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明开讲啦是哪一期: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27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05:57
发布日期: 2010-11-15
【编者按:近年来,泰州市积极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从全局上把握、部门间配合、细微处着手,不断夯实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丰富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创新工资集体协商的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泰州市的相关工作经验予以刊载,供各地参考。】
泰州市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
近日,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2010年—2012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将工资集体协商领域由百人以上规模企业和列统企业向百人以下中小企业拓展、向乡镇(街道)和园区企业延伸。
早在2007年,泰州市就出台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首轮3年规划,通过三年努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已经全面完成,全市各类建会企业普遍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此次出台的三年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大力推进未建制企业和新企业、新行业、新区域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逐步提高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规划提出,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为“工资协商巩固年”、“工资协商规范年”和“工资协商冲刺年”,力争到2012年,100人以上企业和列统企业独立建制率达到98%;所有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中小企业覆盖率达到90%;积极推进100人以下缴纳社保的企业独立建制,力争建制率达到60%;工资集体协议报审率、履约率达100%;职工满意率达到80%。
规划明确了五项工作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市(区)政府要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三个文明”考核体系,要抓好三年目标任务的分解工作,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企业和个人。要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考核奖励制度,按年度考核评比兑现奖惩。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企业行政应约情况的监察监督,对不及时、不响应要约等情况,依法及时查处。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向没有建立、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或工资集体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应约的行为,要发出“整改意见书”。二是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分类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突出重点,着力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强化对各类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加大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力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指导水平。强化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素质建设,建设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的指导员队伍。四是严格监管考核,提高协商实效。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履约情况纳入劳动保障诚信管理的内容,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规划中首次明确对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审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每年要定期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优化工资协商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加强工资协商工作的典型宣传。
靖江市率先推行船舶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靖江市针对船舶行业工资支付纠纷日渐复杂的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靖江市船舶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办法》),以期将有效缓解船舶行业项目层层发包、工资层层发放带来的欠薪隐患。
《办法》对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建立意义、适用行业范围、保障金的缴纳标准、保障金的作用及其调整标准等作了一系列规定。《办法》明确,设立保障金的企业包括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配套件生产、拆船企业及其相关劳务承包企业。保障金作为劳动者工资支付纠纷应急处理的固定资金来源,专项用于垫付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工资支付保障金。船舶企业及其相关劳务承包企业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设立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并签订相关存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存储期限、存储时间、存储数额等内容,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案件,这笔保障金将用来偿还职工被拖欠的工资。
《办法》规定:工资支付保障金根据使用劳动者的人数分档缴纳,人数在50人以下的,保障金不低于10万元;大于50人、少于100人的,保障金不低于15万元;大于100人、少于200人的,保障金不低于30万元;大于200人的,保障金不低于50万元。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金实行动态调整,每半年调整一次。凡发生过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的企业,保障金在应缴纳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劳务承包企业在合同期满后与船舶企业续签合同的,保障金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转入下一承包合同期;未续签合同的,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或依法解散的,如已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保障金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将全额退还给劳务承包企业。同时,该市钢铁、服装纺织行业及其相关劳务承包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设立和管理参照《办法》执行。
兴化市粮食交易市场工资协商行业联动
兴化市粮食交易市场创建于1991年,现有大米加工企业52家,员工1820人。市场按照“定额公平、薪酬保底、多劳多得、激励先进”的原则,与职工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通过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稳定了职工队伍,充分激励和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热情,达到了职工收入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的双赢目标。
经过几年的摸索,市场双方逐步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市场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选产生46名职工代表,市场工会主席任职工首席代表。每次谈判前,市场行政方与工会方先行沟通,形成初步底线,并寻求平衡企业利润和职工工资增长点,确保企业利润增长的同时,职工工资也相应有所增长。然后,交由行政方代表和工会、职工进行正式协商。在协商中,市场行政方和工会方的代表都具有对等的建议权、陈述权和否决权,按照先易后难、求同存异的顺序,逐条达成共识,最终达成工资集体合同。在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市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机制,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相关企业行政方和工会方代表为组员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把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群众监督有机进行结合,切实了解职工群众对工资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满意度。对执行合同中的偏差以及在合同条款外出现的新情况,均予以细致分析,找出原因,对照合同条款理顺关系,解决矛盾。对每次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均向职代会报告,市场办公室作为监督检查的常设机构,接待协商代表和职工代表对履约情况的质询。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序开展,极大地增强了市场内企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改变了职工“上班就是打工”的简单劳资关系观念,使广大职工尝到了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甜头。近几年来,市场内职工工资每年的实际增幅均在10%左右,企业经济效益均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市场开拓、新品开发等方面均有新的突破,真正达到了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收入增长相结合的共赢共进。
扬子江药业集团工资协商一举三赢
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现有员工7500余人。集团自2006年11月首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工资集体合同发挥了一举三赢的作用。
一是有效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收益。集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坚持在量化内容、修订条款与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重点解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益问题,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工资专项合同签订后,先后三次调整工资水平,近四年工资的年平均增长率达12.5%。同时,通过集体协商,与所有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为过去未交保险的临时工全部补缴社会保险,补缴费用达3000多万元。同时,在与职工工资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与比率,真正的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是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和谐稳定。企业自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劳动争议大幅度减少,2007年比2006年下降了45%,2008年比2007年下降了50%,2009年仅发生一起劳动争议,2010年至今未发生一起劳动争议。企业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先后建立了游泳馆、网球场、图书馆、羽毛球馆等娱乐设施,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职工的归属感,企业的劳动关系日趋和谐。
三是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企业的经济发展。2009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3亿元人民币,近三年平均增长率为22%,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双赢。
浩普投资公司工资协商规范有序
泰州浩普投资有限公司自1995年实施集体协商制度以来,始终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具体体现,坚持不懈,规范操作,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9年,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修订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七项规章制度,在此过程中,工会结合企业实际,起草制订了《集体合同及专项协商制度》,该制度具体规定了集体协商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代表产生的办法、监督管理等,为公司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各子公司形成了控股、参股等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也形成了中外合资、股份制等多种企业形式,且各自的产品所处行业不同,公司规模、盈利水平差别较大。根据这一情况,今年新一轮工资集体协商前,工会与行政沟通后,决定改变以往由浩普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行政协商的方式,授权各子公司工会组织分别与各自行政进行协商,区别对待,突出个性化要求。比如对经济效益较好的子公司提出增加工资10%的要求;对产品利润空间较小、项目投资压力较大的子公司提出的增资要求为8%,同时要求将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具体方案写入工资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民主管理的水平,使职工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大提高。近年来公司利润总额年递增15%左右,人均工资年平均增长8%以上,员工对协商后合同的执行情况普遍比较满意,劳资矛盾减少,公司多次获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称号,今年还被表彰为“江苏省平安企业”。
振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工资协商重抓履约
江苏振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自2003年以来,积极推行工资协商制度,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形式、员工工资收入水平及其增长幅度和员工保险福利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发展。
为有效提高工资集体协议的履约率,公司不断完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职代会审议制度、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工资集体协议履约责任制度、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责任制度等,发挥车间分工会的作用,把工资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列入“职工小家”建设的重点考核内容,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组织工资协商监督小组成员,定期对工资集体合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行政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履约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职工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重点问题,基本都得到较好解决。如通过落实工资集体合同,公司调整了特殊工种职工津贴、调整了员工的防暑降温费、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通过落实工资集体合同,员工年工资增长率不低于8%,有效稳定了职工队伍,保障了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连续几年来,企业产值增幅均在20%以上,利税增幅均在15%以上。企业职工收入稳定提高。刚开始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2003年,职工的人均年收入只有4000多元,2009年企业人均年收入已达19256元,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供稿单位: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