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设计院七所:浅谈普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5:02:31

●李瑞珍
普通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的重要原始凭证,是国家强化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对于经营者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在发票使用管理中却存在不少问题,这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极为不适应。本文就普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看法。
一、问题
1、重专用发票管理,轻普通发票管理。发票管理实践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视同现金一样进行保管,而对普通发票管理偏松,只管发放,缺乏严格的管理措施,事后监督不力。
2、普通发票使用面低。当前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索要正式发票意识不强,甚至对真假发票不能辨别,企业存在接受非正式发票现象,有的行业(如服装、布匹)没有几户领用发票;不少经营者随意转借、单页填开、代开、虚开、转卖等现象普遍存在。
3、有的经营者填开普通发票随意性大,不按照普通发票规定使用,违章案件时有发生。如单页填开、拆本使用、跳号、红字填开,特别是经营项目填写不全,品目混乱,或转换品目填开以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
4、普通发票代开管理存在漏洞。各县市代开普通发票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在A县征6%的税率,在B县可以按4%征,明明是产品生产销售环节应提供产品销售发票,偏要异地代开普通发票,而有的县、市为了吸引税源,无原则的按4%代开,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5、“走死逃亡户”使用的发票收回难度大,税款流失严重。虽然申请领购发票是凭本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才发给发票,但因外地经营者,身份证是外省市、县的,发函寻求涉查,没有象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查案一样及时回函答复,往往是石沉大海,很难收回发票;本地的逃税户一般能收回发票,但收回时,发票几乎已用完,填开发票所涉及的应纳税款,无法追回,对发票管理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未收回的发票流失在社会上为纳税户提供了偷税的机会,使国家税款流失。
二、对策
1、加大对普通发票使用的宣传力度,强化管理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通发票管理的重要性,使每个公民认识到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重要,从根本上减少利用普通发票进行偷、漏国家税款的发案率。在实际工作中,要从抓好税务人员对普通发票管理的认识入手,从思想上认识到这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大事,从而在加强专用发票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不法分子,堵塞偷税漏洞,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2、加强日常稽核检查,从严查处违章案件。对纳税户使用发票检查要形成制度,特别是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必须认真的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决不迁就。对“双向”控管业户,一定要在督促按开具发票金额申报税款入库后,方可验旧领新;使用发票单位及个人,其使用的发票及开具的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凡企业接受非正式发票自行申报补交税款的,可按税收规定给予补税,经税务稽查人员检查发现的非正式发票,除补税外,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3、改革商业零售普通发票管理,扩大发票使用面。零售发票作为消费者购物的原始凭证,是国家依法征税的重要依据。消费者要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向商家索要发票。税务机关也应不断改革现行发票的使用方法,尽快抓好卷试发票使用,并大力开展发票有奖活动,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以此来提高发票使用面。
4、加强与公安的配合,强化“走死逃亡户”的发票管理。为防止“走死逃亡户”造成的税款流失,防止这些发票在社会上流传,应在将失控的普通发票号码登报声明作废的同时,把该业户身份证复印件寄到所在公安部门,请求协查。所在公安部门应象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一样予以积极协查,努力追回失控发票。
5、建立的科学考核体系,促进普通发票管理工作上台阶。对领用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等级核定,按等级确定审核力量,把税务人员的主要精力集中于对低等级纳税户的发票管理上,对经常发生普通发票违规案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限期整改和承诺制度,要求纳税人写出书面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情况,若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则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对严格管理,制度健全,保管得力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对内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量化指标,细化措施,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的荣誉,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挂钩;同时强调基层领导和发票管理所要定期检查发票审核中审核发票工作质量和代开发票情况,及时查处发现开出发票不收税及收人情税,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真正促进普通发票管理水平上台阶。
(作者单位:瑞金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