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印刷协会:创新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2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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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如东县纪委监察局
    近年来,如东县纪委监察局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子,创新考核模式,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努力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一、坚持“三个原则”,科学制定考核标准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规范机关管理,促进机关工作创特色、争一流、上水平,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一直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边考核边完善,在考核实践中,摸索了一套适合如东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考核体系,出台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各镇纪委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县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如东县纪检监察新闻信息考核奖励办法》,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考评机制。
    为确保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在修订完善《考核办法》过程中,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三个原则”,科学制定考核标准。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考核基础职能工作。基础职能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完不成任务的进行扣分。针对委局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关、各镇纪委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块制定《基础职能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因为机关各室工作共性不多,差异性大,不可能用同一标准衡量,必须一室一标,才能达到相对合理。为此,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委局机关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各室工作职责,制定了《各室基础职能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将各室工作分解量化成几个大项目,每个大项目下面分若干个子项目,各项目都有具体的目标任务和相应的分值,计分方法实行扣分制,扣分不保底,视情况直至扣完该项分值为止。对于共性部分新闻信息的考核,县纪委监察局采取统一标准,出台了《如东县纪检监察新闻信息考核奖励办法》,明确了考核任务指标,分新闻、信息、理论调研三块考核,采用分类分级方法计算考核得分,完成任务的,录用每超一条按分值加相应分,完不成任务的,每少一条按分值扣相应分。新闻信息考核得分最后纳入基础职能工作计分,占基础职能工作的10%。二是坚持求创新、抓特色、争一流的原则,考核特色创新工作。特色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一是特色创新工作成果被中央、省、市纪委以专题现场会、专刊、通报、文件等形式推广的;二是工作经验在中央、省、市会议上交流的;三是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原则,进行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的,均视不同情况给予加分。年度考核实行年中和年未两次进行考核,年中和年未考核分别按30%、70%计入年度考核积分。

    二、注重“三个结合”,加强考核过程
    控制

    认真抓好过程控制,推进序时工作考核。一是结合月度工作例会推进序时工作考核。每月初办公室组织召开办公例会,各室主任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工作安排,对当月计划安排的没有完成的工作要作说明,并确定完成期限,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计划安排的任务的,有一项扣相应分值。分管领导对分管室工作作点评,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序时工作目标。二是结合重点工作分解推进序时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细则》,制定下发了《重点工作分解表》,对全年工作进行重点分解,确定序时推进的内容和措施,要求各室对照《重点工作分解表》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各项工作,干部室与办公室定期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在重点工作落实过程中,非客观因素不能按序时推进的,未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酌情扣分。三是结合年中考评推进序时工作考核。每年6月份对上半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在《如东纪检监察》上予以公布,考核成绩在全年工作考核中占30%。

    三、开展“三个活动”,突出创新成果考核

    为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创新,打造具有如东特色的的纪检监察工作品牌,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开展“三个活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实施“品牌工作”创建计划,突出创新工作在年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一是组织开展“品牌工作”申报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品牌工作”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品牌工作”的主要内容、创建范围及实施步骤。要求各单位要在分析自身工作特色、结合工作职责,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地基础上,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等方面,选择一项或多项有一定基础的重点、特色工作列为“品牌工作”课题项目,经分管领导审定后送交县纪委干部室,由干部室汇总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后发文确定;二是组织开展“品牌工作”督查活动。由干部室牵头定期对常委会确定的“品牌工作”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各单位要对“品牌工作”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分工,并落实到责任人,要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干部室每季度牵头组织交流、点评,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扎实推进;三是组织开展“品牌工作”评比活动。每年未,由干部室牵头,认真总结“品牌工作”创建活动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根据年初制定的《县纪委监察局“品牌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并在年度考核中分级给予加分;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的帮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近年来,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创新工作考核力度,特色、亮点工作频现,信访室、审理室、党风室、教育室、效能室、北片纪检监察室创建的特色工作得到了省、市纪委的肯定,如:2009年,北片纪检监察室特色工作经验《完善机制促规范,创新服务显成效》在省纪委农村工作室主任培训班上交流;教育室特色工作经验《如东县开展分类分层次教育举措多效果实》在省纪委分类分层次教育研讨会上交流;2008年,信访室特色工作经验《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在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交流;党风室特色工作经验《着力提升监委工作水平,切实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加强村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进会上交流。

    四、实行“四评程序”,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每年底,为严肃考核,充分体现公正性,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四评程序”,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打分。一是各室自评。先由各室(单位)根据基础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特色创新工作创建情况自查打分,有加分的,要说明理由,提供书面材料给考核组;二是考核组复评。考核组根据考核文件精神、各室(单位)提供的工作台帐、加分依据材料,提出考核得分建议;三是民主测评。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对委局机关各室、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各镇纪委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按2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总分;四是常委会总评。常委会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建议分进行总评,重点对委局机关各室、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各镇纪委的加分、扣分情况进行审核,对一些有争议问题进行界定,最后确定考核结果。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严格运用考核结果,奖罚分明,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一是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档次。得分前二名的为“先进室”;得分后二名的为“合格室”;其余的为“优良室”。二是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金发放档次。在县级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奖中拿出人均2000元作为年度考核基数单列发放。先进室按基数的120%计奖,优良室按基数的100%计奖,合格室按基数的80%计奖。三是根据考核结果评先评优、选人用人。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先进室的主任,年度公务员考核可优先推荐为优秀、优先提拔使用。五年来,共有60名同志因工作业绩显著被评为优秀公务员;5名同志因能力突出、表现优异被提拔为县纪委常委。对连续两年考核最后一名的1名室主任予以岗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