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b小调夜曲教学:“小金库”变相形式及对策((泰和县纪委信访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8:25:52
“小金库”变相形式及对策((泰和县纪委信访室) 发布时间: 2005-02-28     来源: 泰和县纪委              国办发[1995]29号文件规定:“凡违反国家财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由于“小金库”代表了小团体利益,人们对灰色收入的普遍期望,因此它具有很强的韧性,屡禁不绝。又由于法规对“小金库”经济处罚较重,而对人的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作出相应规定,对私设“小金库”的处罚缺乏威慑力。在查处“小金库”时,大部分处罚的是单位,而不是单位责任人,所以“小金库”今天查处了明天又设。“小金库”的隐蔽性极强,查处难度大。在近几年查办的经济案件中,大部分的违纪金额都属“小金库”性质,违纪单位私设“小金库”的花样不断翻新,主要有以下变相形式。
         变相形式之一:筑“防护墙”         如在2004年的查案中发现,某学校2004年收取补课费、资料费、试卷费等几十万元不入学校财务帐,但又怕作为“小金库”查处,于是成立了学生“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选出成员代表“掌握”这笔资金,而实际情况是代为保管。开支主要用于教师补课工资、奖金、福利、生活补贴、招待费以及假期旅游等,到学期结束时,收支情况由分管的副校长、班联组长、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一起结核,结算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一学期一结算,结算完毕,结算单有的保存,有的销毁。成立家长委员会就是为防备有关部门查处,万一查出,他们就把责任推给“家长委员会”。美其名曰是学生家长强烈要求补课的,补课费也是家长提出成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委员会”管理,钱由学校使用。学生“家长委员会”实际上是他们修筑的一道“防护墙”。         变相形式之二:“转移支付”         如在2002年的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局作为甲方,委托乙方某公司负责某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共在乙方开支招待费、协调费和加班费等7万余元,结果形成“双赢”局面。作为甲方,既消化了不合理支出,又免去了经手“小金库”带来的麻烦;作为乙方,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最后还有盈利就行,既为甲方提供了方便,留下了人情,又为今后再次承揽工程留下了“伏笔”。          变相形式之三:“一社二制”         如在2004年信访案件调查中,某供销社利用职权在本单位成立了一个烟花爆竹营销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该部挂合资企业的牌子,政府给批发经营权,干部职工得实惠。既消化供销社的一部分不合理支出,又照发干部职工奖金、福利、双重工资,成了一个捞取外块的部门。违规行为查出后,该供销社主任称这是“一社二制”。          变相形式之四:寻找“避风港”         从近几年查处学校经济违纪情况来看,有的学校把学生食堂账当作私设“小金库”的“避风港”。这些学校违反财经纪律截留单位正常收入不做到单位帐内,而是转到学生食堂帐上,如将学校店面租金、停薪留职教师未领取的工资、学生补课金、试卷费、作业本费、学杂费等收入放在食堂账上,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教师职工的福利、补助、奖金等。同时在食堂帐内克扣学生菜金、米金,用结余的菜金、米金发放福利、奖金、购车等。          变相形式之五:“帐外收支两抵”         其特点是每笔帐外收支之间相互独立,互不牵连,检查人员每次只能发现一个局部。在2003年案件调查中,发现某单位2002年收企业6000元,用于小车用油,账外收支两抵,无余额。有人求情说,“数额不大,私人又没得好处,就不要写进调查报告里”。随后又发现该单位收到某老板8000元,用于集体旅游,也是账外收支两抵无余额。有人又解释,“仅此二笔,再没有了。”         变相形式之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如2004年查出某交通局通过虚列工程支出,在会计帐中套取几十万元修路专项资金,局长、财会人员等四人私分17万余元。有不少单位领导为便于自己送礼拉关系、发干部职工福利等,利用多开招待费、汽油和汽车修理费、单位电话费等手段在单位账上报销达到表面上开支合理,实际是贪污私分国有资金。 “小金库”多种多样的变相形式,使“小金库”更加隐蔽,定性更加难以把握。在案件检查中,我们决不能因“小金库”变换形式多样或一些单位的诡辩而放松查处和处罚。         如何查处这类变相的“小金库”,本人认为可采取以下做法:          对策一:利用群众的举报发现线索         要在群众中积极宣传《信访举报工作条例》,全方位发动和鼓励群众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在公共显眼场所设立举报箱,开通投诉热线,投诉范围包括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投诉重点内容为教育收费、医院服务、药品监督、农民负担、公路三乱、物价许可、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等。通过发函或电视公布纪委书记接待日。利用群众的举报发现线索。二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搜集信息,从中发现有价值线索。三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小金库”问题一经查实,对署实名的举报有功人按查出“小金库”数额比例给予经济奖励。          对策二:进行重点检查         为监督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有效防止各单位私设“小金库”,每年要安排一次对“小金库”的重点检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要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方法上采取内查外调和听、查、看、访等方法开展检查,即听单位财会人员的汇报;查各类收入支出情况;看单位帐目、核对银行帐户;走访群众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对查出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         对策三:出其不意,突击盘点         通过明察暗访等渠道,发现有价值线索,要出其不意突击检查。由于一些单位多年来经常要接受纪委监察局的检查,对检查的人员分工安排、工作布置以及套路也非常熟悉,早有准备,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给检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应选择最佳时机,最佳部位入手进行盘点才能取得效果。对一些单位进行常规检查时,不一定要现场检查盘点库存现金等,而是做一些表面上的检查,使对方看起来是走过场,放松警惕。过一、两个星期再杀“回马枪”,到被调查单位突击盘点,有时会发现掌握该单位私设“小金库”的证据。此外,如果调查人员在账务上很难发现“小金库”时,也可以清查库存现金的同时对财会人员的办公桌抽屉、公文柜等场所进行清理检查,必要时还可打开财会人员保管的保险柜,以取得“小金库”的证据。          对策四:收集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资料         审计部门每年都要对一些单位进行各种各样的审计,如“一把手”离任、任前、任中的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单位专项资金审计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等,我们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发现违纪线索,从而查找到“小金库”的证据。单位在接受审计时,审计部门还要延伸审计下属单位和关连单位,在延伸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会留心审阅支出类明细账及凭证,从中发现一些单位列支招待费、福利、办公经费、汽车费用等方面不合理开支的违纪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在取得审计报告的同时,可以调阅审计案卷,进一步审阅审计工作底稿,从中发现违纪线索以开展深入调查。          对策五:举一反三,查缺补漏         任何“小金库”的产生,都有其产生的背景、环境和原因。“小金库”是截留单位收入产生的,相当一部分“小金库”是乱收费收入。因此,要联合交警、公路管理、工商、税务、烟草、林业等部门,搞好收费清理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和铲除“小金库”,有效惩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势头,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深层次的机制和体制性问题,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及时制定规范性措施,完善管理。在查处“小金库”后,还要继续寻找、分析发生私设“小金库”的根源,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进而达到堵塞漏洞的目的。          对策六: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为从根本上消除“小金库”屡查屡犯的现象,应加大私设“小金库”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处理处罚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的单位领导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交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威慑力,起到查处一个“小金库”,规范一大片的作用。还应建立和完善查处结果披露制度,对被查出私设“小金库”的单位进行公开电视曝光,并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作检讨。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要以查办“小金库”案件为推动力,为经济发展清障除碍。要联合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大对“小金库”的查处和违纪资金的追缴力度,尽力挽回国家、集体经济损失。(中共泰和县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