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英雄三笠攻略视频:对“正副局长互殴”的剖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6:18:36

正副局长怎因女下属互殴?

 

“党委会上,司法局长暴打副局长!”1011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湖南衡阳司法局召开党委会,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大打出手。【详见附件1:张书舟《湖南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互殴》

在当下的政治生态环境中,一个单位的正手和副手有矛盾,乃至演变成为人身伤害事件,都并不为奇。但本次事件,却因为一个“女生”的调动问题而起,就把原本常见的剧本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实际上,这起互殴事件的背后另有玄机。

党委会上演“全武行”

 

廖曜中展示脸部伤痕

党委会上,正副局长拍桌子对打

1010,衡阳市司法局召开党委会,讨论进干部。

当时有8人在开党委办公会议,副局长廖曜中说,因为他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至司法局下属的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进而与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发生肢体冲突。

然而,党委会上的真实情况,却因为双方描述的出入,已经成为了“罗生门”。【详见附件1:张书舟《湖南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互殴》

罗生门之一:谁先动的手

廖曜中在接受采访时说:“虽然双方都在打斗中受伤,但当时是局长万春生先动手,‘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

而随后万春生在接受采访时说:“廖曜中爱人在微博上有一个声明,写得很清楚,‘万准备打他,他用手推了一下,万就被推倒了’。”

实际上,廖曜中爱人华亚萍的微博上专门有一条说明此事,“他端杯离开需经过万春生背后,万突然站了起来,并举起了拳头,我丈夫出于自卫,就用手挡了一下,万就倒地了,(不知是不是他自己故意的)。马上就进来几个人抱住了我丈夫,万就动手打。我丈夫现在眼睛也伤的不轻,下面需要司法鉴定。”

姑且采用万春生的说法,是廖曜中以为万春生要打他,先用手推倒万春生,但有个疑问随之而来,廖曜中为什么会以为“万春生要打他”呢?

只因当时双方就“能不能调动该女生”争辩太激烈,万春生拍了桌子,并对廖曜中说了激愤之语,导致廖曜中随后也拍了桌子,当廖拿杯子经过万的身后时,冲突发生。随后,万春生的司机和一个副主任很快冲上来控制住了廖曜中,“廖挨了10多拳,还被踢了几脚,只还了一脚”。

罗生门之二:党委成员是否同意“该女生的内部调动”

当司法局政治部提出“某郭姓女毕业生要求进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议题时,廖曜中明确表示了不同意,认为调动理由不充分。而廖在随后接受采访时亦表示“还有很多人也都反对,但没有直接反对……每个人提的方式不一样,都不怎么同意。”最先在网络上曝光此事的网友“文殊颂”也表示“班子成员有意见……有几个局领导都称事先不知情。”

而万春生在随后的采访中却表示“其他人都同意,这个是有党委会议纪要的。”但万春生也表示“他(廖曜中)不知情,这是事实。”

互殴并非仅因“女生调动工作 ”

 

万春生(资料图)

“女生调动”背后的玄机

这位直接导致正副局长拍了桌子打了架的女生,究竟是何方神圣?

结合公开资料和网友提供的信息,可以大概得知这位女生名为郭玉凤,1999年于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毕业,2000年分配到衡州监狱工作,后通过自考取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文凭,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为衡州监狱狱侦科科员。

根据“文殊颂”所发网贴,廖曜中在表示不同意郭玉凤内部调动时,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从照顾关系的角度考虑,请介绍这位女生的特殊关系、背景,我个人不会反对。来历不明,我不赞成。”

要知道,郭玉凤的现工作单位是衡州监狱,而司法局长万春生,正是衡州监狱的第一政委。

万廖二人之间的矛盾早已结下

万春生表示,“应该说是因为双方情绪冲动导致了打架,不能说是因为进人”,“每一次开会,他就这不公、那不公,没有事实依据……我就比较激动一点”。

而廖曜中更加直言不讳,“如果仅仅是这件事,我肯定会原谅他。但他过去做的很多事,我不会原谅”,“因为指责他违法违规,他一直把我视为眼中钉”,“下一步要到长沙去上访”。

很显然,这次郭玉凤内调事件,只是个导火索,而二人之间的干戈早就有伏笔。【详见附件2:于松《要不要揭发他,我想了很多次》

万春生需要向公众解释三个问题

一、贪腐问题

据廖曜中表示,万春生生活腐化,如2009年“五一”前后,司法局要买空调,万买了两台,都放到家里去了。而据网友“高调为人”举报,万春生任局长三年间换了三辆车,全是日本产的豪华大排量汽车。此外,万还存在“强制报销发票,财务不公开”等问题。

二、违规提拔干部

有干部举报,万春生违规推荐人,把亲戚介绍进来,提拔干部收钱。

三、违规兼任律师协会会长

20087月时,万春生当选了衡阳市律师协会会长一职。实际上,万春生本人并没有律师执照,早在2003时,国家就规定各地律师协会会长必须由执业律师担任。同时,中央早已明确规定行政领导不能兼任人民团体或其他协会的职务,万担任此职务是没经过组织部批准的。【详见附件2、于松《要不要揭发他,我想了很多次》附件3:姚永军 洪宾鼎《万春生当选律师协会会长》

事态未清却已被“和稀泥”

 

廖曜中自认为是反腐败的英雄

互殴不可怕,互殴揭示的真问题才可怕

实际上,互殴事件的性质,早已演变成副局长实名举报正局长贪腐。

首先需要质疑的,便是郭玉凤是否应当通过内部调动,要知道,党委会上一旦通过便是“终审”,然而在此之前,分管领导廖曜中(甚至包括一些其他领导)连此人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要提正常的考察程序。这样的“内部调动”,会不会变成一条不用招考不用选拔的内部捷径呢?

其次便是有关部门需要调查回应其他干部群众对万春生的举报,是否存在类似以上三个问题,如果存在如何解决,相关人员如何处理。

还有网友借此提出其它问题,诸如“廖曜中也曾利用职权调动配偶到其分管的司法干校”,公权力体系被揭示出的这些漏洞,才是真正可怕的问题。

不该和解的问题却被和解

12日中午,衡阳新闻网上发布了万春生与廖曜中的和解声明。声明称,两人经过组织的关心、调解,已相互致歉,握手言和,局里的各项工作也已经恢复正常。两人都在这份声明上签了字。然而,廖曜中承认名字是他签的,但是被逼的,“组织要我这样做,我不这样做行吗?”。

衡阳有关部门利用组织的高压,强制双方和解,还不许当事人接受采访和发帖,威胁“否则一经查出,作免职处理”。“互殴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用人腐败、班子矛盾、党内监督缺失等问题,却有可能不了了之。

有些问题是不能和解的,如果和解了,那就是在“和稀泥”。【详见附件4:陈云发《衡阳司法局长殴人怎能“和解”》

结语

“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关键在于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依靠集体智慧,不搞‘一言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以上内容节选自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2008年时在《衡阳日报》上发表的文章。【详见附件5:《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落实廉政制度》

 

附件1:

湖南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互殴

张书舟

 

在冲突中受伤的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

 

事件的另一当事人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资料图片)

@大鹏看天下:[党委会上,司法局长暴打副局长!]1011下午,网友爆料,10日,湖南衡阳司法局召开党委会,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争执。万局长为强迫廖副局长接受意见,大打出手。万局长众手下一拥而上,抱住廖副局长。可怜法学博士,瞬间鼻青脸肿。

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昨日,网友“文殊颂”发帖说,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在该局召开的党委会上,因为“进干部”的问题打了副局长廖曜中,衡阳市公安局和市委组织部已介入调查。昨晚,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向南都记者确认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声称已报警。事件另一当事人万春生则对南都记者称,“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昨日(10)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

副局长:要进的人来历不明

“文殊颂”在帖子中说,“20111010日,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讨论进干部。让所有干部们都目瞪口呆的是,局长万春生出手了,拳向副局长廖曜中,廖鼻青眼肿”。帖子称,冲突的起因是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要进司法局机关,万春生和廖曜中对此意见不合,进而发生了冲突。

帖子还有一张廖曜中被打后的照片,照片上的拍摄日期显示为20111010日。

衡阳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冲突发生在1010日上午10时左右,当时有8人在开党委办公会议。廖曜中说,因为他不同意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至司法局下属的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进而与司法局局长万春生发生肢体冲突。廖曜中称,虽然双方都在打斗中受伤,但当时是局长万春生先动手,“还有人抱住我不让我还手,只能让他打”。

廖曜中对南都记者说,他不同意该女生调至其分管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因为这件事程序不对,作为分管领导,事先他对此事不知情,另外这位女生来历不明,不了解是否有需要照顾的特殊背景。此外,法律援助中心也要“逢进必考”,该女生虽然有司法考试资格,但是“有司法考试资格的多了”。

两人被要求负担彼此医药费

廖曜中称,事发后他曾打110报警,警方已了解过情况。廖曜中表示要讨个说法,1011日下午,他到衡阳市委反映了本次事件的情况,“下一步要到长沙去上访”。

南都记者向冲突另一方的衡阳司法局局长万春生求证细节,万春生没有回应冲突原因以及打斗过程。他在回复记者的短信中说,“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昨日下午已作出处理意见”。不过,万春生没有透露衡阳市委组织部的具体处理意见。

据知情人士称,衡阳市委组织部的处理意见,是要求万春生和廖曜中互相负责对方的医疗费用,并做检讨,还将召集有多方参与的会议解决此事。南都记者向衡阳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荣葆求证,黄荣葆挂掉了记者电话,也未复记者短信。

根据衡阳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万春生为该局党委书记和局长,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廖曜中为党委委员和副局长,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市司法干校和法学会工作。(2011年10月12日四川新闻网)

附件2

要不要揭发他,我想了很多次

于松

“对这个人斗争到底我一点也不后悔。”昨日下午,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指责局长万春生“腐败得很”。

他称,此前自己曾在党委会上指责万春生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之后他一直把我视为眼中钉。”他并表示,假如组织部不调走万春生,他决定“以上访的形式”继续告状。

廖曜中昨日实名开微博,自称“讲正气讲义气”,“敢说敢做,不为私利,有时比较傻,但我傻的值得。因为我自认为是反腐败的英雄”。

东方早报:以前举报过吗?

廖:以前通过不同的途径举报过。这次事件后,我也口头(向上级领导)反映过。

东方早报:上级领导怎样表态的?

廖:他(领导)说以前的事不说,就说这件事,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东方早报:他知道你举报过他吗?

廖:肯定知道,如果他查过肯定知道。

东方早报:你们以前是不是在工作中有过摩擦?

廖:我是坚决抵制他的违法行为和腐败行为的,所以他很气愤。

东方早报:你认为这次事件有打击报复的成分?

廖:肯定有。

东方早报:举报他有文字性材料吗?

廖:有啊。但不是我举报的,是其他人举报的。举报的东西放在我这里。我们局里面有好几个人在举报他。严格来讲我没有正式举报过他。我一个副局长举报一个局长好像是不妥当的,或者说,是没有绅士风度的,而且大家在一起共事。

东方早报:假如真如你所说,他的腐败行为主要表现在哪几点?

廖:哎呀,腐败得很。违规荐人啊,把亲戚都介绍进来。提拔干部收钱。违规兼任律师协会会长。他没有律师资格,还兼会长,律师协会有钱,一年有几十万元,他就是要钱。

东方早报:既然是明显的违规,相关部门这两年没有查过吗?

廖:明显违反纪委的规定啊。纪委里面有个明确的规定就是行政领导不能兼任人民团体或其他协会的职务,他这个职务没经过组织部批准的。

东方早报:你和万局长在一起工作多长时间了?

廖:三年多了。

东方早报:你告他贪腐,你不怕他反过来告你诽谤吗?

廖:我怕什么啊。我实事求是说的,可以查他的账么,从他的账务里就能查出来。司法局要买空调,他买了两台,都放到家里去了。

东方早报:这个有证据吗?

廖:我有的。

东方早报:这是哪年的事情?

廖:这是2009年的事情。大约是“五一”前后。这个是财务科科长,副处级干部买的。我当时知情的。他经常收钱,收了好多人的钱。

东方早报:这些账目这两年也没人过来查吗?

廖:有人查。但是查的人他也是“和一下稀泥”就算了。还有一个事我向你说一下,他一个司机开两台车。

东方早报:两台车都什么车型?

廖:一个是马自达7,领导干部不能用越野车做专车,今年3月份就下了文了,但这个文对他没用,第二台是天籁的,两台都是新车。

东方早报:都供他一个人使用?

廖:对。而且他这个车又不通过办公室,办公室管不住他的。

东方早报:你没有在党委会议上就他这种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过指责?

廖:我指责了,指责之后他一直把我视为眼中钉。

东方早报:通过这个事情你觉得你们日后还有没有可能继续共事?

廖:应该没有了。

东方早报:如果组织调走他呢?

廖:把他调走是很正确的。他这样的人调走对司法局是很庆幸的。

东方早报:假如组织部不调走他呢?

廖:我就继续告状,以上访的形式,我是专门研究申诉上访权利的博士生,博士论文就是《公民的申诉权》。

东方早报:这几年上访的很多,但绝大多数都不顺或多年奔波没结果。你做好这个准备了吗?假如你要因为这件事情上访的话。

廖:做好了。我们的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我就是专门研究这个的。我觉得我们的上访制度有缺陷。我多次参加相关会议研究讨论这个事情,各种高端论坛上我都发表过言论。

东方早报:如果说你今后走上了上访这条路,作为一名市级司法局的副局长,也要通过这条路反映诉求,你认为是哪方面出了问题?

廖:是法律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总之,是许许多多的制度。

东方早报:你为官这么多年,对官场的潜规则也应该是很清楚的。像这样正面地和自己上司发生冲突,你当时有没有考虑过后果?

廖:考虑过很多次了。我下过多少次决心。要不要去揭发他的腐败行为,跟他斗争到底,我考虑了好多次。对这个人斗争到底我一点也不后悔。感到像荆轲刺杀秦王一样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带着这样一种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往前走的。

东方早报:你有没有考虑过,你揭发他之后的最坏与最好结果?

廖:好的就是组织查处他,大快人心,为民除害;不好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东方早报:有没有考虑过你举报不成,他会告你?

廖:我觉得不会有这种情况。因为我告的都是属实的。他不可能反过来告我、打击报复我,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2011年10月13日东方网)

附件3:

万春生当选律师协会会长

姚永军 洪宾鼎

谢恒斌殷切说“希望”

本报讯727日,衡阳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雁城宾馆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恒斌希望市律师协会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一支好队伍,营造一种好风气,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与会代表审议通过了《衡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衡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被选为会长。与会代表还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推进律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恒斌首先对全市295名律师表示问候和感谢。他提出了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一支好队伍、营造一种好风气的三点希望。在谈及政法机关极个别乱作为、不作为影响律师执业的现象时,谢恒斌称自己愿当全市律师的后台,愿为全市律师撑腰,希望遇到此类现象的律师及时向他反映。

市人大副主任廖解生、副市长邹文辉、市政协副主席蔡敦诚以及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省律师协会领导出席了会议。(2008年07月28日衡阳晚报)

附件4

衡阳司法局长殴人咋能“和解”?

陈云发

这年头,某些地区的少数官员经常置党纪、政纪及社会法制于不顾,行为常不受约束,这不,今年1010日,衡阳市曝出该市司法局党委会上,正局长、党委书记万春生要把某女干部调进司法局的市司法援助中心,因遭到分管副局长廖曜中拒绝,竟拔出老拳殴向副局长,一场党委会,演成了全武行丑剧。

这是什么问题?我们先不论事件背后的对错,一位主管全市司法工作的领导干部,在党的会议上,因受到不同意见反对,便开拳打人,这位局长大人脑子里还有一点点法制观念吗?他经过普法的最基本教育吗(更不要同他谈什么法律专业、司法科学理念等的正规教育了)?他知不知道公共场所打人是违法的?他知不知道身为司法局长,这一行为是知法犯法?毫无疑问,衡阳司法局长打事件,不是什么“情绪激动”的一般肢体冲突,这种行为,应该首先追究其治安的责任。但现在却有人强迫先被打的副局长廖曜中和他签“和解声明”,这完全是在践踏法制、嘲弄法制!

其次,衡阳司法局长万春生为何要强行违规把某女干部调入司法援助中心?据副局长廖曜中向媒体诉述:要进这个中心须“逢进必考”,这是当前有关人事制度规定的。而万春生带头违规,本身就存在疑点,而他这位正局长为这名女干部调入司法援助中心,竟不惜在党委会上用拳头说话,甘愿为此女子违纪违规施压,说明他与这名女干部的关系,实在“铁”得可以。一般而言,能为这名女干部调动如此“不借一切”效劳的,不外乎四个原因:一是这名女干部特别优秀,二是与该女干部有特殊关系(亲友或“红颜知己”),三是收了人家好处,四是该女干部是局长某上司或外单位某“关系领导”的人。我对这位局长大人为之“两肋插刀”的该女干部身份及与局长大人的关系,颇感蹊跷怀疑,我认为这背后的问题,更值得衡阳市纪委、市政法委或组织部严查。

再次,万春生本人有否腐败问题?因为有副局长及局里其他人的揭发,所以,我们建议正式立案审查他。据1013日《东方早报》报道:副局长廖曜中称万春生有多项违纪或腐败问题,如一人占用2台豪车、公款购的空调装在家中,不是律师却违规兼任律师协会会长、“提拔干部收钱”、把亲戚介绍进局里(这是用人腐败)等,还有经济上不清楚问题,这些问题据说大都举报过,但为何上级不立案严查?此亦匪夷所思。

如果查实万春生确有腐败或违纪问题,那么,他在党委会上首先殴打副局长,就是挟嫌报复,法制局的头头们应懂得,这不是可以“和解”的问题,而是严重违纪和刑事问题。所以,法制局长知法犯法、带头违犯法制,是绝对不应用“和解协议”来和稀泥的。即使万春生是“无问题”干部,他在党委会上拔拳打人,也不应再坐在司法局长的位置上,他给衡阳市的社会司法建设树立了一个恶劣的榜样。

顺便说一下,有关媒体把万春生出手打人和廖曜中出于本能自卫说成是“互殴”,也是错误的,太没是非观了,这是地市级司法局的党委会,不是饭馆里喝酒滋事或小孩子玩闹,中间有原则问题,不应以“互殴”妄定其性质。(2011年10月14日东方网)

附件5:

衡阳市司法局局长万春生:落实廉政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然“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关键在于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好制度“落实难”的问题。

要突出决策的科学性。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靠集体智慧,不搞“一言堂”。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找准惩防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人、财、物、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三是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推动行政行为走上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清理、完善现有制度。对现有制度能合并的合并,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同时注重实施细则的制定,使规章制度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要突出监督的实效性。

一要把监督与检查有效结合。结合平时工作联系、干部考核考察、年终考评的机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把监督与公开有效结合。要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要把监督与举报有效结合。要充分调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作用,广泛收集反腐败信息。四要把监督与问责有效结合。明确“一把手”对制度执行情况负总责,狠抓责任追究。

要突出评估的权威性。

一是评估内容要具体。采取分级分层评估,上级负责下级,部门负责个人的工作机制,使各层面人员均纳入评估之列。二是评估过程要透明。要坚持评估的内容公开、指标公开、标准公开、过程公开和评估结果公开。三是评估结果要权威。廉政制度评估结果要作为评价干部基本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各地各单位工作绩效的一项基本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2011年10月15日衡阳日报)(腾讯“今日话题”第18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