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色球函数原理:屠杀四川全省是清廷所为,却诬蔑张献忠是“杀人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1:27:06
屠杀四川全省是清廷所为,却诬蔑张献忠是“杀人魔”。
满清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主持编订的《明史》卷309《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关于“张献忠”的记载是这样:
“献忠黄面长身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诡开科取士,集于青羊宫,尽杀之,笔墨成丘冢。坑成都民于中园。杀各卫籍军九十八万。又遣四将军分屠各府县,名草杀。伪官朝会拜伏,呼獒数十下殿,獒所嗅者,引出斩之,名天杀。又创生剥皮法,皮未去而先绝者,刑者抵死。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伪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皆坐杀人少,剥皮死,并屠其家。胁川中士大夫使受伪职,叙州布政使尹伸、广元给事中吴宇英不屈死。诸受职者,后寻亦皆见杀。其惨虐无人理,不可胜纪。又用法移锦江,涸而阙之,深数丈,埋金宝亿万计,然后决堤放流,名水藏,曰:“无为后人有也。”当是时,曾英、李占春、于大海、王祥、杨展、曹勋等议兵并起,故献忠诛杀益毒。川中民尽,乃谋窥西安。
; e6 L9 }2 w- M顺治三年,献忠尽焚成都宫殿庐舍,夷其城,率众出川北,又欲尽杀川兵。伪将刘进忠故统川兵,闻之,率一军逃。会我大清兵至汉中,进忠来奔,乞为乡导。至盐亭界,大雾。献忠晓行,猝遇我兵于凤凰坡,中矢坠马,蒲伏积薪下。于是我兵擒献忠出,斩之。
川中自遭献忠乱,列城内杂树成拱,狗食人肉若猛兽虎豹,啮人死辄弃去,不尽食也。民逃深山中,草衣不食久,遍体皆生毛。献忠既诛,贼党可望、能奇、文秀、定国等溃入川南,杀曾英、李乾德等,后皆降于永明王。”:
除了清朝官修《明史》是如此记述之外,从明末至清朝康乾,中国文人对于张献忠率军入蜀史事的记录极多,我举例如:欧阳直《蜀乱》(又名《蜀警录》)、《纪事略》(原名《献贼纪事略》,作者姓名不详)、《蜀记》(作者姓名不详)、《蜀难叙略》(作者:沈荀蔚)、《孤儿吁天录》十七卷(作者:明末清初杨山松)、《鹿樵纪闻》三卷(作者:吴伟业)、《绥寇纪略》(作者:吴伟业)、《蜀龟鉴》(作者:明末清初刘景伯,又名“刘石溪”)、《五马先生纪年》(作者:明末清初四川简阳文人傅迪吉)、《荒书》(作者:四川新繁人费密)、《蜀难纪实》(作者:清初四川富顺人杨鸿基)、《后鉴录》(作者:毛奇龄)、《滟滪囊》五卷(作者:清初四川通江人李馥荣撰、刘尧草)、《蜀碧》四卷(作者:彭遵泗)、《寄园寄所寄》卷九(作者:赵吉士)等。又:《明史纪事本末》、《明季北略》、《石匮书后集》、《罪惟录》、《爝火录》、《南疆逸史》五十六卷(作者:温睿临)等明末清初私人著史都有述及张献忠农民军入蜀的史事。
1959年出版的《晚明史料丛书》汇集了《石匮书后集》、《南疆逸史》、《纪事略》、《野史无文》、《甲申纪事》、《恸哭杂记》、《南忠记》;浙江人民(古籍)出版社在1983年4月出版的《明末清初史料选刊》汇集了《流寇志》、《太和县御寇始末》、《荒书》、《孙传庭疏奏》、《豫变纪略》、《卢象升疏牍》等多种资料,为当代中国史学家研究张献忠农民起义史提供了丰富借鉴。2002年4月,巴蜀书社出版了由何锐等人校点的《张献忠剿四川实录》,其中收录了《张献忠陷庐州纪》(作者:明末余端紫)、《滟澦囊》、《蜀难叙略》、《蜀碧》、《蜀警录》、《蜀龟鉴》等史书。
对于上述明清文人著作的史书,我都未能全都读到原文,只是从互联网上查索到一些资料(上述明清史书的一些原文以及作者生平资料),阅读了《张献忠的第五次入川》、《杀掉一切抵抗组织:张献忠屠蜀的真正元凶——满清》(作者网名:毛瑟98K)、《张献忠屠蜀考辩——兼论屠蜀的真凶》、《『天涯杂谈』杀光四川人的是清军,而不是张献忠!》(作者网名:黄河流域)等文章,获得很大启迪:
(一)上述史书著作者基本分为两大类:一类所著的是其在四川亲历战乱的见闻,一类所著的是转述他人传闻。在四川亲历过战乱的作者有:欧阳直、沈荀蔚、杨山松、傅迪吉、费密,转述他人传闻而又曾经为清廷所用的文人有:吴伟业、毛奇龄、彭遵泗。
欧阳直作为明朝士人,在公元1644年之后,曾经在大西政权举行的考试,落榜后仍被吸收到大西军中作书记工作,后来刘文秀被南明永历帝封为蜀王时,还说他“颇涉左文,史性谨厚”,推荐他以郎中兼翰林院检讨。此人能够在后来著书,正好证实张献忠并非滥杀无辜到发疯程度,否则,欧阳直就不能存活
了解沈荀蔚、杨山松的生平经历,就不难理解为何他们极恨张献忠,因为:沈荀蔚之父“沈云祚”是明廷派到四川华阳县的知县,在张献忠大军攻城时候被杀,沈荀蔚青年时代的苦难正是张献忠大军入川造成的;杨山松之父是明朝兵部尚书杨嗣昌,正是因为追剿张献忠农民军入蜀才会气急而死,又因为杨山松之祖父“杨鹤”任陕西总督招抚农民起义军不成而丢官、入狱、病死。所以,杨山松对农民军首领是非常痛恨的。
吴伟业作为明清两朝官员,对于导致崇祯政权颠覆的农民军是非常痛恨的(与其持有同样态度的著名文人还有冯梦龙、凌朦初),他的文学才能甚高,但是没有在四川亲身经历过战乱,所撰史料都是根据传闻而作。
毛奇龄也没有在四川亲身经历过战乱,他著《后鉴录》夸大张献忠杀人的疯狂程度,又参与编撰《明史》,政治立场是亲近满清。《后鉴录》影响了后辈彭遵泗的著史。彭遵泗虽然是四川人,但他的四卷《蜀碧》记述不是他家族的经历,而且还赞颂满清亲王“豪格”亲手杀死张献忠的事情,同时也反映了张献忠临死前非常悍勇的表现。
(二)上述史书(包括满清审核钦定的《明史》)仅可作为历史研究的参考资料,不能完全采信。因为上述史书就连“张献忠之死”都众说纷纭,难以取得一致。我在互联网上读一篇学术论文《张献忠的第五次入川》,文中曰:张献忠是怎样牺牲的,牺牲的时间、地点问题,史家各说不一。并且列举了:“献忠以病死于蜀中”(《明史纪事本末》、《石匮书后集》)、“可望密鸠献忠而总其兵权”(《明季北略》)、在抗清斗争中被汉奸“马科”发箭射死(《明季南略》)、“张献忠死成都”(《明季南略》)、在西充抗清战斗中为叛徒刘进忠等所带领的清军前锋统领朱里伊麻和护军朱克书所率领的部队“飞矢”“贯胸”(《滟滪囊》)、被清军护军统领鳌拜所杀(《清世祖章皇帝实录》)、被豪格亲手射死(《清史稿·豪格传》和《蜀輶日记》)、被“善射者”射死(《绥寇纪略》、《寄园寄所寄》)、在与清军作战中被清军中的蒙古章京雅布兰射中左胸(《蜀碧》、《蜀破镜》、《蜀龟鉴》、《客滇述》、《荒书》、《献忠屠蜀》、《小腆记叙》、《小腆纪年附考》、《井蛙杂记》、《清史纪事本末》、清咸丰《云阳县志》、民国《荥阳县志》)。
(三)《张献忠屠蜀考辩——兼论屠蜀的真凶》的第一大部分是“从明代四川人口的分布看张献忠屠蜀”,指出:《蜀碧》、《后鉴录》所记载张献忠种种骇人听闻的屠杀行为恰好发生在1645年春之后,也就是张献忠第五次率军入川的事情;该文又引用胡昭曦《张献忠屠蜀考辩》、孙次舟《张献忠在蜀事迹考辩》等学术研究成果,以及明末清初四川的傅迪吉《五马先生纪年》、费密《荒书》中所述细节,指出张献忠死时,川南、川东、成都附近的简阳地区、资阳地区、崇庆州等地仍然有大量人口存在,进而提出对满清的控诉:如果张献忠不是屠蜀真凶,那么康熙24年时四川人口陡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嘉庆《四川道志》卷十七)的惨剧又是谁造成的呢?
(四)《杀掉一切抵抗组织:张献忠屠蜀的真正元凶——满清》指出:《蜀碧》、《后鉴录》之类史料,已经被胡昭曦、孙次舟、王纲等现代中国历史学家据实批驳过。《张献忠屠蜀考辩——兼论屠蜀的真凶》指出:孙次舟先生在论文《张献忠在蜀事迹考辩》(载于《张献忠在四川》,《社会科学丛刊》第二期)中考证:毛奇龄编造屠蜀谎言恰好就是其在明史馆担任撰修官期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五十四著录《后鉴录》七卷说:“皆记有明一代盗贼之事,盖亦明史拟稿之所余也。”清楚的点明了这一关系。
以上是我摘录别人的优秀论文的观点。以下是我的分析论点:
(一)明末的不少农民军部队中有不少暴民流氓,张献忠所部入蜀后,在与地主阶级斗争中未必没有杀过四川人民。
我阅读了满清钦定的《明史》,其中的《忠义四》至《忠义七》以及《孝义传》,都有“流贼“(农民军)对明朝官员、百姓的虐杀记载,尽管我们不能认定所有记录都是李自成、张献忠所部犯下的,但是,我们可以推断肯定明末北方的农民军中确实存在着不少暴民流氓,那些暴徒参加农民军也是为了通过破城后烧杀淫掠而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毫无远大的政治抱负。
  李自成、张献忠在明朝末年能各自建立政权,组建官府组织,证明他们还是有政治头脑的,当然,他们的个性中也包含了极端的残酷性(这一点与满清开国王公的个性作为相同),我们从《明史》上了解:张献忠对明朝多次诈降,不久又叛变造反。
张献忠有四个义子,其中只有“孙可望”非常残暴,就连满清查禁的《安龙逸史》这部汉人史书也记载:孙可望擅自对弹劾他的南明永历帝的御史李如月处以“剥皮实草”的酷刑。这一记载与满清钦定的《明史》中《卷279 ·列传第一百六十七》相符。由此,我也不武断的否认张献忠也许是一个比较残暴的农民军领袖,当然,当年的很多军人都比较残暴,关键是对百姓是否如同对待敌人一样残暴。
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农民军将官校尉,应当是不同于孙可望,他们比较亲民爱民。所以,我认为《明史》、《后鉴录》等满清史书中所谓张献忠派四个义子“四路屠蜀”的谎言是不符合史实的。
张献忠率领农民军,对付明军主力采取了游击战略战术,五次进入四川,每一次都必然会遭到当地明朝势力的反抗。例如:著名的女将秦良玉所率的土司兵一直捍卫着明廷的尊严和主权,是清军、农民军都忌惮的明军部队。所以,张献忠率领义军入蜀,必然会与明军作战,又不事农业生产,必然要从地主阶级那里打劫强抢,张献忠因此施行屠杀威慑战略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所以我不否认张献忠入蜀后,在与地主阶级战斗过程中也杀过一些四川人民。但是,假如他真如清廷御用文人所妖魔化的那样喜欢滥杀无辜、甚至是令自己的士卒自相残杀,那么他是绝对得不到农民军中的普通战士支持,绝对无法建立起大西政权的。
汉族|历史(二)明末清初的四川战争史其实是从万历帝派军平定“播州之乱”开始,直至康熙帝派军入川剿杀吴三桂军队为止。所以,在明清战争史中,四川原住民人数急剧减少。
“播州之乱”是在公元1592年(即明万历二十年)之前发生的,在明朝天启元年至崇祯二年,又发生“奢崇明作乱”(奢崇明是四川永宁大土司),大规模交战持续9年,波及川黔云桂四省,叛军余孽又延续作乱8年,随即又有张献忠率领农民军五次攻进四川,在公元1645年期间,建立大西国政权组织,因为部将刘进忠降清,张献忠所部很快就被入川的清军突袭伏击,清军占领四川省重庆、成都等主要城市之后,开始了与四川抗清武装十多年战斗。当代研究者就此指出: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史书所称的那样杀得“川中民尽”又自相残杀,那么清军入川十年期间还战斗不息,是与鬼魂作战吗?
  我在百度网上看到有一个IP地址是“219.136.239.*”的网名于“2008-2-28 18:13”匿名回复百度贴吧上《孙次舟《张献忠在蜀事迹考察》》一文:“湖广地区是南明朝廷的主要根据地,明清战争的主战场之一,仗打得十分激烈。四川是清军进攻的次要目标,在绝大多数时间内,清王朝仅投入其次要部队入川作战。然而,战争结束以后,四川地区的人口严重匮乏,湖广两地的人口却绰绰有余,还有相当部分的剩余劳动力,可被调往四川去补缺。张献忠和满清,到底哪个更残暴,哪个杀人更多,这还不清楚吗?”
对此,我认为该网民上述论述有3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把清军投入四川的部队称之为“次要部队”,史实上,第一次入川的清军是以豪格为主帅,鳌拜也随其作战,又有相继降清的吴三桂的“关宁铁骑”集团主力和李国英所部绿旗营,还有满清的“墨尔根侍卫”李国翰所部,这样的清军阵容是次要部队吗?随后,吴三桂、李国英、李国翰各部长期驻守四川,与湖广战场上的清军联合围剿李定国等抗清主力军。'
第二个错误是该网民没有出具考证史料就断言“战争结束以后,四川地区的人口严重匮乏,湖广两地的人口却绰绰有余”,该网民应当列举湖广各地在清初《方志》中记载的人口户数为史料,方可做出推理,因为“史学就是史料学”,这是现代中国史学家傅斯年的主张。如果研究明清历史可以脱离史料而仅凭想象猜测就立论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在此不凭借明末清初的四川、湖广地方志的人口变化数据而言之有理:1、清军在四川的兵力多于在湖广战场上。2、湖广的交通、农业生产条件比四川山区更好,所以有利于人口增殖,而且洪承畴的长沙幕府也实行不滥杀平民、促进经济恢复的政策。3、孙可望、李定国率部出川到湖南战场作战,带出了一些四川青壮男子为大西军的部众。4、康熙帝采取沿海居民内迁的禁海令,使得湖南、湖北的人口增多。5、四川战乱的时间远远长久于南明军在湖广战场上对抗满清的时间。
第三个错误是该网民是根据满清钦定的《明史》而认定农民军们很残暴,我当然不否认明末农民军素质不佳,但是《明史》刻意抹煞了满清入关前后非常残暴的史实,再加上清初“戴名世《南山集》”案对汉族史官编撰《明史》的心理威慑影响,该网民都不予以考虑分析。
(三)满清指示汉族著史文人夸大“张献忠屠蜀”的各种谣言都是不严谨的。
现代中国的历史学家孙次舟、胡昭曦都已经在各自论文中查证了毛奇龄、费密等人刊刻《后鉴录》、《荒书》等著作时,正是康熙帝诏修《明史》又罗织“戴名世《南山集》”案之后。在满清“文字狱”政策的威慑下,汉族文人所写的明末史书怎么敢暴露满清屠民的罪恶?
满清编订的《明史》把张献忠杀死川人的总数夸大为“六万万有奇”、即是六亿多人,不仅匪夷所思,而且明显缺乏科学统计数据为证。
 清朝所谓的张献忠是“杀人魔”的最大物证,是一块“七杀碑”(据说是张献忠所刻,现立于成都绍成公园的亭子里)。碑上刻着:“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对此,当代民间的史学研究爱好者“南乡子”在其文章《四川大屠杀是谁干的》中认为七个“杀”字是满清文人在张献忠所立的“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碑文后添加的,张献忠的本意是表示对天地的感恩。
我的想法是:张献忠虽然建立了大西政权并且能任用文人为各级官员,但他还是一个文化程度低的武夫,武夫说话都是干脆直接,不搞那些含义模糊的文言,所以,我认为就连“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都不太可能是张献忠的语言风格。我还不知是谁把中国春秋时期道家宗师“老子”的《道德经》中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与张献忠联系起来?曾经有一本明末清初文人写的史书就记载张献忠朝天大骂用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类话,显示张献忠非常狂妄的个性,仿佛作者就在张献忠旁边见闻此事一样。(注音:“刍”读chu。释义:“刍狗”是古代用于祭祀、草扎或者面做的狗,用之前恭敬有加,用之后弃之如敝履)
2008年12月27日,我通过“百度知道”查找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含义,原来是“天地看待万物如一,圣人看待百姓平等、公正”,但也有人误解其意思,以为是“天地把万物当作祭品,圣人也把百姓当作祭品”。'
我从互联网查找资料时候查到:满清政府(大约于公元1647~1649年)在四川发布告示曰:“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就比那块难以确认是张献忠所立的“七杀碑”更有证据效力。但是,满清当年是否在四川发布过此令,还要请研究清史专家从明清历史档案或者当时文人笔记文章中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