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汤1农民舞曲:军阀割据与联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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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阀割据与联省自治 2009年04月24日 04:02凤凰网历史综合 

三年以前,一位香港朋友邮寄给我这本书,要我看看。开头就是作者陈炯明儿子陈定炎的关键论点:“陈炯明先生(1878-1933) ──笔者的父亲,于二十年代与孙中山因政见分岐而决裂。孙中山主张‘中央集权’,要以武力‘北伐’来统一中国;先父主张‘联省自治’,企图建立与欧美民主国家相彷的联邦制,以和平妥协的手段来谋求中国永久统一。”论题好大,于是往下翻阅,其中太多情绪性的妄语,没有证明。因其作为陈炯明的后人,为其父辩解,只得同情。

后来在广州中山大学学报上,看见几篇为陈炯明翻案的文字,显然是此书余波,也没有太多关注。直到最近,港台的某些杂志,连续发表了否定孙中山的文章,查其源头,都是来自此书。其核心即是联省自治问题。

这样一来,二十年代各省军阀为了把长期割据合法化所搞的“联省自治”,在该书中统统被抬高为民主和法制;而孙中山反对军阀割据的国家统一与护法运动,反倒被此书称为追求独裁。这是颠倒是非,企图油漆陈炯明的军阀身份。在陈定炎的上述着作中,还编造了不少故事来证明上述谬论,违反了基本的史德。

当时,南方六省的“联省自治”运动有两个特点,一,所有倡导者都是军人,二,这些南方军阀都与北洋军阀有关联。就凭藉这两点,以民主外衣来美化联省自治就难以成立。再加上北洋军阀都有外国帝国主义支持,所以当时攻击孙中山领导的护法运动的绝大部份论据都来自港英和北洋当局。

被西方列强打败的惨痛经历,使得清末的立宪党人或者革命党人,一致主张以西方自治制度为榜样,建立新的政治制度,甚至连1908年清廷迫于形势压力,也颁布了城乡自治章程。美国和瑞士的联邦制,就是议论得最多的。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后由宋教仁起草的的临时约法就基本照抄自美国独立宣言,各个省的独立宣言,则抄自临时约法;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以后,宋教任和胡汉民之间,就中央集权和各省的分权问题,也有过争论;为反对袁世凯独裁,联邦制被章士钊等人再次提起。可见,联邦制在那时是相当时髦的政治议题。

汉、唐的地方权力机关只有“郡县”,唐代虽然有三个“省”,那是协助宰相工作的中央机关。作为地方权力的省出现在元代,也只是中央的派出机关“行省”,谈不上地方的权力。这划分的依据,往往因为地理或者山川的自然区隔,经济物产方面的差别,以及语言的不同,政治方面的考虑等等。经过历史的演变,行政的区划就逐渐固定下来。但是历史上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并不仅仅是通过“省”表现出来的:汉代因为大肆封同姓王,而有“七王之乱”,权力从此收回中央;鉴于唐代亡于藩镇割据,宋代的地方当局完全没有权力;明、清两代则是空前的中央集权,皇帝决定一切,地方分权是清末民初出现的问题。

美国的联邦自治,自从1776年独立宣言发表以后,曾经历了中央权力不断加强的长期过程。开始的时候,原来是英国殖民地的十三个州各自为阵,的确相当松散,联邦不能征税,危机重重,所以1787年召开制宪会议,主张强有力联邦的势力占上风,开始逐步建立了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美国国土的向西拓展,在十九世纪中叶从建国的十三个州扩张到三十几个州,是联邦国家之功,从而加强了联邦的权力;但是由于南北在奴隶制上的分歧,几乎导致联邦制的解体,是南北战争的结局大大加强了联邦制度。以后的历史仍然不断出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矛盾,也造成政治和经济的严重危机,基本的解决方式总是继续加强中央的权力。二十世纪罗斯福(FRANKLIND ROOSEVELT)的“新政”和约翰逊(LYNDON JOHNSON)的“伟大社会”计划,使得联邦不仅仅介入社会、政治,也干预经济生活,中央的权力进一步加强。美国的历史不是简单地以“分权”概括的,包括了长期加强联邦权力的历史过程。“分权”不一定就代表民主,加强联邦的权力,并不代表专制集权。

二十年代初期的中国联邦自治的潮流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者们的探讨,许多留学归来者在上海的《太平洋》、《东方》、《改造》等杂志探讨联邦制度在中国的运用。其特点是从欧美的观念出发而头头是道,很少有人深入地研究中国历史和现实社会。甚至对于中国各个省份的军阀割据的问题,天真地以为各省的督军都参加了“联省自治”,“民主制度就成功了”。可是拥有地方大权的军阀们怎么会把权力交给老百姓,听任喋喋不休的议员摆布?因为没有结合现实的任何深入讨论,尤其是其中的一些知识份子应军阀之召参与了一些省份的宪法起草工作,就鼓吹联邦制度可以立即实现,他们反而成为了军阀利用联省自治而行割据的工具,站到了法制与民主的反面。

另外一方面是军阀对联邦制的利用。以美国政治制度为榜样的“联省自治”的方式一提出,正好碰上袁世凯死了以后出现的各省地方军阀割据的局面;碰上了在长江以南的军阀混战之中,百姓苦遭战争的一再蹂躏而渴望和平;碰上了强大的北洋军阀企图以武力统一全国,而南方军阀力图割据自保。这些拥有军队的割据者正好利用渴望和平的民心划地为界,独立王国存在的合法依据之最方便的形式,就是以民主的名义实行“联省自治”。

明显不过的是,被陈定炎津津乐道的实行“民主”的南方六省的联省自治主角,全部都是军阀。陈定炎完全回避这最本质的军阀割据背景的一面,只是谈论联省自治的表面文字,再由文字意义反过来论述孙中山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好像南方军阀例如由革命者堕落为军阀的陈炯明,反倒成了正面人物。其实,辛亥革命后的一个有趣现象就是:所有的军阀包括复辟的袁世凯、掌握北洋大权的段祺瑞,没有一人不是“民主法制”不离口,“为人民服务”不离嘴。陈定炎对军阀们是扬其善言,隐其恶行,然后以他们的反孙中山言论为标准尺度,为南方军阀翻案。以下略微摘抄几句这些冠冕堂皇的文字:

复辟帝制的袁世凯在民国元年宣誓就职总统的部份誓词是:“民国建设造于,百凡待治,世凯深愿竭尽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建国家于安全强固之域……俟召开国会,议定第一期大总统,世凯即行解职。”(转引《中国近代史》李方晨着P690,台湾北投出版)袁世凯不仅仅愿意遵守宪法,还对权力不眷恋,要“解甲归田”。

北洋军阀专政四年的段祺瑞声讨张勋复辟时的布告很长,其头、尾是:“呜呼,天降鞠凶,国生奇变,逆贼张勋以凶狡之资,乘时盗柄,竟有本月一日之事,颠覆国命,震扰京师,天宇晦霾,神人共愤。……祺瑞一俟大难平定之后,即当迅解兵符,罢归田里,敬候政府重事建设,迅集立法机关,刷新政治现象,则多难兴邦,国家其永利赖之。谨此布告天下,咸使闻知。民国六年七月三日。”(《革命文献》第七集P918,党史会编)段在此对于复辟给共和国带来的损失如丧考妣,还准备“罢归田里”,以在野身份期望政府“建设”、迅速“刷新政治”。

光凭袁世凯、段祺瑞的言论,完全可以说他们是“民主法制”者;进一步看,那时候几乎所有军阀的公开声明和正式文件,在文字上都是民主与法制的坚定追求者。事实上,陈定炎的《一宗现代史实大翻案》一书对于南方军阀的所谓联省自治,正是只凭藉他们的表面文字,而隐瞒了军事统治的实质,进而吹捧军阀而贬低孙中山的。

以下分别看看主张“联省自治”最用力的六个省份的简况,看看他们是否在推行民主制度。倡导联省自治最力的是湖南。

湖南的地理位置处于南北要冲,是南北军阀争夺地盘的必争之地,战祸连绵,老百姓苦不堪言。因此,湖南的士绅早就呼吁自治。赵恒惕曾留学日本学武,参加过同盟会,1917年在谭延闓手下担任湘军师长。北洋任命的督军张敬尧治理湖南,使得湖南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各界一致呼吁“湘人自决”。1920年张被驱逐以后,谭延闓就宣布湖南自治,在9月由省议会制订宪法。利用内部矛盾,湖南督军赵恒惕赶走了上司谭延闓,顺应潮流,在1921年1月成立了“湖南自治法筹备处”,聘用名流制订宪法。经过一年,同年到12月,通过了湖南省宪法。1922年1月,正式实施。由赵自任总监督,规定三个月内选出议员,组成省议会,再选出省长,似乎民主法制开始了。湖南的自治一时受到不只是湖南各界的欢迎,全国的许多知识份子也加以赞扬。但是,赵恒惕这个军人主持者只想要通过选举,使自己独占的权力合法化,成为“民选专制省长”而已。所以一开始就变成了一潭污水:根据上海《民国日报》所揭露公开贿选买卖票,一个县只有将近八十万选民,竟然多报选民三十多万,接近总数三分之一;一个乡绅独占上万张选票而大发其财等等。士绅阶层成为了赵的真正支持者,恐怕其选举的黑暗浑浊程度会超过我们现在的想像。以至于选举省长那天,长沙有数万人示威,驻守郴州的将领宣布讨伐赵。赵恒惕为了当选,毫不手软,亲自买票卖票,派兵镇压胆敢起兵反抗的人,枪杀了数百名的反对者,封闭了长沙《大公报》。这曝露了赵追求的“自治”乃是他个人独占权力。大权在握的赵恒惕,本来一直与最有势力的直系军阀暗中联系,与四川军阀刘湘等也有瓜葛,但是在援鄂失败以后,就公开投向直系军阀的怀抱,当然,这名噪一时的湖南联省自治风潮,也就寿终正寝了。

富裕的四川,军阀数目全国最多,“联省自治”的最热心者也就不只是一个军阀。高呼自治的刘湘被驱逐以后,《四川省宪法会议筹备处》的发起者也是三个军事领袖:刘成勋、邓锡侯、但懋辛,省长一职由“四川军事善后会议”的军人们推出,由军阀刘成勋担任。从西方来的民主法制理念只是被军阀们作为玩弄工具和欺骗百姓的技俩。现代学者归纳军阀们热心自治的原因是:

“(一)保持根据四川的地位。在北方,直系军阀吴佩孚奉行‘武力统一’政策,刘湘下台、杨森被赶出四川,在吴佩孚的扶持下,杨森准备打回四川,刘湘准备打回时东山再起。在南方,打着护法旗号的滇黔军阀,特别是滇系军阀唐继尧,不甘心被赶出四川,随时伺机进军四川。熊克武、刘成勋为了保持对四川的割据则以‘川人治川’、‘独立自治’、‘不介入南北政潮’,抵制直系军阀和滇黔军阀的攘夺。

(二)保持自己在四川的地位,打击竞争对手。第一军势力的大膨胀,刘成勋的川军总司令、省长地位的取得,是军阀混战兼并的结果。省内一些军阀并不听他们的指挥,且常怀觊觎之心。于是熊克武、刘成勋等,企图通过制订省宪,取得合法地位,并借此打击与他们争权攘利的对手,迫使其改变人自为政的局面。

(三)巩固其反动统治。四川境内军阀横行,战乱连年,人民不堪其苦。人民反对军阀、争取民主的斗争,大有燎原之势,危及了四川军阀的统治。于是他们借‘自治’、‘立宪’之名,标榜要实行‘民主’,给人民以自由,以缓和人民的斗争情绪。同时,也可以通过立法手段,使他们对‘任意横行’之‘枭桀’(即从事反军阀斗争的人民)进行镇压合法化。”(《四川军阀史》匡珊吉、杨光彦主编P133-144,四川人民出版社)

刘湘、杨森最终能够统治四川,都是在吴佩孚派兵的直接支持下实现的,但也正是刘湘等把“联省自治”唱得最响亮的时候。仅仅以军阀的“联省自治”言论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把刘湘等军阀吹捧成为“民主法制”的追求者,不怕被四川人笑话吗?

云南的唐继尧是西南的重要军阀,长期独霸云南,并且其势力一度发展到四川、贵州。民国初年他就是贵州督军(略相当于今天的军区司令兼省长),他为了维持权力独占,巧妙地支持了袁世凯最初对国民党人的迫害,过后他投身已经具有声势的反袁潮流,把手中的护国军大大发展成为八个军,使他有统治云南和把军队派往四川争夺地盘的资本。由于段祺瑞的皖系军阀推行用武力统一全国的政策,与唐称霸四川的作为相抵牾,所以唐站到了护法军政府一边,但是不就副元帅职,与孙中山貌合神离。1920年,唐竟然宣布“废督裁兵”,即把自己的督军位置废掉,声称效法湖南实行“联省自治”,这简直是石破天惊之语,并且高唱“天赋人权,促进民治”,轰动一时。根据他的指令,由云南省议会制订了“云南省宪法筹备处组织法”;1922年5月,发表了有关联省自治的通电,同年8月,他被选举为第一个民选的“省长”,似乎民主法制降临了云南。但是详细研读一下云南“省宪法”,就会发现省长的权力极大,集中军政财权于一身,和昔日的督军权力一样。所不同者是,“民选省长”具有民主制度的合法外衣,这是时髦的“联省自治”给他带来的好处。1922年冬天,唐继尧大权在握,这个“民主”的滇黔联军总司令便以“联省自治”的名义派遣军队进入贵州,把对手打败以后,由他的弟弟独霸贵州;只是进入四川以后被刘湘、杨森打败。这些驰骋疆场、承继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从来都只知道以武力决定胜负的军人,在大权在握时还会愿意通过竞选与旁人角逐吗?

贫瘠的贵州在辛亥革命以后,照样是军阀长期专权。刘显世统治贵州达十二年,他在1913年被袁世凯任命为贵州护军使,次年袁世凯给他中将衔,到袁世凯大势已去时,在护国军的推动下,才被迫反袁,但是具备雄厚势力的他却因此当上了贵州督军和省长。滇、黔军在1920年的四川混战中被打败以后,刘显世被另外一军人赶下台。贵州各界摆脱滇唐控制的呼声日高,代理黔军总司令的卢焘就成为联省自治的主角,他的就职声明就极力排斥滇唐对贵州的控制而主张自治。在卢焘和省长任可澄所颁布的制宪大纲之中,当然都是西方民主法制的口号,但是这只是军人干政的一部份;不久唐继尧的弟弟又凭武力霸占贵州;1922年在直系军阀支持下重新上台的刘显世,也以自治为名而排斥滇唐的控制,简直是走马灯。光凭藉他们的主张,就发现西南军阀之间是一批信仰民主法制的人在玩游戏,所谓联省自治已经被军阀们运用得烂熟了。

浙江的统治者卢永祥一直属于皖系军阀,他为了割据自保,在1921年6月就开始“自行立宪”,曾经先后制订了所谓“九九宪法”、“三色宪法草案”,但是从来未曾实行,不仅民众不热心,卢永祥也不愿意受到约束。这些没有意义的假货,现在却有人因为急于贬低孙中山而再次炒作起来。

至于出身绿林的广西军阀陆荣廷,在满清时代就担任过提督,辛亥革命后变为副都督,又被袁世凯封为宁武将军,形势不利时才反袁,成为南方势力最强的军阀。

关于陈炯明的“模范省”广东,要做一点补充。陈定炎在《翻案》一书中,大量引用了陈炯明着的《建设方略》的原文,但是对最重要的“省宪法”就草率带过,因为在洋洋洒洒的“宪法”中特别对军队有规定:“本省海陆军定为省军,其编制以省法律定之,凡省内之要塞建筑或武库军港及兵工厂、造船厂等均属本省所有。”(转引《西南军阀史》谢本书、冯祖贻着P22,贵州人民出版社)陈炯明对军队的绝对控制,通过“民主宪法”固定下来了。而且他的部下叶举、洪兆麟、熊略、翁式亮、杨坤如等,都是他的亲信、亲戚、同乡,从他在民国初年开始拥有军队起,就一直是他的铁杆,军中的陈炯光是他的弟弟,马育航是他的亲戚,再以“宪法”加以固定,就是合法的私家军了;再者,《翻案》一书歌颂广东民选县长之举,似乎是不可动摇的民主措施。但是书中恰恰隐瞒了,由民选的三个县长之中,最后必须由省长来圈定一个,大权还是在省长陈炯明手中,以至于选举进行不下去。对联省自治极力鼓吹的《东方杂志》曾载文,对陈炯明的省宪法的评价也很低:“陈炯明之制订省宪法,纯是从本省出发,除因巩固本省之武力,不为中央所支配外,甚至对外宣战,全国政府之于省军,仅有指挥之权,而无调动之权,而省军之建制等等以省法律定之,是集中军政于省长一身,表面似是以文驭武之清官制,究其实质是一独立王国。”(《东方杂志》第十九卷第6号,1922年3月上海出版)而且作者的该文章是被陈定炎《翻案》一书引用过的,作者尖锐地看出了陈炯明的“宪法”的要害就是要加强军人专权。

中国大陆众多学者关于西南军阀的研究有相当深度,史料也充分,他们当然没有国民党的党史或者利益的包袱背景,其论文汇集在《西南军阀史研究丛刊》第一辑、第二辑中(四川人民出版社);也有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周密研究的专着《孙中山与近代中国军阀》(四川人民出版社),有贵州大学的学者详尽的研究着作《西南军阀史》共三卷(贵州人民出版社),也有专门的原始史料汇集《四川军阀史料》数卷(四川人民出版社),还有专门的省的军阀研究着作《四川军阀史》等等;海外学者的研究更早,在1980年出版的《中国现代史论集》第五集就是《军阀政治》专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其中有的论文是从英文、日文翻译而来,其引用的书目则展现了其客观的研究成果。史实俱在,不是陈定炎所能掩饰的。

军阀的“联省自治”决不等于“民主法制”,相反,孙中山一生反对满清、袁世凯、南北军阀的事业,恰恰代表他顺应民主潮流统一中国。其言行和实践都为在中国实现包括民权主义的三民主义。陈炯明所背叛的,正是民主法制的潮流,虽然陈在辛亥革命和二次革命中有功。

以下的几点,是陈定炎着作中所展现的方法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就减少和否定了其“翻案”的说服力:

(一)为了证明其联省自治的论点,在《第五章 ─ 联省自治的全盛时代》中,一共有一百四十二条注释,以便证明其观点的正确。可是细看,出自香港的《华字日报》达到六十六条;在《第六章 ─ 与孙中山决裂》中,取自《华字日报》者占八十八条。这是一份什么报纸呢?《华字日报》于1872年在香港创办,为英国商人主持,开始主要登载各种广告、商业、航运等消息,后来由中国人所购得。1919年大火烧毁了该报社后,逐渐转向政治。因为英国在西方国家中一直是最反对孙中山领导的革命的,殖民地香港是舆论一律,国民党的报纸如《晨报》、《民治通讯社》等只能够在广东发行;而且广东、香港的许多商人们一直反对孙中山的革命,这家代表商人利益的报纸成为了香港主要的反孙报纸。1976年在一篇关于廖仲恺的传记中,顺便提到了《华字日报》:“陈秋霖亦客籍,为香港颇负文名之报人,香港反孙报纸,如《华字日报》、《循环日报》以及陈秋霖为陈炯明主办之报纸,对于国民党及大本营之言论,极形反动……。”(《人物春秋》第一集P209,中外图书出版社印行,台北)。1974年香港崇文书店印行的关于“商团事件”的近代史资料分类汇编,收入了《华字日报》为该事件翻案的二十多万字,在开卷对《华字日报》的介绍中记载道:“民间资料收入1924年由劳纬孟、潘蕙俦、关楚璞编辑,香港《华字日报》出版之《广东扣潮》,记载关于商团事件的始末,乃就该报刊出之新闻,编次为一有系统之记述,内容详实,资料丰富。编者劳纬孟,名世选,以字行,广东鹤山人,前清贡生,时任《华字日报》总编辑;潘蕙俦,广东番禺人,清诸生,时任《华字日报》主笔,笔名署曰惠风;关楚璞,原名作镔,广东海南人,卒于广东法政学堂,在广州执业律师,参与广东商团组织,事败被通缉,抵港后任《华字日报》主笔。”(《广州1924年商团事件》扉页,存萃学社编辑,崇文书店印行)另外一家反映香港英国当局的著名英文报纸《士蔑西报》在第五章的注释共十五条,反对孙中山的英美领事的报告共十条,再加上为赵恒惕起草自治法的学者李剑农的见解,和北洋军阀在北京办的《顺天时报》的摘录,已经占去了注释的大半。

这样以同时代的西方列强和西南军阀喉舌的联省自治的拥护者的文字,来证明军阀割据联省自治的正确,就等于重新来一次当年的南北军阀和英帝国主义的反孙小合唱,虽然有点声势,但是不能稍微客观地证明任何问题。这个学自然科学的作者已经注意到了证据的贫乏,所以为了表示反对孙中山的来源多样,在《翻案》一书中将同一证据用不同写法,例如在第250页的第二段中,他已经难以再提到李剑农,而用“北方的知识份子”的称谓,过了两行,再提李的论点,而用《太平洋杂志》的社论,却不提这是李剑农编辑的刊物,同一页提到的湖南自治《宪法》,其实李也是起草人之一;又如在第五章中,把香港最主要的反对孙中山的报纸《华字日报》在正文隐其名而称为“无党派的一家香港报纸”,紧接用“同一报纸感慨地说”,仍然省去;下一段开头是“香港一家英文报纸”而省去了引用很多次的殖民地英文报纸,下一条引出自北洋军阀报纸的支持,于是这样说:“北京一家报纸说”(以上都引用自《翻案》一书P215-216)。因为当时对陈炯明的所谓“联省自治”的支持者不出自军阀及其笔杆子,就出自港英当局,他们都反对孙中山。

(二)为了编造历史,陈定炎故意省去应该叙述的过程。例如孙中山在南北军阀的压迫下,除了其主张在全国影响一批忠实的追随者外,没有一兵一卒。同情孙中山革命的广东省长朱庆南为了把二十个营交给孙中山,使得孙中山周围的助手费了许多的周折。可是这重要的过程在《翻案》一书中一字不提,只有一句话:“12月初旬,炯明把朱庆澜拨还的警卫队(实为年前改编的讨袁共和军旧部)改组为‘援闽护法军’”好像陈炯明拥有军队自然而然似的。事实是,孙中山并没有把朱庆澜的军队交给紧紧追随他的中华革命党的军务部长许崇智、副部长邓铿,而是交与一直想要拥兵的陈炯明。胡汉民年谱记载这一交涉过程:“时陈炯明向总理力求统军联闽,以图向外发展,总理乃命先生(按即胡汉民)与汪精卫商之于广东省长朱庆澜。朱以省长所辖仅有全省之警卫军,乃谓如炯明愿居省长公署亲军司令之名,则可拨二十营归其统帅以为出师之基本队伍。先生与精卫归报总理,总理谓此时只求有军队,名义可勿较;炯明亦不坚持,事遂于。惟桂系陆荣廷及陈炳焜对此极为不满,尤忌恨朱庆澜以兵力助炯明及其欢迎国会与海军来粤,因对庆澜力加排挤,乃借口朱为北方官僚,不宜在护法政府下任省长。……是以省长民选之议,一时多属意先生及炯明,而炯明的呼声尤高。庆澜恐为炯明所图,因侦其意,炯明表示欲得兵权,不争省长。庆澜喜,乃亟拨警卫军十营予之,并派炯明为省长公署亲军司令。讵陈炳焜不怿,遽以兵围陈炯明司令部,缴其关防,炯明遁往香港,庆澜亦不自安。……先生亦屡与陆荣廷言:须将朱所拨之二十营仍归炯明,以平粤人之气。程璧光、汪精卫亦再三与陆尚恰,始将陈炳焜调职,而以另一桂系军人之广东镇守使莫荣新带领粤督。莫于11月21日就任,先生与汪精卫复乘时结督署参谋长郭春森,以使炯明复亲军司令职,为保障莫荣新之交换条件,莫自度资望浅,亦愿结民党以自固,慨然允予炯明二十营,令其攻闽,且得称援闽总司令,先生复荐邓铿为参谋长。”(《民国胡展堂汉民先生年谱》蒋永敬著,台湾商务印书馆印行)没有孙中山和胡、汪等人的一再努力,陈炯明怎么会有起家的二十营军队呢?可是把这事实一写出来,陈就起码是忘恩负义之辈了,所以子孙要为他隐瞒。

又如《翻案》一书用许多的篇幅表彰陈炯明治理福建之功。本来,陈炯明虽然在黄花岗起义有过,但是在辛亥革命有功;在开始反对袁世凯时杂念毕露,但是最后还是有功;况且谁能无过?治理闽南是陈的杰作,但是没有孙中山的各方面帮助也不行,孙中山在上海的房子就是抵押来作为支付闽南军费的;孙中山派遣朱执信、戴季陶等有理论修养的学者型革命家到闽南去协助陈炯明;孙中山尽很大力量在海外华侨中募捐,用来支援陈炯明的军费用度,等等。早在五、六十年前,一本没有署作者名的《陈竞存先生年谱》在香港出版(陈定炎说是陈炯明的“同志”写的),为的是表彰陈的功绩。在八十年代初,中国大陆有学者论及该《年谱》的有关闽南部份道:“漳州时期,孙中山站在革命领袖立场,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粤军和漳州建设予极大支援,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年谱》对此只字不提,反而把粤军的建设,全部归功于陈炯明。”(《西南军阀史》第二卷P220,贵州人民出版社)《孙中山全集》中有许多支持和策划闽南的文献,不必例举了。而且陈炯明在闽南时期,其野心已经初露:当然,首要的是绝对控制军队,所以他所控制的第一军,完全是宗法性质的领导,所有重要干部都是亲戚、朋友、老部下,孙中山派来的人都被安置在许崇智领导的第二军;各个县的知事由他一人钦定,政府的各处长、局长、法院院长,完全由他的亲信组成,其军阀野心已经曝露。

又如,从闽南打回到广东,不仅仅有陈炯明的功劳,也有另外两路指挥许崇智、邓铿的贡献,尤其是孙中山在总体上的支持,《翻案》一书却只提陈。1920年2月20日孙中山关于回粤覆电陈炯明道:“滇、桂冲突,实意中事,然由印泉(按,指李根源)起变,则出意外。观此今后种种变局,其有造于粤人复粤者甚多,未审兄能早日解决率粤军回粤以收渔人之利否?如兄已决心,文当能使两粤内部数处先发动,以扰乱而牵制之;然此必兄能即回粤方济于事,否则徒劳也。如何?望切实答覆。”(党史会《国父全集》三P673)

回粤驱逐桂系,牵涉极广,不是陈炯明一个驻守闽南的军人所能够进行的,只有孙中山能够总体全面指挥。这电报几天以内,孙中山致电李烈钧重掌握滇军的兵符,致电贵州督军刘显世,还有黔军总司令王文华,要求他们出兵柳州攻打桂军之后;又致电唐继尧要求他出兵广西百色,以动摇桂军的根本;又联络湖南省长谭延闓协作,还由孙科等在华侨中筹款;并且利用直系、皖系矛盾,派人北上稳住皖系,等等。唐继尧派滇军在3月11日出发东下,李烈军也在3月25日,突破重围克服南雄。有了大量的各条战线的工作,才有陈炯明、许崇智、邓铿率部打回广州。《翻案》一书中却只有陈炯明之功,反而给孙中山尽量地抹黑,使得该书的可信度大大降低。最重要者是,陈炯明背叛孙中山,在中华民国史和中国国民党史上所造成的损失巨大,是他曾经过有的功劳远远所不能够相抵的。尤其要指出的是,陈炯明已经堕落为一个军阀,凭藉武力阻碍了孙中山所领导的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三)妄下断语,没有任何证明。例如《翻案》第283页说孙中山当选大总统是贿选:“孙中山则取用贿赂办法,议员领款者一千元至五千元不等,共费去二三十万。”,“而且所用非法手段,比曹锟贿赂议员,获得北方总体,更要卑鄙。”如果能够有凭据,当然应该充分揭露出来。下面的来源用注释(55)。查注释(55):“(55)同上,1921年11月11日”就这么几个字。“同上”就是同于《华字日报》。还有另外一个为南北军阀翻案的陈定炎的追随者、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在文章中说得多一点,以作为证据:“《申报》报导:‘国会议员因选举总统,闻先清岁费,并先发岁费若干。’隐约透露其中有金钱交易。香港《华字日报》在选举后第四天揭露:‘按孙氏之谋得总统,酝酿已久,此次忽成事实,闻亦系金钱魔力之作用。国会议员领款最少者亦有千元,多或至三五千,总共费去二三十万元。’”。以上提及两报,即上海的《申报》和香港的《华字日报》。《申报》是上海著名的大报,能够证明孙中山贿选则非同小可。细读所引用的《申报》文字,却根本没有说是贿选:“闻先清岁费,并许再先发岁费若干。”凡是传闻或不确定的新闻,新闻界常用“闻”字。所谓的“岁费”就是今天的年薪、年津贴,现在西方国家的议员都有“岁费”,台湾现在的立法委员的岁费高达二十二万美元,其中包括自请助理等办公费,议员也要吃饭。从非常国会议员到达广州起,这岁费一直由桂系军阀发放,孙中山根本没有钱。所以当桂系和政学系控制军政府排挤孙中山,对议员中的忠于护法运动的那部份议员一律不发岁费时,参与弹劾政学系和桂系军阀的议员们只好在1920年7月10日公布到云南开非常国会的通告,在昆明的岁费由唐继尧发放;唐后来另外有打算,议员们只好去重庆,投靠在那里的熊克武,可是重庆的督军一时和北洋勾结上了,没有岁费的议员们在1920年10月14日又流浪到上海。直到广东重新克服,在1921年1月,议员们才回到广州,这岁费的发放是当然和正常的,所以《申报》并没有说是贿选。香港一贯反对护法运动的《华字日报》则说“闻亦系金钱魔力之作用”,仍然用“闻”,以显示听闻、听说,而且也没有说这些金钱是“岁费”或者收买之用。要知道,真有贿选,就有许多丑闻的细节,例如曹锟贿选,在甘石桥俱乐部里的估价、讨价还价、如何兑现,以及在象坊桥的众议院如何进出搜身等等,都是众所周知的故事,不是用“闻”的一个字就可以丑化得了的。而且曹锟贿选使得北洋军阀完全失去人心,甚至冯玉祥等发起的“首都革命”,以及奉系再反直系,其原因都与此有关,这是历史上空前的大丑闻。用“贿赂议员”一词给孙中山的非常大总统定性,第一次出自大半个世纪以后的军阀子孙陈定炎笔下。《翻案》一书用“贿选”一词如果可以成立,就足以否定孙中山的整个事业,以及他的人格和中国国民党员的整体人格,足以用此一件事情否定整个护法运动的性质,而且早就遗臭万年,而反对这一切的陈炯明早就成为圣人,何需要今天才来翻案。陈定炎提不出来证明,就是捏造和诬陷。这进而证明《翻案》是一本很少学术价值的书,作者的史德有待加强。

为了证明陈炯明政治立场的“客观”,陈定炎多次似乎是不经意地提到“北有徐世昌,南有孙中山”,应当一起下台。且不说把徐世昌,这个北洋元老和袁世凯老友与孙中山并提的贬低恶意,其所谓同时下台的说法,本来就出自吴佩孚的直系。

第一次直奉战争以后,吴佩孚大胜,于是策士们提出恢复民国6年被解散的旧国会,请黎元洪出山,这样既能够驱逐他们不喜欢的徐世昌,也可以使得南方的护法运动失去存在依据,让曹锟上台,从而使得吴佩孚可以合法地统一全国。为此,在1922年5月下旬,直系将领孙传芳、齐燮元等一再发出徐世昌、孙中山同时下台的主张。与直系一直有联系的陈炯明的立场相同,不足为怪事,但是陈定炎一再如此提,反而把这一桩史实再次曝露出来。孙中山当然不会上直系的当,于是在黎元洪发出废督裁军号召的当天,发布《工兵计划宣言》,提出只要直系裁减军队的一半,全国立即可以罢兵,恢复和平,一下把军人专权的本质给揭露出来。甘当直系傀儡的黎元洪,最后在直系导演的军警和“公民团”的反覆威胁下,狼狈下台逃亡。

对南方军阀的“联省自治”的评价,已经是历史定论,除非六个省份的主导者都不是大权在握的军阀。《北洋军阀史》中,对“联省自治”的意义说道:“但是在军阀势力统治之下,除湖南实行省宪两三年外,其他各省军未发生实效,只是徒具形式而已。在直系军阀吴佩孚推行以武力统一全国的局势下,各省军阀高唱‘自治’实际上是为维护地盘和统治权而提出的一种政治主张,以图割据自保。比如广东军阀陈炯明标榜‘联省自治’,是为了阻扰北伐,并蓄谋发动反对孙中山的军事政变,以建立地方封建割据政权;江西陈光远,则利用‘联省自治’的口号以脱离困境,以便于与陈炯明建立秘密的联防;浙江督军卢永祥原属皖系;直皖战后,他深感势孤力单,为巩固他在浙江的统治,用自制省宪等办法,抵制直系的侵入,以图自保。……至于‘联省自治’运动轰闹了一场,却没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尽管它是这一时期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一种政治主张,其思潮属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范畴,但这一口号却被军阀所利用,成了他们制造纷争的幌子,以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政治逆流。”(来新夏等着《北洋军阀史》第653-654页,南开大学出版社)

联省自治风潮正盛的时候,两千年的帝制才过去大约十年,那时候大权在握的军人没有帝王思想才是怪事。中国的民主靠各个省份的军人施舍,可能吗?

孙中山最后的十来年,完全是在和军阀们的搏斗中度过的。他发现普通老百姓只是关心自己的发财,而不是关心民主制度在中国怎样实现,他觉得孤立。他最后的杰作是《建国大纲》,这是他的经历、学识、人格各方面的一次新的汇集,提出了中国的民主道路应该怎样走。南方军阀的联省自治是从省一级开始,而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是从县一级开始,自下而上:“第九条: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创制法律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而且在第五至第八条之中,主要在于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这是一个关系到历史文化建设和社会心理建设的问题。

而台湾根据《建国大纲》的精神,在1950年代成功进行基层选举的经验值得注意;中国大陆目前的村长乡长选举虽然是假戏真做,但是比较毛泽东时代表面上有进步,其根本的困难是如何克服基层政权被家族、党棍、恶霸、黑社会占据的问题,这毕竟是一种外来政治文化的新的实践。

军阀们的联省自治留给我们的是教训,即军阀们及其他们后面的外国强权不可能带领我们走向民主法制之路。这是不管如何美化、拔高都改变不了的史实。以下以孙中山去世前不久在日本的演讲结束本文:“十三年来,徒有民国之名,没有民国之实。这种名不副实,就是我们革命没有成功。革命之所以没有成功的原因,是由于反革命的力量太大。……这种反革命的力量,就是军阀。为什么军阀有这个大力量呢?因为军阀背后,有帝国主义援助。”“我们革命党要中国从此以后,不再发生军阀,国民能够自由来解决国事,中国永久是和平统一,根本上便是要使在中国捣乱的帝国主义不能活动,便是要消灭在中国的帝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