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3d选号方法: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年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2:03:21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年实施方案
2010年为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年,根据中共四川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川城乡治[2010]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更好地安排部署2010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容貌秩序取得新的重大突破,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巩固创卫成果和扩大内需为契机,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明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力争通过全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使我市城乡环境的面貌得到较大的改善,建立起能够承载我市推进“四个倾力打造”的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体系与长效工作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共享和谐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培养提高人民群众文明与环境卫生素质,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接受群众检验,让群众满意,确保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统筹安排、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城市和乡村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把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改善环境与提高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从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区别城区、乡镇和村庄等层面,确定不同的标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具特色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坚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为先导,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城镇和农村基本功能设施的缺失情况为重点,提出从初步治理到完善提高、从基础设施到风貌特色的步步深入的工作计划,把专项治理与城镇设施建设、当前工作与城镇发展目标、环境治理与巩固创卫成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与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
二、总体工作目标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80%城区(县城)、60%的乡镇、40%的村庄基本达到“四化”标准;其具体内容:60%的乡镇(东区1个、西区1个、仁和8个、米易8个、盐边8个),40%的村庄(东区9个、西区10个、仁和40个、米易36个、盐边50个)达到“四化”标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要求一个示范县、两个乡镇、三十个村庄达到“环境优秀示范工程”。基本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镇品质提高、发展环境优化、企业信心增强、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的总目标。完成城市出入口通道、中心城区、建制镇(乡)主要街道、城市和镇乡历史文化区及河湖水岸等主要节点的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工作;城镇机械化清扫率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平均值、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以及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指标等主要环境指标要力争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5%、85%,跃入西部地区前列;县城的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形成法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建立治理工作长态化、制度化机制。
三、实施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专项指挥部、七进牵头单位,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加大投入,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
1、加大对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旧村的改造力度,治理部分城乡居民出行难、居住环境差问题;按照路通、灯明、排水畅、环境整洁的要求,积极改造街巷道路、公厕、两侧建筑外观,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农村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工作,为邻里和谐共处提供物质条件。
2、各区(县)都应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已建成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严格实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污水处理厂要提高收集率,确保达标排放;加快在建设施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建成投入使用;要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做好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镇(乡)和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坚持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技术可靠、经济适用原则,有序推进。
3、城市要在开展管线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对新建管线全部实施地埋,原有的架空管线要制定计划、落实经费,逐步实施管线下地;县城的主要城区和主要街道管线要全部下地,县城的其他城区以及镇、乡和村庄的管线布置应当规范有序。
4、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要加快建设,确保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按设计功能使用,并积极推进立体停车空间的开发与利用。
5、实施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抓好城市污水收集率达标工作,推进治污减排,完成治污减排目标任务。
6、加强农村沼气化粪池建设,大力推广普及沼气利用技术,整治村庄和农村庭院环境卫生,引导农民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建设农业生态园区,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加强水源地的保护。
(二)做好城乡风貌塑造和特色绿化
1、按照“四注重、四提高”的要求,更新规划设计理念,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提升城市文化品味,积极采取明确城市风貌定位、完善风貌规划和实施风貌改造的方法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编制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划和城市设计、提升建筑单体的设计水平、控制建筑立面形态等方法打造城市风貌形象,突出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构建生态、宜居的现代城市。
2、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着力提高村落选址、布局和规划设计水平,强化村落规划实施,杜绝夹主要交通要道建房或呆板单一兵营式的布局模式,通过顺应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布局,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之美;同时要提高农房设计与建设的质量,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帮助农民改变单一的火柴盒式的建设形式,在优化建筑功能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传统。
3、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工作,实施城乡生态工程,开展农村庭院绿化美化行动,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生态村”、“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等为载体,抓好城市“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屋顶添绿”与园林景观工作和特色绿化,着力解决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不高的问题,提高城乡生态质量和绿化美化效果。
4、2010年,主要完成对我市主次干道、金江高速路出入口、城市重要节点等地段特色绿化景观的完善和打造,强化公园、堡坎、边坡等的绿化,并着力推进乡镇、重要村社、城乡接合部的景观完善工作,以此增加绿量,使城市特色绿化景观初现。
(三)抓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发挥示范作用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充分发挥特色亮点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抓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和“重规划、抓落实、快推进”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打造提升,在已有方案基础上确定好示范内容,做到容貌改观、有序管理、品位提升、环境优化、素质提高;明确示范标准,做到优美化、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并搞好经验总结,逐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做好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扫保洁工作
1、加强道路、街巷、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与生活污水的有序排放工作,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河沟、堰塘、桥梁、铁路周边、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开展已建集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和规范化管理活动,做到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溢流;同时要大力发展城乡道路保洁作业机械化,逐步提高环卫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和城乡垃圾转运机械化程度,2010年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力争2011年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
2、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指导人口密度较大的镇(乡)、村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和卫生填埋等形式,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完善相应设施,集中收集、清运和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抓好卫生防疫和生活垃圾资源再利用工作;努力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排放的标准。
3、推行文明施工,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对建材运输与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强制加盖密闭、严厉处置随意撒漏和倾倒渣土行为等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标准化工地活动,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问题。
(五)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管理
1、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强化规划管理,规范城镇和村庄的建筑布局与风貌秩序,清除违章搭建的各种建筑物与构筑物,治理违规建设、非法侵占和扰乱道路空间的“裙房卡口”问题。
2、坚持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建设,发展乡村粮油超市与连锁店,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杜绝乱摆摊点、跨门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的出现。
3、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平安畅通区县”,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的停放区域,严格管理车辆的停放秩序;禁止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上停放车辆,为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提供方便,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和危及安全的问题。
4、抓好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的治理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清理交通沿线的垃圾、绿化、建筑和其它设施,同时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村社道路硬化工作。
5、按照《广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乱贴乱画顽症。
6、继续推广和规范城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积极探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和改造模式,逐年安排综合整治任务,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社区化管理,改善“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居民的生活环境。
7、规范村庄和农村庭院环境秩序,治理村庄建设布局混乱和场地乱堆乱放问题。
(六)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
1、坚持“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原则,创新方式,开展“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环境作贡献”、“职工积极行动,共建洁美家园”、“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美化城乡环境,巾帼主动作为”、“村社是我家,美化家园靠大家”等形式主题活动,发动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治理身边的环境做起,为有效开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丰富“七进”活动载体,组织清洁志愿服务队、文明劝导队,设立城市文明服务点,普及文明卫生常识教育,制止“昼清夜倒、前清后吐和前扫后扔”不良行为,引导城乡居民“知荣辱、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逐步形式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2010年3月,市治理办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环境综合治理不卫生和不文明陋习行为问题。
3、2010年5月,省里召开“七进”活动推进会,总结开展“七进”活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基本经验,部署持续推进“七进”活动的相关工作,攀枝花市将积极准备总结经验、提炼典型,力争在省里进行交流发言。
(七)健全和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全面推进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要重点健全和完善三项机制。
1、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结合即将进行的党政机构改革,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各区(县)党委、政府工作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将治理工作纳入宣传、建设、交通、公安、农业、卫生、环保、工商等部门的履职和日常工作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定位到岗、落实到人,发挥好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强化对治理工作的职能化管理,在城市要有负责治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农村要落实机构和人员,切实解决镇乡规划建设管理“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问题。
2、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各区(县)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社会投诉受理和处置等监督机制,并着重抓延伸,在2010年1月底前,各区(县)、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建立起相应的机制,并持之以恒,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发挥新闻监督的重要作用,各级新闻媒体要组织力量,安排版面,确定时段,曝光问题,鞭策后进,促进整改。
3、健全和完善法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各区(县)、各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推进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制度保障。
五、主要任务
单位
工作任务
完成
时限
备注
(市委宣传部)
宣传报道专项指挥部
1、宣传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着力解决乡(镇)、城乡结合部、工矿区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薄弱的难题,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的具体工作举措。2、宣传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原则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以新的理念和方式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突出单体建筑个性特色,注重建筑立面美感,提升城市历史传承和文化品位的情况。3、重点宣传4个乡镇、5个村庄、1条城市主干道的示范打造工作。4、指导协调各区(县)、大企业党委宣传部和市级相关单位利用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治理的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5、协调本指挥部各责任单位通过举办专题知识讲座,组织讨论会、演讲会,结合我市实际编印、发放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专题宣传海报、挂图、文明素质手册等,进行环保、卫生和文明礼仪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城乡居民良好的行为习惯。6、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积极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志愿服务活动,把各单位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文明单位的验收复核之中。7、协调各区(县)、各单位、各部门在各公共场所的适当位置统一规划设置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户外公益广告,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做好户外公益广告的维护和更新,保持全社会共同推进、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8、指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前策划选题、主动提供素材和线索,组织市级、大企业新闻媒体和驻攀记者站宣传报道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不断扩大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影响。9、指导“攀枝花公众信息网”和“中国·攀枝花网”,协调四川新闻网攀枝花频道,及时对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10、指导各网络媒体运用论坛等互动性栏目,广泛收集民意,发挥广大网民的监督作用。利用手机彩铃等进行宣传,及时筛选宣传报道中的重要内容,发送至手机用户,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覆盖面。11、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工作,对各区(县)、各单位、各部门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同时,继续指导各新闻单位办好“曝光台”等栏目,形成舆论监督声势。12、及时向省委宣传部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报送工作动态或信息。13、组织协调好各专项指挥部、各相关单位与新闻媒体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指导本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010年12月30日
(市公安局)
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完善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安全设施。3、整顿、规范全市停车场(点)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4、加大对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5、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打造工作。6、完善公安二期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工作。7、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
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加快停车场(点)规划和建设步伐,中心城区停车场(点)管理达到规范有序。2、制定新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提高新建大型建筑、住宅区停车场(点)配建标准。3、继续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成果。4、对公安一期智能交通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力争三期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立项并组织实施。5、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6、全年专项指标均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评价标准》。7、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7月1日至12月30日
(市城管局)
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3、协同牵头做好全市五条示范街道打造工作。4、基本完成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提高城镇建成区和村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绿化质量。5、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好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市场化的日常清扫保洁队伍。6、健全管理体系,配齐配好懂管理、会管理的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依法管理和职能化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质量和水平。
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建立各种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机制,每月定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2、加强指导,提高环卫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和城乡垃圾转运机械化程度,力争2010年底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40%。3、进一步规范城乡垃圾收运处理,指导乡镇、村庄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和卫生填埋等形式,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完善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生活垃圾,2010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4、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建筑立面装饰、户外广告、商店招牌设置及管理。
2010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做好2010年专项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市规建局)
规范城乡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城市中心区着重抓好水岸新天二期(江山里)、金欧广场A区、龙江明珠·龙庭5#、6#楼等项目亮点工程打造,各县(区)也要抓出1—3个工程项目亮点打造,树立样板,创造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实现“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目标。3、采取明查暗访及日常检查、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工地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和自制力;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严格执行《标准》的积极性、主动性。4、狠抓薄弱环节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标准》执行不走样,检查有人抓,整改到人头。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一个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各类要素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促进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5、在施工现场以治理工地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建渣废水污染(三污)为重点。6、在施工管理环节,始终以贯彻提高相关人员的“执行力”为重点。7、各方主体以强化建设和施工企业责任落实为重点。8、全市建成区新开工工程90%以上实现标准化管理。9、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交通局)
城乡交通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进一步强化宣传,继续发挥各类传播媒体作用。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交通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好典型。探索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采取街头宣传、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坚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始终。3、做好国道、省道、城乡公路的治理规划与配套设施建设,清理交通沿线垃圾、绿化、建筑和其他设施,同时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村社道路硬化工作。4、建立长效机制,对卫生保持长态的整治态度,整治后要有专人管理、不能搞整治后就放手不管,致使时间一久,问题又出现反弹。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整治一片,成功一片,巩固一片。5、加大资金投入,夯实治理基础。多想办法、多措并举,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该政府投入的要适当增加投入,同时督促企业要承担起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努力为职工打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深入推动我市城乡交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前进步伐。6、强化督促检查,实行严格问责。积极探索领导督查、电视曝光、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的督查考核体系,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逗硬追究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7、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卫生局)
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知识教育宣传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城区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着力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迎接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打基础、做准备。3、抓好省级卫生县城复查巩固工作。两县要按照《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突出抓好社区居民院落、农贸市场以及“五小”行业爱国卫生等常态管理工作,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有条件的县要在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县城成果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4、深入做好卫生村镇创建巩固工作。各区(县)均要建成1个以上省级卫生村、2个以上市级卫生村及2个以上卫生乡镇,并对已建成的卫生村进行复查,抓好巩固工作。5、继续开展各级卫生单位、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对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6、继续抓好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完善健康教育网络,重点抓机关、学校、厂矿、农村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7、坚持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切实做到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群众消杀与专业消杀、定期消杀与长期管理、监督检查与定点监测“四个结合”,将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8、组织开展好各类爱国卫生活动。各县(区)爱卫会要以第2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组织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重大节日爱国卫生活动和4月爱国卫生月活动。9、强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食品安全等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0、认真实施2009年度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做好项目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8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任务,其中:米易县400户、盐边县200户、仁和区200户,各区(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以上。11、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工商局)
城乡集贸市场和户外广告内容治理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全面完成乡镇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社区小市场的调研工作;建立已完成升级改造市场监管长效机制。3、合理规划社区小市场,并制定实施方案;完成专业市场的调研,并制定升级改造方案。4、按照《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户外广告内容及店招(店牌)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户外广告内容及店招店牌的发布制作,对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进行撤换、改造和整治,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5、完成社区小市场建设;实施专业市场的升级改造。6、完成专业市场的升级改造,建立专业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7、建立户外广告登记前后实地核查制度、对发布广告跟踪监管制度、广告联系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建立户外广告内容治理和店招(店牌)内容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8、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环保局)
城乡环境监测监管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量为: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8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22万吨以内。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列全省前列。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5、生态市建设全面启动。6、“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编制工作。7、环境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监察信息中心、环境监察应急指挥中心和攀西环境监测中心建设任务。8、在2009年总量减排攻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创新思路、落实措施、明确责任,抓住攀钢总量减排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工作等重点和难点,全面完成重点减排工程并发挥效益,确保实现“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9、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完善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生态市建设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坚持按照职责分工、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责任,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生态市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其次是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领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推动机制,形成一套更加符合生态市建设的长效工作推动机制,促进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10、以对县(区)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为抓手,切实落实县(区)环保责任。要根据省上相关考核办法、细则制定我市县(区)城考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充分发挥县(区)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我市城考保持全省前5名,巩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11、以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敏感点调查为抓手,确保饮用水安全。要以新《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为依据,进一步摸清底数,切实查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数量、排污因子及排污数量等情况,夯实管理基础。与此同时,要根据调查结果形成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和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台帐,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建立系统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监督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12、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农牧局)
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专项指挥部
1、进一步巩固2009年全市开展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取得的成绩,抓好“五乱”治理。2、继续对全市20个示范村进行建设和按“四化标准”对13个亮点示范点进行详细打造。同时,继续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按照示范村建设标准,在2010年确定30个有一定基础条件的村庄进行打造,全面推动全市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3、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按照“三打持环境治理、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大力营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5、围绕整治乡容村貌,切实做好治理农村面源污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农牧局)
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专项指挥部
染和白色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村社道路硬化、村庄风貌打造、庭院绿化美化亮化、房屋立面美感及“一池三改”等工作。同时,在全市乡村进一步巩固“五乱”治理成果,取缔乡村非法乱搭乱建,切实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树立环境保护和共建生态家园意识,彻底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使乡村的环境有明显提高和显著改善。6、严格根据治理标准,集中人力、物力,认真实施,巩固治理工作,力争在2010年6月30日前将“进村社”活动进一步推进深化。7、及时总结“进村社”活动工作经验,针对治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增添措施,促进整改,防止反弹,保持并深化治理成果。同时,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的硬件设施。8、全面推进农村沼气建设。9、大力推进中低产田土改造和测土配方施肥。10、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1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积极抓好农业植保、鼠情监测、农田灭鼠和其它病媒体生物防治工作。12、开展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13、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好粮油、经济作物工作。14、积极做好宣传和指导各区(县)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指挥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15、着力抓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村庄示范点的环境卫生治理制度化、常态化。按“管理职能化、队伍市场化”的要求,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努力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16、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规建局、市城管局)
城乡风貌特色打造专项指挥部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中“四注重、四提高”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进行城乡风貌塑造,提升城乡整体形象。3、完成《攀枝花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立城乡建筑风貌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指导各县(区)组织编制主要交通干线(铁路、高速公路、省道)沿线各乡镇、村庄风貌规划;研究全市、各县(区)城乡风貌塑造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各县(区)、乡镇的城乡风貌规划、建设、管理机制。4、依据《攀枝花市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专项规划》、《攀枝花市城市色彩规划》等规划,并结合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市城市规划区(东区、西区、仁和区)范围按照“严格控制区、协调控制区、一般控制区”进行控制管理。如炳三区、干坝塘新区、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广场、交通枢纽和城市制高点的建设项目等可作为特殊区域进行控制;主干道的临街建筑、开发住宅小区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城市重要的景观性、纪念性建筑等作为特殊建筑进行控制。5、畅通城市建设工程专项行动。6、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市人事局)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专项指挥部
1、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切实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工作关系不顺的问题。2、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基本解决城市多头执法、交叉重复执法和执法效力不高的问题,初步形成联动、协调、高效的城市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和适用简易行政处罚程序的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3、研究提出未来五年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的需求规模和行业编制配备标准。4、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区)两级财政将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费的投入,提高市财政对县(区)项目经费以奖代补的力度。
2010年3月31日前
研究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确保队伍相对稳定。
2010年5月31日前
1、建立健全市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研究提出行业编制配备标准,根据国家、省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以及政府花钱购买公共服务的思路,多渠道、多途径的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构编制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人员落实。2、推动大企业建立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内部专业化管理队伍。3、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制度体系。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规章,做到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4、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群众评议考核和媒体监督考核在考核工作中所占的权重,着力在奖励激励机制构建方面有新的突破。
2010年6月30日前
1、理顺市区两级政府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事权关系。本着管理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向辖区政府下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事权和管理权,切实解决多头治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关系不顺,以及辖区政府在工作中责权利不对等的矛盾和问题。2、切实解决乡镇(街办)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权责不一致和机构、编制、经费不落实的问题。多渠道、多途径探索建立乡镇(街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型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通过县级政府授权或县级部门在乡镇(街办)设立联合执法机构等方式,切实解决乡镇(街办)用有限权力承担无限责任,工作无机构落实,无人抓的问题。建立县级财政对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投入的补偿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乡镇(街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3、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培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2010年9月30日前
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抓好公民文明素质培养和新闻媒体监督两方面的工作。激发全社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10年12月30日前
(进机关)
市直机关工委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示范性工作抓好抓实,集中力量抓思想,真正解决机关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认真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体现和丰富机关党建工作内涵。3、以活动为抓手,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尤其是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和内容,大力宣传报道工作中的特色和典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好人好事,曝光不良行为,形成树文明新风,创建洁美家园、优美机关的良好氛围。4、继续组织开展好机关文明劝导活动,大量吸引志愿者、老同志、群众代表参与文明劝导工作,进一步拓展文明劝导工作领域,创新劝导工作形式,丰富劝导内容,集中声势,突出体现文明劝导工作的宣传和带动作用。5、把创建“双优”环境,即:创建优美整洁的机关工作环境,创建优质政务服务环境作为“进机关”活动的主要工作目标来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着力打造优美整洁的机关工作环境示范点,以点带面,突出“以人为本、以服务和效率为先,以整洁为美,以俭为荣”的机关工作环境创建理念。6、把优质政务服务环境创建活动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机关作风建设、党员示范窗口(示范岗)、创先争优等工作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并通过工作调研、互助互学、群众评议、抽查暗访等工作形式,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影响力。7、切实利用“部门帮村、党员帮户”、“万村党建富民,共建美好家园”、城乡党组织互助工程活动的帮扶和共建平台,加强对乡镇、村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帮扶作用,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口帮扶工作形成有益的支持和补充,同时,通过环境治理共建和帮扶活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整合资源、实实在在扶助基层解决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城乡互动互助的整治氛围。8、继续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单位开展“进机关”活动进行暗访、检查和督促,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绩效管理,不做表面文章,确保“进机关”活动扎实推进。9、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进企业)
市总工会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任务,下发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活动的通知、工作进度表及考核标准,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我参与、我动手,三十万职工共建共享美好家园”主题活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系列
2010年1月1日至3月30日
(进企业)
市总工会
活动。3、与元旦春节市总工会“六送”活动(即为职工和农民工送电影、送报刊、送展览、送法律、送健康、送培训)相结合,为职工和农民工送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摄影展,进一步强化职工和农民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010年1月1日至3月30日
1、在全市下发开展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纳入评比标准,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贡献。2、在全市开展示范企业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并向全市各企业进行推广。3、按照进度对企业进行督导,指导企业工会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开展深化治污治废节能活动。
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开展“我参与、我动手,三十万职工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有利于治理生态环境、美化厂区住宅区环境等公益活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环保宣传等公益活动。2、按照进度对企业进行督导,指导企业工会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开展深化技术革新降低成本活动。
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环境绿化美化净化集中整治工作,整治生产经营场所及企业周边的脏乱差,消除卫生死角,消除“顽症”。2、按照进度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达到年初制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各项工作目标。3、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
(进学校)
市教育局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对市属12所直属学校按照“四化”标准,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示范点打造方案。
2010年2月28日
对示范点落实经费并进行实施。
2010年8月30日
对示范点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2010年9月30日
1、各学校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定质量,划片包干,责任到位,保持校园整洁,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做到墙面无脚印,门窗桌凳无灰尘。学生教室、学生寝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师宿舍要特别注意日常保洁工作,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2、各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堂加工操作制度、学生就餐管理制度、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确保校园餐厅和生活服务区洁净卫生。生活用品、餐具摆放整齐,生熟食品要分类、分室(或柜)存放,始终保持地面、桌面、窗户、墙面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油污、无鼠害,饭菜要有防蝇纱罩,每天坚持做好防蝇、灭蝇工
2010年11月30日
(进学校)
市教育局
作;工作人员每天每餐后要对所有的炊具全面的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学生餐后要将地板、餐桌擦洗干净,不留积水;每餐做好足量的饭菜留样,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要着工作服,戴口罩。3、学校厕所必须是水冲厕。不能有尿垢、臭味等。排水管网畅通,污水不乱流。厕所或卫生间每天彻底冲洗二次,大小便入沆池,地面干净无积水,墙面不乱写乱画、无印迹,顶面无蜘蛛网,粪水不能外露、外溢。4、各学校要加强校园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校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摊点乱摆、广告乱贴、房屋乱建、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地面无纸屑、果壳、垃圾袋、污水,墙面无墙洞、印迹,无蜘蛛网,所有沟沆干净、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确保校园环境秩序规范整齐。5、各学校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及时销号,不能按期整改的要书面报告当地乡镇和教育主管部门,落实专人监控并积极想方设法解决。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建立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体系;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6、各学校因校制宜,认真规划,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校园,营造自然优美、体现学校特色、彰显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7、进一步巩固提高“小手拉大手”活动成果,让学生影响和带动家长、社会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8、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作用,将文明卫生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学科教学渗透。9、结合学校实际,灵活多样,形式新颖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卫生主题活动。开展“告别陋习,从我做起——创建文明卫生校园”主题活动,开展“告别不文明言行,争做讲道德好学生”签名活动,开展“身边不文明卫生行为”调查活动等,引导学生向不文明告别,向“脏乱差”告别,向陋习告别。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强化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文明卫生习惯。10、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好辖区内学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查漏补缺工作,80%城镇学校和60%的农村学校基本达到“四化”要求。11、2010年11月对每个县(区)各抽检1所县城学校、乡镇学校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2010年11月30日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校(园)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园)要把“进学校”活动纳入工作全局统筹安排,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方案,增添措施,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2、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校园环境建设管理制度,按照“进学校”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的要求,完善学生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以及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制
2010年12月30日前
(进学校)
市教育局
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完善学校清洁卫生、校园安全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学生宿舍、园林式校园、节约型校园、绿色环保校园、清洁卫生校园建设,努力创建文明示范学校。3、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和着力建立专业化的保洁队伍相结合。细化日常保洁标准,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长效机制建设,配齐配好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促使良好的校容校貌得到长期保持。4、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进社区)
市民政局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按照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完成对东区湖光社区、西区路南社区、仁和区大河中路社区、米易县新北社区、盐边县城南社区等5个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示范点的检查验收工作。
2010年2月30日
1、开展五个区(县)之间的自查和交叉检查,以此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2、在各区(县)进行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县)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1、进一步整治社区环境,对居民居住区、社区道路、小街小巷进行全面清扫,全面清除卫生死角。2、治理社区的绿化地和绿化带的清洁,清除绿地附属的景观水体内生活垃圾或其他漂浮杂物。3、社区内建设绿地和绿化带,美化社区,体现人居环境和谐。4、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放(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配备清扫保洁员。5、社区内公共场所和活动广场,按照规划设置健身活动设施、路灯、护栏、树池和道路指示牌,并保持所有设施干净、整洁。6、规划建设停车场(点)、临时停车位,不得妨碍车辆、行人安全和正常通行,确保社区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不出现乱停乱放的现象。7、指导社区居委会通过社区宣传栏、公告栏、宣传小报、组织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形成社区居民自觉维护社区环境的良好氛围。8、指导社区成立各类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义务清扫、文明劝导等活动。9、指导社区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形成长效。10、指导全市社区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开展工作,力争全市90%社区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11、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调研,对发现的亮点和特色及时总结,有效推广和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12、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暗查结合的方式,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工作,帮助社区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照“四化”标准进一步科学合理的提出解决措施,并要求社区限时整改。13、按时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周报、工作每月、阶段总结,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14、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进村社)
市农牧局
1、继续对全市20个示范村进行建设和按“四化标准”对13个亮点示范点进行详细打造。同时,继续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按照示范村建设标准,在2010年确定30个有一定基础条件的村庄进行示范点打造,全面推动全市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2、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大力营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3、围绕整治乡容村貌,切实做好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村社道路硬化、村庄风貌打造、庭院绿化美化亮化、房屋立面美感及“一池三改”等工作。4、在全市乡村进一步巩固“五乱”治理成果,取缔乡村非法乱搭乱建,切实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树立环境保护和共建生态家园意识,彻底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使乡村的环境有明显提高和显著改善。5、及时总结“进村社”活动工作经验,针对治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增添措施,促进整改,防止反弹,保持并深化治理成果。同时,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的硬件设施。6、全面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和测土配方施肥。7、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积极抓好农业植保、鼠情监测、农田灭鼠和其它病媒体生物防治工作。8、开展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9、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10、积极做好宣传和指导各区(县)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指挥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11、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明查暗访的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时进行整改。12、认真开展好“回头看”促整改活动,对照标准和要求,摸清现状、找准问题、落实整改、防止反弹、保持并深化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现象。13、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进家庭)
市妇联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以“三八”百年庆典、建市45周年为契机,主动加强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开展主题宣传,与市纪委联合编印一本家庭读本,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治理进家庭工作,进一步强化广大市民的综合治理意识。3、围绕“营造城乡新环境、美化家园新生活”主题,在全市大力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4、重点针对六乱,深入开展两清洁工程,努力改变生活陋习、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提高生活质量。5、通过建立一批联系点、示范点,打造一批绿色家庭、洁美家庭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工作。6、坚持依法治理与“自治”管理有机统一,发挥好妇联组织引导、村(居)“自治”管理、家庭主体责任三个作用,充分发挥村(居)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实行家庭承诺,强化监督管理。7、继续组织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8、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进景区)
市旅游局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强化宣传引导。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活动工作列入全局旅游工作重点之一;再一次进行总动员,教育、组织和动员景区广大旅游从业人员积极支持、自觉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去,自己动手,改造环境,打造靓丽宜人景区;要求景区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引导游客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旅游方式,增强游客环境意识、文明旅游意识,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3、突出治理重点。 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景区评价体系标准,大力开展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重点在A级旅游景区开展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现象,提升景区整体形象。4、集中治理二滩国家森林公园、鑫岛游乐城的清洁卫生,特别是对景区内的餐饮小吃摊区游人接待中心的功能和作用,融入创建规范、优美、和谐的城乡环境意识,使其成为宣传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引导广大游客和员工自觉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争做文明游客和文明员工。7、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活动。8、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示范点打造:90%城区,银江镇,即8个村庄达到“四化”标准、7个村庄达到省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环境优美优秀标准。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打造一个示范点。3、亮点打造:精心打造银江镇阿署达村、二滩库区垃圾处理中心、德铭小吃特色一条街等。4、区域性特色打造:全面启动炳三区至东区道路,炳草岗、大渡口、瓜子坪、五十四等片区旧城改造、啤酒广场升级建设改造等项目;开工建设炳三区体育公园、切实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等项目。5、城乡风貌打造:进一步完善城区立体美化,重点打造银江镇公路、道路两侧村民住宅立体美化。6、完成城区出入口通道、中心城区、建制镇(乡)主要街道、城市和镇乡历史文化区及河湖水岸等主要节点的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工作7、绿化美化打造:通过“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等工作,扩大人均绿化面积,按照省、市标准提高绿化率。8、突出抓好环境质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以硬件设施建设为重点,在基础设施、风貌形象和环境绿化等方面集中开展建设、补充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和深度。结合东区实际,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夯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硬件基础,全面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9、城区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10、强化管理机制创新。总结推广瓜子坪街道“楼院长责任制”、中冶实久公司“地企共建”机制,结合辖区社区实际,创新管理方式,打造社区管理新的示范点。11、继续开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11项专项行动和“七进”活动,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继续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对各部门、单位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
2010年12月30日前




作情况进行效绩评估和考核。12、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未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将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追究办法的规定,实施严格的问责,追究责任。13、完善长效机制建立。14、完成村庄“五十百千环境优美范工程”。15、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西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持续推进“七进”活动,巩固治理成果,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治理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文明素质,加强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到2010年底,全区80%街办、40%的村庄要达到“四化”标准。3、抓好交通、环卫、市政公用等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街办(镇)、城乡结合部、工矿区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薄弱的难题,统筹规划道路交通、环卫设施、购物休闲场所、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停车场、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规划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完善,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4、加快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处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能力;城区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5、紧密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南亚热带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定位,以“四注重、四提升”的原则指导城市风貌塑造工作,并严格按规划推进风貌塑造工作。同时搞好沿江风貌和景观打造。要按照“三打破、三提高”要求,把握好“村庄布局、村落规划、民居设计”三个环节,切实抓好农村风貌塑造工作,提高村庄的布局水平。在格里坪镇和庄上村风貌打造上,要融入地域文化以及多民族民俗文化、传统民居特色,进而形成鲜明独特的城乡色调。6、深入开展示范乡镇、村庄、市场、社区、学校、道路、车站、旅游休闲场所等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特色亮点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和“重规划、抓落实、快推进”的要求,格里坪镇、金沙滩漂流基地和苏铁中路在已定方案基础上确定好示范内容、示范标准,按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打造提升,做到容貌改观、有序管理、品位提升、环境优化。同时做好经验总结,逐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7、全区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平均值、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以及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环境指标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8、全区要同步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城乡绿化、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水利以及广播电视和商业设施配套,集中配置村级文化服务设施、力争在2010年基本建成能够承载我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系统。9、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和督察检查。10、完成村庄“五十百千环境优美范工程”。 11、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基本形成标准化、规范化,且具可操作性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制度体系。2、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乡镇、街办、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着力在考核方式(群众评议考核、媒体监督考核和行政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方面有新的突破。3、根据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和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问责的内容和方式,并切实加大问责工作的落实力度。4、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区级财政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费中对乡镇、街办的配套比例或额度,并将相关职能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5、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适合仁和区实际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模式,营造治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广途径的立体式宣传,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6、按照“四打破、四提高”的要求,更新规划设计理念,注重历史文化传承,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进一步明确城市风貌定位,着力构建生态宜居,环境优美中心城区。按照“三打破、三提高”要求着力提高村落选址、布局和规划设计水平,通过顺应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布局,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之美,在优化建筑功能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传统。顺利实施风貌打造,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工作,实施城乡生态工程,开展农村庭院美化行动,着力提高城乡生态质量和绿化美化效果。实现单体项目完成80%的目标,力求示范点项目风貌打造初现成效。村庄打造按规划细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民俗民风打造相结合塑造乡村特色农家旅游品牌,城乡风貌进一步提升,以观光、赏花、品果为主题的具有乡村农家旅游度假功能的一村一品复合型观光休闲农业产业逐步形成,城乡风貌进一步提升。按照规划方案继续推进滨河景观打造工程,完成示范街绿化景观改造、市政工程建设、绿化工程、美化工程、商业氛围营造等项目,继续实施亮化工程,中心区域亮化率达到95%以上,重要节点及重要公共场所实施景观亮化,亮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逐步向周边辐射。全面完成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市场、示范旅游景点等的风貌打造工作。7、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强化规划管理,规范城镇、村庄的建筑布局与风貌秩序,清除违章搭建的各种建筑物与构筑物,治理违规建设、非法侵占和扰乱道路空间的裙房卡口。8、开展2010年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和完善工作,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跃上新台阶,6月30日前取得初步成效,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9、2010年1-12月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乱贴乱画顽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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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全天保洁,乡镇集镇中心保洁质量进一步提高,并逐步向村庄延伸,油烟治理初步达标,生活垃圾处理率城镇中心区100%,乡镇处理率达到40%,机扫率提高18个百分点达到40%。各乡镇专业的保报洁队伍实现常态化管理,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11、城区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12、巩固推进2009年治理成果,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乡村环境步伐。重点加强对示范村和示范点的打造,完成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实现60%的集镇,40%的村庄环境达到四化要求。13、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施工企业和建设、监理、管理各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化工作中的责任,形成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建立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1月1日起,全区建城区新开工工程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实现全区建筑施工现场“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的目标。14、城市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平均值、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在2009年基础上在提高3个百分点,同时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城乡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在上一个新的水平。15、完成乡镇、村庄“五十百千环境优美范工程”。16、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2010年12月30日前
完成商业文化广场周边、联通路、宝兴南街的商铺店招店牌整治。
2010年1月
1、完成联通路亮化工程,宝灵街亮化工程,二号桥至风雨廊桥段河堤亮化工程、美化工程,风雨廊桥亮化工程。2、完成广场周边建筑立面清理、联通路建筑立面清理宝兴南街建筑立面清理。3、完成联通大楼东侧广告牌安装工程。4、完成上海花园段滨河路商业精品屋造型方案、商业文化广场周边商业气氛营造项目的方案和公开招投标工作。
2010年2月
完成宝兴北街农民安置房改工程
2010年3月
完成商业文化广场景观改造工程、中心转盘西侧空地绿化工程、宝灵街绿化景观改造工程。
2010年4月
完成联通桥美化工程、仁和桥美化工程
2010年5月
1、完成托利多东侧空地绿化工程。2、完成仁和宾馆升级改造。
2010年6月
完成中心转盘西侧雕塑方案设计及征求意见并确定方案。
2010年1月至6月
示范点风貌打造工程完成80%。
2010年12月





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进一步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抓住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利用各类会议、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构建大宣传网络,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推动工作。3、进一步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强化媒体、社会监督工作。对曝光的问题,跟踪整改情况。4、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加快县城区及各乡镇停车场建设,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解决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问题;加强交通通行秩序管理,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5、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作业,做好现有环卫人员和环卫作业移交,逐步实现环卫“管干”分离。6、进一步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新垃圾处理场建设竣工验收工作,加快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分类处理进程,提高无害化处理率。城区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3个百分点。7、加强城乡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人均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8、启动县城区安宁河沿岸亮化工程,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最宜人居环境。9、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县90%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实现标准化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机具材料乱堆乱放、噪音扰民、扬尘污染、运输抛洒、建筑弃土和污水乱排污染环境等问题,做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规范物业管理及查处违法、违章规划建设行为的长效机制。10、抓好交通公路沿线的治理规划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治理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达到交通公路环境整洁、道路通畅、安全便捷、舒适美观。多方筹措资金,继续加大对公路保畅通、保安全的工程建设,启动丙头路、龙华路等乡村道公路改建工程,加快推进白麻路安防建设与盐米路绿化建设工程,对全县交安设施进行清洁和维护并实施定期保洁,确保交安设施整洁、美观、完好。11、继续深入开展客运站站容站貌、营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树立从业人员仪表文明、经营服务文明的良好意识,重点保持客运站房、车场地面、墙面、顶面清洁并完善保洁制度,狠抓公交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交通服务形象。12、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开展全县性的全民治脏活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集中治理县城周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居民居住区、过渡安置点环境卫生。13、加强对供水单位的水质净化、消毒处理、水质检验、水污染事故的监督检查;指导灾区安置点、学校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净化、消毒处理等基础设施,抓好饮水水质检测工作。14、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完成省、市下达的400户农户改厕任务。15、继续巩固环境治理成果,持续治理市场,切实杜绝市场上的“四乱”现象。完成普威市场、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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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场的升级改造。继续对垭口示范市场进行指导,将临时交易区改造为固定交易区;新培育普威市场为米易的亮点示范市场,并打造为特色性农产品交易的区域性市场。总结、推广市场管理经验,协助乡(镇)建立市场管理长效机制。16、加强户外广告治理。重点加大力度对违法广告、广告“牛皮癣”给予打击。对户外广告的内容、设置严格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严格管理,对市场上、沿公路、公共场所的陈旧、破损、不规范、不美观、违法广告及时清理。17、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按照《米易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力争2010年达到省级生态县创建指标要求。18、强化污染控制与减排,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目标,确保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1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900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58吨以内。19、严格执法监管,确保环境安全。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提升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水平,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抛洒扬尘等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城乡环境。20、切实加强环境监测。按照国家规定对晃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宁河各断面水质、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实施采样监测,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重点工业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计划目标。21、开展乡镇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阻断疾病传播途径;全面治理“脏、乱、差”;开展湖库污染治理;加强城乡河道环境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推广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结合森林保护、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2、加快完成垭口镇、白马镇等市、县示范点城乡风貌整治工作,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23、加快推进米普路人行道景观工程、河西中轴广场景观工程、二号桥节点滨河游园园林景观工程、河西新区主干道工程、米易一小至机械厂连接道等2009年开工建设项目的完成。24、继续实施城乡建筑风貌整治专项工作。在2009年试点乡镇、村庄风貌整治的基础上,以《米易县城乡风貌规划》为指导,以丙谷镇、普威镇、丙谷橄榄河村、普威街村为重点,并推开其余乡镇、村庄的风貌整治工作。抓好攀莲镇水塘村10社、11社和撒莲镇摩挲村6社的“7.27山洪泥石流”集中安置点风貌塑造工作。25、抓好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快推进米易县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作。启动编制米易县麻陇彝族乡总体规划,注重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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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特色风貌。26、继续实施畅通城市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启动米易县南部新城过境路、大坝路、中央大道、东西区域主干道等市政基础工程。27、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28、充分发挥试点县的示范带头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和“重规划、抓落实、快推进”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对米易县12个市级示范点、8个县级示范点(2个乡镇、6个村庄)进行打造提升,同时打造提升省道214线、米普线、西攀高速公路三条精品线路,厂矿、企业、灾后重建点等治理亮点。进一步确定好示范内容,做到容貌明显改观、管理有序、品位提升、环境优化、素质提高;明确示范标准,做到优美化、清洁化、秩序化、制度化。并搞好经验总结,逐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明年年底,各示范点打造全面完成,全县形成一批精品线路、特色亮点、看点,取得全面成效。同时,按照“四化”标准加强指导,建设一批乡镇、村庄,确保全面达标,完成目标任务。29、突出抓好交通、环卫、市政公用等设施和园林绿化、农房亮化美化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乡(镇)、城乡结合部、破产工矿区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薄弱的难题。30、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与乡镇政府、各主要责任部门的负责人签订治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单位都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治理工作的任务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31、研究制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县、乡两级财政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费中的配套比例,并将相关职能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资金投入上区别对待,对示范点、区域亮点、达标乡镇和村庄、重点项目实行资金倾斜。3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理清乡镇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有利于乡(镇)政府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业管理机构,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定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编制,明确专业管理机构职能职责,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人员不落实等问题,确保工作长期正常开展。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初步形成联动、协调、高效的城市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和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33、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行业编制,配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34、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督导,严格问责。35、完成县、乡镇、村庄“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36、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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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巩固“五乱”治理成果。2、继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对2009年已施划和设立标志、标线和临时停车场点进行清理,根据辖区车流的需求,对设置不合理的进行取缔,不足的进行增加。3、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认识和支持有一个新的提高。4、继续巩固好县城及各乡(镇)2009年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取得的成果。县城及各乡(镇)继续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垃圾处理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健全环卫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5、城区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3个百分点。6、城区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现场80%实现标准化管理,50%乡、镇建筑施工现场实现标准化管理。7、2010年将建立养护长效机制,基本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目标。8、进一步抓好居民生活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社)的环境卫生治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重点抓好农贸市场、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大搞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努力提高城市整体卫生水平。提高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集中力量抓好食品、“五小行业”卫生设施的完善和使用管理,着力打造示范亮点。9、完成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在硬件上实现从“脏、乱、差”向“净、齐、好”转变,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各职能部门与主办方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及时建立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10、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每日监测,并在攀枝花日报发布,确保优良率达到90%以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80%;每半年对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道噪声进行一次监测,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11、在总量控制目标上,“十一五”末确保工业SO2排放量控制在2300吨以内;工业COD排放量控制在200吨以内,工业氨氮排放量控制在50吨以内,生活氨氮排放量控制在55吨以内;确保5家球团企业烟气脱硫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全县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抓好企业各种堆场、渣场、料场及厂容厂貌的整治工作;加强对县域内重点流域、湖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12、结合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小区、文明生态村、生态家园的创建工作,2010年创建建设环境优美乡镇3个,生态文明村4个,生态家园30户。13、对全县5个示范村建设和3个亮点示范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抓好村镇建设规划。同时,加强宣传,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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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各乡(镇)示范点在治理“脏乱差”和提升形象品位的同时,形成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具有当地浓郁民族风情的村落。工作中做好“五个结合”,促进长效机制建立。14、在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督查指导、考核考评、问责、全民参与、舆论监督等方面,探索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巩固治理成果,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治理水平,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切实巩固治理成果,杜绝反弹回潮。15、加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成D6幢排水管网综合改造90米;武装部至移民办排污管道改造100米;铜带厂排污管道改造130米。完成银星路人行道改造2000平方米;玉泉路人行道改造2000平方米;学园路人行道改造1500平方米。完成城区消火栓维护改造140套;月潭公园灌浆补缝1000米,钢筋石笼120立方米,地砖修复200平方米;橄榄坡公园挡墙治理156立方米,裂缝修补2000米;城北排水口、磨石箐公路南侧挡墙抢险工程前期勘察设计工作。完成居民区排污管道清理;县城化粪池清掏8座;道路维护1500平方米;购置检查井盖100套,雨水井盖50套。完成县城照明系统节假日维护;玉泉路、学园路、银星路路灯改造41盏;新建怀华路路灯15盏。加快城市园林绿地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作。完成C22幢生态停车场建设;文华小区经适房绿地建设;绿化植物施肥、病虫害防治;公共绿地管道改建等。16、继续对城乡建(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进行整治。17、继续开展“七进”活动。18、完成乡镇、村庄“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19、做好治理工作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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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各区(县)要建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所辖各部门、单位深入扎实地推进工作。区(县)人民政府要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要坚持指挥部牵头、区县政府负责实施、宣传造势发动、督察督办推动工作原则,加强领导联系包抓和部门帮扶制度,特别是包抓和帮扶示范亮点打造工作,有效解决难点问题。各区(县)要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从最薄弱的地方入手,在最关键的问题上突破,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收到实效。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规划的要求,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充分结合灾后美化家园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的实施规划,并抓紧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市政、环卫、绿化、交通管理、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专业规划,将与城乡环境灾后治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政策相衔接,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面和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调整和优化农村生产力布局,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增加农村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切实提高村落规划覆盖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县)、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立体宣传,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手机短信和公共场所其他的宣传设施,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积极发挥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和各种生动的主题活动,开展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卫生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摈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提高人居质量服务。
(四)完善工作机制
各区(县)、各部门要一手抓专项治理,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并能够长期保持,做到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要紧密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建立行政监督机制,并采取建立服务热线、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的方法,积极宣传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增添了许多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必须加快相关管理和监督指导机制建设,确保设施充分发挥作用;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政和事业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五)强化队伍建设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执法队伍和技术队伍的建设。一是要配备好管理人员,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依法管理和职能化管理;二是要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准入与执业的管理,以及相关技能培训和教育计划等,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三是要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采用管理与保洁分离、聘用专业保洁公司、建立竞争机制等方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为长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效果打下基础。
(六)严格考核管理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和严格的问责制。各区(县)、各部门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下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考核管理,并采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辅以电话举报、明查暗访、定期抽查、随机复查的方法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按相关法规和《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问责,追究领导责任。
考核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年度单项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委办[2009]44号)、《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专项指挥部考核标准的通知》(攀城乡指办[2009]39号)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攀城乡指办[2009]20号)中的考核标准执行。
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为明查暗访时间;2010年6月15—30日为半年检查验收考核时间;12月15—30日为全年检查验收考核时间。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