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节karneval无:商品定期盘点盘亏赔偿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15:35:04
为加强三星购物广场存货管理,避免公司存货损失,制定商品定期盘点盘亏赔偿制度.
一、概要
针对定期盘点建立盘点损失率考核制度,即设定一个盘点损失率标准,在这个标准内的盘亏部分属于合理损耗范围,其损失部分由公司承担;超出则视为不合理损耗部分,由相关责任人员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
二、盘亏损失率的确定
盘点损失率的计算:本次盘点盘亏金额/上次盘点至本次盘点期间的净销售额.
本次盘点盘亏金额是指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计算的商品抵扣盘盈后的净损失,以不含税进价表示。
三、考核方法
允许的盘亏损失率为0.3%,超出0.3%的允许损失率导致的损失,由三星购物广场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方法分两个档次:
第一、盘亏损失率在0.3%-0.6%之间的盘亏损失,按照该部分盘亏额的30%赔偿;
第二、盘亏损失率超出0.6%以上的盘亏损失,按照该部分盘亏额的50%赔偿;
封闭柜的商品属于实物负责制,其赔款方式为盘盈归公司,盘亏按照售价全部赔偿. 封闭柜商品的盘亏在计算盘亏损失率时剔除。
盘点损失率考核标准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由财务、营运共同做相应调整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盘亏赔偿的执行
定期每次盘点后,根据盘点赔款制度算出赔款金额,各门店人员相应需承担的责任及处罚,应体现不同岗位的责任差别来制定,具体赔款金额落实各责任人办法由营运部确定如下:
员工盘点赔偿比例
第一次分比
赔偿比例
第二次分比
细化赔偿比例
管理人员
30%
主管
30%
组长
70%
员工
70%
防损员
50%
其他员工
50%
最终考核结果和赔偿方案由防损部计算,营运部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