名时评家进行围脖转发。

  人应该有码的做人底线;记者应该有起码的职业操守;媒体不要变成霉体,记者不要变成妓者!

  如何做一个报道全面的记者,借用王立军在内部会议上给JC的讲话内容,请那些记者们学习一下:这个案子老百姓都知道,纪委督察去调查的时候,第一,问民警没有?如果问了,民警肯定要说砸相机、打警察的事。第二,余海波在现场说的那些话为什么丢了?你们走访老百姓没有?第三,有没有县局或者当地党政干部出面游说,要把这件事隐瞒下来?第四,要么你们根本就没有认真。

 

      这是1995年6月28日《新闻人物报》头版头条采用的我十五年前写的报道.

 

  作为十六年前第一个向全国报道打黑英雄王立军的老记,作为一位十一年前为打黑英雄鸣不平当过被告的老记,今天,看到这场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的网络闹剧,我有责任有义务,说出自己的心声!

  请顶起打黑英雄,虽然我们可能对警察职业有些误读,但是更需要我们对警察英雄的尊敬;请顶起一片青天,虽然眼前还有黑云,但是相信黑暗永远战胜不了光明!

 

  文后放上一些我在博客上记录有关王立军的故事,欢迎有兴趣的朋友看看!

  十一年前,我当被告时没怕过;今天我同样不会害怕,让那些小丑尽情地表演吧,多行不义必自毙!

  请有条件的朋友转发一下,不要让这场“抹黑打黑英雄王立军的网络闹剧”进行表演!!

      

   (十多年前立军的照片!大家可能光看到立军身上的勋章了,其实,我知道,有多少勋章,就有多少伤疤!他背后的“从政自鉴”,是立军的亲笔手书。从那遒劲有力的书法上,就能看出打黑英雄王立军的文武全才。)这张照片去年被很多媒体采用,是我将当年的胶片重新扫描后上传到博客上,供媒体采用的。

  立军大哥,你在重庆还好吧?!不用担心那些黑恶势力,不必为这样的网络闹剧而分神!

  多保重!

                   

           想你的兄弟

                      点子正即日

 转自:点子正_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