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秘籍女生必看: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1年第14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0:31:21
发布日期: 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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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白下区采取四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连云港市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构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证,是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分配、正常增长的机制保障,也是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服务大局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对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意见》明确,工资集体协商要重点抓住要约应约、平等协商和履约兑现三个环节,突出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报酬标准和工资支付保障四个方面的内容,创新机制载体,加强社会合作,完善指导服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推进的工作机制。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做好源头参与工作,努力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局部署中有位置、目标考核中有指标、责任分解中有要求,巩固和创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推进、人大政协督办、三方协调联动、企业全面实施、职工民主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分类指导和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经验,注重培育宣传各类典型。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式的宣传活动,着力凸显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劳动者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更加广泛的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劳资双方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扩面建制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以推进集体合同“彩虹计划”为载体,普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引导和推进非公企业、中小企业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地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推进国有企业、世界500强在苏投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可发出特别提示函,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出行政建议书,加强指导和督促。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应根据企业工资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遇到一定困难的企业,应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企业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行特殊工时制的企业,应通过协商,确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和工作休息安排的计划;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应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确保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劳动定额,并取得合理劳动报酬;国有企业以及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通过协商,合理确定经营者收入与一线职工收入的比例关系,建立两者互动挂钩的具体办法。继续实施“协商薪酬制度激励职工创新计划”,推动企业将劳动与资本、管理、技术等要素进行综合平衡后,按贡献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引导并鼓励职工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开展各类群众性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激励职工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增强企业工资支付能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三是做实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基本制度,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情况电子数据库。认真实施工资集体合同审查行为规范达标活动,规范审查管理,简化审查流程,因企制宜提出审查意见,确保已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取得法律效力。以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为重点,通过“党工共建”的组织平台和机制保障,加大工会组建力度,积极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加快工资集体协商主体的培育。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并发挥其作用,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普训和轮训。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代表组织应着力加强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培育,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研究本地区、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方案,并积极推动企业或区域、行业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确定和实施。
四是督促激励并举,增强主体双方的协商自觉性。工资集体协商发生争议时,劳动关系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处理。对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妥善把握司法尺度,平衡好企业的实际经济状况与职工的利益要求,引导企业和职工理性表达各自诉求。对不响应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或协商后拒绝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因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要及时调解、主动调解,并将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内容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会组织要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形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企业就工资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工资条款的履行情况,每半年向职工公布一次,每年向职代会全面报告一次,及时分析履约过程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主动与企业加强沟通协调,促成尽快解决。企业代表组织要引导和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工资集体合同,要将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实现职工工资增长情况作为评比、评价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一项重要指标。企业因故未能履行集体合同约定的,应当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加大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荣誉激励,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主要评价标准,将依法支付工资情况作为企业创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基本准入条件,将工资增长情况作为对企业、企业经营者和工会负责人参评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自身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三方机制的主要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排摸本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运用定期会商、互通信息、共同督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按照共同协商、分头落实、合力推进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审查管理、争议调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支持职工依法提出的权利诉求,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基层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协商能力水平,加强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各级企业组织要切实做好企业经营者的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引导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平等协商、共享成果、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意见》还同时提出了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今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20项具体工作任务。
(供稿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白下区采取四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为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近日,南京市白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发改委和工商联四部门专门召开会议,重点就组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等内容进行专题讨论,确定了四项措施: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围绕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展开调研,将如何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特别就企业内部开展集体协商的阻力、影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分工负责,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总工会分别抽调街道、社区部分业务骨干,成立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队伍,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宣传,倡导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做出应有贡献。三是培育亮点、树立典型。结合诚信单位评比,开展“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培育集体协商和承诺兑现典型。对部分响应要约迅速、协商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合同承诺兑现的企业,重点进行培养和推荐。四是完善机制、共同推进。不断完善三方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工共建,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意见》,对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
(供稿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
为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连云港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百日要约行动”。此次行动中,连云港市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五步”工作法,即:“一提示”,各县区劳动关系三方、各企业主管局(集团公司)向企业行政和工会发出“特别提示函”,帮助企业启动集体协商要约程序;“二规范”,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内容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协商的有效性。“三把关”,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帮助企业把好集体合同起草关、协商谈判关、签约备案关;“四原则”,组织引导企业职工双方协商时遵循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四项原则,寻求双方接受的利益平衡点;“五制度”,建立并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整改建议书》、《处罚书》、《审查意见书》、《履行情况报告书》等“五书”制度,规范、完善五书内容,全程指导规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现将连云港市此次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发布的一系列参考文本刊载如下,供各地参考。
(供稿单位: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