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骨头:卡氏肺孢子虫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7:41:56
卡氏肺孢子虫病

概述

卡氏肺孢子虫感染严重时引起的机会性卡氏肺孢子虫肺炎多发生在早产儿,营养不良的婴儿和免疫受抑制的儿童和成人。目前世界各地皆有散发病例,我国也有少数报告。近年来由于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的广泛应用、器官移植后免疫抑制剂的应用、恶性肿瘤以及肿瘤的化学或放射治疗等原因,尤其自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爱滋病)于1981年报告以来,本病的发病率有增高之势,其病死率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临床表现

1.干咳、气促、呼吸困难和紫绀。
2.发热或无热。
3.纳差,偶有腹泻,体重减轻。
4.双肺偶闻及少许罗音。
5.幼儿可发生纵隔气肿和皮下气肿。
6.部分成人患者可有肝、脾肿大。


诊断依据

1.多见于免疫缺陷或激素、免疫抑制药物治疗后的患者。
2.早期有发热、干咳、气短,晚期常有严重呼吸困难、紫绀、进行性低氧血症、呼吸衰竭,肺部体征可听到散在的干性和湿性罗音。
3.胸部X线检查:早期呈粟粒状或网状、结节状的间质性炎症,以肺门周围浸润为主,向肺的外周播散,继而出现肺泡性炎症改变,病变广泛而呈向心性分布,与肺水肿相仿。
4.痰液、气管内抽吸物、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或肺活检标本,找到卡氏肺孢子虫的包囊或滋养体为确诊依据。
5.卡氏肺孢子虫补体结合试验呈阳性反应有助诊断。


治疗原则

1.病原治疗。
2.支持对症治疗。
3.防止并发症。


用药原则

1.用“A”项药物治疗缺氧严重可用面罩吸氧或机械通气。
2.加强护理和并发症的治疗,体质极弱者可选“C”项药物治疗。


辅助检查

1.以检查框限“A”为主;
2.病情严重或诊断有困难者,检查框限可包括“A”、“B”、“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消失,X线检查肺部病变吸收,经痰、气管内吸取物等两种以上方法未找到卡氏肺孢子虫(治疗前检查阳性者必须复查并转为阴性)。
2.好转:症状减轻或消失,X线检查肺部病变有好转。
3.未愈:症状未改善,X线检查肺部病变未见好转。


专家提示

卡氏肺孢子虫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可寄生于多种动物,如鼠、兔、猫、狗、猪、马、猴等体内,也可寄生于健康人体,其自然居住点可能为土壤。对本病患者应隔离,避免交叉感染。加强血制品的检验,不滥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对可疑病人,应早期治疗,有人试用预防性药物,投以复方新诺明,有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