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野芒会不会武术:即征即退等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4:26:39

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中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就已经废止。因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五条明确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前有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为上述列举的几个文件,其他文件包括财税〔2007〕92号都已废止。

自2008年1月1日起,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除下面情形外,都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就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款中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中规定: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也就是说: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要并入收计算纳税企业所得税。所以,财税〔2007〕92号第二条: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中的第(一)款:“加计扣除”政策继续享受。第(二)款,“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