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学天才的电影:股市投资者保护 要“买者自负” 更要“卖者有责”·每日商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3:24:03
股市投资者保护 要“买者自负” 更要“卖者有责”2012-02-16

  “刚报完盈利又说亏损了,年报出来了看着挺好,可没几天又说看错数了,希望监管部门对这样的行为要严查。”谈到自己的投资遭遇,股民李秀敏深感作为散户投资者的弱势。

  证监会日前正式成立投资者保护局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境内股市个人投资者占比约占99.6%,持股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80%以上,由于市场发展历史短等原因,许多投资者专业知识比较缺乏,风险识别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而在国际上,投资者保护亦成为金融危机之后各国监管层的着力点。

  为此,中国证监会日前正式成立投资者保护局,将原来的投资者教育更名为“保护”,并整合分散各处的资源,以期形成较为系统而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实际上,自有证券市场以来,投资者教育的概念就应运而生。“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每位初入股市的投资者都会看到这句提示语。让投资者了解股市常识、认识到股市风险,可以说是以前投资者教育的主要目的。而今,从教育到保护,一个关键词的更改也需要监管层工作的重心从往日的“买者自负”过渡到“卖者有责”。

  要形成投资者保护的良好环境

  对于监管层而言,做好对数千万投资者的保护唯有依靠中介机构的抓手。“A股投资者数量多、分布广,除了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行业协会要大力开展教育外,更主要的是证券公司作为直接面对投资者的服务机构,要把投资者保护融入整个业务领域,并作为一切业务活动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前提。”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说。

  但事实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券商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思路还停留在‘买者自负’层面,没有真正认识到‘卖者也有责’,缺乏主动服务意识,仅将投资者教育工作当作一个流程。”银河证券首席合规官李树华说。

  一些证券经营机构片面追求开户率、客户资产等指标,不断缩短开户时间,促使客户在未认真阅读有关开户资料的情况下草率签署,或者购买不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将投资者教育流于形式,更无谈实质上的保护。有的机构一味贪图高收费,不顾真实情况,帮助企业包装,甚至造假,欺骗投资者;有的机构只顾赚取佣金,诱导客户进行并不必要的交易,造成客户损失等。吴利军表示,监管部门将继续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落实和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推动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投资者保护的良好环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