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万能钥匙那个好用:法律转致包括监督主体的转致和监督依据的转致
法律转致包括监督主体的转致和监督依据的转致,准确把握法律转致对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意义重大。
现行法规中有关监督依据转致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设定的法律转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规定,对于电信行业不正当竞争、招投标活动中的部分不正当竞争、商业银行采取不正当手段吸储或放贷以及医疗机构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建筑行业人员接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有专门法进行调整,所以工商机关不再具有管辖权。以上是采取法律转致以后执法权限的转移的情形,此外还有执法权限不转移但适用法律转移的情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伪造产地,冒用认证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表示行为的处罚,转致到《产品质量法》,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处罚转致到《商标法》。
《产品质量法》中设定的法律转致。《产品质量法》第七十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依照此条规定,对涉及产品质量问题的案件,如果专门法有规定的,应适用专门法。例如:对制售不合格饲料行为的处罚,应该转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由农业部门管辖(监督主体转致);伪造、冒用、转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编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编号的,应该转致《电信管理条例》,由电信部门管辖(监督主体转致)。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设定的法律转致。《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此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对无照经营均有处罚规定,应该从其规定。特别是《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将对无照经营的处罚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转致到金融监管部门(监督主体转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则将有照无证经营行为的管辖权转致到卫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切忌不加分析地适用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对当事人一律按照无照经营定性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设定的法律转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罚。在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除了对违反“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三包规定以及属于“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行为,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其他冒牌、虚假宣传、经销不合格品、制售淘汰产品行为均应转致其他法律法规处罚。
《公司法》中设定的法律转致。《公司法》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公司法》还规定:特殊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出《公司法》的一般规定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同时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行为,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处罚。
《认证认可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对于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法律转致的原因,工商机关不具有管辖权的法律规范也有许多,现行法规中有关监督主体的转致列举如下:
《招投标法》规定,对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查处权授予行业主管部门。
《电信条例》规定,对电信业的限制竞争行为,由电信管理机构查处;伪造、冒用、转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编造电信设备上标注的进网许可证编号的,由电信管理机构查处。
《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财物的商业受贿行为,由本单位或卫生部门给予处分。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由棉花质量监督部门查处。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对制售伪劣兽药的行为,由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对盗版(擅自复制)行为,由版权监督部门查处。
《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对出版盗版图书的行为,由出版行政部门查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不合格饲料由饲料管理部门查处。
《保险法》规定,对擅自设立保险公司、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的行为,由保监会查处。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保险机构不正当竞争案应由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管辖。
《银行监督管理法》规定,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行为,由中国人民银行查处。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采用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如商业贿赂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由人民银行查处。
《劳动法》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使用童工,由劳动部门查处。
《海关法》规定,对于走私行为和直接向走私人员非法收购走私品的,以及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物品的,由海关管辖。
按照《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规定,对“三无”产品可以处罚,但是由于《产品质量法》对制售“三无”产品明确行政责任,所以工商机关对制造、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没有处罚权。
《建筑法》第六条、第六十条将建筑行业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划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对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由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均规定,非法出版企业印制的出版物,以及内容反动、淫秽、毒害未成年人的出版物。由出版行政部门管辖。
《人民银行法》规定,发售代币券(购物卡)行为应由人民银行监管,不应按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性处罚。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或超范围经营,由交通部门管辖。
对非拍卖企业拍卖财产中的恶意串通行为,不应适用《拍卖法》,工商机关无管辖的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将产权转让竞价、拍卖中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受让方与受让方的串通,侵吞国有资产行为的查处权交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业产权转让批准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擅自处理国有资产行为的查处权交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工程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行为划归建设部门管辖。
关于工业用氧冒充医药用氧使用的问题,由于医用氧属于药品,所以应适用《药品管理法》,工商机关无管辖权。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过期化妆品、未取得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无质量合格证的化妆品由卫生部门查处。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超出许可范围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技术的,由海关、外经贸部处罚,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由工商机关管辖.。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至今已将近四年,执法人员已运用得比较娴熟了。但有些人员在具体运用中还存在一些误区,即不管对什么类型的无照经营行为,都适用《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罚则进行处罚,而忽视了该条第二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转致适用规定,造成适用法规不当。为此,笔者将法律、法规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有规定的情形进行了整理,供同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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