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离异征婚交友网: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1年第16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8:31:57
发布日期: 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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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11年工作要点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报告
●徐州市总工会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法》
●铜山区企业工会主动作为促“双赢”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围绕“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一、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加强对小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章政策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指导各类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联合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督察调研和评估工作,研究解决法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二、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个普遍”的要求,继续指导各地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推动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指导各地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适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研究制定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指导意见,完善集体协商争议调停机制。对各地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调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加强对劳动争议预警、调解、仲裁机制建设等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典型事迹宣传,编写优秀案例分析教材。加快制定和颁布实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办法》,指导推动地方加强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示范培训活动,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及时调解处理重大劳动争议,努力将小额、简单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四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信息统计沟通制度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三方原则,建立健全仲裁办案督查制度,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共同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指导,巩固和扩大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以小企业和非公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街道(社区)、乡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创建活动的激励机制,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主动参加创建活动。创新推动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法,在劳动关系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或者行业选取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指导,以点带面。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交流会,开展创建活动表彰,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推广浙江传化集团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五、积极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工作。继续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企业工资条例》等法规的研究起草或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出台《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劳务派遣规定》和《特殊工时管理规定》,研究修订《集体合同规定》。同时,继续推动我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劳动监察公约》、《海事劳工公约》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方在劳动关系立法工作中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积极发挥三方机制促进立法的重要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完善我国三方机制的指导文件,指导各地和有关行业进一步加强三方机制组织建设,逐步扩大三方社会对话范围,增强三方机制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推动三方机制向乡镇(街道)延伸。继续推动三方机制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争取解决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问题。开展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试点。调整充实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和研判,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进行通报和磋商,统筹研究应对措施,提高三方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加强对三方机制的宣传,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我国三方机制工作的影响。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报告
5月19日,南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法院,市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制办、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江航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介绍了2005年以来南通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所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人大充分肯定了南通市几年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取得的成绩和做法,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措施。南通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虽已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着力推进,人大政协督办,三方协调联动,企业依法实施的运行格局。但根据南通市“十二五”发展目标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建议市政府完善南通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完善意见时,建议就“不愿谈”、“谁来谈”、“不敢谈”、“规范谈”、“有效谈”、“无力谈”、“谈不成”、“不履约”等问题,研究规范性指导监督意见,不断扩大建制面,着力提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的实施项目,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各级政府的力度。建立和实施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表彰奖励制度,同时,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不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三是深入开展宣传培训。针对企业、行业、区域的特征,制定和实施不同的宣传方案,力求让企业和职工充分了解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理念和意义、权利和责任、形式和程序等。加强业务培训,既要开展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指导工作的素养和能力,又要深入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负责人和协商代表的培训,切实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
(供稿单位: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总工会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法》
近日,徐州市总工会结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践,制定并下发了《徐州市工资集体协商“1-2-3,3-4-5”工作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建好一支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分级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市总聘用30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其中首席指导员10名,兼职指导员20名;各县(市)、区工会聘用工资协商指导员各10—20名,其中首席指导员3—5名;各有关局(公司)可聘用1—2名。指导员、谈判员基本条件要求:政治可靠,热心群众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身体健康;熟悉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具有3年以上工会工作或劳动工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了解本地区各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工资账务处理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协商谈判能力。主要任务是:开展协商,提供服务;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接受委托,直接参与;收集资料,加强交流。同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内容包括:聘用管理、建档管理、业务培训、岗位补贴、协商目标和奖励措施等。
二是明确工资集体协商的两个主体。工资集体协商的两个主体是用人单位和本单位职工。规模较小、行业相同或者相近、生产经营特点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职工方可以通过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者行业工会,与区域、行业的企业代表组织或者区域、行业内各企业民主推举的代表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三是把握好工资集体协商的三个环节。要把握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把握好工资集体协商目标的前期准备工作;把握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全过程。
四是发挥三方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常沟通情况,开展联合行动,强化督促检查,努力构建工作目标趋同、政策指导到位、紧密协调合作的工作格局。
五是建立完善四项工资集体协商基本制度。建立定期协商、即时协商制度;建立职代会审议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和听取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合同草案经指导员签字履行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监督检查制度。
六是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五个主要步骤。第一步产生代表: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任代表;培训协商代表;第二步启动要约:在广泛、深入了解职工和企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协商要约;要约答复;向上级工会报告;第三步协商准备:搜集各方面意见;准备协商材料;确定协商重点;进行协商沟通;第四步正式协商:履行集体协商程序;发生分歧不能解决时申请协调,以利早日达成共识;第五步,审议审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合同文本一式三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文本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生效执行,协商双方代表应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及时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供稿单位:徐州市总工会)
铜山区企业工会主动作为促“双赢”
铜山区围绕建设服务型企业工会目标,找准工建工作建设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实现了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互补共进,形成了劳资互利的“双赢”局面。
一是引导职工主动作为,力推企业科学发展。各企业工会围绕“建功‘十二五’,建设新铜山”主题,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组织开展职工创新活动,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区各类企业参加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职工数7356人;取得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成果358项;企业职工申请专利数20个,开展竞赛活动创效节约5800余万元。深入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活动,参加各工种岗位培训人数达37227人次;参加各工种技能练兵人数28546人次;参加技能竞赛人数达27638人次,职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人数参与率达75%以上。
二是当好参谋助手,促进企业科学决策。发挥企业工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参谋作用,帮助企业把握正确的经营发展方向,特别是帮助提出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办法措施。目前,全区共有460余名企业工会主席进入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他们积极建言献策,促使企业决策更加科学。以企业工会为主,推行“职工民主恳谈会”制度,企业决策层定期将重大决策意向提交职工民主恳谈会讨论,广大职工提出合理性意见后,由工会分析汇总形成书面建议,供决策参考。目前全区已有52家企业实施该制度,共举办恳谈会176次,在企业转型升级、职工福利待遇、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上,累计提出合理化建议430余条,80%以上被企业决策层采纳。
三是协调劳资关系,助推企业和谐发展。发挥企业工会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前,全区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27份,覆盖职工987602人。依托党工共建机制,大力开展企业“关爱员工、共创和谐”活动,以困难职工、一线艰苦岗位职工为帮扶关爱重点,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开展“帮助职工解一难”等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已先后帮助530余名职工解决了子女就学、住房租赁等问题。扎实开展“四必谈、四必访”(职工情绪低落必谈、出现矛盾必谈、岗位变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家庭纠纷必访、出现意外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活动,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努力化解各类矛盾,进一步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归属感。
(供稿单位:铜山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