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3小落墨任务:重庆市卫生城区(县城)标准考核评分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1:14:09
重庆市卫生城区(县城)标准考核评分细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4-6
重庆市卫生城区(县城)标准考核评分细则 (2011年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8分) 1、(本项满分:1分)。区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0.2分,查规划,未列入扣0.2分),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0.4分,查政府目标管理相关文件,未纳入扣0.4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0.4分,查会议通知和会议纪要,一年召开2次不扣分,召开1次扣0.2分,未召开不得分)。 2、(本项满分:2分)。区县爱卫会组织机构健全,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0.2分,查爱卫会组织机构文件,未及时调整扣0.2分)。区县(自治县)爱卫会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0.8分,查相关文件,机构、编制、任务一项未落实扣0.2分,若每年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少于10万元扣0.8分,若专职人员少于2人扣0.8分,扣完为止),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0.8分,查爱卫办办公室,若无单独的办公室,扣0.2分)。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0.2分,查相关文件,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能够认真完成全国和市爱卫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0.6分,未完成市爱卫办下达的农村改厕、水质监查等任意1项工作任务,扣0.6分)。 3、(本项满分:1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大中型厂矿、学校、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健全(0.3分,本项共抽查相关单位6个,1处无爱国卫生组织扣0.2分,扣完为止),定期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0.3分,检查相关资料,未开展活动,每1处扣0.2分,扣完为止),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资料齐全(0.4分,检查相关资料,资料归档混乱、残缺不全,每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本项满分:1.5分)。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镇创建工作,主城九区的市级卫生镇(街道)创建率达到40%(1.5分,低于20%扣1.5分,20-30%扣1分。30-40%扣0.5分),其他区县(自治县)达到15%(1.5分,低于5%扣1.5分,5-10%扣1分。10-15%扣0.5分)。 5、(本项满分:0.5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等爱国卫生法规和规章,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活动(0.3分,查开展活动相关资料,未开展扣0.3分);开展爱国卫生执法检查活动(0.2分,查开展活动相关资料,未开展扣0.2分)。 6、(本项满分:2分)。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1分,查相关资料,未常年开设市民卫生问题投诉公开电话扣0.5分,应通过报纸、电视、健康教育专栏等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投诉公开电话,公布2次以上不扣分,公布1次扣0.2分,未公布扣0.5分;无投诉记录扣0.5分;无办理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1分,现场抽查群众卫生投诉点3件以上,1件未整改扣0.5分,扣完为止),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现场访问群众,满意率低于90%,考核不予通过)。   二、健康教育(8分) 1、(本项满分:1分)。区县有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健康教育所(科)(0.2分),有专职人员3名以上(0.05分),有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必备设备(如: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DVD、电视机、交通工具等)(0.05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每年纳入财政年度预算5万元以上(0.05分);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网络,有文件和名单(0.05分),定期召开工作会,一年不少于2次,有记录(0.05分);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0.05分),每年有组织全区(县)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总结,有反映开展各项工作(培训、讲座、宣传活动、督导检查等)的文字和照片资料(0.5分)。 2、(本项满分:2分)。街道、社区、行业系统有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0.05分),开展活动有经费(0.05分);网络健全,定期召开工作会和督导检查(0.1分)。 街道有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方案、简报、总结(0.05分);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召开工作会、培训会,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有记录(文字、照片)(0.5分);辖区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换(0.25分) 街道、社区居委会有健康教育活动室,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多种健康教育活动(0.6分);居民居住区内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换(0.1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0.3分 )。 3、(本项满分:1分)。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纲要》要求及相关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有师资、有课表、有教案、有课本(0.1分),有针对养成学生健康行为的多种健康教育活动(0.2分)。有2所以上卫生与健康促进示范学校(铜牌学校)(0.05分)。学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5%(0.15分)。 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禁止吸烟的醒目标志,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和监督检查,校内无人吸烟,符合《无烟学校标准》要求(0.5分)。 4、(本项满分:1.5分)。医院有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形成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0.1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档案(文字、照片)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0.3分),院内有一定数量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橱窗、电子屏)等,形成良好的健康教育宣传氛围人群集中区域的宣传栏,每季度定期更换(0.1分)。 采取面对面或集中式,有针对性地向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有为就诊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场所及设施(培训室、咨询室、心理门诊、闭路电视等),各项健康教育服务有记录(0.2分)。住院病人相关疾病卫生知识知晓率≥80%(0.1分) 在医护人员医学继续教育中强化健康教育知识及技能培训(0.05分),有不同种类的健康教育处方30种以上(0.05分);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能正确使用健康教育处方(0.1分)。 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无烟医院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院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有劝导员,开展宣传活动,室内无烟头、无人吸烟,院内无烟草销售,吸烟区设置规范(0.4分);综合性医院设有戒烟门诊,符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要求(0.1分)。 5、(本项满分:0.5分)。各行业单位有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0.05分),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职工健康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保存完整(0.1分),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对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开展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宣传资料(0.2分);积极开展   控烟宣传,单位会议室有禁止吸烟标志,无烟具、无烟味(0.05分);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0.1分)。 6、(本项满分:0.5分)。区县电视台、报纸、广播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栏目(0.1分),内容丰富,有记录(0.05分);对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0.1分)。 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内容和健康教育内容,有播放和宣传内容记载、有照片(0.05分);城区主要街道和广场等人群集中地设立有规范的固定式健康教育宣传专栏4块以上,每季度更换(0.2分)。 7、(本项满分:1.5分)。有指导全区、县开展控烟工作的计划、有反映工作开展的文字和照片资料、有总结(0.1分);大力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吸烟危害健康相关知识宣传,开展经常性控烟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0.1分),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0.2分)。 广泛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政府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及等候室全面无烟(0.5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控烟制度和措施(0.1分),有统一规范的禁烟标识(0.1分),无烟具、无烟头、无人吸烟、无烟味(0.5分)。   三、市容环境卫生(30分) 1、(本项满分:2分)。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和规章,有比较健全的依据国家和市级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的适合本地实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0.5分,制度不健全,扣0.3分); 区(县)和街道等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各级管理部门职责明确(0.5分,机构不健全,扣0.5分;职责不明确,扣0.3分); 把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0.5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容环卫经费增长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适应,根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 47-101-2008)和市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合理制定市容环卫工作经费计划,并积极落实,工作运行正常(0.5分,工作经费明显不足的,不得分)。 共计2分,查看管理制度汇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文件、职工花名册、工作职责、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工作简报、工作总结、年度经费计划和经费落实文件、经费使用情况等资料。 2、(本项满分:1分)。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市容环卫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0.5分,未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不得分),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等要求,结合当地发展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0.5分,专业和专项规划不完善或不合要求的,扣0.2分;未制订专业或专项规划的,不得分)。 共计1分,查看相关规划文本和政府批准文件。 3、(本项满分:5分)。完善的清扫保洁作业制度、作业规范和检查考核办法(0.4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清扫保洁率100%,无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0.6分,发现一处清扫保洁责任未落实地段,扣0.3分); 作业质量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市级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城区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渣土(1.0分,一处作业质量不合要求的,扣0.2分;一处卫生死角或暴露垃圾,扣0.4分); 收集点(站)垃圾及时清运,无站外堆积和满溢(0.4分,一处出现垃圾站外堆积或满溢的,扣0.2分); 生活垃圾存放容器应全部密闭化,无竹筐等简易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过程密闭化率100%,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0.4分,发现一处收集容器不密闭或使用简易收集容器的,扣0.2分);生活垃圾袋装化率≥90%(0.2分,未达到,不得分);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4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0.6分,一项不合格,扣 0.3分); 城区车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洗率≥50%(县城车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洗率≥40%)(0.8分,机械化清扫率每降低5%,扣0.4分); 垃圾、粪便密闭化运输,作业车辆完好,收运过程无抛、洒、挂、漏现象,车容整洁,无严重锈蚀和明显污物(0.6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 共计5分,实地抽查主干道6条,次干道6条,背街小巷4条,广场1个,窗口单位(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各1个;抽查各种类型作业车辆1~2辆;查看清扫保洁和洒水、冲洗作业日志,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资料。 4、(本项满分:5分)。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的要求,合理布局,数量足够,环卫作业车辆满足日常作业需要(1.2分,有一类设施数量不足或选址布局不合理,扣0.4分); 环卫设施和设备完好率≥98%(0.4分,一处出现严重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0.2分),环卫设施设备各种标志标识齐全、规范和完整,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 125—2008)的要求(0.4分,一处不合要求,扣0.1分)。 废物箱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明显尘土和污迹(0.4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垃圾转运站建设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06)的要求,有专人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垃圾站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内外场地整洁,有消杀措施,无恶臭,无蝇蛆。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的要求(0.8分,一处建设不合要求,扣0.2分;无专人管理,责任不落实,扣0.2分;垃圾站卫生管理,有一项不合格,扣0.2分); 公共厕所的建设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05)要求,建成区内全部为水冲式厕所,三类以上公厕≥80%;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城区二类以上公厕≥40%(县城二类以上公厕≥20%)(1分,发现一处旱厕,不得分;三类以上公厕比例低于80%的,每降低5%,扣0.2分,低于60%的,不得分;列举地段有一处公厕未达到二类以上标准要求的,扣0.5分,二类以上公厕比例低于最低标准值的,扣0.5分)。 公共厕所管理和卫生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的要求。厕所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设施设备完好;地面、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无乱刻乱画;厕所无蝇蛆,基本无臭,便池无尿垢、无积便;公厕粪便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粪便储存和处理设施密闭,粪便不满溢,无粪便直排现象(0.8分,厕所卫生管理有一项不合格,扣0.1分;公厕粪便处理有一项不合格,扣0.2分)。 共计5分,实地抽查主、次道路和背街小巷垃圾收集站与垃圾转运站共8座;抽查公共汽车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公共厕所6座,一般道路、背街和居民区内厕所4座;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的社区2个;废物箱设置和管理检查与第三条检查同步。查看环卫设施设备清   单和日常维护保养及运行管理检查考核记录等资料。 5、(本项满分:4分)。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工程建设文件资料齐全,有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0.2分,缺一项,不得分);处理场设施设备完善、使用正常,设备完好率≥90%(0.3分,场内设备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的,不得分);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作业程序规范,运行资料齐全(0.3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二次污染控制较好,污染物排放达标,各项监测指标符合标准要求(0.4分,一项指标不合格,扣0.2分;一项指标超标10倍以上的,不得分);无重大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0.3分,当年度发生过一次,不得分)。 城区内各个化粪池等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定期有人清掏和维护,无粪便满溢和安全隐患(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垃圾处置费征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0.2分,未完成上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得分);垃圾、粪便处理经费得到落实,满足需要(0.3分,处理经费未达到正常运行所需经费90%以上的,不得分)。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1分,未达到,不得分);城区所辖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县城所辖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0.5分,未达到,不得分);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0.3分,未达到,不得分)。 共计4分,现场抽查垃圾处理场1个,粪便处理场1个或化粪池4个;查阅处理场管理制度、操作手册、运行记录、监测报告等资料,查阅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城区(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计算的证明材料、所辖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化粪池清淘维护记录等资料。 6、(本项满分:5分)。城区道路路面硬化、平整、完好,无坑凼、隆起和碎裂,人行道铺装规范,无裸露地面(0.8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下水道密闭通畅,下水道管网覆盖率≥95%(0.4分,未达到,不得分;发现一处明沟排放或下水道堵塞,扣0.2分); 主要街道两侧建构筑物外观清爽、整洁、美观,外立面有定期清洗或粉饰计划,并严格执行,外立面无严重褪色和积灰积垢、无乱贴乱画和乱拉乱挂等现象(0.6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屋顶和雨棚等处无乱堆放和积存垃圾杂物等现象(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 道路两侧公共设施设置规范、完好、整洁(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0.2分,未落实,不得分);车辆停放整齐有序(0.4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沿街户外广告、牌匾有统一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户外广告量少质精,严格落实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店招店牌规范设置,主要街道店招店牌做到规格大小、风格特色基本统一(0.4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通信等空中架设的缆线保持规范、有序,不乱拉乱设,景观照明设施隐蔽、规范设置,不影响市容观瞻(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空调室外机架设符合《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城区无残垣断壁、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占道经营现象(0.6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城区内禁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95%(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亮灯率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共计5分,和第三条检查同步。查看下水道管网布置现状图、道路日常维护、建筑外立面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签订和检查落实情况、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整治、照明设施维护记录等资料。 7、(本项满分:3分)。农贸市场摊位排列整齐,无摊外摊和跨市占道经营,管理规范,整洁有序(0.5分,有1处摊外摊和跨市占道经营扣0.2分,有1处摊位脏乱差扣0.2分,扣完为止)。市场设置封闭式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配置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0.5分,未设置封闭式垃圾桶扣0.2分,垃圾未日常日清扣0.2分,相关摊区未配置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设备,发现1个扣0.2分,扣完为止)。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及时清洗消毒,加盖存放(0.3分,发现1处未及时清洗消毒扣0.1分,发现1处未加盖存放扣0.1分,扣完为止)。公共厕所按规定设置,达到三类以上公厕标准,设施完好,厕内清洁卫生(0.5分,未达到三类标准扣0.5分,达到三类标准,但发现1处设施破损扣0.2分,发现1处保洁不到位扣0.2分,扣完为止)。市场配有清扫保洁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0.5分,未配置清扫保洁人员扣0.5分,配有人员的,发现1处管理制度不健全扣0.2分,发现1处责任不落实扣0.2分,扣完为止)。市场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0.2分,发现1处未设有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扣0.1分,发现1处未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扣0.05分,发现1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差扣0.05分)。市场给水设施完好畅通,室内主排水设施采用暗渠排水,排水沟深度、宽度符合要求,沟底无积水(0.5分,发现1个市场未达到要求扣0.25,扣完为止)。 共计3分,实地抽查农贸市场3-4个,并查阅相关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等资料。 8、(本项满分:2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的有关要求,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场地实行封闭施工,设置的隔离围挡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0.4分,有工地未封闭施工的,不得分;其他的一处不合格,扣0.2分);车辆进出场地硬化,有车辆冲洗设施并正常使用,无车辆带泥上路现象(0.6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施工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和闲置空地设置规范的围墙或隔离护栏,管理到位,无暴露垃圾和乱搭乱建等有碍市容的现象(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共计2分,实地抽查建筑工地4个,查阅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的有关文件资料。 9、(本项满分:2分)。城区街道两侧有行道树,主要街道有适量的绿化美化景点,并与周边建筑和设施相协调(0.4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树木、花草管护责任落实,长势良好,修剪及时,无泥土裸露,无缺株、死株和断线现象(0.6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植物干净见本色,树圈、花坛和绿化带等处无垃圾杂物(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城区绿线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城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0.6分,一项指标不合格,扣0.3分)。 共计2分,实地抽查广场、公园、街心花园等公共绿地3处,车行道隔离带和人行道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等绿化管理的检查与第三条检查同步。查看城   区绿化管理日常维护资料、上级主管部门对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测算的证明材料。 10、(本项满分:1分)。城区主要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有专人和专用船只进行清漂作业,管理责任和工作经费落实(0.3分,无专人和船只进行水域清漂作业,不得分;其他一项不合格,扣0.1分);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无明显飘浮物(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岸坡整洁,无暴露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堆现象(0.3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共计1分,实地抽查城区公共水域2处,查阅水域清漂管理制度和作业记录等资料。   四、环境保护(10分) 1、(本项满分:1分)。近三年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考核不予通过);前一年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考核不予通过);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扣1分。(扣完为止)。 2、(本项满分:2分)。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的比例≥80%以上。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的比例未达到80%以上扣2分;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0.10 mg/m3扣0.5分;大气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0.06 mg/m3扣0.5分;辖区内所有考核监测点位未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扣0.5分。(扣完为止)。 3、(本项满分:2分)。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除总氮外的指标未达标1项扣0.5分,扣完1分为止;未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批复的扣0.5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0.5分;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扣0.5分;在一、二级保护区内有网箱养殖、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活动的扣0.5分;在保护区未设置警示宣传标志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辖区内无劣V类水体,未划定功能的水体要无黑臭现象。除总氮外的指标未达标的扣0.5分,未按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5分。(扣完为止)。 4、(本项满分:1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dB(A),噪声达标区覆盖率≥50%。声环境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0.5分,未按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5分。(扣完为止)。 5、(本项满分:1分)。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80%。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小于80%的扣0.5分,未按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5分。(扣完为止)。 6、(本项满分:1分)。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为100%,按照污染负荷计算,占总污染负荷80%以上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列入考核范围。1家未达标的扣0.5分,扣完1分为至。未按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扣0.5分。(扣完为止)。 7、(本项满分:1分)。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小于80%的扣0.5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未按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扣0.5分。(扣完为止)。 8、(本项满分:1分)。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处置率未达到100%的扣0.5分,未按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执行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8分) 1、(本项满分:0.4分)。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无设备、编制、经费扣分别0.2分(扣完为止)。 2、(本项满分:4.6分)。公共场所卫生 方法: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抽查单位:现场检查旅店、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歌舞厅各2个。 资料部分: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监测档案资料齐全,缺1类资料扣0.05分;公共场所有卫生许可证,有1户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扣0.05分;有行业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公共场所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缺1种卫生管理制度扣0.05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每个行业抽查2名从业人员),有1名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合格证扣0.05分;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每降低5%扣0.1分;“五病”调离率达100%,每降低5%扣0.1分。(本项0.6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部分: 2.1旅店业卫生 2.1.1消毒设施齐全(本项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消毒间及设施、消毒操作规程,缺一项扣0.05分;(2)询问消毒操作人员或请其演示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扣0.05分;(3)检查卫生监督部门提供的消毒效果监测报告,若无,扣0.1分。 2.1.2床上用品更换符合要求(本项0.2分,扣完为止):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检查未住旅客床位的床上用品,发现有毛发或用过的痕迹者扣0.05分。检查备品库各类床上用品数量,未按1:2配备者扣0.05分。询问长住客床上用品是否至少一周一换,回答否定者扣0.05分。客房毛毯、棉被、枕心每3个月清洗消毒1次,无记录扣0.05分。 2.1.3用具标识清楚(本项0.1分,扣完为止):每旅店检查四间客房,每个床位均配有脸盆、脚盆且标志明显便于区分,标志不明显或难于区分者扣0.05分,仅有一盆者不得分。 2.1.4卫生间清洗符合卫生要求(本项0.2分,扣完为止):检查清洁车是否分别配备洗面盆、浴盆、座便器专用清洁工具(刷子、抹布等),无专用者不得分。询问服务员卫生间清扫操作程序,未消毒扣0.1分。 2.1.5室内外卫生好(本项0.3分,扣完为止):检查空调器通风口的滤网或电风扇扇叶背侧,有明显积尘者不得分。检查大厅、客房、楼梯等处,发现天花板、墙壁、门窗、灯具有积尘者或发现一处有痰迹或污物时扣0.1分。 2.2理发、美容业卫生 2.2.1用品用具更换符合卫生要求(本项0.5分,扣完为止):美容用盆、毛巾未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发现1处扣0.1分;理发刀具、胡刷、毛巾未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发现1处扣0.1分,未使用一次性胡刷,发现1处扣0.1分;理发店未设有烫发染发专区、无机械通风设施,发现1处扣0.1分。 2.2.2消毒设施齐全、消毒记录完整(本项0.5分,扣完为止):检查消毒设施消毒剂,无消毒设施或消毒剂者不得分。询问或请其演示消毒工作程序,消毒操作不规范者扣0.2分。无消毒记录扣0.2分;查看消毒效果监测报告,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提供者扣0.1分。 2.3公共浴室卫生 2.3.1禁浴标志明确(本项0.2分,扣完为止):检查是否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无者不得分,未放置明显处扣0.1分。 2.3.2茶具、用具更换符合要求(本项0.4分,扣完为止);公共浴室供顾客用的衣裤未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发现1处扣0.1分;毛巾、茶具未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发现1处扣0.1分;床上用品和贮衣柜未做到洁净,发现1处扣0.1分;检查床单、大毛巾、贮衣柜是否清洁,有明显污迹异味者,发现1处扣0.1分。 2.3.3消毒设施齐全、消毒记录完整(本项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无消毒设备或消毒剂扣0.1;(2)询问或演示消毒操作   程序,不合格扣0.05;(3)无消毒效果监测报告扣0.2。 2.3.4室内外环境卫生好(本项0.2分,扣完为止):检查门厅、更衣室、厕所等处,有污迹者扣0.1分,屋项墙壁有积尘扣0.1分。 2.4歌舞厅卫生 2.4.1消毒设施齐全(本项0.4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1)消毒设备或消毒剂;(2)询问或演示消毒和服务(重点是茶具)操作程序;(3)消毒效果监测报告。无消毒设施或消毒剂者不得分,其它有一项不合格或不能提供者扣0.2分。 2.4.2通风设施、吸烟室及标志齐全(本项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空调和机械通风设施运转情况,无机械通风者或不正常运转者扣0.1分;营业时间有顾客吸烟而未劝阻者扣0.05分,无吸烟室或吸烟区扣0.05分。 2.4.3室内外环境卫生好,(本项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厕所(1)便器有粪迹尿垢者扣0.05分;(2)无机械通风者扣0.05分;(3)设有座便器者扣0.05分(座便器使用一次性卫生纸垫者不扣分)。 2.4.4小吃、果盘专用加工间符合卫生要求(本项0.2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小吃、果盘专用加工间,不专用,扣0.1分;无专人加工,扣0.05分;无专用消毒设施,扣0.05分。 3、(本项满分:2.2分)。集中式供水 方法: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抽查单位:现场检查集中式供水1个。 3.1集中式供水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本项0.3分):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扣0.3分,扣完为止。 3.2集中式供水单位每月有1次出厂水水质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1、表2规定项目进行1次出厂水水质检验(不低于28 项),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项0.5分,扣完为止)。若缺少一个月的水质检验,或有一个月的检测项目不足28项,或有一个月一项水质指标不合格,则分别扣0.1分。 3.3区县(自治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对出厂水质进行一次水质检验,检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1、表2规定项目进行1次出厂水水质检验(不低于28 项),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本项0.3分,扣完为止)。若缺少一次水质检验,或有一次检测项目不足28项,或有一次一项水质指标不合格,则分别扣0.1分,扣完为止。 3.4区县(自治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对末梢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进行检测,总合格率≥98%,得0.5分;96—98%得0.3分;94—96%得0.1分;<94%不得分。 3.5卫生监督所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末梢水监测布点正确(本项0.3分,扣完为止)。少一个监测点扣0.1分。 3.6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本项0.3分,扣完为止)。可分解为每一人无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不能正确回答卫生知识,扣0.1分。检查人数不应少于10人。如单位小,不足10人,则有多少检查多少,查到一人无有效体检证明扣0.1分。 4、(本项满分:0.8分)。二次供水卫生管理 方法: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抽查单位:二次供水单位1个 4.1区县(自治县、市)卫生监督所二次供水基本档案完善(本项0.2分,扣完为止)。建立总档案和分户档案,未建总档案和分户档案,则分别扣0.1分,扣完为止。 4.2二次供水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设施完备,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清洗,并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检验报告(本项0.5分,扣完为止)。二次供水单位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扣0.1分,无卫生管理制度扣0.1分,无清洗记录和清洗后的检验报告扣0.1分,人孔无盖、无锁扣0.1分,出气孔、溢水管无网罩扣0.1分。 4.3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回答正确(本项0.1分,扣完为止)。回答不正确扣0.1分。   六、食品安全(8分) 1、(本项满分:0.2分)。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了本行政区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项0.2分,每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2、(本项满分:1分)。辖区内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有年度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本小项0.3分,每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80%,(本小项0.2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本小项0.5分。检查前12个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或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资料,不完整、不及时或明显错误扣0.2分;食品安全事故原因查明率(查出致病物质和原因)低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扣0.2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控制,扣0.2分;扣完为止) 3、(本项满分:6.2分)。监督检查 3.1餐饮服务环节。 查阅资料: 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95%,(本项0.2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抽查单位:大、中型饭店(宾馆)各1个,学校(单位)食堂2个,小饮食店2个,若无大、中型饭店(宾馆)可抽查小型2个。 3.1.1餐饮服务许可证与健康证明完备(本项0.1分,每查出一个餐饮服务单位缺少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扣0.05分,每查出有一个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从业人员有一人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明扣0.05分扣完为止) 3.1.2 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本项0.1分,扣完为止):每查出有一个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未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扣0.05分。 3.1.3内外环境整洁,基本无蝇(本项0.2分):1.2.3.1 每查出一个餐饮服务单位环境不整洁、不卫生,扣0.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 过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苍蝇超标,扣0.05分(苍蝇超标是指成蝇密度>2只/15平方米),在冷荤间的场所不能有蝇,只要发现成蝇就应扣0.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 3.1.4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本项0.1分,扣完为止):检查其个人卫生(衣、帽、指甲、头发、胡子,直接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不得染指甲、戴戒指、耳环)有一人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01分。 3.1.5卫生设施齐全(本项0.4分)四防(防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每缺1项卫生设施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每查出一个餐饮服务单位垃圾无容器存放或未密闭,扣0.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无冷藏设施扣0.05分,运转不良扣0.01分;冷藏设施齐全、运转良好,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如有凉菜间,则应做到“五专”,即专人、专用场所(包括缓冲间)、专用冰箱、专用刀具、专用消毒设备,少一项扣0.05分,少二项及以上扣0.1分。 3.1.6餐具消毒工作落实(本项0.2分,扣完为止):每查出一个单位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正常运转,扣0.05分。检查前12个月餐具检测报表,合格率低于80%,扣0.05分。 3.1.7食品库房、操作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本项0.6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生熟分开,扣0.1分   ,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2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分类分架存放物品,扣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2分;一个库房或操作间未做到隔墙离地,扣0.1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2分。 “生熟分开”包括三种含义:即接触生、熟食品的人员分开(如系一人承担,则在接触熟食品加工前必须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加工生、熟食品所用的工(用)具、容器分开或有明显标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食品不得放在同一库房、同一冰箱存放。出现任何一种情况均视为生、熟不分。 3.1.8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本项0.3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无专(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视为不健全,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原辅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 3.2 食品经营单位 抽查单位:商场食品部2个、熟食店2个、副食品商店1个 3.2.1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本项0.2分,扣完为止):每查出一个食品经营单位缺少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扣0.05分,每查出一个食品经营单位食品从业人员有一人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明扣0.02分。 3.2.2内外环境整洁(本项0.2分):每查出一个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不整洁、不卫生,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 3.2.3四防设施齐全(本项0.3分):每个食品经营单位四防(防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每缺1项卫生设施扣0.1分; 3.2.4索证资料齐全(本项0.2分,扣完为止):查验食品经营单位的索证资料,包括进货食品生产单位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缺一项或一项不合格扣0.1分。 3.2.5进货查验记录完整(本项0.2分,扣完为止)查验食品经营单位的验货登记本,记录应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缺一项扣0.05分。 3.2.6定型包装食品外包装标示完整,无过期或霉变食品(本项0.5分,扣完为止):抽查定型包装、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凡发现一种食品有缺项,扣0.1分,一种食品超过保质期或霉变,扣0.2分。 3.2.7熟食店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本项0.2分,扣完为止):检查其个人卫生(工作衣帽洁净,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等)有一人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05分。 3.2.8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本项0.2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无专(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视为不健全,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 3.3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抽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个 3.3.1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本项0.2分,扣完为止):每查出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缺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扣0.05分,每查出有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从业人员有一人缺少有效的健康证明扣0.02分。 3.3.2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本项0.2分,扣完为止):检查其个人卫生(衣、帽、指甲、头发、胡子,直接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不得染指甲、戴戒指、耳环)有一人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05分。 3.3.3内外环境整洁(本项0.1分,扣完为止):每查出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环境不整洁、不卫生,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 3.3.4四防设施齐全(本项0.3分,扣完为止)每查出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四防(防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每缺1项卫生设施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3分。 3.3.5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或设施(本项0.3分,扣完为止):具备生产加工、包装、更衣、洗手等功能间,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缺1项扣0.1分。 3.3.6 原料库、成品库符合要求(本项0.3分,扣完为止)。原材料库房内食品分架摆放、隔墙离地,定型包装食品标签符合要求,无过期霉变食品,缺一项扣0.1分;成品贮存于达到保存条件的成品库,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与地面、墙壁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有防鼠、防虫等设施。缺1项扣0.1分 3.3.7产品经检验后出厂(本项0.3分,扣完为止):设有符合条件的检验室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有逐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缺一项或不健全扣0.1分。 3.3.8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本项0.3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无专(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原材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每查出一个单位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扣0.05分,此项最多扣分不超过0.1分。 4、(本项满分:0.1分)。政府出台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的文件(本项0.1分,扣完为止):每缺一项扣0.1分。 5、(本项满分:0.5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抽查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个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均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营业执照(本项0.2分,扣完为止)。每查出一个单位无生猪定点屠宰证或营业执照,扣0.1分。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有与屠宰加工相适应的待宰间、屠宰间和急宰间,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设施(本项0.3分,扣完为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待宰间、屠宰间和急宰间缺一项扣0.1分,检验设备、消毒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分别扣0.1分。   七、传染病防制(5分) 1、(本项满分:0.4分)。评分如下: 政府有传染病防制规划;有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保障机制;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体系健全;专业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素质能保证有效完成卫生部以及政府要求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疾控发〔2004〕108号“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座谈会。 评分:政府无传染病防制规划扣1分;无疾病控制经费保障机制扣0.1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不健全扣0.1分,疾控机构编制或人员素质不适应工作需求扣0.1分,疾控机构办公用房或者试验室建设未达到要求扣0.01分。 2、(本项满分:1分)。要求如下: 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自查制度和奖惩制度,有专门办公场所和网络设施。评分:无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此项为0分;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制度缺1项扣0.1分,发现1个制度与实际执行脱节扣0.05分,发现1个制度有1处及以上原则性的错误扣0.05分,扣完为止。 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同时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包括有发热门   诊、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科室,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运行正常。预检分诊点:对所有门诊病人进行预诊,备有体温计和口罩,将可能的传染病人,比如发热、腹泻、出疹病例分流到感染科相应的诊室就诊,有简单的分流病人记录。肠道门诊:在5-11月开设,要求建立肠道门诊区,区内设置诊疗室、观察室、检验室、药房/药柜和厕所,备有消毒药械及药品。建立有肠道门诊管理制度与消毒隔离制度,有专用肠道门诊登记日志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热门诊:全年开设,有专门的发热门诊区,区内设置有诊疗室,观察室,照光室,检验室。有专用发热门诊登记日志,有相应的抢救、防护、消毒设备及药品。其他专用诊室:根据当年传染病流行情况,卫生部要求设施的其他专用门诊区。评分:缺1个门诊(分诊),扣0.2分;设置不规范,发现1处问题扣 0.05分;发现1处运行不正常,扣 0.1分,扣完为止。 3、(本项满分:0.6分)。要求如下: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系统健全,运行正常;及时发现报告,并规范调查处理传染病聚集/暴发疫情。评分:随机抽查传染病聚集/ 暴发事件2起,通过调查报告评估疫情发生发展的原因,评估发现报告的及时性,调查质量和措施效果。发现1处问题扣0.1分,扣完为止。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型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地方政府认为严重威胁当地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工作,按照卫生部以及当地政府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评分:根据国家下发的相关防制方案或监测方案为依据,发现1种疾病1项预防控制措施不落实,扣0.1分。扣完为止。 4、本项1分,要求如下: 网络直报建设:发现1所乡镇级医疗机构未实行网络直报,扣0.1分。 传染病疫情的网络报告:发现1起传染病疫情未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系统报告,扣0.1分。 传染病报告质量:(1)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质量: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登记率≥85%;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率≥98%,传染病卡片填写的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90%。(2)传染病纸质卡片网络报告质量:传染病卡片网络报告均为100%;传染病卡片录入的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95%。评价方法:纸质卡片报告质量:在所查医疗机构抽查门诊日志和已填写的传染病个案卡片,评估传染病纸质卡片报告质量。传染病纸质卡片网络报告质量:抽查20张传染病报告卡,在直报网络上,查找这20张卡片,评价其网络报告质量。评分:发现1个指标未达到要求,扣0.1分。 5、(本项满分:1分)。要求如下: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发现收费此项不得分。 接种单位必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达到合格门诊以上。发现1所接种门诊未获得合格门诊资格,扣0.1分。扣完为止。 疫苗的进货、运输、保存、疫苗的接种符合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发现1处问题扣0.01分。发现1起事故扣0.1分。扣完为止。 当地政府制定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无扣0.1分。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未达到95%扣0.1分。在集贸市场或流动人群集中的地方,抽查流动儿童10名,发现1名儿童未建卡建证,则扣0.01分。 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调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教委、抽查幼儿园和小学,了解此项工作的开展质量。应查验的学校得覆盖率=100%,每个学校应查验学生的覆盖率=100%。补种疫苗率100%。发现1个指标不到位,扣0.1分。扣完为止。 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发现1种疫苗未达到要求,扣0.1分。扣完为止。 6、(本项满分:0.2分)。要求如下: 在采、供血机构,检查献血人员的来源、是有偿献血还是无偿献血,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发现有偿献血则此项不得分。未发现有偿献血,则计算自愿无偿献血者占无偿献血人员的比例,≥90%为合格,得0.1分,<90%,此项不得分。 对献血者是否开展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传染病检测。现场查看献血者实验室检测登记表,发现1项未检测,全扣。 7、(本项满分:0.3分)。要求如下: 医疗废气物处理:有经培训的管理人员;进行分类收集和包装;有运输流程和规范;有暂时储存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并有警示标识;处置规范等工作。查看现场和登记记录,发现1个环节操作不规范,扣0.05分,扣完为止。 医源性污水处理:有污水处理站;有毒有害污水必须单独处理;污水消毒符合相应规定;定期开展污水总余氯(每天≥2次)、粪大肠杆菌(每月≥1次)、致病菌(志贺氏≥2次/年,沙门氏≥1次/季)监测。缺1项监测扣0.05 分,发现1个环节不完善或不规范,扣0.1 分。 8、(本项满分:0.5分)。要求如下 区县(自治县)政府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此项0.2分,扣完为止):查阅区县(自治县)政府文件是否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内容,均未纳入,扣0.2分;纳入其中1项工作,扣0.1分。查阅区县(自治县)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资料,是否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考核结果,无,扣0.1分。 辖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此项0.2分,扣完为止):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有相关文件、简报(信息)、工作总结,缺1项,扣0.05分;无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档案,扣0.1分;辖区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不扣分;80%扣0.05分,80%以下,扣0.1分;随机抽取私人诊所或门诊部3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1项不符合要求,扣0.05分。 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此项0.1分,扣完为止):查阅卫生行政部门文件资料。无开展医疗广告工作的相关文件、简报(信息)、工作总结等,缺1项,扣0.05分;抽查1周内当地一种报纸有无违规医疗广告, 1项不符合要求,扣0.05分;抽查户外广告3条,有无违规医疗广告,1项不符合要求,扣0.05分。   八、病媒生物防制(9分) 1、(本项满分:3分)。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 1.1、各级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健全:区(县)级必须有专职人员;街、镇(乡)、社区居委会须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查相关文件、人员花名册)。0.1分。视情况酌情扣分(扣分以0.1分计),无,不得分(下同)。 1.2、落实单位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区(县)、街、镇(乡)及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分工要明确,层层有任务书或责任书,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或制度。(0.1分) 1.3、各级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目的、措施、进度、考核检查、预期目标等。计划要及时上报,以便上级根据计划进行督查。(0.1分) 1.4、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技术措施:有组织实施的工作方案,按计划、按进度、按质量要求全面完成达标任务。(0.1分) 1.5   、落实防制专项经费:有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查预算、计划、发票等证明材料),能满足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特别是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和病媒生物监测经费得到保障。(0.5分) 1.6、制定综合防制技术方案: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有综合防制技术方案或措施、各类蚊蝇孳生地分布调查、环境治理措施及治理成效。(0.1分) 1.7、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有不同行业和区域密度调查与监测资料,有专项总结,监测结果及时上报。(0.3分) 1.8、加强防鼠防蝇设施建设:须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公共环境等防鼠或防蝇设施,督导检查其达标情况。有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记录及简报。(0.2分) 1.9、用药情况:近三年杀虫灭鼠药、械的使用情况;用药渠道的规范与管理;药物使用效果的评估等资料。(0.2分) 1.10、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声像、报刊、宣传单(册)、墙报、板报宣传栏等,查见证材料。(0.2分) 1.11、开展防制技术业务培训:有培训通知、签到册、教材内容、培训照片或音像、简报等相关资料。(0.1分) 1.12、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关文件与简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自查情况等资料,能充分反映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效。(0.2分) 1.13、区县政府积极承担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职责,由专业机构(队伍)实施,考核和监督制度健全,确保防制质量。有相关督查记录及效果评估报告等。(0.4分) 1.14、建立长效的病媒生物防制管理机制:有达标后的巩固措施和长效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有保证达标后病媒生物密度始终保持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的具体措施等。(0.2分) 1.15、档案资料分项立卷,规范完整(0.2分)。 2、(本项满分:6分)。预防控制成效(现场检查考核,最好在4-11月) 2.1灭鼠(2.5分) 现场检查方式:在辖区范围内分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或地段随机抽查。 现场检查方法:室内查鼠洞、鼠粪、鼠咬痕、鼠道等鼠迹和防鼠设施(主要是查重点单位及场所如厨房操作间、食品库房和餐厅等需要设置防鼠设施的地方);室外查鼠迹、地下管网防鼠设施及经常性灭鼠环境场所毒饵盒(站)的设置情况。 现场检查数量:室内至少查120间房间,查≥15个单位,查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至少1000延长米。其中:重点单位≥120间,包括: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粮库(店)、医院等;一般单位≥30间,包括:机关、学校、百货等;外环境包括所查单位内外环境、工地、公园、绿地、道路两旁等不同类型。 评分依据: 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得1.3分。每超过1%,扣0.2分(超过数不足1%,按1%计算,下同)。 重点单位或场所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得0.5分;超过5%,每超过1%,扣0.1分。 不同类型外环境鼠迹折算不超过5处/2000延长米,得0.5分;超过5处,每超过1处,扣0.1分。 需经常性灭鼠的环境合理设置有毒饵盒(站),得0.2分;未设置,不得分;不完善或不合理酌情扣分(以0.1分为单位) 2.2 灭蚊(1分) 现场检查方式:在辖区范围内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或地段随机抽查。 现场检查方法:采用容器指数法及勺舀法。抽查的具体数量为: (1)至少检查2个居委会(每个查100延长米以上)、10个单位(包括机关、学校、公园等社会单位,最好有独立院落)和1个建筑工地等内外环境中各种有水的存水容器和积水,如花盆、水缸、废弃不用的玻璃瓶、塑料瓶、易拉罐以及小水坑、洼地、沟等。若发现有幼虫及蛹孳生,即视为阳性点,计算阳性率(%)。 (2)查辖区内至少2处不同类型的水体(水池、池塘、湖泊、河流、沟渠等),于上午10-11时或下午4时以后,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用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水样总数不少于30勺,检查有无蚊幼或蛹孳生,计算阳性率(%)。 评分依据: 各种有水的存水容器和积水中,有蚊幼及蛹孳生的积水容器阳性率不超过3%,得0.5分;阳性率为3%~5%,得0.3分;6%~9%,得0.2分; 超过9%,不得分。 大中型水体,倡导采取生物防制措施(微生物灭蚊或养鱼)。不同类型水体中,勺舀法检查有蚊幼或蛹孳生的阳性率不超过3%,得0.5分;阳性率为3%~5%,得0.3分;6%~9%,得0.1分; 超过9%,不得分。 2.3 灭蝇(1.5分) 现场检查方式:在辖区范围内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或地段随机抽查。 现场检查方法: (1)室内抽查的具体数量为:重点单位≥120间,包括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店、商场超市、副食店、糕点店、冷饮店、酿造、食品加工厂、单位食堂等。一般单位≥30间,包括车站、码头、建筑或拆迁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 (2)查蝇类孳生地(物),至少包括: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10个(处);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10个(处);垃圾中转站1个(处);农贸市场1个;公共厕所1座;以及外环境至少1000延长米中散在暴露垃圾孳生地情况。检查有无蝇幼虫或蛹的孳生,计算阳性率(%)。 (3)采用目测法检查室内房间有蝇的阳性房间率(%)、阳性间的成蝇数(只)和重点场所防蝇设施情况,如纱窗、纱门、风帘、灭蝇灯等(防蝇设施主要是查需要设置防蝇设施的房间或处)。同时,检查社区或公共环境绿地、垃圾收集点、垃圾站等处诱(捕)蝇笼的设置情况。 评分依据: 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阳性间蝇只数平均每间不超过3只,凉(卤)菜、熟食柜等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未检出苍蝇,得0.5分;有蝇房间为1%~3%,或平均每阳性房间蝇只数3~9只,或在不得有蝇的场所检出一处有蝇,得0.2分;有蝇房间超过3%,或阳性房间平均蝇只数超过9只,或在不得有蝇的场所检出二处以上(含二处)有蝇,不得分。 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或处不超过5%,得0.3分;5%~15%,得0.1分;超过15%,不得分。 一般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阳性间蝇只数平均每间不超过3只,得0.2分;有蝇房间为3%~9%,或平均每阳性房间蝇数3~9只,得0.1分;有蝇房间超过9%,或阳性房间平均蝇数超过9只,不得分。 室内外垃圾容器、垃圾站、厕所等孳生地(物)蝇幼虫或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得0.3分;3%~9%,得0.1分;超过9%,不得分。 社区或公共环境绿地、垃圾收集点、垃圾站等处设置有诱(捕)蝇笼设施,得0.2分;未设置,不得分。 2.4 灭蟑螂(1.0分) 现场检查方式:在辖区范围内选择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或地段随机抽查。 现场检查方法:采用目测法及药激法,检查相关场所蟑螂的侵害情况,计算阳性房间率(%)。同时,检查蟑螂孳生环境场所的治理情况。 现场检查数量:至少查15个单位、120间房间。包括: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店、副食店、糕点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商场超市及医院、机关、学校(含食堂)等场所类型。 评分依据: 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的房间不超过3%,得0.6分;超过3%,每   超过1%,扣0.1分(超过数不足1%,按1%计算),至扣完为止。 有活卵鞘房间不超过2%,得0.1分;超过2%,不得分。 有蟑螂粪便、蜕皮、蟑尸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得0.1分;超过5%,不得分。 蟑螂孳生环境场所得到有效的治理(如填隙抹缝),得0.2分。视治理情况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7分) 1、(本项满分:1分)。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制度(0.5分,抽查社区和单位,无卫生管理制度扣0.5分;单位对内部科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无检查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积极开展卫生楼院、卫生单位、卫生户创建活动(0.5分,查街道或镇爱卫会开展评选的通知和结果通报,每年应评选1次,未开展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本项满分:2分)。社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制度、经费落实,有专人负责(0.5分,查相关资料,无保洁制度扣0.5分,清扫保洁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扣0.5分,无清扫保洁员职责、合同、花名册等资料证明有专职保洁人员的,扣0.5分,扣完为止),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0.5分,查相关资料,若低于8小时,扣0.5分);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无楼式垃圾通道,垃圾房(筒)密闭无破损、外观清洁,垃圾日产日清(0.5分,现场检查发现3个以上垃圾通道,扣0.5分,发现3个以下扣0.2分,现场检查发现3个以上垃圾桶未密闭或外观脏乱,扣0.5分,发现3个以下扣0.2分,扣完为止);公共厕所清洁卫生(0.5分,现场检查社区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通风照明良好、环境清洁卫生,发现1处不合格扣0.2分,扣完为止)。 3、(本项满分:2分)。社区环境整洁,绿化美化(0.4分,现场检查发现1处扣0.2分,扣完为止);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搭建、乱堆放、乱涂贴、乱吊挂等现象(0.4分,现场检查发现1处扣0.2分,扣完为止);楼道、雨棚、房顶整洁,无杂物堆积(0.4分,现场检查发现1处扣0.2分,扣完为止);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按规定免疫接种,不影响环境卫生(0.4分,现场检查发现1处扣0.2分,扣完为止)。社区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0.4分,现场检查发现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本项满分:1分)。社区对辖区内单位卫生工作统一管理,定期对辖区内单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0.5分,查相关资料,未进行统一管理扣0.5分,检查无记录扣0.5分,结果未通报或公示扣0.5分,扣完为止)。单位制定本单位卫生管理、周末扫除、检查评比等爱国卫生制度(0.3分,查单位相关资料,有卫生管理、周末扫除、检查评比制度,缺1项扣0.1分,扣完为止),支持和参与街道和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活动(0.2分,查单位相关资料,每年至少1次,若未参加,扣0.1分,扣完为止)。 5、(本项满分:1分)。每个城区街道及县政府所在镇设置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要求(1分,未设置,扣1分;设置有但基本设施、人员配置不达标各扣0.2分,能够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缺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7分) 1、(本项满分:0.5分)。城中村组建有专业清扫保洁队伍或托管于环卫管理部门(0.2分,否则,不得分。);卫生保洁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经费落实(0.3分,一项不合格,扣0.1分。)。 2、(本项满分:1分)。采用宣传到村、教育进户、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普及卫生防病及健康知识,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60%(0.6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健康教育专栏紧密围绕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和群众健康需求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4次(0.4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    3、(本项满分:2分)。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要求设置废物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0.6分,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每项扣0.2分);车行道和人行道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作业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垃圾收集容器有盖,垃圾密闭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0.6分,一项不合格,扣0.2分。);污水排放设施完善,公共厕所全部为水冲式,有专人管理,厕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0.4分,辖区有旱厕,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2分)。粪便存储处理设施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掏,无满溢(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 4、(本项满分:1.5分)。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0.4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基本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0.2分,未达到,不得分。)。 5、(本项满分:0.5分)。主要道路两旁有行道树,有适量绿化景点(0.3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无缺株、死株和垃圾杂物(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6、(本项满分:0.5分)。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防制效果符合有关要求(0.3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畜禽饲养符合有关规定,无违章饲养现象(0.2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7、(本项满分:1分)。农产品交易市场内地面硬化,上下水设施完善;摊位摆放整齐,商品划行归市;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0.4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浴室、小旅馆管理规范(0.3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地面水污染、扬尘、交通噪声等得到有效治理,乡镇企业环保工作符合有关规定(0.3分,一处不合格,扣0.1分)。 共7分,实地抽查城中村3个、城乡结合部2处,查看相关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记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