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邦降e辉煌的大圆舞曲:口腔诊所医疗废物处置SOP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46:05
原创:苏斌发布时间:2011/5/23 13:26:22已被683人阅读
诊所感染管理组
文件名称:诊所医疗废物处置SOP
文件编号:**-IC-SOP-ylfwcz
持有部门:感染管理组 护理部 医疗部
制订者:***
审核者:***
核准者:***
制订日期:2008年4月28日
审核日期:2008年4月28日
核准日期:2008年4月30日
执行日期:2008年5月 1日
版次:Ver 01
文件页数:共1页

文件性质:    普通          限制(仅限本诊所范围,未经授权,不得复制)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加强诊所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与交接
1.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各诊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医疗废物的定义区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禁止医疗废物在非心收集点暂存点倾倒、丢弃。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别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生活垃圾存放在黑色包装袋中;损伤性废物存放到专用的利器盒中,感染性医疗废物置于有感染性标志的黄色垃圾袋中
5.诊室内的医疗废物应统一放置于消毒室固定的加盖桶内,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器械外包装、盐水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口杯、针筒等分别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容器中,用后的注射器针头、刀片、缝针等利器应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参附表一)
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传染性口腔患者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6.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诊所集中存放医疗垃圾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9.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10.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垃圾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垃圾每天由康环公司回收、焚烧,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如不能运走要及时与运送单位联系。必须做好交接单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交接单一式三份,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暂时储存部门、监管部门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3年以上。
11.口腔科要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暂存点。
12.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厅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贮存流程说明:产生    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带有警示标识的袋中;医疗废物中的利器如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等放到专用利器盒内,外包装袋等置于非感染性的黑色垃圾袋中),包装袋外要贴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交接(诊所人员与康环回收人员交接,双方在产生地交接本上签字)。
附表一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类 别
特   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3)废弃的被服;
(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
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
废 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1)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2)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3)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
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说明: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器、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使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及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