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pur胶:桥涵沉降变形观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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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
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
乌龙泉至花都段
XXTJIV标
桥涵沉降变形观测实施方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武广客运专线XXXXXXX
二00七年三月
桥涵沉降变形观测实施方案
客运专线无碴轨道对桥涵等线下工程的工后沉降要求严格、标准高,设计中对桥梁墩台进行了沉降变形计算,采取了相应的设计措施。而影响沉降计算的因素较多,沉降计算的精度不足以控制无碴轨道工后沉降。施工期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系统的沉降变形动态观测。通过对沉降观测数据系统综合分析评估,验证或调整设计措施,使桥涵工程达到规定的变形控制要求。分析、推算出最终沉降量和工后沉降,合理确定无碴轨道开始铺设时间,确保客运专线无碴轨道结构铺设质量。为统一武广客运专线沉降变形观测系统的技术要求,保证沉降变形系统的质量,依据《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指南》、《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沉降变形观测系统实施细则》等标准制定本方案。
1         沉降变形观测范围、内容
1.1  桥涵:桥各墩、台;涵洞沉降观测
2  桥涵沉降变形观测
2.1  一般要求
2.1.1  本队桥梁变形观测应以墩台基础的沉降为主,涵洞除应进行自身的沉降观测外,尚应进行洞顶填土的沉降观测。
2.1.2  桥梁变形观测应逐跨、逐墩(台)布置测点,涵洞应逐个布置,岩石地基、嵌岩桩基础的桥涵可选择典型墩(台)、涵进行观测。涵洞应逐个布置。
2.1.3  桥涵主体工程完工后,沉降观测期一般应不小于6个月;岩石地基等良好地质区段的桥梁,沉降观测期应不少于60天。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
2.2  观测点的布置
2.2.1  墩台沉降观测点可在墩顶、墩身或承台上布置,每个墩、台的测点总数不应少于4个。一般在墩、台、或承台四个角处。
2.2.2  涵洞沉降观测点设在涵洞边墙两侧帽石顶上,每个涵洞测点数4个。
2.2.3  桥涵变形观测点可参考附图2.2.1-1埋设,观测点钢筋头为半球形,高出埋设表面3mm,表面做好防锈处理。
2.3  观测精度:桥涵基础沉降观测精度为±1mm,读数取位至0.1mm。
2.4  观测频次
2.4.1  墩台观测频次见表2.4.1
表2.4.1    桥涵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备注
观测期限
观测周期
墩台基础施工完成
/
/
设置观测点
墩台混凝土施工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承台回填时,测点应移至墩身或墩顶
注:观测墩台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2.4.2  涵洞观测频次见表2.4.2
表2.4.2  涵洞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观测频次
备注
观测期限
观测周期
涵洞基础施工完成
/
/
设置观测点
涵洞主体施工完成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或1次/周
观测点移至边墙两侧
洞顶填土施工
全程
荷载变化前后或1次/周
架桥机(运梁车)通过
全程
前后
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
涵洞完工~无碴轨道铺设前
≥60天
1次/周
岩石地基的涵洞,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
无碴轨道铺设期间
全程
1次/天
无碴轨道铺设完成后
24个月
0~3个月
1次/月
工后沉降长期观测
4~12个月
1次/3个月
13~24个月
1次/6个月
注:测试涵洞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3  过渡段沉降观测
3.1  过渡段沉降观测应以路基面沉降和不均匀沉降观测为主,沉降观测期与桥涵相同,不少于6个月。
3.2  分别在路桥、路涵、路隧过渡段的结构物起点、距结构物起点5~10m处、15~25m处、50m处各设一个观测断面,沿涵洞轴线设路基面观测断面,每个观测断面设3个观测桩。
3.3  路堤和路堑过渡段在分界处设路基面观测断面,每个观测断面设3个观测桩。
3.4  沉降观测水准的测量精度不低于1mm,读数取位至0.1mm。
3.5  沉降观测的频次不低于表2.4的规定。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观测。
4  沉降变形测量
4.1  一般要求
4.1.1  沉降变形观测根据《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的要求,沉降变形观测网按三等变形测量等级技术要求建立,沉降变形观测点的水准测量采用二等变形观测测量技术要求。
4.1.2  应建立沉降变形观测网,布设水准基点和工作基点。高程采用施工高程控制网系统并与施工高程控制网联测。全线二等水准测量贯通后,将沉降变形观测网与二等水准点联测,统一规划为二等水准基点上。
4.1.3  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详细记录;每次测量采用同一仪器,固定观测人员,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4.1.4  各种原始测量记录应真实、可靠,并有可追溯性;计算成果和图表清晰、签署齐全,并妥善保存。
4.1.5  参与观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沉降观测人员配置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称
职责
1
2
3
4
4.2  观测水准基点、工作基点的布设
4.2.1  观测水准基点的布设
本队管段范围内的水准基点采用设计院提供的12个Ⅱ等水准点(设计院提供的应急高程控制网中BSⅡ-504~BSⅡ-515)。
4.2.2  工作基点的布设
为满足沉降变形观测精度要求,按照两水准基点之间沿线路方向按间距不大于200m、距桥涵中心距离小于100m布设工作基点。工作基点采用设计院提供的Ⅱ等网及在其基础上加密的14个水准点(SJTK13~SJTK26)。
4.2.3  观测网中,对工作基点定期与水准基点进行校核。当对沉降观测成果发生怀疑时,随时进行复测校核。
4.3  沉降变形观测主要技术要求
4.3.1  沉降变形观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沉降变形观测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监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的要求
三等
1.0
0.3
≤0.6√n
≤0.8√n
DS05或DS1型仪器,按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4.3.2  沉降变形观测点的精度要求和观测方法
沉降变形观测点的精度要求和观测方法
等级
高程中的误差
(mm)
相邻点高差中误差(mm)
观测方法
往返较差、符合或环线闭合差(mm)
二等
±0.5
±0.3
按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
≤0.3√n
4.3.3  一、二等水准测量仪器及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
视线长度(m)
前后视距差(m)
在任一测点上前后视距差累计(m)
视线高度(下丝读数)(m)
一等
DSZ05、DS05
≤30
≤0.5
≤1.5
≥0.5
二等
DS1、DS05
DS1≤50,DS05≤60
≤1.0
≤3.0
≤3.0
4.4  测量观测资料整理及提交资料
4.4.1  一般要求
4.4.1.1  观测资料应齐全、详细、规范符合设计及细则要求。
4.4.1.2  人工测试数据,必须在观测当天及时输入计算机,核对无误后在计算机内备份;自动采集测试数据应及时在计算机内备份。沉降观测资料及时输入沉降观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保证各相关单位在观测过程中时时监控。观测中有沉降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及时处理。
4.4.1.3  按照提交资料要求及时整理、汇总、分析,按有关规定整编成册。
4.4.2  资料整理
4.4.2.1  沉降观测资料表
1)工点沉降观测断面、点布置表  沉降观测-01
2)沉降板观测资料汇总表  沉降观测-02
3)桥涵面沉降观测资料汇总表  沉降观测-03
4)单点沉降计测试资料汇总表  沉降观测-04
5)剖面沉降管测试资料汇总表  沉降观测-05
6)绘制路堤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填土高—时间—沉降曲线
沉降观测-03附1
7)绘制桥涵面沉降时间—沉降曲线  沉降观测-03附2
注:对于预压地段,在桥涵沉降观测资料表的表头中可增加有关预压土情况(预压高度、预压时间等)。
4.4.2.2  观测点的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布置图及控制点与观测量。
4.4.2.3  标石、标志规格及埋设图
4.4.2.4  仪器检测及校正资料
4.4.2.5  观测记录本(簿)
4.4.2.6  平差计算、测量成果质量评定资料
4.4.3  提交资料
在路基面观测第三个月末、六个月末及无碴轨道铺设前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将每个断面(点)的桥涵面、地基面沉降观测资料、沉降观测结果分析报送评估单位。
在路基填筑过程中,对路基地基变形观测,每7天就将观测以数据库电子文件形式及时报给分析评估单位;路基填筑完毕,桥涵面观测桩开始监测后则每半个月将观测以数据库电子文件形式及时报给分析评估单位,以便进行工程中的沉降发展情况分析,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