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片 迅雷:对“公安局长诉访民”的几点追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42:55


  因为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持续发帖,控诉自己存在涉黑、暴力执法等违法行为,湖南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连同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上述两人诽谤,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定于2月16日开庭。

  在我看来,“局长诉访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标志了权力行使的谨慎,体现了法治的进步,做法值得支持和肯定。作为县公安局长,虽然认为访民行为对自己及所在的公安机关已经构成诽谤,却没有最大化地动用手中的司法权,抓人关押,逮捕公诉,判刑入狱,而是直接出面以自诉人的身份向当地法院控告访民的诽谤行为,体现了公安局长对权力和法律的敬畏,这是一大进步。

  然而,在这一事件中,有些现象和做法也令人担忧,不禁有以下几点追问:

  一是公安局长与访民之间的地位权势悬殊问题,在事件发展过程中访民是否受到不公正待遇,局长及相关民警是否有滥用权力之嫌,都值得我们关注。二是访民的网络发帖行为到底是“控告、检举”,还是“诬蔑、诽谤”,似乎应有第三方的界定。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与诽谤挂钩,恐怕在本案中尚缺一个纪检监察部门的结论,否则法院也会十分为难。三是县公安局长在本县法院起诉普通民众,法院能否完全中立也让人担忧。

  综合看来,“局长诉访民”完全不同于普通公民之间的刑事自诉案件,它除了涉及官员权力行使及“权势磁场”外,还涉及公民对官员职务行为的监督权以及言论自由权,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寻找两者之间的法律界限,一不小心就会伤及公民权利,助长公权力膨胀。这也恰恰是这一事件值得高度关注之处。
        鲁生(山东 教师)

           ----原载2012年2月17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