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何烨:常见就业问题问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0:39:09

常见就业问题问答


(注:江苏地方政策,绝大部分通用)



1、有关签约问题

(1)什么是《推荐表》?
答:《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由学校统一发放到学院,学生在学院领取。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2)什么是《协议书》?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四份,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由学校统一发放到学院,学生在学院领取,毕业生凭《协议书》办理《报到证》。 06年启用一式四联新式就业协议书,手续完备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红色)由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绿色)由学校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留存。

(3)什么是《备案表》?
答:《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由粉红色上联及白色下联组成,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省部属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向教育厅审核备案用。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备案,毕业生凭《备案表》办理《报到证》。

(4)什么是《报到证》?
答:报到证由蓝色上联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上联(淡蓝色)交报到单位,下联(白色)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5)签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答:签约就是你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了解后,有意向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也有意向接收你,此时,需要签订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以此为据办理报到证。

(6)签约的手续有哪些?
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谈妥后,双方签字、盖章,然后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然后交各学院就业指导员登记备案和办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

(7)签协议除了四方协议书还需要其他什么东西?比如就业推荐表?
答:签订就业协议书,一般将推荐表原件给用人单位,如果签约单位是隶属江苏省的单位,还需一份审核备案表。如果在上海就业,需填写蓝表以报批上海户口;如在北京就业,一般需进京审批表(绿表)或北京市人事局批准;如在深圳就业,则需深圳市人事局出具接收函。

(8)与用人单位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首先,在签约以前,要先了解一下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老板的人品等。一个十全十美的单位很少,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第二,要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合同期限。一般来说,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三,注意单位明细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是否有交“四金”或者“三金”的约定。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金”是必须交的,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第四,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最后,要明确违约责任。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2、有关报到证问题

(1)报到证对于学生来说重要吗?
答:应该说,就业报到证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很多相关的东西都是要凭报到证才能办,如迁移户口、转正、提职、岗位变动等,因此报到证一定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

(2)如何办理报到证?
答:毕业前已经将手续齐全的协议书(所谓手续齐全是指,不仅在协议书上要加盖用人单位的章,还要加盖档案接收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或者是档案接收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送至学院或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同学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同学将手续齐全的协议书交到各学院,待办理完成后到学院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时领取“户口迁移证”,党员到所在学院开具“转组织关系介绍信”。

(3)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我签订协议书,而是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凭劳动合同办理报到证?
答:也是可以的,只要将正式的劳动合同和空的协议书一并交至学校,注意劳动合同书上应加盖当地人才中心接受章,或是另附纸人才中心接收函,办理流程同上。

(4)我在外地,请问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可以邮寄吗?
答:由于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对于毕业生来讲都很重要,丢失后补办手续比较麻烦,所以学校暂不帮助学生邮寄。毕业生可以请在常州的亲朋好友帮助代领和代办相关手续。

(5)报到证遗失怎么办?
答:毕业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可致电学校查询报到证号码,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挂失,凭报纸和学院证明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补办,省招就中心开具的报到证将写明“补办”字样。毕业时间超过两年的,不可申请补办报到证,只可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省教育厅盖章证明情况属实。

3、有关户口问题

(1)户口和报到证是同时办理的吗?

答:报到证是由学校凭就业协议书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的,而户口是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毕业生开具的报到证到清潭永红派出所统一办理的,所以户口迁移证会晚一些。

(2)拿到户口迁移证可以暂时不落户吗?
答:毕业生拿到迁移证时应当尽早落户,以免以后发生调动工作或是过了两年学校办理的有效期限时,难以办理。

(3)户口迁移证遗失怎么办?
答:首先到应落户地址开具“未落户证明”,到学校保卫处查询原户口迁移证编号,并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挂失,再凭“未落户证明”和报纸,到清潭永红派出所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4)户口一定要落到单位吗?可以和报到证地址分开吗?
答:如单位无挂靠集体户,毕业生在交协议书时候应在协议书上书面写下“请求将报到证开到单位,户口回原籍”,但是应注意,某些地方人事局不允许只凭户口迁移证而无报到证落户的情况,毕业生应事先向当地人事局做好沟通。

4、有关档案问题

(1)档案可以自带吗?


答:不可以。毕业生档案在办理报到证后由学校通过常州市邮政局机要科统一寄发不可以自带。

(2)如果我在毕业后想一边考研一边找工作,则档案又该如何处理?是放在学校还是放到人才市场?
答:可以放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这样便于毕业生以后办理相关手续。

(3)毕业生档案已经寄出,但是还未收到,该如何查询?
答:可到学校开具寄出证明,到常州邮政局机要科查询。

(4)户口和档案可以在学校挂两年吗?请问应该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毕业后一直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其户口、档案放在学校有许多问题是学校无法解决的。如:毕业后准备考研、出国以及结婚等这一系列问题,包括户口证明, 学校是无法为其出具或办理有关手续的。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各学院申请,审核同意后,可以办理。因此,建议如准备继续考研、出国等一些原因暂不准备就业的同学,或者目前单位不能落实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可以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挂靠手续。

5、其他问题

(1)生源地是毕业学校地址还是家庭所在地啊?
答:指上大学前的家庭所在地。

(2)如果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同时又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请问这种情况属违约吗?需要交违约金吗?
答: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3]53号文件中第四条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含参照部门),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作为江苏省属高校,我们按照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校方不算你违约。但是用人单位方面需要你自己做好解释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