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一茜一家图片: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0年第2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47:40
发布日期: 2010-01-26
【编者按:2009年,无锡市着力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以“三大体系”和“三项机制”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发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作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打造了诸多工作亮点,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现将无锡市工作经验予以刊载,供各地借鉴。】
【措施篇】
——大力推进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工作推进会,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无锡市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无锡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指导企业建立起与自身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包括职业安全管理制度、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职工培训制度、薪酬考核激励与支付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等一整套健全完备的劳动规章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0%以上的企业对照指导意见和参考文本作了修改完善,其中70%的基层企业已落实到位,对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大力推进协调劳资关系工作进基层。市政府办公室制发《无锡市推进劳资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实施办法》,明确了街道(镇)、社区(村)专兼职劳资关系协理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通过一年来的努力,85个街道(镇)、园区均成立了协调劳资关系工作小组,各市(县)区通过招聘人员、调整职能等方式,为每个街道(镇)、园区配备或明确了至少1名专职劳资关系协理员,建立了一支90人规模的专职协理员队伍。基层组织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作用明显提升,在街道(镇)、园区和社区(村)一级处理劳动争议数已占全市总数的60.2%,有效遏制了一个时期以来劳动争议纠纷高发的态势。
——大力推进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创建活动。制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创建活动,将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建立了以街道(镇)为单元的测评考核制度,从协调劳资关系建设、劳动保障维权建设、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劳资矛盾基层预防和调解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和指导服务工作等六个方面设置了19项具体指标,突出实际操作指导,加大评比考核力度。目前,市和谐劳资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15个和谐劳资关系街道(镇)进行了考核验收,下一步将授牌表彰。
——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全市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现了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实施、高水平发展,根据社区内单位数量确定的监察网格已全部划分到位。发挥监察网格化贴近企业面向基层、便于沟通协调的优势,采集单位用工信息,为用人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依法用工服务促进年”活动,大力推行劳动保障监察说理式法律文书,融情叙理、以理说法,将法律的普遍规定同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起来,阐述违法的事实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的自觉自律行为明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柔性制约功能也得以显现。2009年度共采集用人单位信息数据30781条,受理举报投诉6993件,发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254件,基层网格直接调处劳资矛盾4390件,形成了市、市(县)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监察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的工作模式。
——大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坚持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机制,打造劳动争议调处的前道防线,2009年度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25390件(其中立案受理8622件,比2008年增长1.12倍,各级仲裁委员会和基层案前案外调解达16768件),结案率达100%。同时,为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办案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在2009年6月9日批准设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后,各市(县)区迅速跟进,其中江阴市和北塘区已挂牌运行。早于2007年成立的滨湖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09又专门腾出6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作为仲裁院的办公场所,并投入45万元购置硬件设备。目前,全市已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9家,正在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人员招录工作、仲裁庭硬件设施的完善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工作。
——大力推进企业落实社会责任。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无锡市坚持“双维护、两服务”的工作原则,着力打造诚信企业的“金字招牌”。一方面加强定向指导,规范诚信企业劳动用工,建立动态的全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数据库;另一方面开展“诚信企业回头看”排查工作,对三年中企业发生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职工集体上访的、劳动保障方面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有损诚信企业形象行为等情形的,取消诚信企业称号。经过全面排查核对,在已评定的1084家诚信企业中有34家诚信企业因出现上述情形,被取消诚信企业称号。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联动工作。无锡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运用司法手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为全市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按照调解优先、调解前置的要求,将诉讼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注重与劳动保障、经贸、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和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促进劳动争议处理联动机制的健全。建立并落实审裁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裁量尺度,明晰执法口径,统一裁审标准,树立裁审权威。重视劳动争议审判队伍的结构建设,选调学历层次高、业务水平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法官充实到劳动争议的审判队伍。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促进企业强化法律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劳动争议涉诉信访工作,对审结的在本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综合运用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息诉教育等方法,实现息诉罢访,避免更多劳动争议的发生。
【基层篇】
——江阴市“四抓并举”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三项体系”抓长效。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都专门成立和谐劳资关系领导小组,确保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健全劳动保障诚信体系,采取诚信创建工作升级、完善评价体系、抓培育、抓典型、抓导向等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健全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把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送上门,把技术革新、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送上门,把调解仲裁劳动关系矛盾的服务送上门。二是坚持“三个结合”抓宣传。坚持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公益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先后50余次到镇、村、企业宣讲《劳动合同法》,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向企业法人代表致发一封公开信2万份,向企业赠送《江阴市企业规章制度参考文本》1万余本,与企业老板、人事负责人座谈30余次。三是发挥“三级作用”抓调解。充分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村(社区)调解员、镇(街道)调解中心”职能作用,着力打造覆盖全市的基层调处网络。采取“调解方式多渠道、调解组织多层次、调解人员多元化”的方式,尽量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用人单位内部,做到“案结事了”。四是实现“三个转变”抓监管。进一步创新监察手段,做到执法重心向下转移、执法信息向上汇集,全面掌握各镇(街道)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实现工作方式由被动监察向主动预防转变,变等人上门为主动联系企业;工作范围由侧重企业向所有用人单位转变,变主要监察重点企业为全面转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作内容由监察执法为主向服务企业兼顾转变,变“包公”为“济公”。一年来,向企业发放劳动监察建议书3500多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7.7万份,接待举报投诉3807起,立案270件,结案率达到100%。
——申港抓实创建和谐劳资关系街道工作。2009年初,申港街道党工委把和谐劳资关系的创建工作列入了总体目标规划之中,成立创建和谐劳资关系领导小组和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街道10个行政村以及成立工会的企业相继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和谐劳资关系协理员和协管员队伍,聘任14名和谐劳资关系协理员。在实践中,一是选择20家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和谐劳资关系的联系试点单位进行重点指导服务,走访骨干企业和工会建制企业304家,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目前,街道规模以上企业建章率达到100%。街道社保所与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劳资关系协理员、企业劳资关系协管员都建立了QQ信息联系群;抓传、帮、带,通过劳资关系协理员、协管员及时调解处理劳资纠纷工作,做到一般劳资纠纷不出企业、村(社区)。二是强化目标考核,将劳动关系和谐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到对各企业、村(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年终考核评比之中,对发生劳资纠纷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劳资关系不和谐的企业、村(社区)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同时,劳动保障条线还每月在工作例会上对和谐劳资关系相关情况进行讲评。所有企业都有一名劳资关系协理员负责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员全方位覆盖。三是积极培育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星级企业”的评选活动,以典型推动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社会责任。2009年,共有17家单位入选街道“和谐劳动关系星级企业”,培育了金中达等4家单位进行了诚信企业的申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助推职工收入增长,281家工会建会企业订立工资集体合同,合同的覆盖率超过95%,履行率达到100%。街道新增参保2531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125万元。
——华润实业公司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无锡华润实业公司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始建于1966年3月,现有职工285人,工会会员285人,公司工会下设5个分工会,27个工会小组。近年来,华润实业公司以加强企业职代会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一是注重沟通协调,不断增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工会每年至少与公司董事会和党组织主动沟通一次工会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争取公司行政领导和党组织的支持。利用集会、班组会、宣传栏、墙报张贴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全公司职工进行宣传教育,让公司每个职工了解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作用,了解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二是加强职代会建设和厂务公开制度,不断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公司以“三会合一”的形式认真落实企业职代会制度,定期选举、召开职代会,确保代表质量、会议质量,广泛听取代表意见,重视代表提案,不断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公司设有专门的民主公告栏,定期公布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等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内容,确保职工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坚持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公司从1998年起就坚持签订集体合同,2003年开始实行“1+3”形式的集体协商制度,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签订“工资专项协议”、“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劳动保护专项协议”。合同签订后在全公司公布,并由履约监督小组负责中期管理,提高履约率。
【效果篇】
——党政重视。2009年1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的决定》(锡委发[2009]12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发《关于印发<2009年法制无锡建设18件实事项目>的通知》(锡发制[2009]4号),将推进协调劳资关系工作进社区列入2009年法治无锡建设第11件实事项目,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由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信访、经贸委、财政、劳动保障、建设、安监、总工会、工商、工商联、企联等13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市创建和谐劳资关系领导小组,多次组织专题督查和召开专题推进会;市政协将“优化劳动保障维权体系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作为重点提案提请市政府办理。
——企业欢迎。落实“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政策,帮扶企业减负稳岗,应对金融危机,截至目前,共认定困难企业94户,涉及职工3.7万人,核准社会保险补贴8487万元。对裁减员20人以上单位提供上门指导服务,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走访企业710户。开展了“进企业为企业服务、帮企业解难”活动,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截止2009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章率100%,中小企业建章率达65%。2009年,全市财政突破1000亿,增长16.5%,一般预算收入416亿,增13.8%。
——职工受益。为方便职工,成立局劳动保障权益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中心,制订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和要求,实行统一窗口接待、同一平台受理、一体化处理的工作模式。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发展,有效的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2009年市、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下降12.71%。大力推进企业工会建会力度,灵活务实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7%;全年共审查集体合同28624份,其中,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数为16282份,工资协商建制率达93.19%。
——社会支持。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与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共同建立了企业欠薪披露制度,加强对诚信企业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企业指标评价体系;工商联充分发挥其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将企业自身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劳动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标准、原则和方法,提高劳动管理水平。
——自身壮大。去年7月17日,省厅在无锡市召开了全省劳动工资工作座谈会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进会,无锡市在会上就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作了经验介绍。目前,无锡市1296个社区(村)已聘请了1096名兼职劳资关系协理员,协调劳资关系进社区(村)覆盖率达到99.61%,超额完成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达的85%的年度目标任务,形成了市、市(县)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协调劳资关系工作体系。“两网化”充分覆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察体制建设,实现维权服务的无缝隙管理,获全省“两网化”专项考评第二名。
【展望篇】
——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协调劳资关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专兼职劳资关系协理员队伍建设,2010年3月底前,制定下发《无锡市基层劳资关系协调工作程序》,加强和提高政府基层组织协调劳资关系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全面落实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工作职责,着力基层调解工作室建设,强化联动、互动,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协作和联动,提高调处效能。
——突出典型示范,进一步提升企业自我规范意识。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培育工作,引导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倡导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推进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建设,用2-3年时间,基本实现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全覆盖;积极开展和谐劳资关系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好和谐劳资关系企业、园区、街道(镇)创建活动,组织好2009年度和谐劳资关系企业、园区、街道(镇)创建活动的考核、评审、颁奖、宣传等工作,把和谐劳资关系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坚持预防为主,实现一般劳资纠纷基层化解。积极开展和谐劳资关系预警预防工作,运用协调劳资关系四级工作体系,发挥街道(镇)、园区劳资争议调解组织和专职劳资关系协理员,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兼职劳资关系协理员,以及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和人员的作用;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信访、仲裁、监察等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权益服务效能,为群众诉求提供便捷服务,及时处理劳资矛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载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指导培训,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