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仙孙悟空:曹魏的政治与司马氏专政 | 资料-兵争军事 - 溯古追风世界历史论坛 - Power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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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的政治与司马氏专政

一、曹丕、曹睿的统治 Zu2`Iz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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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丕,字子桓,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187 年)。建安十六年(211 年), 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做其父丞相操的副手。建安二十二年,立为魏王太子。 建安二十五年(220 年)正月,操死,丕继位为魏王。十月,丕代汉为帝, 即魏文帝,国号魏,建都洛阳,丕先已改建安二十五年为延康元年,代汉后, 又改是年为魏黄初元年。丕在位六年而死,寿四十岁。 K\xnQeS  曹丕原为操次子,他之最终被定为嗣子,还是几经周折的。他曾说:“家 兄孝廉①,自其分也;若使仓舒①在,我亦无天下。”事实上,最危及丕太子 宝座的,还是比他小五岁的同母弟植。史称丕:“年八岁,能属文,有逸才, 遂博贯古今经传诸子百家之书。善骑射,好击剑。”②陈寿也说丕“天资文藻, 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③。但曹植的文才口辩,更为突出,因之特 受操宠爱。史言:“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廙、杨修为之羽翼,太祖狐 疑,几为太子者数矣”④。根据“立子以长不以贤”的传统习制,丕居有天 w>8kBQ?b  
然的优势,操手下大臣拥戴丕的占多数,丕也想尽各种办法,争取为继承人。 而植却未用全力追逐。史称:“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文帝御 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④。 \4^zY'  
曹丕在位六、七年中的政治措施,值得注意的约有以下数端: dQ~GE}[  
(1)颁布有利或关心庶民的诏令。 如《文帝纪》载: MgJ5FRQ  
(黄初)三年(222 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饥,使尚书杜畿持节开仓廩以振之。 w\ 0vP  
(黄初)五年??十一月庚寅,以冀州饥,遣使者开仓廩振之。 \y%"tJ~N{  
(黄初)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行许昌以东,尽沛郡,问民所疾苦,贫者振 贷之。 G6qZ>-GiL  
《文帝纪》注引《魏书》载癸酉诏曰: Er|&4-9  
近之不绥,何远之怀?今事多而民少,上下相弊以文法,百姓无所措其手足?? 广议轻刑,以惠百姓。《文帝纪》又云: $GU  s\  
(黄初)七年??夏五月,丙辰,帝疾笃??遣后宫淑媛、昭仪以下归其家。 GM9[ 0+u;  
(2)禁止妇人、宦官、外戚干预政事。《文帝纪》载延康元年二月令: $xdo=4;|  
其宦人为官者,不得过诸署令;为金策著令,藏之石室。 Q:7P /  
黄初三年九月甲午诏曰: l3u+fE,;_  
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 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 R[6R)#o  
(3)下诏禁止厚葬、淫祀。《文帝纪》载黄初三年: Qj1%'w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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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指曹昂。昂,操长子,操前妻刘氏生,刘早卒,昂为丁夫人抚养,宛城之役,昂为张绣所杀,事见《三 .Jg国志》卷 5《卞皇后传》注引《魏略》。 z=>PjIW  
① 仓舒,曹冲字,操子,冲早慧,而对人有德惠,为操所爱,常有传后意,年十三而夭折,事见《三国志》 G@~e :v)  
卷 20《武文世王公传》。 2,B^OZmw  
② 《三国志》卷 2《文帝纪》注引《魏书》。 yGWl8\,j0  
③ 《三国志》卷 2《文帝纪》评语。 #z.\pd  
④ 《三国志》卷 19《陈思王植传》。 ~ W8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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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甲子,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曰“??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 代之后,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 玉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祸由乎厚葬封树??若违今诏, 妄有所改造,吾为戮尸地下”??。 Ly, ];  
同书又载黄初五年十二月诏曰: +U叔世衰乱,崇信巫史,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甚矣其惑也。自今, 其敢设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 C;70,!3  
(4)尊孔崇儒。黄初二年诏曰: :t+Lu H g  
   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因鲁史而制春秋,就太师而正雅颂,俾千载 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咨!可谓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者也?? 其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 於是令鲁郡修起旧庙,又于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黄初五年夏四月, {Y]3t9!\  
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 H0.&~!,*  
(5)下诏选用贤智之士。《文帝纪》载: #]}G{ P  
(黄初)二年??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 <sGioMr  
(黄初)三年春正月??诏曰:“今之计、孝,古之贡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 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 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 j z&=8  
(黄初)四年夏五月,有鹈鹕鸟集灵芝池。诏曰:“此诗人所谓污泽也。??今 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乎?否则,斯鸟何为而至?其举天下?德茂才、独行君子”。 1b!  5h  
  (6)制九品官人之法。《三国志》卷 22《陈群传》言:曹丕为魏王后, 通过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其内容即在州郡置中正,择 本地之贤而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定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 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上)。然后由吏部选用。但九品中正之制,并 非丕一人突然决定施行,早在曹操当权时,何夔即向操建议: a9nXh6  
自军兴以来,制度草创,用人未详其本,是以各引其类,时忘道德,??以为自 今所用,必先核之乡闾,使长幼顺叙,无相踰越??又可修保举故不以实之令,使有司 别受其负。在朝之臣,时受教与曹并选者,各任其责,上以观朝臣之节,下以塞竞争之 源。 P'Jb')m  
  操对以上建议,已经表示“称善”,只是未及推行。操死,丕即位不过 两三个月,即颁布了九品官人之法。 @ |~D?&<\  
曹丕推行九品中正制之目的与结果:第一,为了让世族官僚拥护他代汉 UFa00t^5  
为帝,故推行了有利于世族的仕进制度;第二,设中正官以品评人物,如选 用后发现名实不符,尚可治以保举不实之罪,以避免选官好坏无人负责;第 三,由吏部选用人才,即意味着减少公卿二千石辟用属员名额,有助于加强 皇权;第四,从史料上看,九品官人之法推行后,旧有察举征辟等制度,并 未因之废除。 $4TawFf"nc  

苍梧 2008-07-16 10:38 曹丕统治魏国前后共六年余,在军事上无何建树,他的最大失策,是未 能乘刘备伐吴之际,挥师直捣吴国的江东心脏地区。他仅满足于孙权称臣纳 贡的表面胜利,致使孙权安然渡过受蜀、魏夹攻的危机。后来曹丕两次兴兵 伐吴,均徒劳往返。丕远不及其父节俭,曾筑陵云台、东巡台及九华台,已 开明帝兴建宫室的奢侈风气。郝经在其所撰《续汉书》中谓丕“轻薄佻靡, 未除贵骄公子之习,不矜细行,隳败礼律,刻薄骨肉,自戕本根”。丕纳袁 熙之妻甄氏,索钟繇之璧,杀谏阻伐吴之霍性等,可以算是他轻佻骄贵的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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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但同其他封建帝王比较起来,诸如以上事例也还算不上什么大的缺陷。 人们经常讥议丕对曾与他争为太子的曹植很刻薄,根据史书材料看,丕对曹 植还不是很刻薄的。比如当曹操考虑是否立植时,邯郸淳曾在操面前“屡称 植才”,由是“丕颇不悦”。但丕为帝后,虽杀了拥戴植最卖力的丁仪、丁 廙并其男口①,可是曹丕始终没有对邯郸淳进行报复,还以他为博士、给事中 "PPn^{ bYm  
②。说明丕对其政敌也并非皆刻毒。丕虽压抑曹植,但毕竟没有置之于死地。 从丕的政治设施来看,也有些不错的。拿丕与其他封建帝王相比,尚属中等 偏上者。 L~(`zO3f  
  曹睿,字元仲,丕长子。母甄氏,本袁绍中子熙妻。建安四年(199 年), 袁绍攻灭公孙瓒后,熙出为幽州刺史,甄氏留邺。建安九年(204 年)八月, 操攻克邺,甄氏为丕所纳。睿生而操爱之,“每朝宴会同,睿与侍中近臣并 列帷幄。好学多识,特留意于法理。”③延康元年(220 年,即黄初元年), 睿年十五,封武德侯。黄初二年六月,丕赐甄氏死。叡因母诛,未得立为太 子。直至黄初七年(226 年)五月,丕病重,始立叡为太子。丕死,叡即帝 位,是为魏明帝。至叡景初三年(239 年)正月,叡死,共统治魏国十二年 半,寿三十四岁①(生于建安十一年)。 uU00ZPS*G[  
  曹叡原来不曾交接朝臣,也不过问政事,平日只研读书笈。即位后,群 臣想望风采。过了几天,叡单独召见侍中刘晔,整整谈了一天。刘晔出来后, 众人问他对皇帝的观感,刘晔回答说:“秦始皇、汉武帝之俦,才具微不及 耳”②《三国志》卷 3《明帝纪》注引《魏书》言明帝: J;BG/VI1  
料简功能,真伪不得相贸,务绝浮华谮毁之端,行师动众,论决大事,谋臣将相 咸服帝之大略。性特强识,虽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迹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经耳 目,终不遗忘。 #r)c@?T@j  
  综观叡之行事,优缺点各占一半,其优点是:(1)善为军计。《三国志》 卷 3《明帝纪》载: L$FLQyDR  
黄初七年八月,孙权攻江夏郡,太守文聘坚守。朝议欲发兵攻之,帝曰:“权习 水战,所以敢下船陆攻者,几掩不备也。今已与聘相持,夫攻守势倍,终不敢久也”。 kST  
  果然,当先时派遣慰劳边方将士的荀禹于江夏郡发所从兵乘山举火时, 孙权便赶紧退走了。《明帝纪》又载: X"{s" Mc0G  
初,帝议遣宣王(即司马懿)讨渊,发卒四万人。议臣皆以为四万兵多,役费难 供。帝曰:“四千里征伐,虽云用奇,亦当任力。不当稍计役费”。遂以四万人行。及 Re b^w,  
宣王至辽东,霖雨不得时攻,群臣或以为渊未可卒破,宜召宣王还。帝曰:“司马懿临 |&TR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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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19《陈思王植传》。 C;;dCsiV5  
② 《三国志》卷 21《王粲传》注引《魏略》。 e2%Y8ZJG.  
③ 《三国志》卷 3《明帝纪》注引《魏书》。 1NT@}j~/  
① 按叡死于景初三年正月,若从《明帝纪》“时年三十六”,则叡应生于建安九年(204 年),是年八月 丕始纳甄后,故不可能。《文帝纪》言“延康元年(220 年)五月封皇子叡为武德侯。”据之推算,则叡 生于建安十一年(206 年),死时为三十四岁,这是比较可信的。裴松之谓明帝应以其母被纳之次年生, 纯系推测之辞。妇人嫁后逾年不生子的情况所在多有,何况甄氏乃再醮之妇,其被纳前如刚生过孩子,则 次年不再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故应从周婴《巵林》之说。语见《三国志集解》。卢弼屡申其叡乃曹嗣袁 胤之说,尤属臆测。古代贵族最重胤嗣纯粹,少数民族尚有杀首子以保种纯之俗,明智如曹孟德宁能不辨 于此,而爱叡于襁褓哉! :NO'[iE  
② 《三国志》卷 3《明帝纪》注引《世语》。 hHdH#-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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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制变,禽渊可计日待也”。卒皆如所策。 +=^10D  
(2)明察断狱。《三国志》卷 22《陈矫传》引《世语》: 3j(GcR 9  
刘晔以先进见幸,因谮矫专权。矫惧,以问长子本,本不知所出,次子骞曰:“主 上明圣,大人大臣,今若不合,不过不作公耳。”后数日,??帝曰:“刘晔构君,朕 有以迹君;朕心故已了。”以金五鉼授之,矫辞。帝曰:“岂以为小惠?君已知朕心, 顾君妻子未知故也。” J(VJMS;_  
《资治通鉴》卷 71 太和三年(229)载: 0S;H`w_S  
冬十月,改平望观曰“听讼观”。帝常言:“狱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断大狱, 常诣观临听之??尚书卫觊??请置律博士。帝从之。又诏司空陈群、散骑常侍刘劭等 删约汉法,制《新律》十八篇,《州郡令》四十五篇,《尚书官令》、《军中令》合百 八十余篇,于《正律》为增,于旁章科令为省矣。 diGPTV-?$  
《三国志》卷 3《明帝纪》载青龙四年(236 年)诏: JV Fn=Mw  
郡国毙狱,一岁之中,尚过数百,岂朕训导不醇,俾民轻罪,将苛法犹存,为之 陷阱乎?有司其议狱缓死,务从宽简。?? )VID ;l;4  
(3)比较能容人直谏。《明帝纪》注引孙盛曰: 5vxJ|Hse@  
闻之长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髪垂地,口吃少言,而沉毅好断。初,诸公受遗 辅导,帝皆以方任处之,政自己出。而优礼大臣,开容善直,虽犯颜极谏,无所摧戮, 其君人之量如此之伟也。然不思建德垂风,不固维城之基,至使大权偏据,社稷无卫, 悲夫! 6SIk?]u  
  陈寿在《明帝纪》评曰:“明帝沉毅断识,任心而行,盖有君人之至概 焉。于时百姓彫弊,四海分崩,不先聿脩显祖,阐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汉 武,宫馆是营,格之远猷,其殆疾乎!”《明帝纪》注引《魏书》亦言曹叡: "m.jcKt  
含垢藏疾,容受直言,听受吏民上书,一月之中,至数十百封,虽文辞鄙陋,犹 览省究竟,意无厌倦。曹叡在容受直言、不杀谏臣方面,在古代封建君主中是少见的, 这算是他的特色。 Wqy|Y*$qT  
曹叡的最大缺点是奢淫过度。虽然他在位时期,魏国疆域比较大,总的 讲军事、政治、经济诸情况也不坏。但他统治的最后四、五年,即自蜀相诸 葛亮死后,魏西方大患解除,他的奢侈淫佚的本性充分暴露出来了。于时大 修洛阳宫室,起昭阳、太极殿,筑总章观,高十余丈,使百姓“力役不已, 农桑失业”。他“耽于内宠,妇官秩石拟百官之数,自贵人以下至掖庭洒扫, 凡数千人,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 可”①。“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 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太子舍人张茂上书谏曰:“诏书听得以生口年 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 赎其妻;县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醜恶乃出与士??且军师在外 数十万人,一日之费非徒千金,举天下之赋以奉此役,犹将不给,况复有掖 庭非员无录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赏赐横兴,内外交引,其费半军”②。高堂 隆也上疏说:“今天下凋敝,民无儋石之储,国无终年之蓄,外有强敌,六 军暴边,内兴土功,州郡骚动,若有寇警,则臣惧版筑之士不能投命虏庭矣。 又将吏奉禄,稍见折减,方之于昔,五分居一,诸受休者又绝稟赐,不应输 者今皆出半,此为官入兼多于旧,其所出与参少于昔。而度支经用,更每不 d:.S]O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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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牛肉小赋,前后相继”①。除了高堂隆和张茂以外,其他进谏的还有二十 余人。曹叡对之虽不加诛贬,亦不采纳其言,照旧大兴土木,致使国用匮乏, 人民困苦,而日后曹魏政权之被司马氏所取代,亦与曹叡之奢淫过度有一定 关系。曹叡的统治还有一个重要的失误,则在确定继承人和辅政大臣方面。 曹丕即位后,对于曾经帮助他当太子有功的臣僚贾诩、桓阶、陈群、司 马懿等都予以重用,其中名士世族陈群甚至被任为镇军大将军、领中领军, 录尚书事,另一世族司马懿为抚军大将军、录尚书事。这样,便打破了已往 非曹氏亲族不能充当军事大员的惯例。黄初七年(226 年)曹丕临死前,中 军大将军曹真、镇军大将军陈群、征东大将军曹休、抚军大将军司马懿并受 遗诏辅曹叡。往后五年中,曹休、曹真相继死去,陈群只担任文职,统兵大 帅惟余司马懿一人。司马懿南擒孟达,西拒诸葛亮,东灭公孙渊,有很高的 威望。当时曹魏统治集团内部有权势的大臣,除了司马懿以外,应推掌管机 要的刘放和孙资。刘放、孙资在曹操时即已为秘书郎,曹丕改秘书为中书, 以刘放为中书监、孙资为中书令。曹叡对二人尤为宠任,当景初二年(238 年)曹叡考虑是否派司马懿去讨伐辽东的公孙渊时,刘放、孙资曾加以赞助, 故辽东平定后,放、资以参谋之功,各进爵,封本县侯②。由此可知,掌握机 要的刘放、孙资和统兵大帅司马懿的关系至少也是很好的,他们日后勾结在 一起,就成为曹魏政权的隐患。据《三国志》卷 22《陈矫传》注引《世语》 /j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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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忧社稷,问矫:“司马公忠正,可谓社稷之臣乎”?矫曰:“朝廷之望,社稷 未知也”。 .8Eh[yiln  
《三国志》卷 25《高堂隆传》载高堂隆临终口占上疏说: Rp.42v#ck  
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可选诸王,使君国典兵,往往棋跱,镇抚皇畿,翼亮 帝室。 U9"g;t+/   
  陈矫对司马懿能否忠于魏室既表示怀疑;高堂隆所说鹰扬之臣也显然是 指司马懿的。曹叡在位正当魏国兴盛时,然内部已经埋下了权臣擅权的种子。 可是曹叡本人对此并无深刻察觉,对个别大臣的直言微意亦未能认真思考, 自然也就无何对策了。 %8Eu{3  
曹叡本人没有生儿子,按理说,他应当从父、祖后嗣中择立贤而长者, WH|TdU$V  
可是他却收养了两个婴儿曹芳和曹询作为己子。他所以这样作,是为了自己 有“后裔”可以接替帝位,而不顾国祚之能否确保。景初三年(239 年)曹 叡病重,始正式指定齐王曹芳为太子。《三国志》卷 4《三少帝纪》注引《魏 晋春秋》言曹芳:“或云任城王楷子”(即很可能为操次子彰之孙)。当时 曹芳年始八岁,如何能支撑起外对吴、蜀,内有权门势族的艰巨重任呢?所 以陈寿在《三少帝纪》评论说: nA owFdCD  
   古者以天下为公,唯贤是与。后代世位,立子以适,若适嗣不继,则宜取旁亲明 德,若汉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准也。明帝既不能然,情系私爱,抚养婴孩,传以大 器,托付不专,必参枝族,终于曹爽诛夷,齐王替位。 陈寿首先指出曹叡应择立有为的长君,以维持曹氏的国祚,是极中肯的。 Me;XG?`  
他又指摘曹叡对司马懿托付不专,一定要在司马懿头上加一曹氏亲族,致使 两个辅臣争权相讧,则用意颇为深婉。因寿为晋臣,不得不如此措词,实则 e={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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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5《高堂隆传》。 6~34L{u  
② 《三国志》卷 14《刘放传》。 inH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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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的真意还是认为既已令曹爽辅政,就不宜再让异姓枭雄司马懿参与,以造 成“曹爽诛夷、齐王替位”,使政权归司马氏的结局。 P(o GNKAS  
  对于选择辅政大臣,曹叡原来也曾产生过“使亲人广据权势”的想法, 而且当他病重时,也曾拜少时与他同居相爱的曹操子燕王宇“为大将军,嘱 以后事”①。使宇与夏侯献、曹爽、曹肇等共辅政①。这样,燕王宇等执政之 wY]ejK$0R  
后,必然要斥退久典机密的刘放和孙资。因此,引起了二人的激烈反响。他 们以先帝遗诏藩王不得辅政的理由作挡箭牌,并制造了毁谤燕王宇等的谰言 <=~*`eWV  
①。这时,曹叡头脑已经不大清醒,而且其父曹丕过去排斥亲兄弟的流毒也还 在曹叡脑际徜徉作祟,所以听从了放、资的谗言,而免燕王宇等官。放、资 接着就推荐曹爽与司马懿共辅政,曹叡也表示同意。燕王宇的被斥退和曹爽、 司马懿上台,是关系魏政权由谁领导的大事,以“凡品庸人”的曹爽而与“情 深阻”、“多权变”的枭雄司马懿并肩共事,其危险性已为当时有识之士所 料知②。 !c"EgP+  
  总之,曹叡确定皇位继承人和辅政大臣的两项措施,都不利于其政权的 延续。
苍梧 2008-07-16 10:39 二、司马懿和曹爽两派的矛盾与曹爽被杀 %H[~V 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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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初二年(237 年)十二月,曹叡以宗室、故大司马曹真之子曹爽为大 将军。次年正月,司马懿也自河内郡汲县应召至洛阳。三年正月,曹叡即病 死。《资治通鉴》卷 74 景初三年条载其事云: Sim$:5P  
春,正月,懿至,入见,帝执其手曰:“吾以后事属君,君与曹爽辅少子。死乃 可忍,吾忍死待君,得相见,无所复恨矣!”乃召齐、秦二王以示懿,别指齐王芳谓懿 曰:“此是也,君谛视之,勿误也!”又教齐王,令前抱懿颈。懿顿首流涕。是日,立 齐王为皇太子。帝寻殂。 CHi t{ @9  
  于是年始八岁的曹芳登上了皇帝大位,尊曹叡皇后郭氏为皇太后,给曹 爽、司马懿都加“侍中、假节钺、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二人各领兵 三千人,轮流宿卫宫殿以内。终于出现了司马懿与曹爽的斗争。 Z6zLL   
从来两个大臣共同辅政,都有职任高低之分,不可能平起平坐,可是陈 Y>{%,d#s_  
寿《三国志》并没有把曹爽、司马懿的主次交代清楚,只是说:“大将军曹 爽、太尉司马宣王辅政”。事实上,曹爽是首辅,司马懿居次,因陈寿为晋 臣,未便直截了当地叙出,只把曹爽排列在司马懿之前。以让后人追寻其真。 二人刚开始辅政时,表面上还能和睦相处。史称“宣王以爽魏之肺腑,每推 先之”①;曹爽也以懿“年位素高,常父事之,每事谘访,不敢专行”②。曹 爽辅政后的第一个措施,即把司马懿由太尉转为太傅。《三国志》卷 9《曹 爽传》言这样作系“丁谧划策,使爽白天子,发诏转宣王为太傅,外以名号 尊之,内欲令尚书奏事,先来由己,得制其轻重。”这种讲法是否正确呢? 我以为未必符合事实。当时的情况是:司马懿早已是居于其他军政要员之上 4 }Y?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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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0《燕王宇传》。 Odm1;\=Eg+  
① 《三国志》卷 3《明帝纪》注引《汉晋春秋》。 Sq5}v]k@&  
② 《三国志》卷 3《明帝纪》注引《汉晋春秋》。 ,D.@6 bJW  
①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 BA9;=orx  
② 《资治通鉴》卷 74 明帝景初三年。 ()fYh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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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太尉。论资历、功勋、名望和同文武官员的关系,司马懿都远远胜过曹爽。 曹爽原来只是一个武卫将军,他之成为首辅,主要是凭其为皇族。因此,曹 爽恐司马懿不服,所以倡议把司马懿由太尉提升为太傅,这样,既无损于爽 的决策大权,也给懿以最高官位的尊荣,正如曹爽在上疏中所说:“上昭陛 下进贤之明,中显懿文武之实,下使愚臣免于谤诮。”③司马懿既仍持节统兵、 都督诸军,并录尚书事,则实权依然如故。 +p-S36K~,7  
  爽、懿共同辅政,前后整整十年,在前几年,从史书上还看不到二人有 何直接冲突,不过,两个对立的集团已逐渐形成。据《三国志》卷 22《卢毓 传》载: 'l1cuAP!+  
时曹爽秉权,将树其党,徙毓仆射,以侍中何晏代毓。顷之,出毓为廷尉;司隶 毕轨又枉奏免官。众论多讼之,乃以毓为光录勋。爽等见收,太傅司马宣王使毓行司隶 校尉,治其狱。复为吏部尚书。 oTeQY[%$  
《三国志》卷 21《傅嘏传》: UvGX+M,z'  
时曹爽秉权,何晏为吏部尚书,嘏谓爽弟羲曰:“何平叔外静而内铦巧,好利, 不念务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将远,而朝政废矣。”晏等遂与嘏不平,因微事以 免嘏官。起家拜荥阳太守。太傅司马宣王请为从事中郎。曹爽诛,为河南尹,迁尚书。 XE|"n  
《三国志》卷 24《王观传》: w'Jo).OW~  
   (王观)徙少府,大将军曹爽使材官张达斫家屋材,及诸私用之物,观闻知,皆 录夺以没官。少府统三尚方御府内藏玩弄之宝,爽等奢放,多有干求,惮观守法,乃徙 为太仆。司马宣王诛爽,使观行中领军,据爽弟羲营。 由上可知,在前数年,曹爽和司马懿还没有公开对抗,但已各有亲信。 s`L>mRw`  
曹爽派有何晏、邓飏、丁谧、毕轨、李胜及夏侯玄等;司马派有刘放、孙资、 \'x?VVw  
傅嘏、卢毓、孙礼、王观等。《晋书》卷 1《宣帝纪》言: YifTC-Q;  
(正始五年,244 年)??尚书邓飏、李胜等欲令曹爽建立功名,劝使伐蜀。帝(司 马懿)止之,不可。爽果无功而还?? LMYO>]dg  
六年(245 年)秋八月,曹爽毁中垒、中坚营,以兵属其弟中领军羲。帝以先帝旧 制禁之,不可?? @,TCg1@QJ  
八年(247 年)??曹爽用何晏、邓飏、丁谧之谋,迁太后于永宁宫,专擅朝政。 兄弟并典禁兵,多树亲党,屡改制度。帝不能禁,于是与爽有隙。五月,帝称疾,不与 政事。
苍梧 2008-07-16 10:39   由上可知,最迟到正始五年(244 年),曹爽和司马懿的矛盾已趋激化。 这时曹爽遇事已不再征求司马懿的意见,而是独揽大权。由于曹爽在军事方 面缺乏权力基础,所以他打算通过伐蜀建立自己的威望。司马懿对军权更不 放松,他辅政以后,曾经两次率军南征,以对付吴人的挑衅,结果都完成了 任务。然而正始五年曹爽发动伐蜀之举,结果却无功而返。正始六年,曹爽 毁中垒、中坚营,将兵属其弟中领军曹羲统领,司马懿对以上二事,都出面 阻拦。由于曹爽是首辅,司马懿阻挡无效,懿乃暗中与其子师、昭策划清除 曹爽势力的兵变。为了掩人耳目和麻痹曹爽,懿诈称有疾,不问政事。 Edav }z  
曹爽集团中人对懿的称疾,亦有所怀疑。适逢曹爽派的河南尹李胜改任 荆州刺史,李胜趁当外出之际,谒懿辞行,以探视其病情。懿亦知之,故意 示以羸形。胜进入懿卧室后,懿令婢进衣,懿手颤抖过甚,持衣衣落。懿又 指口言渴,婢进粥,懿不能饮入口中,粥皆流出沾胸。胜言:“众情谓明公 \YsYO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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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书》。 nc.X+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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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风发动,何意尊体乃尔!”懿更佯装有声无气地说:“年老枕疾(懿时年 七十岁),死在旦夕。君当屈并州,并州近胡,好为之备!恐不复相见,以 子师、昭兄弟为托。”司马懿故意把荆州说成并州,胜以为他真听错,因曰: “当还忝本州,非并州。”懿更佯说道:“君方到并州?”胜又曰:“当忝 荆州。”懿始说:“年老意荒,不解君言,今还为本州,盛德壮烈,好建功 勋!”胜退,告爽曰:“司马公尸居余气,形神已离,不足虑矣。”他日, 胜又向爽等垂泣曰:“太傅病不可复济,令人怆然!①”因此,爽等不复设备。 曹爽除对司马懿疏于防范以外,他执政稍久,骄傲自满的情绪也与日俱 -:o4|&g<*  
增,例如《资治通鉴》卷 75 正始九年(248 年)载: \`M8Mu9~w  
   大将军爽,骄奢无度,饮食衣服,拟于乘舆,尚方珍玩,充牣其家;又私取先帝 才人以为伎乐。作窟室,绮疏四周,数与其党何晏等纵酒其中。弟羲深以为忧,数涕泣 谏止之,爽不听。爽兄弟数俱出游,司农沛国桓范谓曰:“总万机,典禁兵,/TITLE> 不宜并出,若有闭城门,谁复纳入者?”爽曰:“谁敢尔邪?” 曹爽以远支宗室,功绩未立,而独揽军国大权,开始辅政时,还能谨慎 F"Y.'my8  
从事,过了几年之后,就滋长了骄纵情绪,以为自己真堪处群僚之右,再没 有什么忧患了,这就为司马懿的夺权,提供了机会。嘉平元年(249 年)正 月初六日,魏少帝往谒明帝高平陵。曹爽及其弟中领军羲、武卫将军训、散 骑常侍彦也都跟随前去。于是司马懿使郭太后下诏关闭城门,懿父子紧急调 集军队,占领储存兵器的武库。懿亲自率军出屯洛水浮桥。同时,懿令司徒 高柔行大将军事,据曹爽大将军营;令太仆王观行中领军事,据曹羲中领军 营。接着就奏曹爽罪状于少帝说: qKg*/)sD(  
臣昔从辽东还,先帝诏陛下、秦王及臣升御床,把臣臂,深以后事为念。臣言: “二祖(应作“高祖”)亦属臣以后事,此自陛下所见,无所忧苦①;万一有不如意,臣 当以死奉明诏”。黄门令董箕等,才人侍疾者,皆所闻知。今大将军爽背弃顾命,败乱 国典,内则僭拟,外专威权;破坏诸营,尽据禁兵,群官要职,皆置所亲;殿中宿卫, 历世旧人皆复斥出,欲置新人,以树私计,根据槃互,纵恣日甚。外既如此,又以黄门 张当为都监,专共交关,看察至尊,候伺神器,离间二宫,伤害骨肉。天下洶洶,人怀 危惧,陛下但为寄坐,岂得久安!此非先帝诏陛下及臣升御床之本意也。臣虽朽迈,敢 忘往言!??太尉臣济、尚书令臣孚等皆以爽为有无君之心,兄弟不宜典兵宿卫,奏永 宁宫,皇太后令敕臣如奏施行。臣辄敕主者及黄门令罢爽、羲、训吏兵,以侯就第,不 得逗留,以稽车驾;敢有稽留,便以军法从事!”臣辄力疾将兵屯洛水浮桥,伺察非常②。 [~  从以上奏章看,司马懿并没有举出曹爽准备篡夺帝位的确实证据,而真 正图谋取代帝位的却是他自己。曹爽的罪状不过是骄纵、奢侈和抑制司马懿 的权势。曹爽既为首辅,他自然可以握有决策大权而不必事事征取司马懿的 同意。司马懿在奏章中声称保留爽兄弟的爵位,意图是诱使爽兄弟放下武器, 然后再进一步给他捏造罪状而杀害之。 e1 j3X\ \  
曹爽得到司马懿奏事以后,不敢上呈皇帝,窘迫不知所为,于是把车驾 留在伊水南岸住宿,砍伐树木以为鹿角;调发附近屯田兵数千人充当警卫。 tm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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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以上见《资治通鉴》卷 75 正始九年。 Is $I;`  
① 《资治通鉴》引此,不作“二祖”,而作“太祖、高祖”,但太祖武帝操并未嘱懿以后事,唯有文帝丕 曾以叡嘱懿,《三国志》卷 3《明帝纪》景初元年言:“文皇帝应天受命,为魏高祖。”故作“高祖”为 是。 j[Y$)HF  
② 《三国志》卷 9《曹爽传》。 oWu2}#~z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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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懿怕只靠兵力不成,又施招诱之计,令侍中许允、尚书陈泰往说曹 爽速归认罪。又使爽所信殿中校尉尹大目告爽只免其官位。懿还指洛水为誓, 表示不食言。懿这种狡猾手法,果然使爽犹豫起来。 #JFTD[1  
  司马懿为了分化曹爽集团,特地笼络与曹爽关系比较密切的大司农桓 范,打算让他领中领军。可是桓范仍旧出城投奔曹爽。桓范劝爽兄弟奉天子 去许昌,调发四方兵,同懿对抗。可是爽兄弟不能听从。爽最后还是决定回 自己府第,他说:“司马公正欲夺吾权耳,吾得以侯还第,不失作富家翁”①。 于是曹爽把懿奏事呈报皇帝,请下诏免己官。可是曹爽回到家中只过四 天,司马懿便给爽等加上谋反罪名,言:“爽与尚书何晏、邓飏、丁谧、司 隶校尉毕轨、荆州刺史李胜等阴谋反逆,须三月中发。”②于是逮捕曹爽、曹 xV_,R'l  
羲、曹训、何晏、邓飏、丁谧、李轨、李胜及桓范,皆夷三族。 当然,司马懿也不是把曹爽的人都杀掉,一些忠于曹爽的部属还是得到 s\k4了饶恕。例如曹爽出城谒陵后,其司马鲁芝还留在大将军府,鲁芝听说兵变 发生,立即带领骑士砍津门往奔爽,爽诛,鲁芝还被擢为御史中丞。当爽要 缴出印绶、回城归罪时,其主簿杨综劝阻曰:“公挟主握权,捨此以至东市 乎?”①爽不听。爽被诛以后,有人奏请逮捕杨综。司马懿说:“彼各为其 J3F-Yl|  
主也”①。宥之,还以杨综为尚书郎。司马懿所以这样作,是令曹爽的旧部知 道:他并非把曾经忠于曹爽的人都当敌人看待,而只是惩办那些首要分子。 这是司马懿笼络人心、减少和各个击破敌对力量的手段。
苍梧 2008-07-16 10:39 三、司马懿和曹爽两派的优劣 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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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懿,字仲达,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人,世族出身,祖先历任 显职,父防曾为京兆尹。曹操少时所以能为洛阳北部尉,就是由于京兆尹司 马防的推荐。司马懿长兄司马朗和懿都受到曹操的辟用。《晋书》卷 1《宣 帝纪》称懿原来“不欲屈节曹氏”。这是司马氏自行润饰之词,司马懿和一 些世族官僚一样,都是称说天命,劝曹操父子代汉的鼓动者。在曹操时,司 马懿尚未受到大用。曹丕为魏太子时,懿为丕中庶子,懿与陈群、吴质、朱 铄号称太子“四友”。史称懿“每与大谋,辄有奇策。”所谓“奇策”,无 非是给曹丕出主意,使丕保住太子宝座而已。因此,曹丕为帝后,对懿极为 “信重”,给以领兵大权。丕临死,令曹真、曹休、陈群与懿“并受顾命” 辅曹叡。以上四人,曹真、曹休是曹氏宗族,名次在前。陈群系“文人诸生”、 “从容之士”,官位稍在司马懿之上,但未曾实际带兵战斗。论老谋深算, 文武俱备,应属司马懿。曹休、曹真相继死去后,司马懿遂成为曹魏第一统 兵大将。幼主曹芳即位,曹爽与懿共同辅政。 \~sc6ho  
过去许多史家认为曹爽与司马懿的斗争是代表庶族地主与世族地主两个 阶层的斗争,这种说法是不太确切的。曹爽是魏大司马曹真的儿子、曹操的 侄孙。曹氏自曹腾兄弟以来就累世富贵,曹仁祖褒颍川太守,父炽侍中;曹 洪伯父鼎尚书令;曹休祖吴郡太守;曹操及其子孙多有文才,曹魏亲族曹氏 和夏侯氏也多具有高度的封建文化水平,再加上他们是皇族,所以早已跻入 XX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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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氏春秋》。 bW]7$?acv  
② 《资治通鉴》卷 75 嘉平元年。 !"v[\||1  
①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世语》。  ?z h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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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族之林。假若曹魏统治者不是首先代表世族的利益,那末,世族地主之所 以乐于拥护曹操,曹魏统治者之所以屡次给世族地主以政治特权,都该作何 解释呢?《三国志》卷 9《夏侯玄传》: D*%?0  
   玄??少知名,弱冠为散骑黄门侍郎。尝进见,与皇后弟毛曾并坐,玄耻之,不 悦,形之于色,明帝恨之。 可见夏侯玄早已以名士世族自居,而不屑与出身于寒门的新贵族并肩共 - w{`/  
坐。和曹爽同时被司马懿杀害的曹爽派首要分子也多是权门大族出身。如何 晏,是汉大将军何进之孙,其母被曹操霸占后,何晏亦为操“收养”,“见 宠如公子”,并“尚主”①。显然是紧紧靠拢于曹氏皇族的人物;邓飏,是 ?*zDsQ  
东汉开国元勋邓禹之后;丁谧,父斐,为曹操“典军校尉、总摄内外”①;毕 轨,父“建安中为典农校尉”②。桓范,“世为冠族”③。曹爽派这几个主要 人物,只有桓范年高资深,然而他与曹爽的关系并“不甚亲”,其余何晏、 邓飏、丁谧、毕轨都是少年公子。他们虽有高度的文化修养,但只利用他们 的知识“修浮华,合虚誉“④。曹叡时,这些浮华少年都被抑黜。及曹爽秉政, “乃复进叙,任为腹心”⑤。这些少年,生于富贵之家,没有领受过农民起义 的教训,充满骄奢淫佚,不切实际的气息。史言邓飏“为人好货”①;毕轨 w)rd--9f  
“在并州,名为骄豪”①;何晏“性自喜,动静粉白不去手,行步顾影”②。 他们秉权之时,还搜刮土地财物,如史云“晏等专政,共分割洛阳、野王典 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汤沐地以为产业,承势窃取官物,因缘求欲州郡。”③ 至于曹爽,如前所述“饮食衣服,拟于乘舆,尚方珍玩,充牣其家”,“作 窟室,绮疏四周,数与其党何晏等纵酒其中。”如果说这些人代表什么比较 先进的庶族地主,是难以令人理解的。确切地说,曹爽等人是代表腐化已深 的曹氏皇族和世族地主中的浮华派。 `WUyffS/!  
再看司马懿一派。这派包括高柔、刘放、孙资、孙礼、王观、卢毓、钟 &E]毓、傅嘏等,他们多系曹魏元老,对曹魏经济、政治事业,多作过一定贡献, 言行措施比较切合实际。如前所述,曹爽等人是代表腐化已深的曹魏皇族和 世族地主中的浮华派,司马懿则是代表从曹操以来世族地主中的事功派。后 者工作与作风比较有魄力,行政效能较高,其所以能取得胜利,并非偶然。 首先司马懿对于农业生产比较注意。曹操把汉献帝迁到许都后所兴办的 屯田,主要是民屯,至于大规模的军士屯田,则是由于司马懿的倡议而创办 的。由于军屯的兴办,大大减轻了政府对军粮的供应,所以我们说继承执行 RoFOjCc>D.  
曹操的屯田政策的是司马懿,而不是曹氏子孙,这些事后面再论。 [n2+`A  
在政治上,司马氏父子比曹爽兄弟也有较好的作为。《晋书》卷 1《宣 帝纪》言:“魏明帝好修宫室,制度靡丽,百姓苦之,帝自辽东还,役者犹 万余人,雕玩之物,动以千计,至是皆奏罢之,节用务农,天下欣赖。”《三 :R{pV7yPd6{%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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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略》。 (e_z*o)\T  
②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略》。 *Fg)`M3g  
③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略》。 I&6M{,rnM  
④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略》。 @#p6C  
⑤ 《三国志》卷 28《诸葛诞传》。 }1DzWS-hh  
①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略》。 zm{`+boH<  
②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略》。 D/ VEl{ba-  
③ 《三国志》卷 9《曹爽传》注引《魏略》。 H _J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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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志》卷 9《夏侯尚传》裴注引《魏略》亦言:“护军总统诸将,任主武官 选举,前后当此官者,不能止货赂??及景王(司马师)之代玄,整顿法令, 人莫犯者”。从史书上看,当司马懿及其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专揽魏政期 间,没有什么扰民虐政,虽然是由于司马氏企图篡夺曹魏政权,不能不采取 一些收买人心的措施,但较之曹叡的大兴土木,扰民伤财,总是大有区别的。 另外,司马懿也并非只倚重世族,他提拔了一些出身低贱但有实际能力的年 轻人担任军政要职。例如原来曾“为襄城典农部民”及“御隶”的邓艾和石 苞,都由于司马懿的赏识和拔擢而成为对蜀吴作战有功的大将;又如与邓艾 为“州里时辈”的州泰,被司马懿提拔得如此之快,以致被钟繇嘲笑为“乞 儿乘小车,一何驶乎?”①可见司马懿很能擢用一些才智之士。反过来看看身 为皇族兼首辅的曹爽,到底提拔了那些真正有能力的“庶族”呢?他所依靠 与重用的,还不是像何晏、邓飏那班著名的浮华哥儿们吗?所以在两派斗争 中,除了司马懿的少数政敌以外,大多数朝臣都愿意选择司马懿。司马懿对 曹爽的胜利决非只靠阴谋。司马懿的政敌王淩之弟王广曾说: D59q/@  
   今曹爽以骄奢失民,何平叔虚而不治,丁、毕、桓、邓虽并有宿望,皆专竞于世。?? 故虽势倾四海,声震天下,同日斩戮,名士减半,而百姓安之,莫之或哀,失民故也。 今懿??擢用贤能,广树胜己,修先朝之政令(继曹操时之崇尚事功政策),副众心之 所求。爽之所以为恶者,彼莫不必改,夙夜匪懈,以恤民为先。 当后来司马昭兴兵伐蜀的时候,吴国的张悌也说: qW4DW4  
曹操虽功盖中夏,民畏其威而不怀其德也。丕、叡承之,刑繁役重,东西驱驰, 无有宁岁。司马氏父子累有大功,除其烦苛,而布其平惠,为之谋主,而救其疾苦,民 心归之亦已久矣。故淮南三叛,而腹心不扰;曹髦之死四方不动。任贤使能,各尽其心, 其本根固矣,奸计立矣②。 %JH/|mA&|  
  司马氏之所以能够灭蜀、代魏、吞吴,完成统一中国的事业,正是由于 司马氏比魏、蜀、吴三国的统治者有作为,行政效能也较高的缘故。
苍梧 2008-07-16 10:40 四、司马氏专政与消灭反抗势力 +'Y?K]z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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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懿杀曹爽之后,魏中央军政大权全归其掌握。可是,反对司马氏的 活动还不断发生。主要有如下几件事。 mr/?w0(C  
(1)王淩图谋废立事件王淩是王允之侄。正始初,官至征东将军、假节 sVBr6 !v=  
都督扬州诸军事。后迁车骑将军、司空。司马懿专政后,王淩与其甥袞州刺 史令狐愚私议:以为少主曹芳已是司马懿手中的傀儡,不如另立年长而有才 的曹操子楚王彪为帝,建都于许昌。于是令狐愚一再派人与楚王彪相约结。 可是就在这时,令狐愚一病身亡,王淩被司马懿崇以太尉的官衔,仍旧驻守 扬州,于是废立事暂时搁置下来。 by0K:*C  
嘉平三年(251 年)春,吴军堵塞涂水作堰(在今江苏六合县),企图 放水淹没魏军南下之道。王淩因此请求发兵击敌,司马懿不从。王淩派将军 杨弘把准备易帝的意图告知兗州刺史黄华,黄华与杨弘连名向司马懿告密。 司马懿立即亲自统率中军从水道伐淩,首先下令赦淩罪淩,然后令淩子广写 书告喻淩,诱淩投降。大军掩至百尺(堰名,今河南沈丘西北),淩自知势 P 4t@B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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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8《邓艾传》裴注引《世语》。 Ihf)gfHj  
② 《资治通鉴》卷 78 景元四年。 Z'j[N4%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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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力孤,不得不乘船迎懿。懿进至丘头(今河南沈丘东南),淩面缚请罪, 懿派人解其缚,慰劳之,继又派步骑六百人送淩还洛阳,淩知难幸免,于途 中饮药而死。懿到寿春,穷究其事,牵连者皆夷三族。六月,赐楚王彪死。 所有曹魏王公均录名安置在邺城,由专人监管,不令他们和外界来往。 .MG83Si  
  (2)李丰、张缉反对司马师之失败李丰,故卫尉李义之子, 十七八岁 时已饶有声誉。正始年间,李丰为尚书仆射,对曹爽、司马懿两方采取不偏 不倚的态度。嘉平三年(251 年)八月,司马懿死,其长子司马师代懿专政, 用李丰为中书令。丰虽受司马师亲待,可是内心拥戴夏侯玄。玄,夏侯尚子, 又为曹爽姑子,素有重名,因爽败而失势,心常怏怏不欢。皇后父张缉对司 马师之专权亦颇不满。于是李丰同夏侯玄、张缉亲善。丰在中书二年,少帝 多次召丰入内。司马师知道他们是谈论自己,特将李丰召来盘问。丰不肯吐 露真情,师令勇士以刀镮杀丰,丰了韬及玄、缉等亦被收下廷尉,诬以图谋 劫持少帝、诛大将军司马师,皆夷三族。 p&x!m}!  
  (3)废少帝曹芳另立高贵乡公曹髦的事件少帝曹芳因李丰等被杀,心不 自安,他想除掉司马师,可是又不敢采取行动。司马师亦怕为帝所图,因之 借口“帝荒淫无度,亵近倡优”,拟废帝,使郭太后从父郭芝入胁太后。太 后方与帝对坐,郭芝谓帝曰:“大将军欲废陛下,立彭城王据。”帝乃起去。 太后不悦,曰:“我欲见大将军,口有所说。”芝曰:“何可见邪!但当速 取玺绥”。司马师又派人向太后请玺绶授彭城王。太后曰:“彭城王,我之 季叔也,今来立,我将何之?且明皇帝当永绝嗣乎?高贵乡公,文皇帝之长 孙、明皇帝之弟子,于礼,小宗有后大宗之义,其详议之”①。于是司马师与 群臣议,终于迎高贵乡公髦为帝。髦系曹丕子东海定王霖之子,时年十四。 NJ.oME@=  
(4)毌丘俭、文钦起兵淮南的失败扬州刺史文钦骁果粗猛,曹爽因与钦 ]"HaE-`%  
同乡里,故爱之。文钦凭恃曹爽的权势,多有骄纵及欺侮他人之事。曹爽被 杀后,文钦亦内怀疑惧。镇东将军毌丘俭素与夏侯玄、李丰亲善,玄等死, 俭亦不自安,故厚待文钦。两人情好欢洽。毌丘俭子甸谓俭曰:“大人居方 岳重任,国家倾覆,而晏然自守,将受四海之责矣”①。俭然之。 m{=Q88k!@.  
正元二年(255 年)正月,毌丘俭、文钦在寿春起兵,声讨司马师。俭 5]LWWjT  
遣使邀镇南将军诸葛诞与己合作,诞不从而斩其使。俭、钦将兵五六万渡淮, 西至项(今河南项城县东北)。俭守项,钦在外为游兵。时司马师刚割眼瘤, 伤势甚重,因事关重大,仍带病东行,率中外诸军讨俭、钦。次月,司马师 到达?桥(今河南周口市西),俭将史招、李续相继投降。时荆州刺史王基 为前军,向师建议速进,占据“有大邸阁,足供军人四十日粮的南顿(今河 南项城西五十里)”。师未即应允,王基复言:“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 彼得亦利,我得亦利,是谓争地,南顿是也”②。于是进据南顿。俭等亦感 3~tu\TH6d  
到南顿的重要,从项来争,行十余里,闻基先到,乃复还保项。 不久,吴丞相孙峻率骠骑将军吕据、左将军留赞来袭寿春。司马师令诸
苍梧 2008-07-16 10:40 军皆深沟高垒,以待青、徐、兗诸军来集。诸将请进军攻项,师曰:“诸君 知其一,未知其二,淮南将士本无反志,俭、钦诱之举事,谓远近必应;而 事起之日,淮北不从??内乖外叛,自知必败。困兽思斗,速战更合其志, 虽云必克,伤人亦多。且俭等欺诳将士,诡变万端,小与持久,诈情自露, $~.Y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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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以上见《资治通鉴》卷 76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 NUltuM  
① 《资治通鉴》卷 76 正元元年。 vlbZ5  
,此不战而克之术也”②。师随后遣诸葛诞督豫州诸军自安风向寿春;征东将军 胡遵督青、徐诸军出谯、宋(今河南睢阳)之间,绝其归路;师自在汝阳(今 河南商水县西南)扎屯。母丘俭、文钦进不得斗,退恐寿春被袭,计穷不知 所为。由于诸将家皆在北,众心沮散,降者相属。惟淮南新附农民为之用。 俭初起兵时,遣使赍书往说兗州刺史邓艾,艾斩其使。艾率兵万余人趋 乐嘉城(今河南项城西北),作浮桥以待师。俭使文钦将兵袭艾,师自汝阳 潜遣兵援艾。钦猝见大军,惊愕不知所措。钦子鸯,年十八,勇力绝人,谓 钦曰:“及其未定,击之可破也。”①于是分为二队,夜夹攻师军,鸯率壮士 先至鼓譟,师军震扰,师惊骇,所病目突出,恐众知之,啮被以忍疼。及天 ~/`/r%1/J  
明,钦兵不至,鸯乃引还。文钦畏师军盛,遂与鸯俱退。 是日,母丘俭闻钦退,恐惧夜走,军遂大溃。钦奔吴。俭于逃走途中, ~#*C,4m  
在安风津(今安徽霍丘县北)被民张属杀死,传首京师。诸葛诞进军至寿春, 城中十余万口,因惧诛,或流窜山泽;或散走入吴。司马师以诞为镇东大将 军、仪同三司,都督扬州诸军事。毌丘俭被夷三族,其党七百余人入狱,侍 御史杜友治之,惟诛首事者十余人,余皆奏免之。 TR0y4u[  
  (5)诸葛诞起兵淮南的失败毌丘俭、文钦在淮南起兵失败以后,司马师 不久也在许昌病死,其弟司马昭代为大将军、录尚书事。曹髦甘露元年(256 年),司马昭加号大都督,奏事不名,假黄钺。昭叔司马孚升任太傅。司马 氏之党高柔也被封为太尉,司马昭权势之大,更超过其父兄。 S"Cz. bv  
继毌丘俭都督扬州的诸葛诞,琅邪郡阳都县人,是诸葛亮的族弟,原任 !lgL=Ys(  
吏部郎、御史中丞、尚书等职,与夏侯玄、邓飏相善,在京师颇有名誉,因 此也招致了一些元老大臣的反对,认为诞等“修浮华、合虚誉”。魏明帝对 诞等亦甚厌恶,将诞等免官禁锢。明帝死,曹爽秉政,夏侯玄及诞等受到重 用。诞与夏侯玄亲善,玄既被杀,王淩、毌丘俭等又相继夷灭,诞心不自安, 倾帑藏振施,以结众心。又厚养亲附及扬州轻侠数千人为死士。甘露元年(256 年)冬,吴军来向徐堨。司马昭估计诸葛诞所督兵马足可抵御。但诞仍求调 十万军队帮助守卫寿春,还要在淮水旁边筑城以备吴,实际是想加强自己的 实力。昭知诞有异心,甘露二年(257 年)五月,征诞回朝任司空。诞得诏 书,恐惧,遂举兵反。诞首先攻杀扬州刺史乐琳,然后敛淮南北屯田口十余 万官兵,及扬州新附士众四五万人,聚谷足一年食,为坚守寿春之计。又遣 长史吴纲携小子靓至吴,称臣求救。吴遣将全怿、全端、唐咨等率兵三万, 与文钦同来救诞。 F(HfXY3  
六月,司马昭奉帝及郭太后到项①。昭督诸军二十六万进屯丘头(今河南 |q77  
沈丘东南),以镇南将军王基行镇东将军,都督扬、豫诸军事,与安东将军 陈骞等围寿春。王基初至,尚未将城完全围住,文钦、全怿等军已从东北突 入城中。不久,吴将朱异亦率三万人进屯安丰(今安徽霍丘西南),与进入 城内的吴军相呼应。王基等四面合围,表里再重,堑垒甚峻。文钦等屡次出 城攻围,均被击退。昭又使奋武将军石苞督兗州刺史州泰、徐州刺史胡质, 挑选锐卒为游军,以防吴人再行增援。朱异与州泰战于阳渊(在今安徽寿县 与霍丘之间),异走,泰追之,杀伤吴兵二千人。 ^}=)j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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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s② 《资治通鉴》卷 76 正元二年。 qk(Eyp  
① 《资治通鉴》卷 76 正元二年。 Yr9'2.%Q  
① 《资治通鉴》卷 77 高贵乡公甘露二年。胡注:“昭若自行,恐后有挟两宫为变者,故奉之以讨诞”。 *r`=h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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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吴大将军孙琳出兵屯于镬里(今安徽巢县西北),又遣朱异 率丁奉等五将前来解救寿春之围,被石苞、州泰击破于黎浆(今安徽寿县南)。 魏太山太守胡烈以奇兵五千袭都陆,尽焚异资粮,异军乏粮,以葛叶为食, 走归孙綝。綝使异复前死战,异以士卒乏食,不从綝命。綝怒,斩异于镬里。 司马昭知寿春被围已久,敌军食粮必成问题,乃遣反间,扬言吴人将来救援, 北军乏食,已分遣羸兵就谷淮北,势难久攻。诞等闻知,果放宽粮食限额, 因之很快就缺粮,可是外援不至。于是城中人心涣散,惶惶不可终日。 +K 4XMf  
  甘露三年(258 年)春,正月,文钦欲尽出北方人省食,与吴人坚守, 诞不听,诞、钦本不和睦,先以诡计苟合,事急转相猜疑,诞遂杀钦。钦子 鸯、虎踰城投司马昭。昭不杀而赦之,使将数百骑巡行城外,呼曰:“文钦 之子犹不见杀,其余何惧!”①城内军民闻之,皆大欢喜。司马昭亲自临围, 挥军四面进攻,同时鼓譟登城。二月乙酉,城破。诞窘急,单马将其麾下突 小城欲出,将军胡奋部兵击斩之,夷其三族。 @j46Ig4~b  
司马氏之消灭反对派的各种反抗,尤其平定诸葛诞之役,显示其军事实 力和谋略,远远胜过诸对手。因而司马氏之代魏与灭蜀、吴,已成为不可扭 转之势。 f@OH~4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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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资治通鉴》卷 77 甘露三年。
苍梧 2008-07-16 10:48 一、募民屯田的举办 "Lp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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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曹魏屯田的兴办,本书第三章已经提及,这里再进一步探讨如下: 曹魏屯田,颇为史家重视,唯其中一些问题,迄未取得一致意见,因之 在叙述时,便不能不按照自己认为稳妥的想法陈说。屯田制度固完善于曹魏, 其渊源尚可追溯到汉代以前。我先民自古即注重农事,操国柄者皆知战胜或 御敌,都离不开军粮供应。故晁错《论贵粟疏》引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 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①。“神农”虽非真有其人, 但假托者至少亦为战国时人,则可相信。秦孝公时,商鞅“以三晋地狭人贫, 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 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①。像商鞅这样给移民以国 有土地而令其耕作,再以所产粮谷供应军食的策略,已与曹魏募民屯田有类 似的目的与情况。《竹书纪年》载:“魏襄王十七年(前 302 年)邯郸命吏 大夫奴迁于九原(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以西)②;秦始皇三十三年(前 214 年)斥逐匈奴后,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套一带置四十四个县城③。以上两种措 施显系移民垦殖,以供军食而固边防。《汉书》卷 64 上《主父偃传》载主父 偃对汉武帝言:“朔方地肥饶,外阻河,蒙恬筑城以逐匈奴,内省转输戍漕, 广中国,灭胡之本也。”其中“内省转输戍漕”语,无论对秦对汉都同样适 用,如果说秦始皇置县移民,原无就地产粮供军以省从内地运粮的用意,未 vt EfH  
免低估古人。可以相信屯田从战国时已见端倪,至秦而完成。 omfX2Oa2  
晁错在其著名的《守边备塞疏》,即吸收了前代移民实边的经验而发扬 完善之。其要点为使移民有配偶、室屋、土地、田器;还建立伍、里、连、 邑组织,于农暇进行军事教习,并修筑防御工事。疏中所言安置内地移民诸 措施,如“审其土地之宜”;“居则习民于射法,出则教民于应敌”;“使 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系虏之患”④。都与曹魏屯田相类似。 其渊源关系不言而喻。汉武帝时,随着反击匈奴战争的胜利和西域的开通, 汉在河西⑤、新秦中⑥等地屡兴屯田。东汉初年,陇西太守马援在苑川(今甘 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兴办之屯田,将收获物与田户中分,为屯田收租开一 新法①,而为曹魏所沿用。汉献帝初平四年(193 年),徐州牧陶谦表陈登为 典农校尉,“登乃巡土田之宜,尽凿溉之利,秔稻丰积”②。陈登屯田时间较 曹操在许屯田早三年。 jFSR+mP!  
所有以上事实,表明屯田之制,并非曹操独创,而是商鞅变法以来长期 IFLph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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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卷 24 上《食货志》。 bJ2-lU% ;2  
① 《通典》卷 1《食货一》。 XDK Me}  
② 《水经注》卷 3《河水注》引。 TQ\#Z~CbK{  
③ 《史记》卷 110《匈奴列传》。 B7Ket8④ 《汉书》卷 49《晁错传》。 uGAQt9$>_  
⑤ 见《史记》卷 110《匈奴列传》、《史记》卷 123《大宛列传》、《汉书》卷 96 上《西域传》。 k3&68 +  
⑥ 《史记》卷 30《平准书》。 z&n I#  
① 《水经注》卷 2《河水》:“苑川水地为龙马之沃土,故马援请与田户中分,以自给也”。 m 70r'b]  
② 《三国志》卷 7《吕布传》注引《先贤行状》。 t# 2|biTJ  
积累演进的结果。至于曹魏屯田规模与作用之大,则为前代与后世所不及。 曹魏屯田的兴办,陈寿在《三国志》卷 1《武帝纪》只有极简短的叙述: AclK9+V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  9qa/f[G  
裴注于此下引《魏书》言: 62;xK-U  
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 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 相食,州里萧条。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 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 官。 o w(9dB&E  
《资治通鉴》卷 62 建安元年载: (k+*0.T&?  
   中平以来,天下乱离,民弃农业,诸军并起,率乏粮谷??羽林监枣祗请建置屯 田,曹操从之,以祗为屯田都尉,以骑都尉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 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军国之饶,起于祗而成于峻。 从以上三处记载看:裴注引《魏书》把屯田的创办,归功于曹操本人, 8@ f!,!Wn  
未提谁曾向操建议屯田之事。《通鉴》则引用了《魏书》对当时诸军普遍缺 粮的叙述,可是只字未提操本人原来对兴办屯田有何想法,同《武帝纪》一 样突出枣祗的屯田建议,而只言操从之。我以为《魏书》所引操鉴于“秦人 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而积极主张屯田之语,必有所本。从《曹 操集》看,操素有“三年耕为九年畜”和“为战士爱粮”的农战思想;他自 幼熟读兵书,对足食强兵之道,早有借鉴;且生死攸关的军食需要也必定使 操产生兴办屯田的意图。操起兵后,屡遭败衂,兵少粮单,时而因粮尽退军, 时而不得不吃人肉脯,直到建安元年在往迎献帝途中,仍不得不令士兵食干 椹充饥①。因此,操本人不能不产生修农畜粮的强烈要求。故当操破汝颖黄巾 时,得到许多耕牛农具,恰恰正是屯田所需,因之在操召集的“大议损益” 会议上,枣祗首先提出兴办屯田,正与操意同,于是屯田遂得以创办。我们 知道,一个军政领导者在有所作为时,往往先召开会议,广泛听取群下意见, 然后决定取舍。假若先抛出自己的主张,然后交群下讨论,就会挫伤群下主 动思维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观察群下的识见和才能。我们讲兴办屯田时,既 肯定枣祗的首倡之功,同时也要肯定曹操善于借鉴先代良式和择善而从的识 |L*=\%t8  
见。 S~r75] "  
  枣祗不仅是曹魏屯田的最早倡议者,也是兴办屯田的领导者,建安元年② 枣祗在许创办屯田成功,始广泛推行于各地。因枣祗对屯田事业贡献很大, 他死后,曹操曾下令嘉奖说: VJ h]j (  
故陈留太守枣祗,天性忠能,始共举义兵,周旋征伐。后袁绍在冀州,亦贪祗, 欲得之,祗深依附于孤。使领东阿令。吕布之乱,兗州皆叛,惟范、东阿完在,由祗以 兵据城之力也。后大军粮乏,得东阿以继,祗之功也。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 兴立屯田,时议者皆言当计牛输谷,佃科以定。施行后,祗白以为僦牛输谷,大收不增 谷,有水旱灾除,大不便。反复来说,孤犹以为当如故,大收不可复改易。祗犹执之, 孤不知所从,使与荀令君议之。时故军祭酒侯声云:“科取官牛,为官田计。如祗议, 于官便,于客不便。”声怀此云云,以疑令君。祗犹自信,据计划还白,执分田之术。 " ;C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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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15《贾逵传》注引《魏略》。 GL>YJ%  
② 有些史家认为曹魏屯田在建安元年以前还有一段兴办时间,恐不可取,见拙作《论曹魏屯田的创始时间 及有关问题》,载于《史学月刊》1991 年第 3 期。 r"K!]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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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乃然之,使为屯田都尉,施设田业。其时岁则大收,后遂因此大田,丰足军用。摧灭 群逆,克定天下,以隆王室。祗兴其功,不幸早没,追赠以郡,犹未副之。今重思之, 祗宜受封,稽留至今,孤之过也。祗子处中,宜加封爵,以祀祗为不朽之事①。 Hdu=+ZV  
  此令是有关屯田的第一手资料,在兴办屯田的具体措施上,枣祗力排众 议,确立了最能“丰足军用”的“分田之术”。由于枣祗功效卓著,故祗死 后,操特地下令表扬,充分显示了枣祗在曹魏屯田中的突出作用。 /Q )I5sL@E  
  在执行屯田任务中,任峻和国渊的贡献也很大。枣祗兴办屯田成功后, 曹操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主管屯田事。《三国志》卷 16《任峻传》言“军 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 7l/ZRz }1  
  国渊原为曹操司空掾属,继枣祗、任峻之后,典掌屯田事,“渊屡陈损 益,相土处民,计民置吏,明功课之法,五年中,仓廩丰实,百姓竞劝乐业” F#L1~\7  
②。由此看来,操为司空时,总管屯田事业的乃是国渊,而非以往人们所说的 大司农。 nC[aEZ7  
对曹操屯田有贡献的人,还应提到袁涣。《三国志》卷 11《袁涣传》言: D/"velV  
   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涣白太祖曰:“夫民安土重迁,不可 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宜顺其意,乐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强”。太祖从之,百姓 大悦。由上可知,刚召募人民屯田时,人民习惯于自耕自食的生产 模式,一旦被强迫放置在国有土地上耕作,既疑虑谷物成熟后自己能否得到 实惠,也厌恶军事编制的严格束缚,因此便擅自逃亡。不屑说,典农官对待 逃亡者的办法是追捕和惩罚。这样更加重了屯民的畏惧,甚至出现怠工情绪。 袁涣向曹操建议变强迫为自由应募,既可使人民自觉自愿地参加屯田,也迫 使典农官不敢过分虐待屯田民,从而有利于生产和积聚粮谷。袁涣的建议, 得到了曹操的听从,从而得到了百姓的欢迎。当然,所谓“顺行民意”,也 只能有限度地作到,但总会有所改善。所以说,曹魏屯田所以能成功,不仅 8oI|Z=  
归功于倡议者和执行者,也应当赞扬使屯田得以顺利进行的袁涣。
苍梧 2008-07-16 10:49 二、民屯的组织 G9Kck|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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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魏屯田原来并无所谓民屯与军屯之别,近代史家为了叙述和研究的方 便,始加以区分。实则,二者很难截然辨别,因二者有同有异,同处在于均 为供应军粮而兴办,且均采取军事编制,有战争时参加民屯的劳力亦需执干 戈以对敌;异处在于军士以战守攻取为主,屯田民则主要从事农垦生产,二 者在编制与待遇上亦有区别。论创办先后,民屯在先,兹先谈民屯,据《后 汉书·百官志》注引《魏志》①曰: q1eMK'1  
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 二千石。所主如中郎,部分别而少为校尉丞②。典农系统与一般郡县行政系统 有不同的组织与编制。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相当于郡国守相级地方官。大 >"=DN5w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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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p/  
① 《三国志》卷 16《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 6MY<6t0a  
② 《三国志》卷 11《国渊传》。 ]7K2S{/o{  
① 当时无《魏志》之书,应为《魏略》或《魏书》之误;《后汉书·百官志》即司马彪《续汉书》中的八 志之一。 1F5KDWtE  
② “丞”当系衍字。上句言典农校尉与典农中郎将各自主管郡级屯田,其区别在于郡之大小或人口众寡而有 不同官名。 T#3@r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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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也叫“屯田都尉”或“绥 集都尉”。顾名思义,绥集都尉设置在边疆多事之地。如《三国志》卷 16《仓 慈传》言:“建安中,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以慈为绥集都尉”。因淮南界 吴,故置绥集都尉,亦寓有安抚屯田农民之意。典农都尉和绥集都尉相当于 县令长。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和加强对屯田民的管制,屯田官带有军衔。典 农都尉下面的生产单位是屯,屯置司马一人,主管屯内生产事务。《晋书》 A|+QUPD  
卷 16《食货志》载晋武帝咸宁元年(275 年)诏令说: =8?Kn@nMN  
   出战入耕,虽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尝不以战士为念也。今以邺奚官奴婢著 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 以上引文说明:(1)新城屯田原由“出战入耕”的战士担任种稻,自邺 sNo8o1Hby  
奚官奴婢来后,即改为民屯,所以按屯田法处理。(2)当时魏有二个新城, 一为合肥新城,一为在今河南伊川县西南的新城。后者接近洛阳,当即武帝 诏书中所说的新城。晋统治者把奴婢安置在这里,免除其奴婢身分,使之积 极从事生产。(3)管理民屯的基层生产单位是屯,屯的长吏是司马,屯司马 也叫“农司马”或“典农司马”。(4)“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句,一般均 解释为一屯奴婢人数为五十人,我以为应当是有男奴女婢各五十人。因屯民 通常均以家为单位,故以奴婢各五十人配成五十对为一屯,这样,从一屯的 总人数看,尚少于带有家属的屯田民。若男奴、女婢各五十人自行屯田,则 不能繁殖后代,且易招致逃亡事件。故不论从文意与人事关系看,均应释为 奴婢各五十人,配成五十对,进行屯垦。以上诏令虽系入晋以后所颁布,但 所言屯田法,当系曹魏旧制。 rT/r"vr  
由于古代史家对类似屯田这样的经济制度重视不够,所以有关屯田史料 LQ# E+id&  
极少。唯从《三国志》卷 28《邓艾传》中尚可窥知一些民屯官吏的名称。邓 艾原籍义阳郡棘阳县(在今河南南阳市与新野县之间),少丧父。曹操破荆 州,被徙往汝南郡,为典农部民,养犊,年十一,又随母至颍川郡,后在典 农都尉属下作学士,以口吃,不得作于佐(主要属吏),为稻田守丛草吏①。 但,口吃的缺陷,毕竟掩盖不了邓艾的杰出才干。后来他还是作了典农功曹, 功曹是襄城(从颍川郡分出的郡)典农中郎将属下主要官吏,典掌用人和刑 赏,因之也被称为典农纲纪。邓艾还作过上计吏,上计吏每年年终代表典农 中郎将去中央报告政绩,因此,邓艾有机会见到太尉司马懿。司马懿对他很 赏识,辟之为掾。不久又升尚书郎。那时朝廷欲广田畜谷,故使邓艾“行陈、 项以东至寿春”②。艾遂倡议在淮南大规模进行屯田。 JaRsm'SIk~  
在这里,不能不谈一谈民屯系统的典农官归朝廷那个部门管辖的问题, '&![h7B  
传统的说法是归大司农领导,这是不符合实际的③。东汉以降,君主专制体制 日益强化,三公与诸卿的实权已被内朝的尚书台所夺,特别是曹操掌权时期, 所谓公卿若非曹操亲信,更无权势可言。当时大司农的官职还是有的,建安 十八年(213 年),操进位为魏公后,进其三女为贵人,献帝“使使持节行 太常大司农安阳亭侯王邑”④往邺纳聘,像王邑这样的大司农自然不可能过问 _rwJ: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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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的史书将此区分为稻田守和丛草吏二种职务,应为一个看守稻田兼芟除丛草的小吏。 - d\sKc  
② 《三国志》卷 28《邓艾传》。 @b,Az{EH  
③ 今人刘静夫撰《曹魏屯田官隶属大司农说质疑》一文,载《南充师院学报》1980 年第 3 期,颇有独到见 解,值得参阅。 GXtK3 YAr  
④ 《三国志》卷 1《武帝纪》注引《献帝起居注》。 Tn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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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之事。根据操褒奖枣祗令和任峻、国渊等传所显示,兴办屯田,乃由操 亲自主持。当枣祗提出对屯田民采用分成制的剥削方式时,操本人亦拿不定 主意,使枣祗与守尚书令荀彧“议之”。说明尚书令兼管屯田事务。前已叙 及,当操兴办屯田后,前有枣祗、任峻,后有国渊。任峻是第一个典农中郎 将,主管许下屯田事务,史言“军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于是州郡 例置田官。”大约在建安十一年(206 年)左右,国渊以司空、丞相掾主持 屯田事,五年中,仓廩丰实。建安十六年(211 年),操西征关中,改任国 渊为“居府长史,统留事。”事实说明在曹操时代,屯田事务主要由各郡国 典农官主持,遇有重要事项,例如对屯田地点的选择及处理屯田农民的逃亡 等,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操请示办理。至于曹操领导下的司空、丞相府和魏国 建立后的尚书台,都对屯田官起领导作用。以上邓艾以尚书郎在淮南大规模 地兴办军士屯田就足以说明问题。其他如尚书“(何)晏等专政,共分割洛 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①;司马炎为晋王时,“尚书令裴秀占官稻田” 7FG;fJ;&NZ  
②等事,都说明尚书台主管屯田事务,故尚书台官长能利用职权侵占典农部 田,即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者也。
苍梧 2008-07-16 10:49   曹丕代汉以后,随着军屯的普遍建立,设置了“专掌军国支计”的度支 尚书。如《晋书》卷 37《安平献王孚传》: =-h^j  
初,魏文帝置度支尚书,专掌军国支计。朝议以征讨未息,动须节量??及明帝 嗣位??转为度支尚书。孚以为禽敌制胜,宜有备预。每诸葛亮入寇关中,边兵不能制 敌,中军奔赴,辄不及事机,宜预选步骑二万,以为二部,为讨贼之备。又以关中连遭 贼寇,谷帛不足,遣冀州农丁五千屯于上邽,秋冬习战阵,春夏修田桑。由是关中军国 有余,待敌有备矣。 \MP~}t}c  
  由此可见度支尚书的职掌是筹划军粮,足食济军。从这事例,更能说明 为了供应军粮而兴办的屯田事业,归尚书台领导,自然是顺理成章的。 UMoj9/-  
吴、蜀二国虽然没有设置度支官,但吴国的节度官,则相当于度支尚书。 paqGW]  
《三国志》卷 64《诸葛恪传》言孙权令诸葛恪“守节度,节度掌军粮谷,文 书繁猥,非其好也”。后来代替诸葛恪为左节度的顾谭则“每省簿书,未尝 下筹,徒屈指心计,尽发疑谬”①。可见节度官是执掌军粮的算计、支付等所 有军粮供应事务的。《三国志》卷 39《吕乂传》言吕乂“徙为汉中太守,兼 领督农,供继军粮。”《三国志》卷 44《蒋琬传》载有“督农杨敏”,说明 蜀汉亦有掌供应军粮的专官。 1q6)R/P  
屯田上的直接生产者多原为流民、降众、贫户及无法进行安全耕种者。 mUBy*.  
当他们成为典农部民以后,身份变成依附性甚强的“屯田客”。“客”,名 义上是由招募而来,所谓“募民”、“募良民”、“募百姓”、“募贫民”。 但,实际多出于强制,而非自愿。后来曹操听从袁涣宜顺民意,不欲者勿强 的建议,才改变了已往强迫农民屯田的态度。唯就实际情况而论,曹魏统治 者之募民屯田,不可能作到真正顺从民意,只是程度上的改善而已。比如《三 国志》卷 25《辛毗传》载曹丕欲徙冀州士家十万实河南。辛毗认为“今徙, 既失民心,又无以食也”。曹丕“遂徙其半”。又如《晋书》卷 26《食货志》 言太和五年(231 年)司马懿“表徙冀州农夫五千人佃上邽”,当也系强制 uvId],d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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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9《曹爽传》。 8A>OQR  
② 《晋书》卷 35《裴秀传》。 0AQ azhm  
① 《三国志》卷 52《顾谭传》。 >mb}~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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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之例。 前已叙及,典农官是独立于郡县之外的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为了 A@A8xn%  
维护典农工作的独立性,典农官与郡县官不同城治事。如《三国志》卷 9《曹 爽传》注引《魏略》言:“洛阳典农治在城外”;《水经注》卷 7《济水一》 亦言:“今荥阳东二十里有故陇城,即此是也,世谓之都尉城,盖荥阳典农 都尉治”。正因为典农的治所及辖区与郡县隔离,所以日后典农辖地可改为 郡县。典农与郡县虽不在一地,但彼此邻接,所以有时在争夺劳动力等重要 问题上,仍难以避免纠纷和摩擦。例如《三国志》卷 15《贾逵传》载: on_h'?2  
   逵领弘农太守,??其后发兵,逵疑屯田都尉藏亡民。都尉自以不属郡,言语不 顺。逵怒,收之,数以罪,挝折脚,坐免。 曹魏统治者为了防止典农官和郡县官互相扯皮,有时也以太守兼领典 jPWONz(#  
农。例如曹丕即位后,赵俨“拜驸马都尉,领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①;孟 康“正始中,出为弘农,领典农校尉”②;傅玄在司马昭当权时,“再迁弘农 太守,领典农校尉,所居称职”③。在曹操时期,未见有人兼摄太守与典农官, 曹魏后期兼领太守与典农之事虽然也是个别情况,但说明民屯已逐渐走向衰 p{Lr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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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魏前期,典农官虽独立于郡县官之外,但在政治待遇上还是有所不及, 其明显差异即典农官没有贡举权。曹丕时经过颍川典农中郎将裴潜“奏通贡 举,比之郡国,由是农官进仕路泰”④。前已叙及原为典农属吏的邓艾因上计 而得到太尉司马懿的赏识和提拔;另外,少时与邓艾同为典农属吏的石苞也 同样得到司马师的提拔⑤,二人均致位将相。由于典农官源源不绝地供应军 粮,而且屯田民又能耕能战,所以担任典农官者多能成名立业。曹操和司马 懿是民屯和军屯的主要兴办者,曹操所以能够统一北方,司马氏所以能兼并 蜀、吴,其主要原因之一,即在于他们兴办屯田的成功。
苍梧 2008-07-16 10:50 三、屯田民的赋役负担 ]Iu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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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办法,史无正面叙述,只能就有关记 载粗略述说。《三国志》卷 16《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说: w B)y@w4k  
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时议者皆言当计牛输谷,佃科以定。 施行后,祗白以为僦牛输谷,大收不增谷,有水旱灾除,大不便。反复来说,孤犹以为 当如故,大收不可复改易。祗犹执之,孤不知所从,使与荀令君议之。时故军祭酒侯声 云:“科取官牛,为官田计。如祗议,于官便,于客不便”。声怀此云云,以疑令君。 祗犹自信,据计划还白,执分田之术,孤乃然之,使为屯田都尉,施设田业。其时岁则 大收,后遂因此大田,丰足军用。 x^lc T  
以上记述,充分表明了耕牛在屯田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当时多数人主张 根据租用官牛头数,确定政府征收谷物的固定数额。枣祗力排众议,认为僦 牛输谷办法,不利于政府积聚军粮。因而他坚执分田之术,但分田之术究竟 f I1CT)0ffP]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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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3《赵俨传》。 qJG;`Ugl:  
② 《三国志》卷 16《杜恕传》注引《魏略》。 lf"w/pb'  
③ 《晋书》卷 47《傅玄传》。 -;cF)C--12  
④ 《三国志》卷 23《裴潜传》。 |uy@v6  
⑤ 《晋书》卷 33《石苞传》。 .u mq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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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样的呢?据《晋书》卷 109《慕容皝载记》言: Rxdj}xy  
   以牧牛给贫家,田于苑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而无地者,亦田苑中,公 收其七,三分入私。皝记室参军封裕谏曰:“魏晋虽道消之世,犹削百姓不至于七八, 持官牛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百姓安之,人皆悦乐。 由上可知,枣祗所说“分田之术”,即官府向屯田民授给一定数量的土 =|J*9z;  
地,所获谷物按规定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官私对 分。这种分成制的租率,系沿用两汉以来地主豪家向农民出租土地的分成比 例。即《汉书》卷 99《王莽传》所说:“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 一,实什税五”。颜师占于此下注云:“谓贫民无田,而取富人田耕种,共 分其收也”。枣祗所执行的分田之术,也不过由官府代替富人向贫民榨取十 分之五的租税而已。东汉初,马援在苑川(今甘肃兰州市榆中东南)屯田, 也采取与田户中分制,说明对分收获的农产品并非枣祗独创,乃系沿袭两汉 惯例。曹魏统治者采用这种剥削方法可使丰年多取,灾年少免,从而能够收 到积谷供军的效果。在常有战争时期,农民参加屯田,主要是求得能够安定 生产的环境,以延续自身及家人的生命,因此纵然仅能享受自己劳动果实的 一半,也只有硬着头皮,擦着浑身的汗水,聊以卒岁了。 3>n&u,Xe  
曹魏并非在任何时间场合对屯田农民都用如此分成租率,据《晋书》卷 #pZeGI|'J  
26《食货志》载东晋初年后军将军应詹给晋元帝上表说: g@ J F  
   军兴以来??下及工商流寓僮仆不亲农桑而游食者,以十万计??宜简流人,兴 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 私兼济,仓盈庾溢,可计日而待也。 所谓“一年中与百姓”,即农民开始从事屯田生产时期,统治者为了达 z wUC L  
到“仓盈庾溢”的目的,要让农民活下去,保持农民的劳动能力,所以只好  0Y!"3bw|  
暂时免收赋悦,实际也无多余的收获物可以榨取。所谓“二年分税”,是说 到了第二年,生产条件虽有所改善,但农民仍缺食短衣,只能收部分租税。 所谓“三年计赋税以使之”,指到了第三个年头,农民生活及生产条件基本 有保障了,于是便征收全税,同时还给农民加上一定的劳役。如魏高贵乡公 曹髦正元二年(255 年),魏与蜀军战于洮西,魏军中除正规军外,还有屯 田民及少数民族加入战斗,结果,魏军吃了败仗,伤亡惨重,曹髦下诏说: W'"hjQ_  
其令所在郡典农及安抚夷二护军各部大吏,慰恤其门户,无差赋役一年;其力战 死事者,皆如旧科,勿有所漏①。
苍梧 2008-07-16 10:50   以上除了说明屯田客遇有紧急情况需参加对敌战斗,还说明屯田农户平 时有差役负担。据《三国志》卷 12《司马芝传》载大司农司马芝向明帝奏言: ,eTdQI;   
   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建安中,天下仓廩充实,百姓殷足。自黄 初以来,听诸典农治生,各为部下之计,诚非国家大体所宜也??夫农民之事田,自正 月耕种,耘锄条桑,耕熯种麦,获刈筑场,十月乃毕。治稟系桥,运输租赋,除道理梁, 墐涂室屋,以是终岁,无日不为农事也。今诸典农各言:“留者为行者宗(疑为“事” 之误,观上面有农民之“事田”二字可知)田计,课其力,势不得不尔。不有所废,则 当素有余力”。臣愚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于国计为便。 由上可知,在曹操时,屯田民“专以农桑为业”,并未规定有力役、兵 役负担。可是到了曹丕、曹叡时,诸典农官令部下经商求富,致使农业劳动 力减少,影响到生产。为此,司马芝上奏:“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 hgYFR6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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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4《三少帝·曹髦纪》。 ^x*J4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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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务”。这个建议得到了曹叡的同意。当然,积弊已深的经商风气,并非一 纸诏书所能矫枉。 G~_eBy  
  从司马芝所言屯田民终岁种田服役的忙迫情况看,他们确实是够辛苦 的。但他们所从事的各种杂役都与农事有关,还说不上是额外的劳动负担。 至于经商治生则是屯田民非生产性的额外负担。但并非政府规定的劳役。另 外,《晋书》卷 2《文帝纪》言司马昭于“正始初,为洛阳典农中郎将,值 魏明奢侈之后,帝蠲除苛碎,不夺农时,百姓大悦”。有些同志认为在此之 前既有苛碎杂役,则不能说没有徭役负担,我以为:所谓“苛”,是额外加 派的税役;所谓“碎”、“杂”,乃零星摊派,诸如此类的苛捐杂税,在封 建时代,无时不有,只要不是经常性的,就以不视为正式负担为妥。假若一 律都以“有”字概括之,那也就没有区别了。曹魏兴办屯田的目的是解决军 食,为了多积粮谷而减轻屯田民的经常性的力役、兵役负担,总是有利的。 至于屯田民有无兵役负担,前已言及,兴办屯田的前提条件之一,即必 需保障安全生产,因之在农闲时对屯田民进行军事训练,以便必要时能够自 卫。当三国分争时,若指望屯田民完全脱离武装行动,也是不现实的。例如 当建安二十三年(218 年)春正月汉太医令吉本等反操,攻许,烧丞相长史 王必营。当此危急时刻,王必调动颍川典农部民参加平叛,乃是必然的事, 谈不上是真正的兵役负担。至于魏与蜀、吴缘边有屯田民的地区发生战争时, 偶尔令屯田民参加战斗,亦属难以避免之事。所以这类令屯田民暂时参加战 4]zn,g?&  
争的事例,不宜视之为有兵役负担。  ZJ)>gV  
  至于官府给屯田民租用的土地数额及办法,史书未有叙及,因为当时政 府掌握的无主荒地颇多,问题不是无地给农民耕种,而是农民不能种,不敢 种,因之土地分配事项未成为当时主要讨论课题。毫无疑问,授田之事还是 有些记述,例如在授田之前,典农官必需“相土处民”,令民先“择居美田”。 曹操在建安七年(202 年)发布的《军谯令》提到:“将士绝无后者,求其 亲戚(指家属)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北魏李彪建议仿照曹魏旧例 施行屯田时,曾提到“一夫之田”;《晋书》卷 47《傅玄传》载傅玄给晋武 帝上疏说: FME,W&_d  
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以还,或不足以偿种。 非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 `{yD\qDyX  
  由上可知,曹操开办屯田之初,乃量民力授田,后来统治者为了多收租 谷,逐渐给屯田民增加耕种亩数。结果,广种反而落得薄收。傅玄的疏上于 泰始四年(268 年),当时民屯已两次宣布废止。傅玄所谈者为田兵屯田, 但民屯之演变,亦必与此相似,是可想而知的。
苍梧 2008-07-16 10:51 四、军屯 b!QRD'3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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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阀混战之初,曹操“众寡粮单”。兵少,尚可招募;粮单,则军队越 多,越养不起。曹操早时因处于内线作战,没有时间和条件令军士屯垦。及 打败汝颍黄巾军以后,始得在许下兴办民屯。有力地支持了战争,成为曹操 所以能变弱为强的重要因素之一。三国分立局面形成以后,曹魏于与吴、蜀 交界地区屯驻重兵,粮食需求量甚多,于是军屯乃应运而生。 Z0~,cO8~  
《晋书》卷 26《食货志》载东晋初年应詹给晋元帝上表言曹操“于征伐 2:[]R Vme^=  
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劳,而大功克举。”这个材料为史 家所常引用。但操分兵屯田的情况如何?曹魏军屯究竟从何时开始?应詹均 未讲清楚。《晋书》卷 1《宣帝纪》言: tnX W7ej^  
   (司马懿)迁为军司马,言于魏武曰:“昔箕子陈谋,以食为首,今天下不耕者, 盖二十余万,非经国远筹也。虽戎甲未卷,自宜且耕且守。”魏武纳之,于是务农积谷, 国用丰赡。 从司马懿的话来看,好似在他提出施行“且耕且守”的建议以前,尚未 Qc 1mR\.5  
办过军屯。按司马懿在操手下作军司马在建安二十四年(219 年),即操临 死前一年,这样,就是操立即将司马懿的建议付诸施行,也不会在不到一年 的时间,就使得“国用丰赡”。前已叙及,夏侯惇领陈留、济阴太守时,曾 “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这个措施倒是具体而可信的,但属于个别将 领临时劝耕性质,也未足视为曹魏即已正式兴办了军屯。又如《三国志》卷 g1UQ6Oa  
15《刘馥传》的记述: naY#`xig  
太祖方有袁绍之难,谓馥可任以东南之事,遂表为扬州刺史,馥既受命,单马造 合肥空城,建立州治??数年中,恩化大行,百姓乐其政。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 于是聚诸生,立学校,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 畜,又高为城垒,多积木石,编草苫数千万枚,益贮鱼膏数千斛,为战守备??建安十 三年卒。 } f!wQx b  
  刘馥以扬州刺史召集流民,广为屯田,显然搞的是民屯。只因地近强敌, 不能不积极防御,故军事色彩较为浓厚。《三国志》卷 16《仓慈传》言:“建 安中,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以慈为绥集都尉”。既以“绥集”名官,即寓 有保民绥边之意。《三国志》卷 54《吕蒙传》言曹操“使庐江谢奇为蕲春典 农,屯皖田乡,数为边寇”;同传又言曹操所置庐江太守朱光“屯皖,大开 稻田”,为吕蒙所攻禽,庐江亦失守。从以上事实看,魏在与吴交界地区开 办民屯是不安全的,只有令驻军兼办军屯,才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长策。 司马懿后来向操建策举办军屯,当亦有鉴于此而发。 ,y7X>M2  
据《三国志》卷 13《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载王朗上曹丕奏曰: z)&&Ym#  
旧时??有警而后募兵,军行而后运粮,或乃兵既久屯,而不务营佃,不修器械, 无有贮聚,一隅驰羽檄,则三面并荒扰,此亦汉氏近世之失,而不可式者也。当今华夏 已安,而巴蜀在划外,虽未可偃武而弢甲,放马而戢兵,宜因年之大丰,遂寄军政于农 事。吏士小大,并勤稼穑,止则成井里于广野,动则成校队于六军,省其暴徭,赡其衣 食。 %A@U7gqc  
  王朗以上的话讲得比较具体而周到。可知到曹丕统治之初,军屯尚未大 规模兴办,更谈不上有什么效果。曹丕在位只六年,且前两年满足于孙权称 臣的虚荣,未能乘吴蜀交兵之际,图取渔人之利,及孙权侍子不至,始兴兵 致讨。《王朗传》言曹丕于黄初三年(222 年)征吴,过许昌,“大兴屯田”。 辛毗等亦劝丕暂息用兵,“则充国之屯田”。丕于其在位之第六年最后一次 征吴返归途中赋诗,亦有“兴农淮泗间”之句,说明曹丕时军屯已开始兴建。 前已言及黄初中设置专掌军国支计的度支尚书及其下属机构,也表明了军屯 已兴办的事实。只因尚在初建阶段,成效未著,故史书失载。 _ =(v? 2:?  
曹叡景初中(237 至 239 年),蒋济上疏言:“二贼未诛,宿兵边陲, 且耕且战,怨旷积年”①。说明曹叡统治晚期,临近吴、蜀地区已开办军屯多 fqm6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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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14《蒋济传》。 ?Cuw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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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致使士兵与其妻室“怨旷积年”。所以我们说:曹操时期的屯田基本为 民屯,军屯顶多也是刚开始筹办。曹丕、曹叡时,民屯继续发展,但也已出 现弊端,如曹丕时听任典农治生;曹叡时因兴宫室而劳民伤农。因之民屯的 成效受到了影响。至于军屯,则已正式兴办,且有一定的发展。 ;[j)g,7{  
  至齐王芳时,民屯更形衰落,而军屯则有长足发展。司马懿是兴办军屯 的主要人物。如前所述,司马懿在曹操时即建议令边防军且耕且守。司马懿 不仅十分重视军粮的生产,并且善于发现和使用优秀人才,邓艾就是由司马 懿一手培植起来的佼佼者。《三国志》卷 28《邓艾传》言: A!`Q[%$  
时欲广田畜谷,为灭贼资,使艾②行陈、项以东至寿春。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 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灌,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 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于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 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 稻田,并水东下。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水丰常收三倍于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 斛,以为军资,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于淮北,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以此乘吴, 无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事皆施行。 >VvA&p71b  
正始二年,乃开广漕渠,每东南有事,大军兴众,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 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Q2xzux~T  
《晋书》卷 26《食货志》在以上引文下添了一段文字: ksli-Px  
   遂北临淮水,自钟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沘(或作“泚”)水四百余里,五里置 一营,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 陂于颍南、颍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 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 关于邓艾开广漕渠的时间,由于古书记载有异,今人看法亦多不同。按 (wZ/I(4  
邓艾受到司马懿赏识,在懿为太尉时。懿“迁太尉”在曹叡青龙三年(235 _B^Q;54c  
年),那时司马懿的强劲对手诸葛亮虽已于前一年死去,但懿仍在长安驻防。 及青龙四年,辽东军阀公孙渊叛魏,曹叡乃征懿“诣京师”,筹备率军往讨 公孙渊事宜。是时曹叡“大修宫室,加之以军旅,百姓饥弊”。懿在出军前 谏叡“宜假绝内务,以救时急”①。至景初二年(238 年),懿始率步骑四万 从京师出发,往讨公孙渊。懿在京师稽留达年余,邓艾以计吏得见懿,并被 懿辟为太尉掾。景初二年(238 年)年底,懿自辽东归来,经过河内郡汲县 时,突然接诏令火速奔还。及懿到洛,已是次年正月初,曹叡病势垂危,于 是大将军曹爽与懿并受遣诏辅少帝曹芳。芳即位,爽、懿并领尚书事,估计 即在是年(239 年),邓艾迁为尚书郎。《晋书》卷 1《宣帝纪》言懿于正始 元年(240 年)“节用务农”,此与《三国志》卷 28《邓艾传》所言“时欲 广田畜谷,为灭贼资”的记述正相符合。故邓艾可能即于是年奉命行陈、项 以东至寿春视察,因而提出在淮河南北进行大规模分兵屯田的建议,被懿采 纳,“事皆施行”①。《三国志》卷 28《邓艾传》言艾“正始二年,乃开广 漕渠”。《晋书》卷 1《宣帝纪》则言正始三年(242 年)三月司马懿奏穿广 漕渠,始大佃于淮北”;又言正始四年司马懿“以灭贼之要,在于积谷,乃 大兴屯守。广开淮阳、百尺二渠,又修诸陂于颍之南北万余顷,自是淮北仓 R"qx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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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资治通鉴》作使尚书郎邓艾,盖艾为主管屯田之尚书郎。 v① 《晋书》卷 1《宣帝纪》。 i5jsM\1j  
① 《三国志》卷 28《邓艾传》。
苍梧 2008-07-16 10:51 庾相望,寿阳至于京师,农官屯兵连属焉”。按《宣帝纪》正始三年及四年 的记述既重复,又头绪不清。《邓艾传》则系陈寿专门记述邓艾之事,自然 较为可靠。《通鉴》采用了《邓艾传》的记述。但《宣帝纪》言邓艾在淮、 颍二水修筑水利完成于正始四年的说法尚符合事实,因到正始四年晚些时候 或稍后,邓艾就被调往关西参征西将军夏侯玄军事。总起来说,邓艾是于正 始元年(240 年)往淮南北视察,并提出了在淮南北大搞军屯的建议,正始 二年乃开始修广漕渠。大致经过两年时间,至正始四年邓艾在淮颍二水修建 的水利工程基本完成,往后出现了“淮北仓庾相望,寿阳至于京师农官屯兵 连属”的盛况。由后一句可知淮南北不仅有规模庞大的军屯,而且农官管理 下的民屯,也广泛存在着。 %{;1i  
  邓艾不仅在淮南北兴办屯田有很大功勋,他到陇右后也有突出业绩。《三 国志》卷 28《邓艾传》载司马炎泰始三年(267 年)段灼上疏说: 'nSo0cyQ  
   昔姜维有断陇右之志,艾修治备守,积谷强兵,值岁凶旱,艾为区种,身被乌衣, 手执耒耜,以率将士。上下相感,莫不尽力。艾持节守边,所统万数;而身不难仆虏之 劳、士民之役,非执节忠勤,孰能若此。邓艾不仅为军士屯田如此辛劳,他 任城阳相、汝南太守时,也同样注重农事,史言他“所在荒野开辟,军民并 6-J%Z%yT #  
丰”①。他任兗州刺史时上言说: Lv m"!!  
   国之所急,惟农与战,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然农者胜之本也。??今使考 绩之实,在于积粟富民,则交游之路绝,浮华之原塞矣②。 可见邓艾不仅自身注意积粟,而且还主张把能否积粟作为考核官吏的准 +Fa!则。 H?_>wQj&  
  在讲述邓艾兴农积粟的事迹时,也不要忘记司马懿对邓艾的支持,在《晋 书》卷 1《宣帝纪》的记载上,往往把邓艾在淮南北搞屯田的事说成是司马 懿的功劳。司马懿是在淮南北搞军屯的决策者,邓艾是执行者。《晋书》还 有类似的记载,如《晋书》卷 37《宗室·安平献王孚传》: !!?TkVyEyM  
安平献王孚,??宣王次弟也??出为河内典农??明帝嗣位??转为度支尚 书??孚以为禽敌制胜,宜有备预。每诸葛亮入寇关中,边兵不能制敌,中军奔赴,辄 不及事机,宜预选步骑二万,以为二部,为讨贼之备。又以关中连遭贼寇,谷帛不足, 遣冀州农丁五千屯于上邦,秋冬习战阵,春夏修田桑。由是关中军国有余,待敌有备矣。 Cd2A&RB  
  可是《晋书》卷 1《宣帝纪》及《晋书》卷 26《食货志》均言司马懿“表 徙冀州农夫或农丁五千佃上邽”。究竟徙冀州农丁五千佃上邽的事是谁主办 的呢?看来是度支尚书司马孚先提出建议,经太尉司马懿同意并表请明帝批 准后交司马孚执行的。由于司马孚先提出具体意见,所以《司马孚传》讲得 很具体而详尽;由于司马懿支持了司马孚的意见,所以史臣也归功于司马懿。 古史中类似这样的记述往往而有。 O_\%8*;  
除了淮河南北与陇右两大军屯基地以外,其他沿边地带的军屯也取得了 一定的成效。例如在正始年间,征南将军、都督荆豫诸军事的王昶,在新野 一带“广农垦植,仓谷盈积”①;征东将军、都督青、徐诸军事的胡质,也“广 农积谷,有兼年之储。置东征台,且佃且守”②。另外,嘉平二年(250 年), qV7 9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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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8《邓艾传》。 1]69S(  
② 《三国志》卷 28《邓艾传》。 "S H=|5+  
① 《三国志》卷 27《王昶传》。 Z+=M_{`{  
② 《三国志》卷 27《胡质传》。 T~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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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北将军刘靖令军士千人,“导高梁河,造戾陵遏,开车箱渠”,“溉灌蓟 南北三更种稻”。至景元三年(262 年)谒者樊晨又对刘靖创建的工程加以 扩修,”水流乘车箱渠自蓟西北迳昌平,东尽渔阳潞县,凡所润含四五百里, 灌田万有余顷”③。 0SDnMij&bf  
  曹魏军屯生产者主要是现役正规军,他们在督将率领下,五里置一营, 每营六十人,且佃且守。士兵与家口分离,采取什二分体制,即十分之二的 士兵回去探亲,十分之八的士兵从事农耕和战守。所收粮谷全部交由度支系 统的官吏保管分配。军士的衣食等生活用品从所收粮谷中拨给。士兵回家期 间的稟赐常被停发。由于士兵皆为强壮劳动力,且水利灌溉条件优越,故淮 南北四万人每年劳动所得除掉开支外,政府尚可得谷五百万斛,成为日后晋 灭吴的重要经济基础。
苍梧 2008-07-16 10:51 五、屯田的作用及民屯的废止 P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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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屯起自曹操都许之岁(196 年),至魏亡(265 年)始止,前后共七十 年。军屯倡于建安之末,至魏亡未止。故屯田可谓与曹魏之兴亡相始终。曹 魏对屯田经营之勤,效果之显著,在历史上独具特色,至今仍为学人所重视。 曹魏屯田地域,西北起河西,东南达淮南;东北自幽燕,西南至荆襄。史言 “州郡例置田官”,说明屯田范围甚广,但主要集中在许、邺、洛及其邻近 地区。邓艾言:“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于许都,以制四方”。可证许 在屯田事业中之首要地位。而屯田亦借黄巾起义民众之人力物力始得创建。 许,原为豫州颍川郡一县,位居中原,地势平坦,由水路入淮,可抵魏吴经 常交兵的淮南地区,故不仅曹操在许大兴屯田,曹丕黄初二年(221 年), 改许为许昌,次年征吴,仍在许昌“大兴屯田”。邺,自建安九年(204 年) 为操攻占,操即以之为建立国本之地。曹丕时曾拟将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 因朝臣反对,结果只徙了一半。曹叡时,“遣冀州农丁五千屯于上邽”,足 证冀州从事屯田的劳动者甚多。洛阳,居东西交通要道,地理条件更优于邺, 故虽受到战乱的严重破坏,仍能恢复其为全国政治中心的地位。屯田兵民亦 广泛布在洛阳四周。故当司马懿在洛阳发动政变时,曹爽在伊水南尚能发屯 田兵数千人以为卫。司马懿暗中策划诛灭曹爽时,曾布置其二子司马昭、司 马望任洛阳典农中郎将,史言司马师“阴养死士三千,散在民间”,至发动 政变,“一朝而集,众莫知所出”①。以情实度之,其来自屯田兵丁之可能性 甚大,盖屯田民除耕种外,亦为准军事力量。 sM+~x<}0  
邻近魏与吴、蜀交界地区,亦为魏屯田重点。操先令刘馥“镇合肥,广 屯田”;又以仓慈为绥集都尉,“开募屯田于淮南”。而邓艾倡办之淮南北 屯田,规模最大,成效斐然,前已叙及。在荆州方面,新野、襄阳、汉川为 屯田据点;邻近蜀汉,濒临渭水之上邽、陈仓、槐里、长安均有兵民屯田。 曹魏选择屯田地点,除首先考虑军事需要外,还选择了交通要道与土地 肥沃处。建安十八年(213 年),操为魏公后,因修建邺宫室,使冀州西部 都尉从事梁习于上党取木材,“习表置屯田都尉二人,领客六百夫,于道次 kg 8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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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水经注》卷 14《鲍丘水》。 r5Tdp)S  
① 《晋书》卷 2《景帝纪》。 Id##367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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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菽粟,以给人牛之费”①。建安十一年(206 年)前后,操令国渊典屯田 事,渊“相土处民”,即选择肥沃之地以安置屯民。又如当卢毓任谯郡太守 时,曹丕“欲徙民于谯,以为屯田,而谯土地峣瘠,百姓穷困,毓愍之,上 表徙民于梁国,就沃衍??遂左迁毓,使将徙民为睢阳典农校尉。毓心在利 民,躬自临视,择居美田,百姓赖之”②。 tw>2  曹魏屯田,多选择有水利或易修渠堨之地。如邓艾在从陈、项至寿春一 带巡视后,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引水浇溉,大 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因之著《济河论》一文,以阐述其主张,他终于 创办了大规模的颍淮屯田,即此主张的成功体现。 4a "Fu曹魏屯田的作用,约有以下五点: y B2h/~+  
  (1)提供了进行安全农垦的环境。汉魏之际,战乱、抢掠、流徙、饥饿、 瘟疫、死丧诸险恶现象,恒见迭出,连到处抢劫的州郡士兵都经常填不饱肚 子,有时不能不以蒲、蠃和桑椹充饥,甚至落得瓦解流离,无敌自破。高高 在上的汉天子亦被迫流奔在外,皇后衣裳不完。群臣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 寻食,或饥死墙壁间,或为军士所杀。豪族世家亦多羁旅一方。广大贫苦农 民中更不断出现“人相啖食、白骨委积”的情况。在以上种种情况下,纵然 有土地、耕牛、农具,也不敢耕种,种了也难得收到手。诚如当时袁涣所说: “民之欲安,甚于倒悬”③。所以曹魏的屯田纵然带有很大的强制性,剥削也 很重,但毕竟给屯田民提供了安定生产的环境,使之度过最艰难困苦的日子。 iBd6&?E?<  
(2)使许多不生产者转变为生产者。民屯上的生产者多来自流民、降卒, Zn'tNt/  
他们原来不能从事生产,现在把他们安置在国有土地上进行耕垦,使荒田废 土重新长出庄稼,无疑是屯田的首要作用之一。 m|;(0 rft  
(3)造就了不少有作为的典农官与军政人才。曹魏对屯田积谷既颇注 K"H\gmV_ g  
意,所任用的典农官多经过精心挑选,《御览》卷 241 引《魏略》言曹丕“以 农殖大事,将选典农,以徐邈为颍川典农中郎将”。司马芝言“武皇帝特开 典农之官,专以农桑为业”①。由于典农官是专门负责屯田积谷的,其产谷积 粮多少好坏,直接关系他们的政治前途,故他们比地方行政官更关心农垦大 事,担任过典农官的如枣祗、任峻、国渊、梁习、刘馥、仓慈、裴潜、卢毓、 王昶、赵俨、司马孚、邓艾、石苞、侯史光、胡质等,对屯田都有较大建树, 自裴潜向曹丕“奏通贡举,比之郡国”后,“由是农官进仕路泰”,典农部 民中相继出现了一些卓越人才,如邓艾、石苞就是其中佼佼者。 e~9O#rQI  
(4)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晋书》卷 47《傅玄传》称:“近魏初 jC9us>b  
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魏初屯田照顾到耕作者的实际能力,并非一味强迫广耕多种。为了提高产量, 魏政府也注意兴修水利。由于农民缺乏耕牛农具,建安初,曹操采纳卫觊建 议,设置盐官经营售盐,以其值市买犁牛,供给回到关中的农民耕作。魏设 置司金中郎将、司金都尉及监冶谒者,以经营铁的生产和铸造农具。这些措 施,都有力地推动了屯田生产,同时也免使无业农民被割据势力引为部曲。
苍梧 2008-07-16 10:52 (5)较好地解决了军粮供应,减轻了农民运送粮草的劳役负担。尽人皆 _\ToA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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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15《梁习传》。 hmO2s/~  
② 《三国志》卷 22《卢毓传》。 FzT.9Vz7  
③ 《三国志》卷 11《袁涣传》。 Jz}nV1G(jz  
① 《三国志》卷 12《司马芝传》。 SB_T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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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战胜攻取,离不开粮草供应。三国时战乱频仍,农事荒废,军粮接济更 成问题。比如魏吴经常交战的淮南地带,双方不居者各数百里。故邓艾言: “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为此,邓艾倡办淮南北 屯田,终收灭吴之利。所以说屯田的成功,是魏能战胜其敌国的重要因素之 一。嘉平四年(252 年),傅嘏论进军大佃之利曰:“兵出民表,寇钞不犯; 坐食积谷,不烦运士,乘隙讨袭,无远劳费,此军之急务也”①。曹魏屯田在 很大程度上,确实减轻了农民运送军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Kg[OUBv  
  但是,由于封建剥削制度的种种弱点,所有政治、经济状况也必然好景 不常,屯田制度之趋于衰落同样不能避免,今试谈其由盛而衰的经过: XE}gl&\  
  自黄巾等农民起义摧垮了腐朽透顶的东汉王朝以后,随之出现了群雄争 逐的局面。那时,人民固然最遭殃,但豪族地主亦不能照旧过安逸的寄生生 活,他们“捐弃居产,流亡藏窜”,有的还“飘泊风波,绝粮茹草”,甚至 弃尸路途。战争固极残酷,却也沙汰了政治上的残渣余孽。正因如此,当曹 操成为中原霸主之初,政治面貌和社会风气远远胜于衰汉之世,史谓:“人 拟壶飧之絜,家象濯缨之操,贵者无秽欲之累,贱者绝奸货之求,吏絜于上, 俗移乎下”②。史书如此描述,虽涉夸张,缘当时豪族地主既失去其固有的土 地财产,亦不得不折节力行,以求登攀仕进之路,因之政风看好,阶级矛盾 较前有所缓和,屯田事业亦赖之成功。但,屯田制度,毕竟是战时应急措施, 至三分局面形成,战争明显减少,社会秩序相对安定,原来的地主豪族便利 用其重新获得的权势地位,侵夺公有田地和劳动力;屯田民亦不愿长此忍受 强制军事编制的束缚和日益沉重的赋役剥削。因此,民屯便逐渐走下坡路, 如《三国志》卷 12《司马芝传》载: ) r2Y@+.FN  
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抑末, 务农重谷,《王制》:‘无三年之储,国非其国也’;《管子·区言》以积谷为急。方 今二虏未灭,师旅不息,国家之要,惟在谷帛。武皇帝特开屯田之官,专以农桑为业。 建安中,天下仓稟充实,百姓殷足。自黄初以来,听诸典农治生,各为部下之计,诚非 国家大体所宜也。夫王者以四海为家,故《传》曰:‘百姓不足,君谁与足’!富足之 由,在于不失农时,而尽地力。今商旅所求,虽有加倍之显利,然于一统之计,已有不 赀之损,不如垦田,益一亩之收也??臣愚以为不宜复以商事杂乱,专以农桑为务,于 国计为便”。 6j<9Y  
  司马芝以上奏疏透露的情况,对于了解曹魏屯田由盛而衰的演变历程, 至关紧要。操时是民屯兴旺时期,是时典农官专以农桑为务,生产情况自然 较好。可是操死后,曹丕称帝以来,典农官受当时政治、社会风气的影响, 不安心于农业生产,而纷纷经商求富。《三国志》卷 4《高贵乡公传》注引 IGdiIhH~2  
《世语》言魏明帝“青龙中,石苞鬻铁于长安”;《晋书》卷 33《石苞传》 又言石苞曾“贩铁于邺市”,就是典农官令部下贩物治生的证据。典农官既 心在发财,故抽调屯田吏民去为他们经营商事,从而使留者给行者代事田计, 怎能不妨害生产呢?另外,继曹丕之后登位的曹叡,大建宫室、劳民伤财, 也是破坏屯田事业的一大病害。 bjZJP\6  
其时,外有吴、蜀大敌,内兴百役,“疾病凶荒,耕稼者寡,饥馑荐臻” z A,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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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1《傅嘏传》。 0YH5B5b  
② 《三国志》卷 12《毛玠传》注引《先贤行状》。 +C(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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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使得吏民皆怨,百姓失业。曹叡死后,在曹爽与司马懿共执朝政的十年之 中,曹爽一派趋于骄奢,何晏等“共分割洛阳、野王典农部桑田数百顷及坏 汤沐邑以为产业,承势窃取官物,因缘求欲州郡”。他们把屯田土地占为己 有,直接威胁了屯田制的存在。司马懿父子为了图谋杀爽夺权,在上则笼络 朝臣武将,在下则阴养死士。司马氏专政后,为了达到其篡魏成晋的目的, 公开将屯田客带租牛一并赏赐公卿以下官吏。《晋书》卷 93《王恂传》载: 87 Z[0>  
   魏氏给公卿以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门,动有 百数。又太原诸郡,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 以上所云“魏氏”,实乃司马氏所为,赐给公卿以下以租牛客户,系司 PmR].Ohzi  
马氏笼络朝臣以遂其篡夺野心之一种手法。入晋之后,司马炎更公开袒护侵 占官田的王公大臣。如尚书令裴秀、尚书山涛、中山王司马睦及尚书仆射武 陔等各侵占官稻田,经司隶校尉李熹告发,司马炎虽然表扬了李熹,但对裴 秀、山涛等亲信大臣并不追究问罪,只惩罚了一下为大臣们侵占官田服务的 骑都尉刘尚和立进县令刘友,就算了事。 /K=OsMl2b8  
  屯田民对于曹魏政府强制他们进行屯田的举措,一开始就有所抵制。《三 国志》卷 11《袁涣传》言:“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经过 袁涣向曹操进言,曹操始在一定程度上改强制为自愿,情况因之有所扭转。 据《三国志》卷 47《吴主传》载: z.vQ 1~s  
初,曹公恐江滨郡县为权所略,征令内移。民转相惊,自庐江、九江、蕲春、广 陵户十余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合肥以南,惟有皖城。 f|[7LIdh-  
以上江淮间十余万户民众皆惊走吴事,《三国志》卷 14《蒋济传》亦有 同样记述。事先,蒋济曾劝操勿徙,其理由为:“百姓怀土,实不乐徙,惧 必不安”。可是,操不听从,果然发生了民众大举逃吴事件。依我看来,江 淮间百姓所以惊惶逃吴,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怀土”,假若只是“怀土”, 那末南逃和北徙,都一样离开本土,更何必冒仓皇奔逃的危险呢?恐怕只有 用害怕让他们参加强制性的屯田和对曹魏统治有所疑惧这两条理由来解释, 始可得到如实的回答。以上曹魏屯田逐渐产生弊端和趋向哀落的历程即表明 其难以持久。前已言及,魏初屯田还能注意到量民力而为,到后来,典农官 一方面调屯田民为他们经商谋利,一方面又强迫屯田民多种地,劳动力减少 而耕种之地增多,怎能把农事搞好呢?无怪乎后来“至亩收数斛以还,或不 足以偿种”。说明屯田制已失去其积谷济军的作用。统治者既感到无利可图, 屯田民的反抗也日趋严重,屯田兵民反对曹魏统治者的武装斗争,见于史策 的有两次:《三国志》卷 23《赵俨传》载:“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 陈仓”,可惜很快便被官军镇压下去。另外,《三国志》卷 18《吕虔传》载: “襄贲校尉杜松部民炅毌等作乱”。有的史书谓“校尉”指典农校尉;“部 民”为典农校尉部屯田民①。如此说确实,则此次也是典农部民起义。由于曹 魏军事力量强大,中央有中外诸军,州郡也都领兵,所以屯田民的反抗,很 快便被镇压下去。但,从曹魏后期民屯生产日益萎缩和农民宁愿投向豪族地 主为佃客的事实来看,也足以说明农民对屯田的消极反抗到了多么严重的程 度。因此到魏陈留王曹奂咸熙元年(265 年),当权的司马炎便宣布:“罢 A8{jE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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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5《高堂隆传》。 y saRH3M  
① 朱大渭主编《中国农民战争史》(魏晋南北朝卷)第 25 页注③。 ;-d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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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②。所谓“均政役”, 不过是一个借口,实际是屯田制对统治者已经转化为无利可图,所以就下令 废止了。 gt K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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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三国志》卷 4《三少帝纪》。
苍梧 2008-07-16 10:53 一、士家制的建立 (Mv~0Sh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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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家,指世代当兵之家,士家一般集中居住,另立户籍,不与民户混杂。 曹魏所以推行士家制,首先是为了保持兵源;同时也有向割据势力争夺劳动 力的性质。至少从春秋时起,国君已向出征将帅征取质任。汉魏之际,群雄 棊跱,不仅将校轻于去就,士兵亦多窃逃,为了保持固定的兵源和榨取更多 的劳动力,曹魏推行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士家制。唯曹魏士家制,既无明白的 成文条款规定,史书亦乏正面阐述,故后人研究,多有疑难,今只根据有限 资料,缕述其梗概。 yLRe'5#m  
  曹操初起兵时,力单势薄,所招合的兵士,常因饥饿而叛逃。及操领兗 州牧,势力始为之一振,又因陈宫叛迎吕布,一度濒临危殆。只有到消灭吕 布,并打败汝、颍黄巾军以后,曹操才组成一支兵势相当强固的军事集团, 但仍处于强邻环伺之中。对新附将领如臧霸等也只有采取羁縻策略,以收一 时之用,自然谈不上向将士索取质任。建安二年(197 年),操在宛遭到张 绣降而复叛的突然袭击,事后操对诸将言:“吾降张绣等,失不便取其质, 以至于此”①。实际情况是,操原先并非不知取质,但羽毛未丰,不敢冒然 `.@udfog^0  
行之而已。至官渡之战,操打败袁绍后,兵力才强盛到足以成慑天下的程度。 + S+!:IB  
嗣后操不断打击袁氏势力,至建安八年(203 年),操下令说:“自命将征 行,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 爵”①。表明只有到此时,操才结束了已往对部下宽容迁就的态度,而挺起腰 杆来执行军法了。至于操向将士索取质任之事,则系在建安九年(204 年) 攻下邺城之后才施行的。《三国志》卷 18《臧霸传》载: *,u{, $}2  
太祖破袁谭于南皮,霸等会贺,霸因求遣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太祖曰:“诸 君忠孝,岂复在是!昔萧何遣子弟入侍,而高祖不拒;耿纯焚室舆榇以从,而光武不逆。 吾将何以易之哉!”??霸为都亭侯,加威虏将军。 2K4Xu9-i:b  
《臧霸传》注引《魏书》亦载: CUDA<Fm  
孙观??与太祖会南皮,遣子弟入居邺,拜观偏将军,迁青州刺史。 , S^y>  
同卷《李典传》亦载: o^@#pU <  
   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自请愿徙诣魏郡。太祖笑曰:“卿欲慕耿纯邪?” 典谢曰:“典驽怯功微,而爵宠过厚,诚宜举宗陈力;加以征伐未息,宜实郊遂之内, 以制四方,非慕纯也”。遂徙部曲宗族万三千余口居邺。太祖嘉之,迁破虏将军。 以上三人迁家居邺之事颇相类似,时间亦相近,显然,臧霸等人是揣度 23|JgKuA  
操的意向行事的。送质,既向操表达了忠诚,又得加官进爵,可谓一举两得。 在操方面,不仅得到了臧霸等的质任,还可引起其他将领的连锁仿效。可是, 跟随主将迁到邺城的宗族部曲,却得不到什么政治、经济上的好处,他们得 到的只能是名列士家户籍,长期过着“父南子北,室家分离”的忧思生涯。 其他有些被迁到邺城的士家并非出于自愿。例如《三国志》卷 15《梁习 5VE=Oo#&  
传》载: 习以别部司马领并州刺史,时承高干荒乱之余,胡狄在界,张雄跋扈,吏民亡叛, 入其部落(《通鉴》胡注:“南匈奴部落皆在并州界”。),兵家拥众,作为寇害(胡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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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1《武帝纪》。 /?BT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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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谓诸豪右拥众自保者”),更相扇动,往往棊跱。习到官,诱谕招纳,皆礼召其 豪右,稍稍荐举,使诣幕府(当指曹操幕府)。豪右已尽,乃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 又因大军出征,分请以为勇力。吏兵已去之后,稍移其家,前后送邺,凡数万口。 Ag3+z+uS  
  《通鉴》卷 65 将此事系于建安十一年(206 年)。梁习对并州的豪右和 强壮男丁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对豪右是以礼相待,以官相诱;对强丁,则编 为精勇部队,以令其为曹魏政权效力。等他们走后,剩下的家属便只有听任 官府调动了。于是梁习把他们分批迁往邺城,前后达“数万口”,绝大部分 都成为士家。这样,曹魏统治者就有兵有粮又有质任,可谓一举而三得了。
苍梧 2008-07-16 10:53 二、士家的待遇和地位 (gdzgL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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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家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不少史家认为士家高于奴婢而低于编户齐民。 其论据是:当色婚配,重士亡法,无仕进可能等。关于所谓当色婚配,据《三 国志》卷 3《明帝纪》注引《魏略》载: 3]\'Q}  
   太子舍人张茂,以吴、蜀数动,诸将出征,而帝盛修宫室,留意于玩饰,赐与无 度,帑藏空竭;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 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乃上书谏曰:“臣伏见诏书,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录夺,以 配战士,斯诚权时之宜,然非大化之善者也(由此可知,曹魏原无限制士女婚嫁之法, 明帝录夺已嫁非士者之诏书,不过是暂时权宜之计,并非固有制度)。臣请论之,陛下, 天之子也。百姓吏民,亦陛下之子也。礼,赐君子小人不同日,所以殊贵贱也。吏属君 子,士为小人,今夺彼以与此,亦无以异于夺兄之妻妻弟也,于父母之恩偏矣(由此可 知属于君子之吏尚不以娶士女为耻,士家与百姓并无何区别)。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 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可见诏书的主要目的是使战士能娶妻室,而非一定断绝大家与一 般民众已有的婚姻关系),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县 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醜恶者乃出与士(指出诏书的目的首先是明帝欲乘机 掠取美女),得妇者未必有懽心,而失妻者必有忧色,或穷或愁,皆不得志。夫君有天 下而不得百姓之懽心者,尟不危殆(张茂上书首先从曹魏政权的立场和利益着眼)。?? 愿陛下沛然下诏,万几之事,有无益而有损者,悉除去之,以所除无益之费,厚赐将士 父母妻子之饥寒者,问民所疾,而除其所恶,实仓稟,缮甲兵,恪恭以临天下。如是, 吴贼面缚,蜀虏舆櫬,不待诛而自服,太平之路可计日而待也。” 以上张茂所谈士女被强行配嫁之事,是有的史家视为士家地位低于平民 R4D$)D  
的论据之一。但,须知在封建时代,受专制皇帝淫威压制与凌辱的妇女,非 YY>&R'3[  
只限于士家。例如晋武帝在泰始九年(273 年),“诏聘公卿以下子女,以 备六宫,采择未毕,权禁断婚姻。”连统治阶级上层妇女都难免被掠夺,遑 论士家百姓!魏明帝下诏录夺士女,虽为了满足其个人贪欲,然亦非全无照 顾战士娶妻之意。如果说诏令虐待了士女,但尚有其利于士息取妻的一面。 至于一般吏民则徒有失妻之痛,而无任何代偿,这样,怎样能说士的身分低 于平民呢?再如张茂反对录夺士女,主张“厚赐将士父母妻子之饥寒者”, 亦说明当时有识之士还是能够体会到在三国分争局面下争取军心、民心的重 要性。说明当时曹魏君臣上下并无贱视战士到不及平民的意向。所以我认为 把“当色婚姻”作为士家社会地位不及平民的论据之一,是占不住脚的。据 5OTZa>H  
《三国志》卷 5《后妃传》言: fX LsLh+~D  
文德郭皇后,安平广宗人??后姊子孟武还乡里,求小妻,后止之。遂敕诸家曰: “今世妇女少,当配将士,不得因缘取以为妾也。宜各自慎,无为罚首。” jM(} T\R  
  从“宜各自慎,无为罚首”的话来看,如吏民私自娶有碍战士婚姻的妇 女为妾,可能为刑法所不容许。当然,这可能只是一纸具文,但总不能得出 “当色婚配”为士家地位特别低贱的论据。 >'3nsR  
下面再谈谈“重士亡法”。据《三国志》卷 22《卢毓传》: `'rvDaP  
卢毓,字子家,涿郡涿县人也。父植,有名于世??崔琰举为冀州主簿。时天下 草创,多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亡士妻白等,始适夫家数日,未与夫相见,大 理奏弃市。毓驳之曰:“夫女子之情,以接见而恩生,成妇而义重??今白等生有未见 之悲,死有非妇之痛。而吏议欲肆之大辟,则若同牢合卺之后,罪何所加?且《记》曰: sEa|2$  
‘附从轻’,言附人之罪,以轻者为比也。又《书》云:‘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恐过重也。苟以白等皆受礼聘,已入门庭,刑之为可,杀之为重。”太祖曰:“毓执之 是也,又引经典有意,使孤叹息”,由是为丞相法曹议令史。 以上一段材料,说明曹操初期,因多逋逃,故加重士亡法,虽已过门尚 qz-lQ  
未与夫相见之亡士妻白等,执法者亦欲将其处以死刑,曹操交给群下讨论, 卒听取卢毓之议,免白等死罪。这一事实,似不能说明士的身分之低贱。当 操讨袁谭时,“民亡椎冰”,尚得死罪,说明操对平民的刑罚亦并不较对士 为轻,所以我认为将士逃亡而罪及妻子的事作为士身分低贱的重要因素之 一,也是缺乏说服力的。又据《三国志》卷 24《高柔传》: oC TSV  
高柔??转拜丞相理曹掾??鼓吹宋金等在合肥逃亡,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 妻子。太祖患犹不止,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柔启曰: “士卒亡军,诚可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 二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今在军之士,见一人 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 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众。 SG)|4$"  
  以上材料只能说明曹魏执行之士亡法有过由重变轻的历程,不能说明士 的身分比平民更低。同传又载明帝时: xn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表言追捕,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盈连 至州府,称冤自讼,莫有省者。乃辞诣廷尉。柔问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泣对 曰:“夫少单特,养一老妪为母,事甚恭谨,又哀儿女,抚视不离,非是轻狡不顾室家 者也。”柔重问曰:“汝夫不与人有怨仇乎?”对曰:“夫良善,与人无仇”。又曰: “汝夫不与人交钱财乎?”对曰:“尝出钱与同营士焦子文,求不得。”时子文适坐小 事系狱,柔乃见子文,问所坐。言次,曰:“汝颇曾举人钱不?”子文曰:“自以单贫, 初不敢举人钱物也。”柔察子文色动,遂曰:“汝昔举窦礼钱,何言不邪?”子文怪知 事露,应对不次。柔曰:“汝已杀礼,便宜早服。”子文于是叩头,具首杀礼本末,埋 藏处所。柔便遣吏卒,承子文辞往掘礼,即得其尸。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班下天下, 以礼为戒。 {>yy 3(N  
  以上事实表明营士的身分并非比平民低,第一,窦礼除能养活妻子儿女 外,还能养一老妪为母,事之甚谨;且有余钱借给别的营士,表明其家情况 尚较优裕;第二,廷尉高柔亲自为窦妻精心处理冤案,表明朝廷对于营士家 属的痛痒并非不重视;第三,从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一语看,知窦家原 来的身分即等于平民。 7] >z e  
  关于士家子弟绝无仕进可能的提法,始自著名魏晋南北朝史专家唐长孺 先生,唐先生在其《晋书赵至传中所见的曹魏士家制度》一文中认为赵至的 出身是士伍,只有从士伍出身这一点去理解,才能解释赵至以后的许多表现 和行径。唐先生认为,以赵至的身分在本郡绝无仕进的可能,所以他才远投 |zp}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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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西落户。后来赵至当了州从事,“宦立”的目的可算初步达到了。但他不 能使自己的父亲摆脱士籍。他不仅不能荣养,甚至不能公开父子关系。因此, 赵至在这种隐痛心理下呕血死去。
苍梧 2008-07-16 10:54   唐先生以上讲法,过去也为我所折服,唯最近我细读《晋书》卷 92《文 苑·赵至传》,觉得唐先生的提法还有商榷的余地。《赵至传》不仅未能真 正表明士家子弟不能仕进,反而透漏了一些可以仕进的迹象。首先,当赵母 看到缑氏县令到任时的显赫场面,而产生希冀其子将来也能如是的想法,便 表明了士伍子弟仍能仕进。假若毫无仕进可能,赵母岂能产生若是念头。再 者,假若年仅十三岁的赵至原来没有读过书而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他岂能 一感母言,立即诣师受业,到次年便“诣洛阳,游太学”,往后又多次远行, 访寻名流嵇康等人。所有这些都非一般士家子弟和农民所能办到,且赵至纵 然富有文采和纵横才气,假若赵家经济拮据,亦无盘缠可供赵至支出。唐先 生认为赵至所以能外出游学求宦,乃系隐瞒了他的名姓和士家子弟身份,但 却未及考虑到赵家的经济状况和赵至母子所产生逐名求仕意向的客观因素, 且看《赵至传》中所载赵至与嵇康长侄嵇蕃书自陈其志趣之语曰: HA;G{[X  
   顾景中原,愤气云踊,哀物悼世,激情风厉。龙啸大野,兽睇六合,猛志纷纭, 雄心四据。思蹑云梯,横奋八极,披艰扫秽,荡海夷岳,蹴崑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 平涤九区,恢维宇宙,斯吾之鄙愿也。时不我与,垂翼远逝,锋距靡加,六翮摧屈,自 非知命,孰能不愤悒者哉!吾子??翱翔伦党之间,弄姿帷房之裹,从容顾眄,绰有余 裕,俯仰吟啸,自以为得志矣,岂能与吾曹同大丈夫之忧乐哉! 由上可知,出身士伍家庭的赵至乃是一个心高意广,胸怀远志,豪迈不 Z7= k$e  
羁之人,这样的人不会满足于《晋书》本传所谓“欲以宦学立名,期于荣养”。 $$---Y   
本传称嵇康死后,赵“至诣魏兴太守张嗣宗,嗣宗迁江夏相,随到涢川,欲 因入吴,而嗣宗卒,乃向辽西而占户焉”。如此看来,赵至之所以一度有入 吴之意,恐与嵇康被司马昭杀害,赵至因而对司马氏心怀不满有关。正因为 赵至对晋不满,所以他欲“蹴崑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平涤九区,恢维 宇宙”。这是他的唯一大愿。但他毕竟是一个敏于思维而短于务实的文人。 当他刚开始“以良吏赴洛”,有了在晋朝宦达的可能,但又违背个人素愿, 就在这种矛盾心理中与世长辞了。如果说赵至临死前的遗恨是未能“荣养”, 还不如说他陷于进退两难的政治处境中,更为切合他的为人和志趣。当嵇康 死后,赵至尚思弃魏入吴,那里有顾念双亲而思荣养的念头呢?连《晋书》 的作者都未能看穿赵至的内心忧悒所在,更何论生于千余年后的唐先生呢? 至于我现在的看法是否有可取之处,也只有等待阅者评定了。 >^adxXw.o  
  从三国时的情况看,出身士伍的人也非绝不能仕进。曹操时作过郡守等 官的河内人杨俊。就提拔过“本皆出自兵伍”的审固、卫恂二人,后审固历 官郡守;卫恂为御史、县令。河内人王象少为人仆隶,被杨俊赎免,后象官 至散骑常侍。仆隶是史家公认为低于士伍的下贱者,仍能得到仕进,商竖市 侩之人,只要能折节力学,亦有出头为官之日。三国时代统治者都以“强者 为兵,弱者补户”,如果说战士的社会地位反而不如一般百姓,恐怕是颠倒 了轻重。曹操对战士生活待遇的关注一向胜过余事。魏晋之际,“人物播越, 仕无当朝,人无定处,郎吏蓄于军府”。军中正是吏士常被拔擢之地,武将 如于禁、乐进,均被拔于“行列之间”。许褚“所将为虎士者从征伐??同 日拜为将,其后以功为将军封侯者数十人,都尉、校尉百余人”。这样,如 果认为士伍无仕进可能,恐怕是与事实不符的。 a(K^/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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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以观,把士家的待遇和地位说得过分低贱是不适宜的。 关于士家的生活和作用,史书极少言及。唯《三国志》卷 19《陈思王传》 6cTd SE  
注引《魏略》有一大段极可珍视的记载: , n47.S  
   是后大发士息,及取诸国士。植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在者无几, 而复被取,乃上书曰:“??臣初受封??得兵百五十人,皆年在耳顺,或不踰矩,虎 贲官骑及亲事凡二百余人。正复不老,皆使年壮,备有不虞,检校乘城,顾不足以自救, 况皆复耄耋罢曳乎?而名为魏东藩,使屏翰王室,臣窃自羞矣。就之诸国,国有士子, 合不过五百人,伏以为三军损益,不复赖此。方外不定,必当须办者,臣愿将部曲倍道 奔赴,夫妻负襁,子弟怀粮,蹈锋履刃,以徇国难,何但习业小儿哉!愚诚以挥涕增河, 鼷鼠饮海,于朝万无损益,于臣家计甚有废损。又臣士息前后三送,兼人(体健力强者) 已竭。惟尚有小儿,七八岁以上,十六七已还,三十余人。今部曲皆年耆,卧在床席, 非糜不食,眼不能视,气息才属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风靡,疣盲聋聩者,二十三人。 惟正须此小儿,大者可备宿卫,虽不足以御寇,粗可以警小盗;小者未堪大使,为可使 耘鉏秽草,驱护鸟雀。休候人则一事废,一日猎则众业散,不亲自经营则功不摄;常自 躬亲,不委下吏而已。陛下圣仁,恩诏三至,士子给国,长不复发??定习业者并复见 送,晻若昼晦,怅然失图??若陛下听臣,悉还部曲,罢官属,省监官,使解玺释绂?? 虽进无成功,退有可守,身死之日,犹松、乔也”??皆遂还之。 以上材料,说明王侯藩国皆有士息。以曹植为例,他初受封,只“得兵 f/%Q MhM:  
百五十人”,曹植即靠士息担任警卫和农事劳作,小的士息从七八岁即除草 e'5sT#T9l  
护苗,六七十岁以上老士息眼已不能视,气息才属时,始能摆脱劳役。其壮 年之士,则常被政府征去使用。实际上,士息等于私家部曲,故曹植迳以部 曲称之。但从另一方面也可看到,曹植对于属下的六十名废疾老部曲毕竟还 给饭吃,使之苟延残喘地活在人世,这种情况,比许多老无所养,辗转饿死 沟壑者尚稍胜一筹。接三国时人的寿命,活到五十岁就不容易,故刘备称“人 五十不称夭”。实际上,贫苦劳动大众能活到四五十岁的恐怕还远远达不到 半数。从曹植对士息的态度看,也还不是只使用,而全不关心其死活的。单 拿曹植属下士息来衡量,可能未必全面和适当,但结合其他许多事实来考察, 也不能把士家所受的待遇说成比一般劳动群众更低下。 @SH$QUM(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即对于士家的待遇和地位不能一概而论, fV5MI[ t  
据《晋书》卷 48《段灼传》载段灼给晋武帝上疏说: L [=JHW  
   昔伐蜀,募取涼州兵马、羌胡健儿,许以重报,五千余人,随(邓)艾讨贼,功 皆第一。而乙亥诏书,州郡将督,不与中外军同,虽在上功,无应封者。唯金城太守杨 欣所领兵,以逼江由之势,得封者三十人。自金城以西,非在欣部,无一人封者。苟在 中军之例,虽下功必侯;如在州郡,虽功高不封,非所谓近不重施,远不遗恩之谓也。 由上可知,士是分有等级的,中军的待遇最为优厚,故多由曹氏亲族统 K_ [B@( Xl  
领;次为外军,如张辽、乐进、张郃等统率的军队是;再次为州郡兵及杂士, 一般虽功高,亦不得封。至于金城太守杨欣所领之兵得封者达三十人,可以 算是特殊的例外了。从知士之地位待遇亦大有区别。如在曹植封国中的士息 可能属于低贱之列。至于赵至之父可能属于中外军的等级,故赵至能自幼读 书,且外出求师,其父亦不断往来于京师洛阳。据《文馆词林》卷 662 载晋 武帝咸宁五年(279 年)伐吴诏曰: S3.76&  
   今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 至五十以还。先取有妻息者。 根据以上抽调男丁情况推测,当时士家并非每家都有现役士兵,家中如 F4 :#o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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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丁男,即不在征取之列。至于曹植封国中之士家状况恐怕是郡国中较劣 的,陈寿于《陈思王植传》言:“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 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其他郡 国的士家可能丁壮者较多,境遇较好,谈论士家之地位与待遇,应根据总的 情况观察,不可以少概全。
苍梧 2008-07-16 10:54 三、士家屯田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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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士家屯田,据《晋书》卷 47《傅玄传》载傅玄给司马炎上疏说: XCUU(H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暵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 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 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臣愚以 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捐 弃之忧。?? ]c~W$h+F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较过倍。近魏初课田,不务 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 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与曩时异天地,横 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精练水事及田事,知 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傅玄上此疏的时间为泰始四年(268 年),那时傅玄任御史中丞,因颇 5>有水旱之灾,故傅玄谈了便宜五事,前四事,皆谈农事,其时民屯已两次下 t?;\'  
诏废止,所以傅玄未再提屯田民,也未提自耕农,而对田兵屯田状况,却惇 惇致意,一再谈及与之有关诸事,足见田兵屯田在政府农业生产收入中所占 的比例,尚不为少;从“天下兵作”四字,也可看出当时田兵屯田的分布范 围是甚广泛的。故能否使田兵多为政府增产粮食,关系甚为重要。傅玄认为 不量民力的一味榨取,只会使公私两失。他既说“日增顷亩之课,而田兵益 甚”,可证政府对田兵的剥削量超过了对其他农民的榨取额。同时,也说明 了田兵屯田对政府的贡献还是不小的。 LMTz/M  
关于军队屯田与士家屯田的区别 tiQeON-Q_  
军屯中有军队屯田和士家屯田,军队屯田系集体耕种公地,谷物全部缴 公,军中管士兵吃饭①。士家屯田也是耕公家让种的地,但收获谷物按比例公 私分成。以上傅玄所说的田兵即士家的主人,原来因他参军而令其家属在家 种地(即屯田),他退伍回来后当然仍和家人屯田,所收谷物仍按比例与公 家分成。傅玄所说的旧兵即指曹魏时的田兵,田兵及其家属搞的屯田,即士 家屯田。 o#9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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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8《邓艾传》载邓艾言:军队在淮南北屯田后,“六七年内可积谷三千万斛于淮上,此则 b|e1HCH  
十万之众五年食也”。
苍梧 2008-07-16 10:55 一、曹魏扶植自耕农和抑制豪强的措施 8([ 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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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述,曹魏屯田对军粮供应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从总体看,曹魏军 队用粮和其他财赋支出,主要还是仰赖于广大个体农民。比如当决定袁曹胜 负的官渡之战时,袁军用粮固然靠个体农民供应,而已进行屯田达四、五年 之久的曹方军粮亦主要仰给于个体农民。特别是许县所在的颍川郡人民供应 军粮尤多,因此,直到曹丕代汉时还下诏说: ] n\]ao  
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远近顾望,而此郡守义,丁 壮荷戈,老弱负粮??天以此郡,翼成大魏。①曹丕为了酬劳颍川郡人民,还下诏:“复 yi:} UlO  
颍川郡一年田租”①。 &u~Pp=kv  
“复田租”,表明供粮者主要是占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 河东郡个体农民对支援曹操平定关西,亦起了很大作用。《三国志》卷 sF>O=F-7  
16《杜畿传》言: qV; I   河东被山带河,四邻多变,??拜杜畿为河东太守。是时,天下郡县皆残破,河 东最先定,少耗减,畿治之??百姓勤农,家家丰实。??韩遂、马超之叛也,弘农、 冯翊多举县邑以应之。河东虽与贼接,民无异心。太祖西征,??军食一仰河东。及贼 破,余畜二十余万斛。太祖下令??增秩中二千石。征汉中,遣五千人运,运者自率勉 曰:“人生有一死,不可负我府君。”终无一人逃亡,其得人心如此。魏国既建,以畿 为尚书,事平,更有令曰:“昔萧何定关中,寇恂平河内,卿有其功,间将授卿以纳言 之职;顾念河东吾股肱郡,充实之所,足以制天下,故且烦卿卧镇之”。畿在河东十六 年,常为天下最。 由上可知河东是曹操平定关右及“制天下”的重要军粮供应基地之一, xZ6x`BET-  
故曹操对久任河东太守的杜畿极为倚重,一再下令表扬。但,陈寿的叙述和 TyjZ  
曹操的表彰,都只赞扬了太守杜畿,而未曾提及典农官屯田的成绩,说明河 东的屯田并不占多大分量。史书涉及河东屯田事项者只有二处:一是魏文帝 曹丕时,赵俨继杜畿之后,“领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②;二是《曹真碑》 有曲沃农都尉③。赵俨以河东太守而兼典农的事,说明文帝时曹魏民屯已开始 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势头。至于以上《杜畿传》引文所言因勤农而致丰实的“家 家”及为杜府君努力运送军粮的“民”、“人”,自然多是自耕农。这种记 述反映了自耕农的重要作用。在下面引用史料中也常有类似情况,为了行文 顺畅和避免累赘,我们就不再指出和说明了。 o2'Wu:Y"  
  统观三国史料,无论就曹魏典农官所管辖的屯田民人数和作出贡献看, 都远远不能同郡县个体农民相比拟。正因为自耕农是曹魏立国的主要基石, 故统治者对自耕农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扶植政策,如《三国志》卷 21《卫f 传》 载: YWs?2I  
太祖征袁绍??f 以治书侍御史使益州??至长安,道路不通??遂留镇关中。 时四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f 书与荀彧曰:“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 jFJ}s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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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2《文帝纪》。 3 z(4axH'  
② 《三国志》卷 23《赵俨传》。 KX]!yA  
③ 《三国会要》卷 19《食货》。 D%nd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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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而归者无以自业①。诸将各竞招怀, 以为部曲。郡县贫弱,不能与争。兵家遂强,一旦有变,必有后忧。夫盐,国之大宝也, 自乱来放散,宜如旧置使者监卖,以其值益市犁牛,若有归民,以供给之,勤耕积粟, 以丰殖关中??此强本弱敌之利也”。彧以白太祖,太祖从之。始遣谒者仆射监盐官, 司隶校尉治弘农,关中服从。 由上可知,原来由关中逃到荆州的十万余家人民陆续回归后,无法自力 3V?x&qlP>  
谋生。关中割据势力韩遂、马超等乘机招引他们作部曲。曹操为了防止众多 个体小农落入军阀手中,施行盐业官卖政策,以积赀购置犁牛,作为农民耕 种动力,从而达到强干弱枝的目的。表明曹操政权对其赖以立国的主要赋役 提供者——个体农民是采取扶植态度的。《三国志》卷 16《郑浑传》载: fO&`A:JY  
   太祖征汉中,以浑为京兆尹,浑以百姓新集,为制移居之法,使兼复者与单轻者 相伍,温信者与孤老为比。由是民安于农,而盗贼止息。及大军入汉中,运转军粮为最。 又遣民田汉中,无逃亡者。太祖益嘉之,复入为丞相掾。文帝即位,为侍御史,加驸马 都尉,迁阳平、沛郡二太守。郡界下湿,常患水涝,百姓饥乏。浑于萧、相二县界,兴 陂遏,开稻田。郡人皆以为不便。浑曰:“地势洿下,宜溉灌,终有鱼稻经久之利,此 丰民之本也”。遂躬率吏民,兴立功夫,一冬间皆成。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 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转为山阳、魏郡太守,其治放此。又以郡下百姓, 苦乏材木,乃课树榆为篱,并益树五果;榆皆成藩,五果丰实。入魏郡界,村落齐整如 一,民得财足用饶。明帝闻之,下诏称述,布告天下,迁将作大匠。浑清素 公,妻子 不免于饥寒。 从以上记述中,可以看出有作为的地方官郑浑为重新定居的个体农户, |Rz.P t6  
制定了安居生产的各种办法。郑浑这样作的效果是:“租入倍常”,给曹魏 %ACW"2#(  
政府增添了税收;“民得财足用饶”,表明在郑浑的治理下,个体农民的经 济状况有长足改善。据同卷《苏则传》: h7!O K  
太祖征张鲁??鲁破,则??徙为金城太守。是时丧乱之后,吏民流散饥穷,户 口损耗。则抚循之甚谨,外招怀羌胡,得其牛羊,以养贫老,与民分粮而食,旬月之间, 流民皆归,得数千家。乃明为禁令,有干犯者辄戮,其从教者必赏。亲自教民耕种,其 岁大丰收,由是归附者日多。 jh)@3c  
  金城郡为今甘肃兰州市一带,自古多事,三国时战乱尤甚,可是苏则能 够“和戎狄”①,利用羌胡少数民族的牛羊以养贫老;还能在旬月之间,使流 民返乡者达到数千家。这二事既是少数民族援助汉人的民族互助佳话,也是 曹魏地方官员扶植自耕农的突出事例。 X<}}DZSu a  
《晋书》卷 26《食货志》言: 5 tQz! M  
当黄初中,四方郡守垦田又加,以故国用不匮。时济北颜斐为京兆太守。京兆自 马超之乱,百姓不专农殖,乃无车牛。斐又课百姓,令闲月取车材,转相教匠。其无牛 者令养猪,投贵卖以买牛。始者皆以为烦,一二年中,编户皆有车牛,于田役省赡,京 兆遂以丰沃。 < ,*\t  
《仓慈传》注引《魏略》载颜斐令属县民户有车牛事与上述基本相同, 另外复述颜斐在京兆时情形: 0_gN]>,9n  
又起文学,听吏民欲读书者,复其小徭,又于府下起菜园,使吏役闲鉏治。又课 _TOW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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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无以自业”,指待耕土地虽多,但无耕牛耕具,观下文可知。 C e-ru)  
① 《苏则传》注引《魏名臣奏》言:“梁烧杂种羌,昔与(韩)遂同恶,遂毙之后,越出障塞。则前名招 怀,归就郡者三千余落,皆卹以威恩,为官效用。??则既有恤民之效,又能和戎狄”。 )=[\Y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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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当输租时,车牛各因便致薪两束,为冬寒炙笔砚。于是风化大行,吏不烦民,民不求 吏。京兆与冯翊、扶风接界,二郡道路既秽塞,田畴又荒莱,人民饥冻,而京兆皆整顿 开明,丰富常为雍州十郡最。斐又清己,仰奉而已,于是吏民恐其迁转也。 Jw;~$  
  以上两段关于颜斐在京兆太守任内的记载,不仅提供了清廉有为的地方 官颜斐用各种办法以使个体农户获得重要生产工具耕牛大车,并且还使他们 达到真能自给自足安居乐业的程度,同时也反映了其他邻郡依然田荒、民困 等情况,充分显示作好自耕农工作的重要性。所言“当黄初中,四方郡守垦 田又加,以故国用不匮”的话,简单而扼要地概括了小农经济的好坏直接关 系国家财政的丰足与亏欠。故黄初年间(220—226 年),曹魏的民屯虽然已 经开始走下坡路,但由于“四方郡守垦田又加”,仍能支撑军国之费。陈寿 在《三国志》卷 16《任苏杜郑仓传》末说: )}@D\(/@  
   自太祖迄于咸熙,魏郡太守陈国吴瓘、清河太守乐安任燠、京兆太守济北颜斐、 弘农太守太原令狐邵、济南相鲁国孔乂,或哀矜折狱,或推诚惠爱,或治身清白,或擿 奸发伏,咸为良二千石。 以上吴瓘等五人是陈寿没有掌握能为他们作传的材料而在别人传中附带 UA6id|G  
提及的。我们只要翻看一下《魏志》各纪传及裴注,便可以知道曹魏时能扶 植自耕农的地方官还为数甚多①。在古代,小农经济是脆弱而经不起风吹雨打 的,以上一些地方官的措施,无疑体现了曹魏政权对自耕农的扶植政策,从 而有助于自耕农经济的发展。
苍梧 2008-07-16 10:55 汉末魏初,由于战乱,一般中小地主及比较富裕的个体户为了躲避兵祸, M}\h?s   
多相伴离开乡井,迁往比较安定的地区,以耕作待时。如《三国志》卷 60《全 琮传》言:“是时中州士人避地而南,依琮居者以百数。琮倾家给济,与共 有无,遂显名远近”。这些寄居他乡的士人不可能长期仰赖别人供施,他们 必然会种地以自食。例如“避乱荆州”的河内人司马芝,居南方十余年,躬 耕守节”②;琅邪人诸葛亮随叔父诸葛玄“避难荆州,躬耕于野。”③从海道 逃到辽东的平原人王烈“躬秉农器,编于四民,布衣蔬食,不改其乐。”④ 与王烈一同到辽东的北海人管宁“因山为庐,凿坯为室,赴海避难者皆来就 之而居,旬月而成邑”⑤;“邻有牛暴宁田者,宁为牵牛著凉处,自为饮食, 过于牛主,牛主得牛,大惭,若犯严刑,是以左右无斗讼之声,礼让移于海 表”⑥。颍川人胡昭,始避地冀州,曾辞袁绍辟命,遁还乡里,“转居陆浑山 中,躬耕乐道,以经籍自娱,闾里敬而爱之”⑦。胡昭、管宁、王烈皆有高度 的儒家文化修养,所到之处,甚受人民尊重,皆愿就之而居。不管三人原来 是否地主阶级中人,当他们捐弃房屋地产到外地定居以后,便成为自食其力 的劳动者。这表明战乱时期原来的中小地主,经过迁移以后,转变为自耕农 的,必然为数甚多。而在地主及富裕户大量外逃的中原地区,经过曹魏政府 扶植自耕农政策的实施,由佃农或其他贫户转变成自耕农的,当必不在少数。 e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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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如《三国志》卷 15《刘司马梁张温贾传》及传中裴注引《魏略·列传》等。 >C|pY6  
② 《三国志》卷 12《司马芝传》。 e(0OZ_w  
③ 《三国志》卷 35《诸葛亮传》。 8o~ NJ 6  
④ 《三国志》卷 11《管宁传》注引《先贤行状》。 wMW⑤ 《三国志》卷 11《管宁传》注引《傅子》。 7f>=-sv  
⑥ 《三国志》卷 11《管宁传》注引皇甫谧《高士传》。 m!⑦ 《三国志》卷 11《管宁传附胡昭》。 5BVv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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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我们可以说:汉魏之际的战乱年代,中原地区,由于地主阶级迁转死亡, 无主土田增多,自耕农户相对有所增加。《三国志》卷 15《司马朗传》载: bU=Utniq  
   (司马朗)迁元城令,入为丞相主簿。朗以为天下土崩??又以为宜复井田。往 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难中夺之,是以至今。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 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 司马朗以上恢复井田制的建议虽然行不通,但他所说“大乱之后,民人  :G _  
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的话,确是军阀混战和三国时期的真实情况, 是曹魏时期土地关系的一大特色。这种状况,既为曹魏屯田提供了客观条件, 也有利于自耕农经济的发展。但是当时豪强地主趁机兼并土地的问题也同时 存在着。政论家仲长统也说过: QOWGQl%!  
   今田无常主,民无常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虽然,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 制。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若听其自取,后必为奸也①。 仲长统所说“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自然是指抑制豪强无止境地 N Mk|+  
兼并土地。可见豪强兼并问题是相当严重的。现在即谈谈曹魏政权对豪强的 抑制。在这方面,曹魏政权也有一定的措施。本书第六章,已谈到曹操通过 实行法治,在政治上抑制豪强地主。这里着重谈曹魏在经济上打击豪强地主。 应该说,曹魏实行屯田,已寓有与豪强地主争夺土地与劳动力的用意。曹操 败袁绍,平邺之后,立即“重豪强兼并之法”②,主要也是抑制地主豪强对土 地的兼并,因此,才能使“百姓”(自然指农民)“喜悦”。在曹操的支持 下,曹魏的一些地方官员对所管地区内地主豪强逃避兵役租调的不法行为也 采取了惩罚措施。如《三国志》卷 12《司马芝传》: "jL>P )  
太祖平荆州,以芝为菅(今山东章丘县西北)长。时天下草创,多不奉法。郡(济 南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芝差节客王同 等为兵,掾史据白:“节家前后未尝给繇,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芝不听,与节书 曰:“君为大宗,加股肱郡,而宾客每不与役,既众庶怨望,或流声上闻。今调同等为 兵,幸时发遣”。兵已集郡,而节藏同等,因令督邮以军兴诡责县,县掾史穷困,乞代 同行。芝乃驰檄济南,具陈节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节代同行。青州号芝“以郡 主簿为兵”。 :;{M0  
  以上事件发生在建安十三年(208 年),是时曹操已基本统一了北中国; 且菅县亦非边远地区,而菅县的大吏兼恶霸刘节仍纵容宾客白日为贼,拒不 服役,这类情况当非仅发生于济南一地,也非只刘节一人,其他郡国当亦有 类似情事。只是像司马芝这样敢于抑制豪强势力的地方官少见罢了。史言节 “宾客每不与役”,可知豪家宾客不当兵服役,乃系经常情况。《三国志》 t13V>9to  
卷 15《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传》: ~gI%lORqN  
   杨沛,字孔渠,冯翊万年人??及太祖辅政,迂沛为长社(今河南葛县东)令。 时曹洪宾客在县界,征调不肯如法,沛先挝折其脚,遂杀之。由此太祖以为能。??会 太祖出征在谯,闻邺下颇不奉科禁。乃发教选邺令,当得严能如杨沛比,故沛??为邺 令??军中豪右曹洪、刘勋等畏沛名,遣家骑驰告子弟,使各自检敕??。 由上可知,杨沛所以能抑制豪强,是由于得到曹操的支持。操对豪强的 F^%w%E\  
策略是能用则用,不能用或犯科为歹,则抑制之。上述司马芝、杨沛二人是 贯彻操之抑制豪强较为有力的地方官。 xi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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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卷 49《仲长统传》载《昌言·损益篇》。 ](r}`u%}y  
② 《三国志》卷 1《武帝纪》,已见前引。 3&-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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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曹魏政权对豪强地主进行了一定的打击和抑制,尽管这些打击措 施不可能是根本性的,但对安定社会,恢复经济,扶植自耕农,都起了积极 作用。扶植自耕农经济与抑制豪强地主,是构成曹魏实力较快增长的重要因 素。
苍梧 2008-07-16 10:56 二、田租户调制 1Yb &E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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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所述,曹魏统治层所以扶植自耕农,主要是为了增强其服役纳税的 能力。下面就谈谈曹魏政府加到自耕农身上的赋役负担。 e:G~P u`  
  三国统治者加到自耕农身上的赋役等剥削,史无正面阐述,偶而有所涉 及,亦殊简略。《三国志》卷 1《武帝纪》建安九年(204 年)载: 8^_:9 &)i  
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 喜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公让还兗州。 k+_>`Gre}  
裴松之于此加注道: JC'3x9_   《魏书》载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 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 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 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 民兼赋也。 上段引文可名之为《收租赋及抑兼并令》,其内容可概括之为三: I"&cr>\  
(1)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主张出发,曹操强调抑制豪强兼并;(2)确 MZ3 8=nJ  
定了田租户调的征收数额;(3)告诫官吏不得庇护豪强,加重农民负担。其 中关于田租户调制的具体规定,固然是我们研讨的对象,但是我们探讨自耕 农民的负担,不能只局限于所见到的条文规定,也不能仅就经济谈经济,还 必须结合统治者的政治措施及豪强兼并农民的具体情况等进行总的衡量。 }+j B5z'w  
曹魏的田租户调制乃继承了两汉的赋税制度而有所改革。从田租看,汉 c|代是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分成田租制,曹魏改为亩收四升的定额田租制。 两汉统治者向农民按分成制收田租,系多产可以多收,曹魏按定额田租向农 民征税,则增产亦不能增收,故更能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之愿意精耕 细作,多产归己。《晋书》卷 47《傅玄传》载泰始四年(268 年)傅玄给晋 武帝上疏说: &S="]*Z  
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 Dbn ~~P  
  魏初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所以远远高于晋初,其原因之一应是采取了能 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定额田租制。 HD<$0M|  
  两汉的赋税,除按亩数征收的田租外,还有按人口和年龄征收的算赋和 口赋,凡十五岁到五十六岁的成年男女每年缴纳 120 钱,即一算,称为算赋。 七岁到十四岁的儿童每年也要缴纳 20 钱,称为口赋。曹操平定河北以后,根 据当时物价波动剧烈、人民流动频繁、编户较人口易于察知等情况,将算赋、 口赋合并为一,改收绢绵实物,同时也将按人征收改为按户征收,确定每户 每年出绢二匹、绵二斤,即所谓户调制。 AYf}=t|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研讨一下,即曹魏政府是否还向农民征收稾税? 一般的看法,认为曹操既有“他不得擅兴发”的指令,可能就不再收稾税了。 我以为这种讲法未必切合实际。据《三国志》卷 16《仓慈传》注引《魏略》 2wpJ)t*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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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 .7.1JT#@A7  
   颜斐??后为京兆太守(当在黄初中)??又课民当输租时,车牛各因便致薪两 束,为冬寒冰炙笔砚。于是风化大行,吏不烦民,民不求吏。 颜斐是深受京兆人民爱戴的良吏,但他仍令农民输租时“致薪两束,为 [xGwqa03  
冬寒冰炙笔砚”之用。据上面记载,这样作是“吏不烦民”的事由之一,由 此可知,连官府冬季烤炙笔砚用的束薪,都要农民供给,至于牛马等牲畜吃 的稾草岂能不取之于民?据《三国志》卷 13《王朗传附子肃传》载景初间(237 DWtITO>  
至 239 年)王肃给魏明帝言:“诸鸟兽无用之物,而有刍谷人徒之费,皆可 蠲除”。假若真如曹操所说“他不得擅兴发”的话,那末刍谷之费和人徒之 费还从那里去榨取呢?又据《三国志》卷 25《高堂隆传》载栈潜给魏明帝上 疏说: zgFL/a<  
   陛下??宜崇晏晏,与民休息。而方隅匪宁,征夫远戍,有事海外,悬旌万里, 六军骚动,水陆转运,百姓舍业,日费千金。大兴殿舍,功作万计,徂来之松,刊山穷 谷,怪石珷玞,浮于河、淮,都圻之内,尽为甸服,当供稾秸铚粟之调,而为苑囿择禽 之府,盛林莽之秽,丰鹿兔之薮;伤害农功。 栈潜以上的话是说京畿一大片一大片的土地都被作为苑囿,充作皇帝游 ]$#bNt/p  
猎场所,既占用了大量耕地,也减少了政府“稾秸铚粟”的收入。由是以观, 秦汉统治者原来一直向农民征收的刍稾之调并没有被曹魏免除,如果被免除 了,栈潜还怎能说“当供稾秸铚粟之调”呢?三国时期,战争频仍,“悬旌 万里,六军骚动,水陆转运”,复“大兴殿舍,功作万计”,假如曹魏果真 免除了两汉和平时期都不曾免除的刍稾之调,恐怕是不符合事实的。 ~g{1lcqQP  
再者,关于曹操田租户调制的颁行年月也存在着不同看法,一般的看法 7&,$  
是在建安九年(204 年)曹操入邺后颁行的;另外的说法,则谓在建安五年 或更前一两年。持后说者乃根据《三国志》卷 23《赵俨传》如下的叙述: |./:A5_h  
时袁绍举兵南侵,遣使招诱豫州诸郡,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 通急录户调。俨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复收其绵绢,小人乐乱, 能无遗恨!且远近多虞,不可不详也”。通曰:“绍与大将军相持甚急,左右郡县背叛 乃尔。若绵绢不调送,观听者必谓我顾望,有所须待也”。俨曰:“诚亦如君虑;然当 权其轻重,小缓调,当为君释此患”。乃书与荀彧(时为尚书令,受曹操信任)曰:“今 阳安郡当送绵绢,道路艰阻,必致寇害。百姓困穷,邻城并叛,易用倾荡,乃一方安危 之机也。且此郡人执守忠节,在险不弍??以为国家宜垂慰抚,所敛绵绢,皆俾还之”。 彧报曰:“辄白曹公,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上下欢喜,郡内遂安。 P7>\j*U91{  
 
苍梧 2008-07-16 10:56  以上材料说明在建安五年官渡战前的曹操辖区已经有按户征收绵绢的制 度,至于此制度创始年月及是否为操新创,尚待研究。据《三国志》卷 12《何 夔传》载: ;^JMX4[  
何夔??出为城父令,迂长广太守,郡滨山海,黄巾未平,豪杰多背叛,袁谭就 加以官位。长广县人管承,徒众三千余家,为寇害;??牟平贼从钱,众亦数千,夔率 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旬月皆平定。是时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夔 以郡初立,近以师旅之后,不可卒绳以法,乃上言曰:“自丧乱以来,民人失所,今虽 小安,然服教日浅。所下新科,皆以明罚敕法,齐一大化也。所领六县,疆域初定,加 以饥馑,若一切齐以科禁,恐或有不从教者,有不从教者不得不诛,则非观民设教,随 时之意也??愚以为此郡宜依远域新邦之典,其民间小事,使长吏临时随宜,上不背正 法,下以顺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业,然后齐之以法,则无所不至矣。”太祖从 其言。 x _kT 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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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曹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正在何夔任长 广太守并平定管承等反叛时,我们如果能把何夔任太守及平叛时间弄清楚, 操制新科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也就可以知道了。 h:7\S\|8  
  如上所述,何夔在任长广太守前,曾任城父令。《何夔传》裴注引《魏 书》说: S - ,$ (  
自刘备叛后,东南多变,太祖以陈群为酂令,夔为城父令,诸县皆用名士以镇抚 之,其后吏民稍定。 3-AOB3](  
  按刘备叛操在建安四年(199 年)十二月,则何夔出任城父令,至早也 需到建安五年(200 年)初,而何夔再迁长广太守的时间还在此以后,则可 断言。 t%,:L.?J#  
  上面所引《何夔传》言在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以前,长广 郡曾发生“牟平贼”从钱的叛乱,“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经查《张 辽传》,张辽“别将徇海滨”在建安十年(205 年)正月从操破袁谭以后。 据《乐进传》:“太祖征管承,军淳于,遣进与李典击之,承破走,逃入海 岛,海滨平”。《通鉴》将此事系于建安十一年(206 年)八月,《何夔传》 既将操下新科又收租税绵绢之事紧接长广郡平叛之后叙述,则其时间即在建 安十一年八月稍后,可无疑义。 s(Wys^[g  
因此,《通鉴》应将“操制新科下州郡”一段文字移至建安十一年叙述, ~("bpS#ZgD  
才符合事实。正因为《通鉴》误将此事提前了六年,紧接李通急录户调叙述, 所以引起了史家的错觉,误认为操在建安五年(200 年)已制定收田租户调 的新科。事实是,操在战胜袁绍前,“诚不意能全首领”,那里能从事赋税 改革!只有当操平定冀州以后,才具备以法令和制度来强化其统治的基本条 件。至于在官渡决战以前操辖区已有向农民征收户调之事该怎样解释?我以 为史书虽无明确记述,尚可由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自初平元年(190 年)以 后,中原战乱,人民死亡逃散,土地荒废不耕,物价波动剧烈,钱币流通停 止。在这种情况下,原来按人丁征收算钱的制度,势必有所更改。因此,掌 握军政财赋大极的州牧、刺史不得不在其辖区内改变征收赋税的措施,而将 按人口年岁征收算赋口钱改为按户征收绵绢,因为户难隐藏而口易逃匿。至 于这种赋税改革究竟由谁先提倡和执行,今史家均言系曹操率先改定,其根 据有《三国志》卷 15《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传》的记载: L)<~0GcP  
及太祖辅政,迁沛为长社令,时曹洪宾客在县界,征调不肯如法。 X]2x0  
又《三国志》卷 9《曹洪传》注引《魏略》曰: (i\{hq/  
   太祖为司空,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 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邪!” 按谯县及长社县当时均属豫州,故知至迟至献帝都许后豫州已有按户征 "9X!Ewm"P  
收绵绢之制。但以上两条引文,既未说明此制系操自创;也未言明创始的确 切年月,如据此即断言系操迁帝都许后所创,证据尚欠充分。据《三国志》 ;*+H&  
卷 11《王修传》载初平中(190 至 193 年),北海相孔融令王修守胶东令, “胶东人公沙卢宗强,自为营堑,不肯应发调”。所谓“发调”,自然也应 同以上两条引文一样,均指按户征收绵绢之事。从这条资料,可知在献帝都 许之三年前,青州北海国已存在按户收调之事。《三国志》卷 6《董卓传》 言初平元年(190 年)二月,董卓徙天子都长安后,“坏五铢钱??更铸小 钱??于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十万。自是后,钱货不行”。在这种“钱 货不行”的情况下,中原各州郡自必改变向农民征收赋税制度。所以我认为户调制的出现乃献帝初平年间事,并非操独家新创。正因如是,所以到建安 十一年(206 年)操“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因为这种下发到 州郡的新科有关于征收田租户调的各项法律条文,故何夔根据所领六县的具 体情况,请操许其“临时随宜”,暂缓“齐以科禁”。这样解释,我想是可 以说得过去的。 #}Xsi&:XU  
农民除了被封建统治者榨取田租和户调外,还有更繁重的徭役负担。徭 役给被剥削阶级带来的困扰和灾难自古即很严重。三国时期,干戈不息,人 民徭役负担尤为酷烈。例如当建安九年(204 年)曹操进攻袁谭时,因川渠 水冻,曹操为了通船,竟令农民凿冰,致使“民惮役而亡”,亡者被捉获之 后,即处以死刑。又如建安十二年(207 年),操北征三郡乌丸,令民“堑 山堙谷五百余里”。因为劳役繁重,建安二十四年(219 年)正月,“南阳 间苦徭役”,于是侯音执太守东里兗与吏民共反。次年春正月,操病死于洛 阳,因“士民颇苦劳役,又有疾病,于是军中骚动,群僚恐天下有变,欲不 发丧”①。所有这类情况,都反映劳役之重已使人民难以忍受。曹丕继承王位 后,言:“闻比来东征,经郡县,历屯田,百姓面有饥色,衣或裋褐不完”②。 说明当时百姓生活艰苦。曹丕口头上虽有恤民之语,还声称他嘉尚汉文帝的 “宽仁玄默,务欲以德化民”③。实际上,曹丕少时尝因向曹洪假求不称而怀 恨。他为太子时,曾使曹植因人向钟繇勒索玉玦,父死不及两载,他即向孙 权求取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玳瑁等多种南海珍品④。凡此都说明他始 终不脱骄贵公子之习。曹叡在位十三年(227 年 5 月至 239 年正月),他自 从劲敌诸葛亮死后,即大修宫殿,劳民伤财,群臣多谏,他虽不杀谏者,亦 不改奢淫恶行。曹叡死后,曹爽与司马氏相继掌握政权,上层斗争至为激烈, 唯于穷奢极欲、过度虐民方面,尚无重大劣迹,然内有所谓“淮南三叛”, 外有对蜀、吴之役,劳师动众,运粮修路,无不出之于民,是知农民的痛苦 与贫瘠,在近百年之三国史中固无时或已也。 `SZ-o{  
① 《三国志》卷 15《贾逵传》注引《魏略》。 1fM`n5?"  
② 《三国志》卷 2《文帝纪》注引《献帝传》载禅代众事。 egr"og{  
③ 《三国志》卷 2《文帝纪》注引《魏书》。 6Z=Qs=q  
④ 《三国志》卷 47《吴主传》注引《江表传》。
苍梧 2008-07-16 10:56 一、农田水利与漕运 &U`u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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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恢复生产与军事运输的需要,曹魏对农田水利与漕运相当注意,其 中为农田灌溉而兴修的水利,有以下诸陂塘:  8^_e>q*W  
  (1)太寿陂兴修于建安七八年左右,时夏侯惇领陈留太守,“断太寿水 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卢弼《三国志集解》卷 9《夏 侯惇传》引赵一清曰:“太寿大约在宁陵襄邑之间”。 -0]%#(E%`h  
  (2)芍陂、茹陂及七门、吴塘诸堨曹操准备与袁绍交战前,任命刘馥为 杨州刺史。馥在合肥建立州治,安集百姓,流民越江山而归者以万数。于是 “广屯田,兴治芍陂及茹陂、七门、吴塘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芍 陂在今安徽寿县南八十里,陂周百二十余里,相传系楚相孙叔敖所造,刘馥 予以重修。茹陂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南四十八里。吴塘在今安徽潜山县西北二 十里。七门堰在今安徽舒城县西南百一十里。北宋嘉祐二年(1057 年),刘 敞写《七门庙记》,谓“七门三堰,灌田凡二万顷,实刘馥所造”。按刘馥 死于建安十三年(208 年),至嘉祐已有八百余年之久,刘敞尚见百姓庙祀 刘馥,说明人民对修渠兴利者深厚怀念。赵一清谓:“七门三堰者,堰在县 七门山下,所谓鸟羊堰、千功堰、槽牍堰也”①。 2 J3/Eu  
(3)魏文帝时,沛郡太守郑浑于肖(今安徽肖县西北)、相(今安徽宿 m],.w M8  
县西北)二县界,兴陂堨,开稻田??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 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 {gD`yoPrV  
(4)鄢汝新陂及小弋阳陂魏文帝黄初元年(220 年),豫州刺史贾逵外 jT F "  
修军旅,内治民事,遏鄢、汝,造新陂;又断山溜长谿水,造小弋阳陂;又 通运渠二百余里,所谓“贾侯渠”者也。 K_:2sDCaN  
(5)成国渠及临晋陂《晋书》卷 26《食货志》谓:“青龙元年(233 2|WM?V&  
年),开成国渠,自陈仓(今陕西宝鸡市东)至槐里(今陕西兴平县),筑 临晋陂,引■、洛溉舄卤之地三千余顷。” [ gZR}E  
(6)戾陵堨及车箱渠嘉平二年(250 年),刘馥之子刘靖为镇北将军、 p&)d]oV>  
都督河北诸军事,他在幽州州城蓟县西北的?水上修筑了一个分水坝,分出 来的水经昌平县往东至潞县(今北京市通县东),长约三十余里,称为“车 箱渠”,渠水注入高粱河上游,共溉田万有余顷。 ro3%VA=V  
另外,魏文帝时,牵招为雁门太守,“郡所治广武(今山西代县西南), YTTi j|(  
井水咸苦,民皆担辇远汲流水,往返七里。招准望地势,因山陵之宜,凿原 开渠,注水城内,民赖其益”②。大约与此同时,野王典农中郎将司马孚在河 内沁水县沁水上垒石为堰,以资溉田,谓 之石门,亦称“枋口”①。魏明帝时, 涼州刺史徐邈在今甘肃武威、酒泉一带,“广开水田,募贫民佃之”②。正始 时,幽州刺史毌丘俭“穿山溉灌,民赖其利”③。正始末,都督青徐诸军事的 TXf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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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以上据陶元珍《三国食货志》及卢弼《三国志集解》。 ;volBfv  
② 《三国志》卷 26《牵招传》。 .}Ys+d1b9c  
① 《水经注》卷 9《沁水》。 HvKdV`bz  
② 《三国志》卷 27《徐邈传》。 \&ZEIAe  
③ 《三国志》卷 28《毌丘俭传》。
苍梧 2008-07-16 10:56 胡质亦“通渠诸郡,利舟楫,严设备,以待敌,海边无事”④。 以上堨渠,多为溉田而建。还有主要为军用及航运而开凿的,如: YjJ^SU`*  
  (1)白沟即宿胥渎(黄河旧道)。建安九年(204 年)春,曹操准备征 袁尚,遏淇水入白沟,以通粮道。淇水源出山西,经今河南淇县流入黄河。 操在淇水将入黄河处下大枋木以成堰,使水改道东入白沟。这个河口即称为 “枋头”。白沟东北流至今河南内黄县城西,纳入自安阳方面流来的洹水后, 与在其西的漳河并肩再向东北流去。曹操为了将白沟与漳河连接起来,又开 了利漕渠。 oSf`F1;)HQ  
  (2)利漕渠建安十八年(213 年),操进爵魏公,实际即建立了魏政权。 以邺为国都。为了加强邺与四方的联系,乃凿了利漕渠,渠西北起自漳水旁 的斥漳(今河北曲周县),往东南至馆陶县的利漕口流入白沟。《水经注》 2QEH!)lvr  
卷 10《浊漳水》说:“魏太祖凿渠引漳水,东入清洹,名‘利漕渠’”(清 洹是白沟的另一名称,清指清河,洹指安阳河)。 _*8 6  
  (3)平虏渠、泉州渠、新河建安十一年(206 年),操北征乌桓,患粮 不继,乃凿以上三个渠。自呼沲(即今滹沱河)凿入泒河(上游即今沙河, 下游循大清河至天津入海),名“平虏渠”;从泃河口凿入潞河(潞河是白 河合温榆水后的下游水道,又名笥沟,即今北运河的前身),名“泉州渠” ]@Z nP,8  
(因渠南起泉州县而得名,泉州县在今天津市武清县西南)。新河的开凿见 A: 2CP&*  
于《水经注》卷 14《濡水》:“魏太祖征蹋顿,与泃河口俱导也,世谓之新 河矣”。新河是沟通泉州渠与濡水(今滦河)的一条人工运渠。渠的西口, 自宝坻县盐官口承鲍丘水为源,东流至滦县注入滦河。 xfC$u`e=  
操开凿以上各运渠以后,中原与河北、辽东等地的主要河道便可以互相 ; lrO?sm  
通航。操自平定河北以后,即将视线转到经常与吴交兵的东南地区,故操及 其后继者对从许、洛通向江淮的水道都致力修凿。建安七年(202 年),操 为了清除河北袁氏势力,曾在浚仪(今开封市)修治睢阳渠,以为运兵输粮 之用。建安十四年(209 年)春,操率军征吴,“军至谯,作轻舟,治水军。 秋七月,自涡入淮,出肥水,军合肥。”建安十八年(213 年)及二十二年 E_[a|N"D  
(217 年)初,操两度进军濡须口,都是走的水路。操为了对付吴、蜀两大 /YU8L  
敌国,末年终于把政治中心放到洛阳。因之许昌和谯县同为魏伐吴的后方重 镇。黄初六年(225 年),曹丕为了伐吴,曾至召陵(今河南郾城县东), 修讨虏渠(在郾城东),引汝入颍,以增加颍水水量。浮颍入淮,尤为曹魏 后期水运要道。曹丕、曹叡统治时期,魏吴虽不时交兵,并无决定性的战役。 三国后期,魏、蜀、吴三国皇室均呈现衰落景象,只有司马氏方兴未艾,不 论在兴农、用兵和人才旺盛诸方面,司马氏都能有所作为。具体事实之一即 司马懿与邓艾在淮河南北大兴水利与屯田,其实际情况,前已多次谈及,现 只再引用《晋书》卷 26《食货志》所述邓艾修广漕渠的一段话: f}4A ,%:1  
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 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 陌相属。 .f;@O qU  
由上可知,邓艾在颍、淮二水所修广挖深的河渠甚多,淮阳和百尺二渠 也不过是其中的两个而已。这些河渠不只是运送兵粮的主要航道,也有益于 溉田兴农积粮。 #Dz"g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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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三国志》卷 27《胡质传》。
苍梧 2008-07-16 10:57 二、手工业和商业 GE=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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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业 AGS(ud{  
  曹操对关系军国之用的煮盐冶铁手工业极为重视,他说:“先贤之论, 多以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①。操刚起兵时,亲自“与工师共作卑手刀”。 见者曰:“当慕其大者,乃与工师共作刀邪?”操曰:“能小复能大,何苦!” ;~[}B v  
②后来操制成“百辟刀”五枚,谓之“百煉利器”。这种防身利器,只给太子 曹丕及其他称意的儿子③。操与袁绍在官渡决战时,“绍作高橹,起土山,射 营中,营中皆蒙楯,众大惧,操乃为发石车,击绍楼,皆破”④。仅此一事, 即说明操平日注意研制武器对克敌制胜的重要作用。古时,人们认为担任军 器制造的官职,没有出息。操为此特地给司金中郎将王修写信,告以司金中 郎将之职,虽低于军师,然而从建功立业观之,尚胜于军师⑤。后操物色韩暨 为监冶谒者,“旧时冶作马排,每一熟石(谓熟铁一石,即 120 斤),用马 百匹,更作人排,又费功力。暨乃因长流为水排,计其利益,三倍于前”。 史称“暨在职七年,器用充实,制书褒叹,就加司金都尉,班亚九卿”⑥。《三 国志》卷 15《张既传》言:“是时,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陇西、天水、南安 民相恐动,扰扰不安,既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使治屋宅,作水碓,民心 遂安”。水排和水碓,东汉时已有人制作⑦。三国时又推广应用于边远地区, 技术上也有所改进。魏明帝太和五年(231 年),司马懿镇关中,曾“兴京 兆、天水、南安监冶。”曹操时铁尚不敷用,故“定甲子科,犯釱左右趾者, 易以木械。”① wTZ(vX*mK  
盐的官营,尚早于铁。官渡战前,操使治书侍御史卫觊镇抚关中,时四 7 <]YK`a2d  
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卫觊给尚书令荀彧书,建议置盐官,施 行盐业官卖政策,以积赀购置犁牛,吸引农民归来。荀彧即以卫觊之议报告 于操,操从之,于是遣谒者仆射监盐官,并令司隶校尉钟繇治弘农。由此关 中外出农民归者益多,而关中诸将亦服从。此事前已引述。又如《三国志》 s?->2gxhx  
卷 27《徐邈传》言凉州刺史徐邈“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全 {r|RH"|?Z(  
三国文》卷 35 载卢毓《冀州论》,提到“河东大盐”,即今山西运城市解池 生产的池盐。足见当时地方官员对经营盐业也十分重视。 Xppb|$qp4H  
《水经注》卷 10《浊漳水》言曹操在邺筑铜雀、金虎、冰井三台,冰井 3c wBPqH  
台藏有冰、石墨②,还有粟窖、盐窖。并言:“石墨可书,又然之难尽,亦谓 之石炭”。石炭,即煤。操藏盐和石炭于台内,说明对之甚珍视。 P(Zj}tGN  
三国时,纺织手工业遍及家家户户,故操能施行按户征收绵绢的户调制。 w{*V8S3h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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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11《王修传》注引《魏略》。 Yh@2m9  
② 《太平御览》卷 346。 % a.T@E  
③ 《太平御览》卷 345。 BtKor6ba  
④ 《三国志》卷 6《袁绍传》。 |_7k*:#q:  
⑤ 《三国志》卷 11《王修传》注引《魏略》。 5/h-H r  
⑥ 《三国志》卷 24《韩暨传》。 xJU]py~o  
⑦ 见《全后汉文》卷 15 桓谭《新论》。 IhZn  
① 参看陶元珍《三国食货志》七工商业部分。 4e AMb  
② 《太平御览》卷 605 引《陆云与兄陆机书》云:“一日上三台,曹公藏石墨数十万斤”。 q+p}U}L=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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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始有丁夫人,因故被遣送归家,后操往探视之,欲令俱归。夫人方织,踞 机如故,终无一言。魏臣许允,以不党司马师,为师所杀,允门人走告允妇, 妇正在机,神色不变,曰:“早知尔耳”。操之前妻与许允妇皆官宦人家之 女,尚如是勤于纺织,一般民间织妇纺织之勤苦,自不待言。 }mIN)o  
  纺织用机,三国时有很大改进。史称扶风马钧,巧思绝世,他改进了绫 机,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此事后面再述。 q 165S  
  曹魏的纺织产品,虽没有蜀锦那样著名,但蜀锦价格高,数量也有限, 广大人民群众无缘穿著,只有富贵人家始能享受。魏的纺织业则丝织品与麻、 葛布全面发展。齐地自春秋战国以来即号称“冠带衣履天下”;西汉时,“兗、 豫之漆、丝、絺、紵,被认为系养生送终之具①。鲁国之缟,以质地轻美闻名, 故诸葛亮劝说孙权抗操时,将入荆操军喻之为“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者 也”②。何晏赞美清河(今山东临清东北)的缣、总和房子(今河北高邑西南) 的絺(细葛布)为魏名产③;左思称赞“锦绣襄邑(今河南睢县)、罗绮朝歌、 绵纩房子、缣总清河”④。曹丕诏谓:“夫珍玩必中国,夏则缣、总、绡、繐, 其白如雪,冬则罗、纨、绮、縠,衣叠鲜文”⑤。另外,上党、平阳的麻织布, 亦颇足称。曹操提倡节俭,连曹植之妻衣绣,都被处以死刑。这种严格禁奢 措施,自然有利于麻葛织物的普遍发展。
苍梧 2008-07-16 10:57 (2)商业 \O;/wf0Hg  
  东汉时,中原地区商业相当兴盛,王符《潜夫论·浮侈篇》曰:“今举 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 浮食者众??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是则一夫 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 市邑万数,类皆如此”⑥。仲长统《昌言·理乱篇》曰:“豪人之室,连栋 Cojs;`3iF:  
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郡,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 _ A# lyp  
满于都城”⑥。在著名的丝绸之路上,“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 日款于塞下”⑦。东汉末年,由于政治腐败,人祸災荒,纷至沓来。及至董卓 之乱,中原扰攘,民弃农桑,生产衰落,衣食器用,无不短缺,商业几乎停 滞,货币常不流通。曹操平定中原后,经济稍有好转。建安二十五年(220 年),曹丕继位为魏王,立即下令曰:“关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御灾荒, 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除池禦之禁,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①。于是? 貊、扶余单于,焉耆、于阗王,皆各遣使奉献。至黄初三年(222 年),“鄯 善、龟兹、于阗王各遣使奉献??是后西域遂通,魏置戊己校尉”②。唯古代 史家著书,多不屑记述商贾之事,所以留给后世的商业史料,至为零散缺略, 且多系官方贸易。如《三国志》卷 47《吴主传》注引《江表传》载: y {Baj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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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盐铁论》卷 1《本议》。 `L7^f!  
② 《三国志》卷 35《诸葛亮传》。 W'"?5} (  
③ 《太平御览》卷 818 引何晏《九州论》。 HK④ 左思:《魏都赋》,见《文选》卷 6。 f"*4R kG  
⑤ 《全三国文》卷 6 载曹丕诏。 hFr+K1  
⑥ 《后汉书》卷 49《王符仲长统列传》。 MnF|'t  
⑦ 《后汉书》卷 49《王符仲长统列传》。 fS|e{!iI"  
① 《三国志》卷 2《文帝纪》注引《魏书》载《庚戌令》。 ',WJ'g  
② 《三国志》卷 2《文帝纪》。 !]A/ID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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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岁(黄初二年;221 年),魏文帝遣使求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角、瑇 瑁、孔雀、翡翠、斗鸭、长鸣鸡。群臣奏曰:“荆、扬二州,贡有常典,魏所求珍玩之 物,非礼也,宜勿与”。权曰:“??方有事于西北(指刘备将来伐)??彼所求者, 于我瓦石耳。孤何惜焉?彼在谅闇之中(丕父操刚死),而所求若此,宁可与言礼哉!” 皆具以与之。 MMET^SO  
  《吴主传》载:嘉禾四年(魏明帝青龙三年;235 年),“魏使以马求 易珠玑、翡翠、瑇瑁。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而不听其交 易’”。从以上两次魏吴交易可知,曹丕、曹叡父子所感兴趣的东西是海外 珍玩,而孙权所需要的则是战马等军用之物。魏吴之间时有互掠对方人口财 物的事,但二国交界线很长,且有江河水运之便,加以南北产物有异,因之 以所有易所无的需要必然会促进相互贸易。唯当时只有最高统治者始敢公开 与外交易,其他人私自对外交易是非法的。故当魏大将军曹爽附绢三十匹让 江夏太守王经交市于吴时,王经不发书而弃官归①。纵然如此,魏吴边境间的 互市,还是未曾中断过。据《晋书》卷 61《周浚传》载: U"Bge\6x=  
   初,吴之未平也,浚在弋阳(今河南潢川西),南北为互市,而诸将多相袭夺以 为功。吴将蔡敏守于沔中,其兄珪为将在秣陵,与敏书曰:“古者兵交,使在其间,军 国固当举信义以相高。而闻疆场之上,往往袭夺互市,甚不可行。弟慎无为小利,而忘 大备也”。候者得珪书,以呈浚,浚曰:“君子也”。 由上可知,纵然在两国边防军相对峙时,与军民生活攸关的商品交换仍 L?0IUGY  
在经常进行,唯常有互相袭夺行为。另外,在本国内地驻军中也有所谓军市。 h@ ZC{B  
如《三国志》卷 16《仓慈传》注引《魏略》载颜斐为京兆太守时事: <6+B;brh  
   青龙中,司马宣王在长安立军市,而军中吏士多侵侮县民,裴以白宣王,宣王乃 发怒召军市候,便于斐前杖一百??宣王遂严持吏士,自是之后,军营、郡县各得其分。 可见在军市中县民常受军吏侵侮,当时管理军市的官吏,叫军市候。 在边境地区的贸易中,有地方豪强侵凌异域胡商之事。《仓慈传》言仓 m zoH$@  
慈为敦煌太守时: tCR~z1  
   常日,西域杂胡欲来贡献,而诸豪族多逆断绝。既与贸迁,欺诈侮易,多不得分 明。胡常怨望。慈皆劳之。欲诣洛者,为封过所;欲从郡还者,官为平取。辄以府见物 与共交市,使吏民护送道路,由是民夷翕然称其德惠。数年卒官。吏民悲感,如丧亲戚, 图画其形,思其遗象。及西域诸胡闻慈死,悉共会聚于戊己校尉及长吏治下发哀,或有 以刀划面,以明血诚;又为立嗣,遥共祠之。 由上可知,在同西域胡商贸易中,敦煌豪族多侵侮胡商,而胡汉商民对 H i~)C\  
善于扶助正常贸易的清官廉吏多怀感戴,视之为受大恩惠。可知大多数商民 f8r7 SFwUv  
是衷心维护民族间和睦共处、贸迁有无的。只有少数地痞流氓才见利忘义、 唯眼前的财利是图。仓慈与西域客商的融洽和睦关系,堪称古代贸易史上的 佳话之一。 lcReRcjm  
  前已述及,魏、吴两国中后期,典农官令其部属营商之事都很普遍。这 种情况表明社会生产有所恢复,也显示了贵族官吏带头掀起的奢靡之风已经 抬头。突出的事例是魏晋之际身任荆州刺史的石崇,竟靠“劫远使客商而致 富不赀”①。对石崇的贪暴行径,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司马炎不仅不予以惩处, T7 /DH  
甚至还帮助大官僚皇戚王恺给石崇争靡斗富①。从石崇成为著名巨富的事,也 j)iUg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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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卷 9《曹真子爽传》注引《世语》。 En&gI`3n  
① 《晋书》卷 33《石苞传附子崇传》。 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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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证明当时远使客商来荆州的众多及携带商品的珍奇贵重,否则,石崇怎 能靠劫夺就发了横财呢? P;'ZdZ(SLu  
  富商大贾同贵族官吏既有相互排斥的一面,也有彼此勾搭以图更大利益 的一面。两汉时,商人“交通王侯”、挤身政界的事例已屡见不鲜。汉末战 乱,这种情况更属常见。例如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到涿郡贩马,因看中刘 备有政治前途,遂多与之金财,使之合聚徒众。后来刘备在徐州遭遇重大挫 败,“祖世货殖”的麋竺又“进妹于备为夫人,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 军资”②。刘备赖此军势复振。史言麋竺“干翮非所长”,可是因他赀财雄厚, 仍能受到曹操、陶谦等青睐。麋竺先为徐州牧陶谦别驾,谦死,竺遵谦遗嘱, 率州人迎刘备为徐州牧。后跟备投奔曹操,操用竺为嬴郡太守,竺弟芳为彭 城相。麋氏兄弟宁愿跟随刘备,而不就职。史言公孙瓒:“所宠爱,类多商 贩庸儿”③。其中“贩缯李移子、贾人乐何当”,“富皆巨亿”①。由于行商 坐贾遍及各地,所以魏、吴派出间者到对方去时,常冒充商贾以行计。凡此 都说明三国时虽常有战争,商业并未停滞,商人的活动依然存在。
苍梧 2008-07-16 10:57 三、曹魏与倭人的和平友好往来 c_.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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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曹魏与周围各民族的贸易,本书在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中当论及, 现只谈一下魏与倭人——即三国时之日本的和平友好往来。 yO7#n0q  
中国古籍有关日本的最早记载是战国时人所撰的《山海经》,其中有“倭  AKk&  
属燕”的话,说明战国时燕国和日本至少已有政治接触。秦始皇时,徐市率 领男女并携带五谷种籽至日本,止王不归②。及汉武帝灭卫氏朝鲜,倭人各国 使节通于中国者渐多。刘秀建武中元二年(57 年),倭国奉贡朝贺,刘秀赐 其王以印绶③。汉安帝永初元年(107 年),“倭国王师升献生口百六十人” :Y9/} b{  
③。曹魏时,位于今日本本州近畿一带的邪马台女王国,下辖三十余个小王国, AUIp vd  
即《三国志》卷 30《东夷·倭人传》中所载“今使译所通三十国。”陈寿言 女王名卑弥呼,“事鬼道,能惑众,年已长大,无夫婿,有男弟佐治国。自 为王以来,少有见者,以婢千人自侍,唯有男子一人给饮食,传辞出入。居 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常有人持兵守卫。”卑弥呼女王对魏极向往,前后 两次派出使臣来洛阳。第一次在魏景初三年(239)⑤六月,女王遣大夫难升 puMb B9)  
米、次使都市牛利诣带方郡①太守,于是带方太守刘夏遣吏将送女王使臣一行 Q#K10*-O6  
至洛阳。那时魏明帝已于正月病故。由曹爽、司马懿共同辅佐少帝曹芳。其 年十二月,魏帝诏书报倭女王曰: 5nsoWqnE8  
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带方太守刘夏遣使送汝大夫难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 献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汝所在踰远,乃遣使贡献,是汝之 忠孝,我甚哀汝。今以汝为亲魏倭王,假金印紫绶,装封付带方太守假授汝。其绥抚种 人,勉为孝顺。 a1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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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晋书》卷 33《石苞传附子崇传》。 -%^'x&e  
③ 《三国志》卷 38《麋竺传》。 J1~E*t^  
① 《三国志》卷 8《公孙瓒传》注引《英雄记》。 Qh -:P`CN  
② 见《史记》卷 118《淮南王传》。 W7!iYxO  
③ 《后汉书》卷 85《东夷列传》。 uKvdL "  
① 建安中,公孙康分乐浪郡南部置,治带方(今朝鲜凤山附近)。 5/7(>ivn  
Q>rr?L`  
汝来使难升米、牛利涉远,道路勤劳,今以难升米为率善中郎将,牛利为率善校 尉,假银印青绶,引见劳赐遣还。 '\xE56v)F  
今以绛地交龙锦五匹、绛地绉粟罽十张、蒨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献贡 值。又特赐汝绀地句文锦三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金八两、五尺刀二口、铜 镜百枚、真珠、铅丹各五十斤,皆装封付难升米、牛利还到録受。悉可以示汝国中人, 使知国家哀汝,故郑重赐汝好物也②。 Z*UV byC  
  次年(魏少帝芳正始元年,240 年),魏令带方太守弓遵派人携带诏书、 印绶、金帛、锦罽、刀、镜等物赴倭国,一并赐给倭女王卑弥呼。女王因使 人上表谢恩。是为魏使第一次赴倭。 #d-zH:uq  
  正始四年(243 年),倭女王卑弥呼又遣大夫伊声耆、掖邪狗等八人, 上献生口、倭锦、绛青缣、緜衣、帛布、丹木、■、短弓矢。魏又拜其大夫 掖邪狗等为率善中郎将。是为倭第二次向魏奉献。 -57~7   正始八年(247 年),倭女王卑弥呼与所属狗奴国男王卑弥弓呼素不和, 遣使诣带方郡太守述说相攻击状。于是太守王颀遣塞曹掾史张政等携诏书、 黄幢、拜假难升米,并为檄告谕之,是为魏使第二次去倭。这时卑弥呼去世, 倭国更立男王,国中不服,更相诛杀,死者千余人,于是复立卑弥呼十三岁 的宗女壹与为王,国中始定。张政等以檄告喻壹与,壹与遣大夫率善中郎将 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还,因献男女生口三十人,贡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 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匹。是为倭第三次向魏奉献。 [0]A-#J  
由以上九年中(239 至 247 年)倭魏往来情况可以看出:(1)倭女王国 ci$ J?a  
初次给曹魏进献的贡物,仅有男女生口各数人及班布二匹二丈,说明不过是 探测一下曹魏对其意向,虽云进贡,其态度乃是不卑不亢的。曹魏嘉其踰远 渡海,乃厚加封赏。魏帝诏书也写得真切动听,慰勉有加。所有情节,以今 度之,诚不免有大小国家间的不平等差异。然就当时社会发展阶段观之,诚 不失为大小国家间和平往来的佳话。(2)倭女王国第一次向魏贡献物品虽极 简朴,但第二次已有“倭锦”,第三次有“异文杂锦”,表明自从魏倭往来 数年间后,倭国的丝织技术已从无到有,迅速提高。(3)倭女王初次遣使诣 魏,只凭口头翻译,未见有书面奏疏,及与魏通使后,乃能利用汉人汉字, 上表谢恩,表明倭女王国在文化方面亦有所进步。魏倭的和平友好往来,促 进了双方文化经济的交流扣提高。 jlU6ke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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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三国志》卷 30《东夷·倭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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