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羁绊带土密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工业大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总结材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3:07:48
浙江工业大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经验总结材料

    自2004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健行”校训,落实法治精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质,形成依法管理、依法办学、民主和谐、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健康的发展。2004年学校荣获浙江省模范集体,2006年顺利通过浙江省“平安校园”的创建验收。
    一、树立科学理念,提高法治意识
    依法治校是落实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创建示范校以来,学校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规定实施。学校各级领导对依法治校工作高度重视,带头学习,通过不断实践,进一步提高了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使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关系更清晰,职责更明确,程序更规范。
    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专门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章程》,明确学校是社会公益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坚持依法自主办学,依法实施民主管理。学校党委书记汪晓村同志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他指出,高等学校知识层次高、人员素质好,理应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走在前列。在2007年初中层干部会议上,他又强调要加强学习,要联系实际,深入学习与我们办学密切相关的法律理论知识,切实增强依法办学意识和能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
    1、科学制定了学校章程。为了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更好地实现学校的奋斗目标,学校在2006年暑假期间,组织专门力量起草了《浙江工业大学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规定了学校的治理结构和根本制度,它是所有校内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母法”。在起草章程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学校章程应不同于一般企业章程,学校章程应该起到承载大学精神和建构大学制度的作用,应当体现高等学校的行为特征。学校通过组织调研、召开由校内法律专家和部分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下发到各学院征求意见等方式,参照和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同时还参考了《浙江工业大学“十一五”(2006-2010年)发展规划》及学校的有关文件,先后经过9稿加以完善,第9稿形成的章程共分八章五十五条。学校章程的制定,明确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领导体制、组织架构以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彰显了学校的志向、胸怀、精神和追求。
    2、积极搭建各种平台保障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权。学校积极吸纳学生力量进入学校管理参与体系,广泛听取和吸收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学生享有参与学校的管理权。学校推出了“for you”工程、开通学生会“12345”热线和网上设立“精弘12345”栏目,对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在认真倾听和仔细调研的基础上给予学生答复。“for you”工程、“校会12345”和“精弘12345”等已经成为学生反映各种问题,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平台,运行至今,共收到6000多条咨询或意见,答复率达90%以上。建立了学校领导定期与学生代表沟通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学生对学校发展的各类意见和建议,让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各学院也结合自身实际,纷纷出台让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举措,例如学校软件学院开通了“890院长热线”,每天开通14小时,24小时内答复,主要问题学院办公会议定期研究讨论,解决了不少同学的实际问题,推进了全院各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再比如法学院召开的学生发展与事务专题听证会,吸纳学生参与管理。此外,还有团代会提案、学代会代表常任制等相关机制,都有效的推进了学生对学校事务的管理权,维护了学生的正常权益。
    3、加强了审计监督的制度建设。学校一直注重内部审计程序的规范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近年来,根据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适时根据形势不断制定和完善制度建设。2004年先后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5项制度;2005年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决算审计资料交接程序》;2006年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合同审签程序》和《浙江工业大学招投标文件审签程序》。2006年学校还编制了省属高校第一本《浙江工业大学审计工作手册》,内容包括审计工作道德规范与岗位职责、审计工作与规章制度、审计程序与工作流程、国家法律与行业法规等四方面内容,手册的编印既是对学校审计工作制度、程序的一次汇总、补充和完善,更为今后学校审计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手册的推出使学校的审计工作程序更规范、内容更合法。
    4、建立和实行了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学校制定了《浙江工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成立了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处理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纪委、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保卫处、团委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申诉处理办法出台后,学生对学校关于学生本人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纪、违规处分等存有异议的,都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办公室提出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收到学生申诉后,除有不在受理范围、申诉人撤回或中止申诉等情形外,都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受理学生申诉后,首先组成调查小组,对申诉事件进行调查取证,认真核查事实经过,提交给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裁定。
    5、建立了教职工申诉机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行以校内申诉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创新教职工维权机制,拓展教职工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浙江省高校中首部实施的《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对申诉制度的性质、申诉的主体、组织机构、申诉范围、申诉事项的申请和代理、申诉事项的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申诉处理决定的形式和效力,以及申诉处理委员会与学校行政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6、出台了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教措施和干预制度。学习有困难和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是学校学生工作面临的一个特殊群体。对此,学校通过建立危机干预机制,积极出台帮扶政策,及时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为“依法治校”工作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通过建立特殊群体信息库,对新生心理普查筛查出的学生和因学业、就业、经济困难、感情、人际交往等问题引发的心理不适学生,实施跟踪干预机制,有效预防了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坚持完善“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2006年,学校制定并实施了《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提高了资助额度和覆盖面,增强了政策的灵活性、操作性和管理的主动性。
    7、建立了学生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体系。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是依法治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瞒报、漏报。
    8、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制度,依法治学。2004年以来,学校出台、修订了近20个涉及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方面的制度。例如以教育部英语四级考试改革为契机,出台了将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与学历学位脱钩及英语、计算机实行分层次教学的管理办法;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管理规定为依据,修订了《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对学籍处理、考试违纪处理等进一步规范化;在推进“四选”为代表的学分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选课暂行管理办法》和配套的收费制度《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学分制,实现了从2004级学生起的完全选课制,给学生以更大的学习自主权;为适应弹性学制目标管理的原则,修订了《浙江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办法》;为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出台了《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构建了优秀生、特长生、兴趣生、学习困难学生的一体化转专业体系;出台了《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人才立交培养的实施办法》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管理办法》,为精英人才的培养提供制度支撑。
    9、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工作,夯实校务公开。为推进校务公开,学校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浙江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教代会制度、二级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度、听证会制度、学校情况通报制度、学校文件公开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等。目前,学校校务公开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格局。主要有:(1)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在每年1次的教代会上,印发校务公开情况报告,接受教代会代表的监督;(2)全面推进二级公开。学校实行两级管理,学院的管理权限增加,在全校二级单位推进二级公开;(3)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学校要求各部门、单位推进网上公开;(4)民主评议学院领导干部。在干部换届时,组织该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对干部的监督力度;(5)建立申诉制度。学生对违纪、违规处分有异议、教师对聘任工作有异议可通过正常的申诉渠道反映,增加复议程序,体现“以人为本”;(6)以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座谈会等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校务公开的实施,调动了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推进了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规范了学校的管理。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保护
    1、以“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根据省普法办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从2006下半年开始筹备启动学校“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于2006年9月成立了由校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组成的“五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下设“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办公室,统一协调全校的普法教育工作,逐渐构筑了以学院领导、学生工作辅导员为主体,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工会、网络服务中心等部门全力配合的立体教育网络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草拟了《浙江工业大学“五五”普法规划(草案)》。
    2、积极开展“依法治校”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师生法律意识。连续三年开展了浙江工业大学“法文化月”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包括Q版法律堂暨法学文化月开幕式、法学沙龙、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法律专家和优秀律师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和好评。2003年,学校正式成立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待站,她是浙江省首家完全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法律援助组织,有近十位知名法学教授、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家作为接待站的长期顾问。接待站立足法学专业,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为有需要的“弱势群体”无偿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本着服务群众、贴近社会的原则,接待站还积极开展定期的社会普法活动。2006年,学校把依法治校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在校报发表了评论员文章《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营造了依法治校的氛围。
    3、以法律顾问为依托,保障学校合法权益。2004年学校专门聘请由法学院院长张旭教授担任组长,30多位老师组成的学校法律顾问团,为学校建章立制提供法律支持并解决学校发展建设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成立以来,法律顾问团承办学校法律顾问工作40余件,其中诉讼案件13起;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余件,使各类纠纷得以及时处理,确保学校的合法地位,同时还为学校制定各项制度提供审查。


浙江工业大学
200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