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安全做诊断的内容:戏说官场“潜规则”(一一零)官员如何采取隐蔽方式间接经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29:11

戏说官场“潜规则”(一一零)

 

---某些官员如何采取隐蔽方式间接经商

吴越论春秋

“做官必读《曾国藩》,经商必读《胡雪岩》”。有句话概括得好: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的位子。疯狂经商做买卖,以官护商,以商养官,互利互惠,恶性循环。其实,这已经是官场最大的潜规则。

官员非法参与经商,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腐败根源,一些官员利用职权非法参与经商,或者为非法经商者提供便利,既使自己深陷“非法利益格局”,又严重扰乱地方经济秩序,导致政令不畅、腐败猖獗,使一些正常的工商户在不公平竞争的环境下无法生存,而那些政府官员的实体往往又通过各种关系偷税漏税。

某些领导干部不像有些贪官那样一手办事、一手要钱,而是采取比较隐蔽的方式间接参与经商做生意: 

1、家族型:由自己的家属、子女出面创建经济实体,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和权力影响,确保这一经济实体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业务收入。 

2、幕后型:自己投资创建经济实体,委托善于经营管理且信得过的人员担任法人代表,经营打点业务自己隐身幕后决策指挥。 

  3、参股型:将自己的资金投资到他人的经济实体,根据经济实体的盈利情况进行分红。 

  4、掮客型: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权力影响、信息优势等,为其它经济实体发展业务,或者帮助获得经营许可证、工程项目,从中谋取好处或分红。 

5、期权型:在位、在任时,利用其权力及影响,为某些企业牟取利益,为了保护自己,逃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查处,不图眼前的直接回报,而是为日后退休、“下海”后获取更大利益打下基础。

6、混合型。以上几种类型的任意组合。

利用职权“名正言顺”地为自己赚钱,这就是权力寻租、权力腐败!发展非公经济最需要的是平等竞争,政府官员经商(特别是一些领导),原有的关系网、人情链、政府内部信息,都会成为特殊优势,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某些领导干部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问题上,一般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官商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是亦官亦商,造成公权私化;

三是通过垄断经营,大肆掠夺社会财富;

四是以钱谋权,造成权力恶性膨胀。

大量事实说明,官场、商场必须彻底分离,权力与资本绝对不能结缘。官员经商办企业,哪怕暂时与所在部门、岗位脱钩,但其中一些人仍能利用官场人脉、行政资源以及个人以往职务上的影响,非法牟取经济利益。这样的“创业”,只能导致权力寻租,污吏丛生,官商勾结,市场混乱。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从政为官,就别想发财,既选择了公务员职位,就不能指望下海捞一把。官员是靠纳税人缴纳的血汗钱供养的,他们的工作职责是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试问:一边拿着公家发给的俸禄,一边忙着个人发财,天底下哪会有这样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