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圆舞曲谱子:最需要问责的是老百姓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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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需要问责的是老百姓的社会保险

作者:罗修云 2011-03-26 18:06:07 发表于:博客中国

 

    不知从何日始,中国开始热衷于搞“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在我的印象和记忆中,“一票否决制”在先。近年来,地方政府和官员不知弄出了多少个“一票否决制”, 节能减排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学生入学率实行“一票否决制”,越级上访也实行“一票否决制”等等。而近两年又开始流行“问责制”,其“风头”大有盖过“一票否决制”之势。20099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还通过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不过,问责制的内容,有很多是重复着“一票否决制”的内容,如广东陆丰首创“计生问责制”,至2010714日已问责117人。但奇怪的是,事关公民生存的一件“顶头”大事——社会保险,竟没有哪个地方列进了“一票否决制”或“问责制”的项目。我觉得,像越级上访搞所谓“一票否决制”或“问责制”,明显带有侵权性,不搞也罢,但社会保险却一定要搞“问责制”一级政府管辖的范围内,只要有一人没有办理社保,就要对该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问责,追究该级政府主要领导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社保问责,不仅仅是行政问责,还应该是法律意义上的问责。因为社保是一个国家的基本人权制度,公民享受社保早已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法律术语的问责制称之为法律责任的追究。根据宪法和法律,政府及其公务员必须承担应由它(他们)承担的责任,包括道义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政府还必须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监督,以保证责任的实现。这是为增强官员的责任感而设置的一道“紧箍咒”,从而使这些人民公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社保问题纳入法律问责,是题中应有之义,哪一项工作的重要性比老百姓的生存生计生活更重要呢?社保问题不问责,而一味地问责于与民生问题无关乃至损害民生的事项,这不是有点舍本逐末、本末颠倒吗?! 
    社保问责,还有一个大大的理由:我们的政府有个前缀——“人民”,即人民政府。既然是人民政府,就应当将人民的生计生存生活问题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让老百姓过上舒舒心心、美美爽爽、快快乐乐的好日子,让“今天明天都是好日子,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 灿烂写满了所有笑脸,生活一天天变得精彩”等时代颂歌的歌词,变成老百姓活生生的现实。共产党的宗旨、共产党人最响亮的口号,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而老百姓的社会保险,对低收入者和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者而言,既是眼前生活的基本保障,也是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依靠。民为社稷之本,本固则邦宁,历代开明君主都知道“固本”之重要,连2500多年前的老子,都有了让老百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现代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出发,从德国的威廉一世皇帝于1881年用“诏书”的形式,对民众提供生活物质保障的要求表示认可,并考虑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一词沿用至今。一百多年来,现代民主国家逐步建立健全了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给予其基本生活权利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让普通国民在失业、退休的情况下,都可以衣食无忧,喝上“免费啤酒”,享受免费医疗,孩子读书则享受全额奖学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被称为毫无私利的全世界最先进的政党,因而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政府,理应比封建皇帝和资本主义国家做得更好。否则,就是我们政府的失职、我们政府官员的失职。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保实行问责制,也完全在情理之中。
 
    我国政府一再强调和谐、稳定,而实现全民社保,让全体国民衣食无忧,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最根本的途径。社会保障旨在于让低收入群体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古人有言: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前一句暂且不论,但饥寒起盗心,乃是反复证明了的结论。当饥饿的阴云越来越浓重,今天不知道明天是否有下锅米之时,“盗心”也就很容易由此而生。“盗心”自有它的逻辑:人人生而平等,凭什么我就该世代贫穷?凭什么我就该遭受欺凌?你们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我吃不上肉吃不上鱼,但也还得吃口饭啊!当一个人生存需要的时候,没有不敢做的事情;当一个人穷得叮当响的时候,剩下的只有命一条,搏弈也就没有任何顾忌。现实生活中,偷盗、盗窃、诈骗、卖淫、敲诈勒索乃至谋财害命等刑事犯罪,绝大多数都是“盗心”的产物。偷扒抢劫、坑蒙拐骗的多了,老百姓便没有安全感,谈何和谐、稳定?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框架,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制度无缺失、覆盖无遗漏、衔接无缝隙,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简言之,就是社保要逐步覆盖全国所有的城乡居民。而要实现社保的“全覆盖”,也有必要实行社保问责制。没有问责制作保障,没有“一票否决制”作保障,必定会有许多社保的“漏网之鱼”,那么实现社保全覆盖便会遥遥无期。毕竟,饱食终日、衣食无愁的人,不知道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住在宽敞华宅里的人,很难体会到住在“鸽子笼”或茅草棚里的局促拥挤和寒风砭肌之感。没有问责制,再多的老百姓没有社保、再多的老百姓受苦受穷,一些养尊处优的官员也不痛不痒,“我自独逍遥”。 
    时下,在我国13亿人口中,究竟有多少人没有社保?恐怕国家人保部的官员也未必有这个数据。不怕网友笑话,我一家三口都没有办理社会保障。我在新闻单位干了26年,但2006年离开单位后,由于事业单位的社保改革至今未能启动,导致我“人走社保却不跟人走”,使得我至今未能办理社保。我爱人曾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离厂后,不知何年何月,那家工厂已是“城头变幻大王旗”,找新“主儿”续办社保,竟然被以种种理由想推脱,使得我爱人的社保至今没有着落。儿子学校毕业不久,目前还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因而也就谈不上办理社保。再说,“体制外”的人办社保,有单位的自己要一部分钱,没有单位则要全部自己交钱。我一个月三四千元的收入,要养一家老小,乡下的弟弟疾病缠身,也需要我的资助,这点收入刚刚够维持家庭的运转,哪有余钱购买社保哦?至于每月只有上千元收入甚至收入更少的家庭,连维持眼前的生活都困难,哪有钱来“买”晚年的安稳呢? 
    或许有人会说: “中国人口多,财力有限,哪能拿出钱来为几亿穷人买社保呢?”此论谬矣!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都是财富的创造者,一个人创造一个人的财富;一百个人创造一百个人的财富;一亿个人创造一亿个人的财富。中国的穷人多,主要是两极分化太严重,财富按照“马太效应”越来越集中到少数强人强权者手里,一个富翁和一个官员,可以拥有数万数十万甚至数百万“草根人”的财富。只要官员们少贪一点;只要地方政府少搞点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何愁没有给穷人买社保的钱?广东中山市那个贪腐市长李启红,其家族的财富竟达20个亿!天哪,20个亿可以给多少人买社保哦?!至于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及乱拍板造成的决策失误所浪费的钱,给全国所有的穷人买社保还用不完! 

    在我国,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或许就该从“社保问责制”开始。在“问责制”的压力下,让各级政府及其政府官员密切关注民生问题、关注老百姓的社保问题,凡买不起社保的穷人,一律由政府出钱为其购买。请网友评评:社保实行问责制是否有道理?买不起社保的穷人,该不该由政府出钱购买?末了,本博主提议:赞成实行“社保问责”的网友,请踊跃跟帖表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