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q dna聚合酶:章节讲义:《税法一》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0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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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讲义:《税法一》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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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1.考情分析
[考试特点]本章全部为选择题,2009年21分,2010年21分,平均分值20分左右。
[主要考点] 13个
知识点2.税收和税法特点
考点一:税收和税法特点
谁征税----凭什么征----对什么征税-----征税后干什么----税收的特性
税法制定法、义务法、综合法。调整的是税收分配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税收分配关系。
知识点3:税法原则
考点二:税法原则
1.区分基本原则(4个)和适用原则(6个)。
2.掌握原则的重点内容。(见下表)
税法原则
重点内容
法律主义 1.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2.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确定性;
3.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税务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不应是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等权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4.在税法中做出的比较原则的规定,不是对税收法律主义的违背。;
5.包括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
公平主义 1.纳税人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制度,体现了税收的公平主义原则。
合作信赖主义 1.主流上相互信赖,相互合作,不对抗。;
2.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
3.行政处罚手段强制征税也是基于合作关系。
实质课税原则 依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以新法生效实施日期为标志。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对同一事项,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即排除普通法的适用;
3.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法适用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公布为标志
B.提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缴清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主要体现新法与旧法的效力关系
D.程序性税法一律不得具备溯及力,体现了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B
【解析】选项A,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选项C,法律优位原则在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选项D,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
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答案】D
知识点4.税法的解释
考点三:税法的解释
专属性、法的权威性、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分 类
解释主体
法律效力
按解释权限 立法解释
(通常指事后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最高行政机关;
地方立法机关。 可作判案依据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以上二者的联合解释 有法的效力,可作判案依据。在我国,
税法的司法解释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行政解释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但原则上不作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按解释尺度 字面解释 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限制解释 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 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解释不具有针对性
B.税法解释不具有专属性
C.检察解释不可作为办案的依据
D.税法立法解释通常为事后解释
【答案】D
【例题·单选题】有关税法的法定解释,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
A.国务院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法行政解释(属于法规)
B.税法司法解释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作出(可以单独也可以共同)
C.字面解释是税法解释的基本方法
D.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原则上不作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答案】C
【例题·多选题】税法解释是将一般的税收法律规定准确适用于具体的税收法律实际,而对税收法律规范作必要的解释。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税法解释是法定解释,具有专属性
B.税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同等效力
C.税法解释具有针对性,但其效力具有普遍性
D.税法解释的效力具有特殊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E.税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处于不同等级税法层面(法的权威性)
【答案】ABC
【例题·单选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这一税法解释属于( )。
A.司法解释
B.字面解释
C.扩充解释
D.行政解释
【答案】C
【例题·多选题】 关于税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我国税法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B.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均具有法的效力,均可以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
C.税法的扩充解释作为一条税法解释原则被普遍使用(一般不作为一项解释方法使用)
D.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都不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坚持)
E.税法的限制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税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答案】ABE
知识点5.税收法律关系
考点四:税收法律关系
一、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国家:权力>义务;纳税人:义务>权力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征税主体的职权(6项)和职责(7项);纳税主体的权利(14项)的义务(10项)
三、税收法律关变更和消灭原因的区分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
A.作为纳税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征税机关
B.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答案】D
【例题·多选题】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E.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答案】ABC
【例题·多选题】关于税收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B.税收法律关系的征税主体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税务机关)
C.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标志
D.税法的修订或废止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废止会)
E.税法的修订或调整,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答案】ACE
知识点6.税收实体法
考点五:税收实体法---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一致。
2、课税对象:征税的依据
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决定不同税种名称的由来以及各个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是税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有两种:A:价值形态: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
B:实物形态: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
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
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 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累进税率的分类 主要内容
额累 全额累进税率 1.对具体纳税人来说,在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之后,相当于按照比例税率征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2.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各级征税对象数额分界处可能发生税额增加超过征税对象数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
超额累进税率 1.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2.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3、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差。
超倍累进税率 以课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1.超倍累进率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2.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的其他形式:
A.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B.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比例税率:边际税率=平均税率,累进税率: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 主要内容
税基式减免 使用最广泛, 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具体包括:
a.起征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b.免征额: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c.项目扣除:在课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d.跨期结转:将以前年度的经营亏损等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注意:起征点和免征额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二者相同。
区别:①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②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免于征税。
③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而免征税额则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税率式减免 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适用于行业、产品等“线”上减免,在流转税种运用得最多。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税额式减免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免税。限于解决“点”上的个别问题,特殊情况下适用。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另定减征税额等。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减免税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体现了税法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下列关于税收减免税表述,正确的是( )。
A.增值税即征即退是税基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税额减免)
B.增值税的减免税由全国人大规定(国务院)
C.免征额是税额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税基式减免)
D.零税率是税率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
【答案】D
【例题·多选题】按照税收实体法要素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负有纳税义务的)
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体现
C.在累进税率条件下,名义税率等于实际税率(大于)
D.零税率表明纳税人仍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E.税目的作用是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
【答案】BDE
【例题·多选题】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列示税目、税率(额)表的税种有( )。
A.消费税
B.营业税
C.企业所得税
D.资源税
E.增值税
【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下列有关纳税期限的表达正确的有( )
A.不同性质的税种,其纳税期限不同
B.我国现行税法中的纳税期限只有按期纳税一种形式
C.采取何种形式的纳税期限,与课税对象的性质有密切关系
D.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征收的纳税期限
E.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纳税期限
【答案】ACE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收实体法要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增加)
B.按税法理论划分,营业税的税目为列举税目(概括税目)
C.个人所得税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为超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
D.烟酒生产企业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国内消费者是消费税的负税人(消费税的转嫁性)
【答案】D
【例题·多选题】关于税收实体法要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B.课税对象体现各税种的征税范围
C.税率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D.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在价值形态上一般是不一致的(价值形态下一致,实物形态下不一致)
E.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在实物形态上一般是一致的
【答案】ABC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减免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起征点属于税基式减免
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属于税率式减免(税额式)
C.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在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直接减少了本年度应纳税款,属于税额式减免(税基式)
D.减半征收属于税率式减免(税额式)
E.跨期结转属于税基式减免
【答案】AE
以上3、4题说明此处考题很多依赖于对具体税种的了解,2010年的选择题也是这种形式的考试题。见下:
【例题·单选题】下列税率形式,应用于土地增值税的是( )。
A.超额累进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全额累进税率
D.超倍累进税率
【答案】B
【例题·多选题】在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的税种有( )。
A.资源税
B.城镇土地使用税
C.耕地占用税
D.土地增值税
E.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ABC
知识点7.税收程序法
考点六:税收程序法
1.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适用范围 相关规定
税款退还制度 退还多缴的税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或计算上的错误,造成纳税人多缴或税务机关多征的税款;
2.正常的税收征管的情况下造成的多缴税款。 有欠税的抵顶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无欠税的,可以按纳税人的要求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税款追征制度 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一般情况下,追征期为3年,
特殊情况下,追征期为5年。
追征税款的同时,还要追征滞纳金。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地追征偷税、抗税的税款、滞纳金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骗取的税款。
2.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措施
实施条件
实施措施
特别说明
税收保全 (1)行为条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主要包括:转移、隐匿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等。
(2)时间条件: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届满之前和责令缴纳税款的期限之内。
(3)担保条件:在上述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1)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2)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等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强制执行 (1)超过纳税期限。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或者解缴税款;
(2)告诫在先。税务机关必须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3)超过告诫期。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税收程序法是指如何具体实施税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税收程序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应尽而非法定义务
B.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
C.提供担保是纳税人纳税前必经的程序
D.纳税人只要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即可对其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B
【例题·多选题】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是税款征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在退还税款过程中,若纳税人有欠税的,可抵顶欠税
B.在退还税款过程中,若纳税人没有欠税,必须直接退库
C.因税务机关的责任,纳税人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不得加收滞纳金)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规定时限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E.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无限期地追征相应税款
【答案】ADE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管法对税款追征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为5年,不加收滞纳金(3年)
B.因纳税人失误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追征期一般为5年(一般3年,特殊5年)
C.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追征偷税税款的期限为10年(无限期)
D.由于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追征税款外,还要追征滞纳金
E.因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的少缴税款,追征期一般为3年
【答案】DE
知识点8.税收立法
考点七:税收立法
(一)理解税收立法注意以下几点:
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制定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
2.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的创制程序:
分类
立法机关
表现形式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创设程序包括:提出(一般由国务院向人大提出税收法律案)→审议→表决通过→公布(主席签署,以人大公报上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法律、决定
税收法规(立法主要形式)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地方立法机关(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条例、暂行条例
税收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直属机构);地方政府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
(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新增加)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构成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
权利范围: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税收人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不得由税收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
其他相关规定: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不得将解释全授权本级机关的内设机构或下级税务机关; 一般应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且一般不得溯及既往。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收立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广义与狭义的税收立法的区别在于税务规章是否属于立法范畴
B.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组成部分,税收立法还包括修改、废止税法活动
C.税收立法程序是税收立法的核心
D.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案】B
【例题·多选题】税收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制度。有关税收法律创制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必须经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税收法律案(由国务院提出)
B.交由国务院审议(人大审议)
C.税收法律案的通过采取表决方式进行
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签署公布(主席签署)
E.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的税收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答案】CE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务规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不具有同等效力,但同属于立法解释的范畴(具有同等效力)
B.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可由起草部门直接发布(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
C.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时,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只有认为应该适用税务规章的,才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D.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但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
【答案】D
【例题·单选题】关于税务部门规章,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税务部门对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可制定部门联合规章
B.只有法律和法规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
C.税务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可以予以撤销
【答案】D
考点八:税收执法(略)(2010年考伤了,具体见2010年考题或讲义)
知识点9.税收司法
考点九:税收司法
1.司法权行使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2.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独立原则、中立性原则。
3.司法审查的特点: ①以具体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相应排除了将抽象税收行政行为纳入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②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知识点10.国际税法概念及原则
考点十:国际税法概念及原则
1.调整对象: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税收管辖权] 1、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2.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3.税收管辖权的分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重要渊源: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国际税收协定](1)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2)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3)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3.是国际法的特殊组成部分,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4.基本原则: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典型例题】
【例题·多选题】国际税法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有关国际税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国际税收协定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签订的法律文件(两个或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
B.我国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内税法(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
D.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0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E.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答案】BDE
【例题·多选题】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下列有关国际税收协定表达正确的有( )。
A.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 OECD 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B.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收协定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收协定直接制约主权国家调整修改税法(不干预)
D.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是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之一
E.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仅有两个主权国家签订的税收条约(或地区)
【答案】ABD
知识点11.国际重复征税
考点十一:国际重复征税
1.发生的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2.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免税法、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的国外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总、分机构之间的税收抵免
间接抵免法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间接缴纳的国外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公司的经营方式
4.税收饶让:它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的的方法,是抵免法的附加。可以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维护非居住国利益的双重目的。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国际税收中,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
A.免税法
B.税收饶让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答案】A
【例题·单选题】关于国际税收抵免制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总、分机构之间的抵免)
B.允许抵免额等同于抵免限额(不相同,允许抵免额是抵免限额与实缴额间的较小者)
C.税收饶让与抵免法共同构成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不是独立的方法)
D.抵免限额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答案】D
【例题·单选题】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这种税收优惠方法在国际税收中称为( )。
A.分国限额抵免法
B.综合限额抵免法
C.税收饶让
D.免税法
【答案】C
知识点12.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考点十二: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基本方式和方法: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
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
(二)国际反避税:
反避税措施:(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的措施;
(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的措施;
(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
反避税合作:税收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合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内容。
(三)转让定价税制:转让定价税制与所得税制密切相关,也可以看作是完整的所得税体系中一个特殊组成部分;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情报交换是进行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要内容
B.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是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
C.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D.确认关联交易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答案】D
【例题·单选题】关于转让定价税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转让定价税制是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不是专门税制)
B.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C.转让定价税制实质上属于单一程序性规则(是一系列税收规范的总称)
D.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主要采用综合抵免法(包括再销售法、成本加成法等,抵免法是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
【答案】B
【例题·多选题】在国际税法规范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B.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必须修改国内税法的某些征收管理办法 (发生冲突时,税收协定不能干预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C.各国在谈判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后,双方或多方仍有制定和修改国内税法的自主权
D.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可以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不能限制)
E.国际避税地通常是指不课征消费税或增值税等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指不课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答案】AC
考点十三: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略)
章节讲义:《税法一》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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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特点]本章全部为选择题,2009年21分,2010年21分,平均分值20分左右。
[主要考点] 13个
考点一:税收和税法特点
谁征税----凭什么征----对什么征税-----征税后干什么----税收的特性
税法制定法、义务法、综合法。调整的是税收分配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税收分配关系。
考点二:税法原则
1.区分基本原则(4个)和适用原则(6个)。
2.掌握原则的重点内容。(见下表)
税法原则
重点内容
法律主义 1.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2.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确定性;
3.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税务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不应是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等权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4.在税法中做出的比较原则的规定,不是对税收法律主义的违背。;
5.包括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
公平主义 1.纳税人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制度,体现了税收的公平主义原则。
合作信赖主义 1.主流上相互信赖,相互合作,不对抗。;
2.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
3.行政处罚手段强制征税也是基于合作关系。
实质课税原则 依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以新法生效实施日期为标志。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1.对同一事项,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2.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即排除普通法的适用;
3.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典型例题】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公布为标志
B.提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缴清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体现了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主要体现新法与旧法的效力关系
D.程序性税法一律不得具备溯及力,体现了程序从新原则
【答案】B
【解析】选项A,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选项C,法律优位原则在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选项D,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答案】D
考点三:税法的解释
专属性、法的权威性、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分 类
解释主体
法律效力
按解释权限 立法解释
(通常指事后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最高行政机关;
地方立法机关。 可作判案依据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以上二者的联合解释 有法的效力,可作判案依据。在我国,
税法的司法解释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行政解释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但原则上不作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按解释尺度 字面解释 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限制解释 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 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典型例题】
A.税法解释不具有针对性
B.税法解释不具有专属性
C.检察解释不可作为办案的依据
D.税法立法解释通常为事后解释
【答案】D
A.国务院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法行政解释(属于法规)
B.税法司法解释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作出(可以单独也可以共同)
C.字面解释是税法解释的基本方法
D.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原则上不作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答案】C
A.税法解释是法定解释,具有专属性
B.税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具有同等效力
C.税法解释具有针对性,但其效力具有普遍性
D.税法解释的效力具有特殊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E.税法解释与被解释的税法处于不同等级税法层面(法的权威性)
【答案】ABC
A.司法解释
B.字面解释
C.扩充解释
D.行政解释
【答案】C
A.我国税法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
B.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均具有法的效力,均可以作为办案和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
C.税法的扩充解释作为一条税法解释原则被普遍使用(一般不作为一项解释方法使用)
D.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都不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坚持)
E.税法的限制解释是指为了更好地体现税法精神,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答案】ABE
考点四:税收法律关系
一、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国家:权力>义务;纳税人:义务>权力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征税主体的职权(6项)和职责(7项);纳税主体的权利(14项)的义务(10项)
三、税收法律关变更和消灭原因的区分
【典型例题】
A.作为纳税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征税机关
B.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答案】D
A.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B.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E.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答案】ABC
A.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B.税收法律关系的征税主体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税务机关)
C.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标志
D.税法的修订或废止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废止会)
E.税法的修订或调整,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答案】ACE
考点五:税收实体法---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一致。
2、课税对象:征税的依据
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决定不同税种名称的由来以及各个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是税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有两种:A:价值形态: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
B:实物形态: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
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
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深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 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其他形式。
累进税率的分类 主要内容
额累 全额累进税率 1.对具体纳税人来说,在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之后,相当于按照比例税率征税,计算方法比较简单。2.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各级征税对象数额分界处可能发生税额增加超过征税对象数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
超额累进税率 1.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数量越大,包括等级越多,计算步骤也越多;2.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3、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的透明度差。
超倍累进税率 以课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1.超倍累进率是绝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2.是相对数时,超倍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的其他形式:
A.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B.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的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比例税率:边际税率=平均税率,累进税率: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4.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 主要内容
税基式减免 使用最广泛, 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具体包括:
a.起征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b.免征额: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c.项目扣除:在课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d.跨期结转:将以前年度的经营亏损等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注意:起征点和免征额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二者相同。
区别:①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②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免于征税。
③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而免征税额则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税率式减免 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适用于行业、产品等“线”上减免,在流转税种运用得最多。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税额式减免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免税。限于解决“点”上的个别问题,特殊情况下适用。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另定减征税额等。
【典型例题】
A.增值税即征即退是税基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税额减免)
B.增值税的减免税由全国人大规定(国务院)
C.免征额是税额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税基式减免)
D.零税率是税率式减免税的一种形式
【答案】D
A.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负有纳税义务的)
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体现
C.在累进税率条件下,名义税率等于实际税率(大于)
D.零税率表明纳税人仍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E.税目的作用是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
【答案】BDE
A.消费税
B.营业税
C.企业所得税
D.资源税
E.增值税
【答案】ABD
A.不同性质的税种,其纳税期限不同
B.我国现行税法中的纳税期限只有按期纳税一种形式
C.采取何种形式的纳税期限,与课税对象的性质有密切关系
D.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按季征收的纳税期限
E.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纳税期限
【答案】ACE
A.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增加)
B.按税法理论划分,营业税的税目为列举税目(概括税目)
C.个人所得税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为超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
D.烟酒生产企业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国内消费者是消费税的负税人(消费税的转嫁性)
【答案】D
A.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B.课税对象体现各税种的征税范围
C.税率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D.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在价值形态上一般是不一致的(价值形态下一致,实物形态下不一致)
E.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在实物形态上一般是一致的
【答案】ABC
A.起征点属于税基式减免
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属于税率式减免(税额式)
C.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在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直接减少了本年度应纳税款,属于税额式减免(税基式)
D.减半征收属于税率式减免(税额式)
E.跨期结转属于税基式减免
【答案】AE
以上3、4题说明此处考题很多依赖于对具体税种的了解,2010年的选择题也是这种形式的考试题。见下:
A.超额累进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全额累进税率
D.超倍累进税率
【答案】B
A.资源税
B.城镇土地使用税
C.耕地占用税
D.土地增值税
E.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ABC
考点六:税收程序法
1.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适用范围 相关规定
税款退还制度 退还多缴的税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或计算上的错误,造成纳税人多缴或税务机关多征的税款;
2.正常的税收征管的情况下造成的多缴税款。 有欠税的抵顶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无欠税的,可以按纳税人的要求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税款追征制度 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一般情况下,追征期为3年,
特殊情况下,追征期为5年。
追征税款的同时,还要追征滞纳金。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地追征偷税、抗税的税款、滞纳金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骗取的税款。
2.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措施
实施条件
实施措施
特别说明
税收保全 (1)行为条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主要包括:转移、隐匿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等。
(2)时间条件: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届满之前和责令缴纳税款的期限之内。
(3)担保条件:在上述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1)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2)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等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强制执行 (1)超过纳税期限。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或者解缴税款;
(2)告诫在先。税务机关必须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3)超过告诫期。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1)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典型例题】
A.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应尽而非法定义务
B.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
C.提供担保是纳税人纳税前必经的程序
D.纳税人只要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即可对其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B
A.在退还税款过程中,若纳税人有欠税的,可抵顶欠税
B.在退还税款过程中,若纳税人没有欠税,必须直接退库
C.因税务机关的责任,纳税人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不得加收滞纳金)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规定时限内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E.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无限期地追征相应税款
【答案】ADE
A.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为5年,不加收滞纳金(3年)
B.因纳税人失误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追征期一般为5年(一般3年,特殊5年)
C.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追征偷税税款的期限为10年(无限期)
D.由于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追征税款外,还要追征滞纳金
E.因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的少缴税款,追征期一般为3年
【答案】DE
考点七:税收立法
(一)理解税收立法注意以下几点:
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制定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
2.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的创制程序:
分类
立法机关
表现形式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创设程序包括:提出(一般由国务院向人大提出税收法律案)→审议→表决通过→公布(主席签署,以人大公报上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法律、决定
税收法规(立法主要形式)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地方立法机关(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条例、暂行条例
税收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直属机构);地方政府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
(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新增加)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构成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
权利范围: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税收人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不得由税收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
其他相关规定: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不得将解释全授权本级机关的内设机构或下级税务机关; 一般应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且一般不得溯及既往。
【典型例题】
A.广义与狭义的税收立法的区别在于税务规章是否属于立法范畴
B.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组成部分,税收立法还包括修改、废止税法活动
C.税收立法程序是税收立法的核心
D.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案】B
A.必须经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税收法律案(由国务院提出)
B.交由国务院审议(人大审议)
C.税收法律案的通过采取表决方式进行
D.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签署公布(主席签署)
E.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的税收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答案】CE
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不具有同等效力,但同属于立法解释的范畴(具有同等效力)
B.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可由起草部门直接发布(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
C.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时,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事项的规定不—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只有认为应该适用税务规章的,才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D.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但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
【答案】D
A.税务部门对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可制定部门联合规章
B.只有法律和法规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
C.税务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D.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可以予以撤销
【答案】D
考点八:税收执法(略)(2010年考伤了,具体见2010年考题或讲义)
考点九:税收司法
1.司法权行使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2.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独立原则、中立性原则。
3.司法审查的特点: ①以具体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相应排除了将抽象税收行政行为纳入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②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考点十:国际税法概念及原则
1.调整对象: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税收管辖权] 1、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2.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3.税收管辖权的分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重要渊源: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国际税收协定](1)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2)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3)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3.是国际法的特殊组成部分,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4.基本原则: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典型例题】
A.国际税收协定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签订的法律文件(两个或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
B.我国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内税法(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
D.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0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E.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答案】BDE
A.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 OECD 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B.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收协定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收协定直接制约主权国家调整修改税法(不干预)
D.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是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之一
E.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仅有两个主权国家签订的税收条约(或地区)
【答案】ABD
考点十一:国际重复征税
1.发生的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2.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免税法、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
直接抵免法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的国外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总、分机构之间的税收抵免
间接抵免法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间接缴纳的国外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公司的经营方式
4.税收饶让:它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的的方法,是抵免法的附加。可以鼓励本国居民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维护非居住国利益的双重目的。
【典型例题】
A.免税法
B.税收饶让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答案】A
A.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总、分机构之间的抵免)
B.允许抵免额等同于抵免限额(不相同,允许抵免额是抵免限额与实缴额间的较小者)
C.税收饶让与抵免法共同构成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不是独立的方法)
D.抵免限额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答案】D
A.分国限额抵免法
B.综合限额抵免法
C.税收饶让
D.免税法
【答案】C
考点十二: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基本方式和方法: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
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
(二)国际反避税:
反避税措施:(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的措施;
(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的措施;
(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
反避税合作:税收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合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内容。
(三)转让定价税制:转让定价税制与所得税制密切相关,也可以看作是完整的所得税体系中一个特殊组成部分;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典型例题】
A.税收情报交换是进行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要内容
B.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是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
C.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D.确认关联交易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答案】D
A.转让定价税制是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不是专门税制)
B.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C.转让定价税制实质上属于单一程序性规则(是一系列税收规范的总称)
D.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主要采用综合抵免法(包括再销售法、成本加成法等,抵免法是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
【答案】B
A.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B.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必须修改国内税法的某些征收管理办法 (发生冲突时,税收协定不能干预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C.各国在谈判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后,双方或多方仍有制定和修改国内税法的自主权
D.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可以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不能限制)
E.国际避税地通常是指不课征消费税或增值税等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指不课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答案】AC
考点十三: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