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是一种什么精神秘:戳穿18亿亩耕地红线谎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22:07:24
     

戳穿18亿亩耕地红线谎言

谢作诗

2012/02/14

jrjia

  我们有个18亿亩耕地的政策红线。

  据说,这是要保证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13亿的人口大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可我还是不明白。我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是18亿亩,而不是10亿亩,又或者是20亿亩呢?

  我不明白,没有粮吃,挨肚子饿,是因为粮食少不够吃吗?

  可是,离开价格我们不知数量为何物。假如你愿意出100块钱买一斤大米,那么我敢保证家家户户阳台上一定种满了水稻,粮食会多得吃不完。实际上,只需出到汽油的价格,粮食就会多得吃不完。不说美国在大规模用粮食制造生物柴油,也不说东北的汽油里,含20%的乙醇,所以夏天汽车开过,会滴下一路水滴来,冬天汽车开过,排气管会一路冒蒸汽,我要单说我的家乡长湖村。因为有一个大水库,故而取名长湖村。因为有这个大水库,好些田可以直接引水灌溉的。朋友们可否知道,今天这些直接引水灌溉的水田有些已经荒芜了。据说,像这样荒弃农地的现象并不少见。那是说,用来种粮的土地减少了,可是我们并没有因此而挨饿。那也是说,我们对粮食的出价是低于对工业品的出价的,种粮收入低于打工收入。

  所以,吃不吃得上饭,不是种粮的土地多与少的问题,不是粮食多与少的问题,而是收入高与不高的问题。世人不是因为粮食少而挨饿,而是因为贫穷出不起价才挨饿的。见过穷人挨饿的,可有见过富人挨饿的吗?发达国家不主产粮食,但是发达国家的人民挨饿了吗?发展中国家多数农业是主产业,可是饥饿偏偏发生在这些以农业为主产业的发展中国家。

  古人早已经说过:挨饿的是种粮的人,穿丝绸的不是养蚕的人。那是说,我们要吃饱饭,不挨饿,其实可以不用自己种粮的,可以用口袋里的钱去市场购买粮食。我于是又不明白了,工商用地收益是农业用地的十几倍、几十倍,为什么要限制农业用地转做工商用地呢?

  是怕别人粮食封锁,所以即便工商用地的收益远远高于农业用地的收益,仍然要维持农业用途?但没有人封锁自己的财神爷。再说,延安的时候不生产药,蒋介石封锁住药品了吗?

  假如限制农业用地转做工商用地,损失的只是工商用途和农业用途的差价,倒也罢了,问题是限制农业用地转做工商用地不仅导致收入由穷人向富人转移,而且严重伤害制造业。

  限制农业用地转做工商用地,势必要减少工商用地的数量。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限制农业用地转做工商用地,商品房用地稀缺的恶缘故。高房价剥夺穷人,补贴富人,导致两极分化。在当今中国,房地产已经成为一个收入转移的巨大机器,只不过,这个机器从事的是将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向少数高收入人群和特权人群转移的工作。这是因为,能够分享房地产泡沫盛宴的一定是有钱人,而买不起房子的穷人反而要支付更高的房租。

  高房价还增加工商各业的生产成本,以牺牲工商各业的长远发展为代价。不是简单的工业厂房、商业店铺成本上升的问题,而是劳动成本上升的问题。沿海出现的招工难,与高房价其实是有很大关系的。想想看,房价高企,工人的生活成本就不能低下来。试问,因房价高企而导致的工人生活成本的上升谁来承担?和这个问题性质相同的另一个问题是,商品消费税是由消费者承担,还是由企业承担?答案是,消费者和企业共同分担。产品的需求弹性高,企业分担的就要多一些;产品的需求弹性低,消费者分担的就要多一些。同样的道理,高房价对于工人生活成本的提升也是要由工人和企业共同分担的。这就是交易的性质。不要只是看到交易双方对立的那一面,更要看到双方利益一致的一面。你的成本其实也是我的成本,我的成本其实也是你的成本,当然,你的收益其实也是我的受益,我的收益其实也是你的收益。这就是科斯定理、交易的性质。其实科斯定理讲的无非就是这样一个交易的性质。

  所以,你不能又痛恨高房价,又主张18亿亩耕地红线;你不能又要振兴制造业,又要限制农业用地转做工商用地;你也不能不救制造业,却指望经济继续持续高速增长。这是矛盾的事情。日本经济所以长期陷入低迷状态,与他们限制农业用地转做工商用地就大有关系。

  18亿亩耕地红线的规定肯定没让社会大众受益。谁是真正的受益者?我的看法,是与房地产相关联的利益集团。请问:天下除了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还有哪个国家,政府从土地出让中获得了那么多的收入?又有哪个国家,其最富有的商人群体竟都是房地产商?

  问题出在哪里了呢?问题出在土地国家所有上。这当然也只是我的看法。在一个土地私人所有的国家,制定18亿亩耕地红线是无法想象的。我们有些人,说什么土地财政是因为分税制导致地方政府没有钱因而发生。但这不对。难道你有钱了,见到地上有50块钱,你就不捡了?难道因为你有钱,就会有钱赚而不赚了?收入分配的问题其实是产权的问题。土地产权归政府,你怎么指望地方政府不搞土地财政呢?土地产权归政府,你怎么能指望土地收益会归你我大众呢?这再一次证明,土地国家所有,并不意味着就是你我大众共同所有。你我大众从这种所有制中收获的是损失,而不是收益,谈什么是你我大众共同所有呀?!

  来源:http://www.jrjia.com/2012/02/14/11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