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等级在哪里隐藏:法制日报:彭宇案真相浮出,谁能淡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2:36:48

法制日报:彭宇案真相浮出,谁能淡定?

2012-01-17

 

  近日,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采访时称,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刘志伟称:彭宇曾承认确实与老太徐寿兰发生碰撞。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116日《瞭望新闻周刊》)

 

  经过五年的反复追问,彭宇案真相终于漂浮而出,人们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经历了这样的全民大讨论以后,彭宇是英雄还是骗子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何以会发酵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们的司法又应该从中得到什么样的教训和启示呢?

 

法官失水准社会就会失道德

 

  陈小二

 

  看完记者对刘志伟的采访,其实还是无法清晰地还原“彭宇案”,因为警方最关键的证据丢失了,缺乏证据的支撑“彭宇案”看起来还是一个“葫芦案”。

 

  “彭宇案”的真实场景,除了当事人心知肚明外,恐怕已经很难还原。这就像美国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在“辛普森杀妻案”发生多年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辛普森可能在现场也可能不在,一切还是要靠证据说话。同样的道理,在证据如此不足的情况下,对彭宇的判罚也有失公允。

 

  “彭宇案”需要反思的地方实在太多。它引起的不单纯是道德滑坡的问题,更暴露了司法审判的诸多瑕疵与漏洞。

 

  第一个漏洞是证据不足。此案中最可靠的证据,也就是双方的询问笔录居然不翼而飞——这和辛普森案倒也有几分相似之处,辛案中,辛普森妻子身上的七滴血神秘消失,警方也无法提供现场录像等关键证据。

 

  而且“彭宇案”一没有目击证人,二双方口述不一致,三原告方居然提供了警方丢失的证据照片……试问,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证据链如何采信?在原告举证不能的情况下,裁判应该有利于彭宇,但结果虽然通过调解结案看似彭宇没吃亏,但依然要背着撞人的名声,而真相依然扑朔迷离。

 

  第二个漏洞出现在法官的业务水平上。那份判决书,至今读来都惹人发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司法的基本原则。先说说什么是法律,有关举证责任法律早有明文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有举证的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再说说什么是事实,虽然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很难还原客观事实,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由确凿的证据形成的证据链来支撑法律事实。所以此案的关键就在于证据。但是法官恰恰就在这个问题上出了错,判案不靠证据而靠推理,而且推理又推得有悖社会公序良俗,有悖主流价值观,不但有失专业水准,更有失法官的社会责任。

众所周知,法官的判决书不仅是一份结案陈词,更是一份推动社会法治进程的普法宣传书,特别是对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详细说明裁决的理由,有利于引导人们的法治观念,有利于推动社会整体的进步,而彭宇案的司法判决书无疑给这个国家的法律、思想、道德水平扯了后腿。

 

  第三个漏洞是对公众、媒体开放程度不够。此案终结之后,在社会引起强烈质疑、愤怒的情况下,法院始终三缄其口。其实,若不是对公众的质疑始终保持距离,又怎会激起人们不断探索真相的好奇心呢?越是禁忌的事情,人们的好奇心越大,这是人性不可避免的话题。既然如此,就更不该对真相遮遮掩掩。保护当事人隐私固然是法律的底线,但是这个案件显然已经涉及到公共利益,并且已经影响到司法公信力。那么,法院就应当强制公开相关内容,而不是等到5年后,等到造成特别恶劣影响才来公开。

 

漏洞反过来说也就是教训。陈案依然如此,无法更改,人们还是寄希望于吸取教训,以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所以,相关案件负责人与其今天在媒体接受采访试图还原真相,不如沉下心来对司法办案过程以及舆论引导中的瑕疵进行深刻反思,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唯有如此,才能赢得司法的公信力。

 

真相不叫醒恶梦就会永缠身

 

  冬雪草

 

  “彭宇案”真相沉睡了多年才被“叫醒”,其间,无数的“恶梦”缠身,周公无解;道德无数次“梦游”找不到回家的路……惊醒之时,“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或我反正是不信。”因为“彭宇案”已在公众心目中留下深深的烙印,几乎无法抹平。轻易地相信,或者轻易的不相信,恐都不现实。这是人的心理作用,亦是人对是非判断的理性。

 

  有一点我们应该相信,那就是有关方面没有恶意隐匿真相。媒体报道,依据当事人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增设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从而使“彭宇案”的真相未能及时让公众知晓。经数年发酵,逐步演化为社会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教训深刻,虽有相关司法解释可以允许当事人不公开民事调解协议的内容,但对及时公布、解析已被误读的彭宇案真相,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缺憾。

 

  我们必须相信:真相不叫醒,恶梦就缠身。在“彭宇案”真相沉睡的几年里,凡是相关事件与案件,我们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与“彭宇案”联系在一起。似乎,“彭宇案”成为“酵母”,道德话题充分“发酵”。可惜的是,发酵出来的不是道德成为“香饽饽”,而是成为了“馊馒头”。“不敢救人”或“不敢搀扶”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潜规则”。“小悦悦”就是见证,各种各样翻版的“彭宇案”就是“反证”。

 

  我们不知道能否相信,还原“彭宇案”真相能让道德闪光?早就有人说过,“彭宇案”引发的关注,正是我们对公民道德信仰匮乏的焦虑和重建道德纽带渴望的体现。还有人提醒,当今社会正在滋生“道德不作为”的土壤,并建议要不懈地进行社会“道德资本”的积累。社会冷漠的形成,很大程度上缘于“道德资本”的不积累和道德的不作为。还原真相,必然会引发新一轮道德及法律的反思。这或是“道德资本”积累的契机,“彭宇案”的阴影退去,道德就该闪亮登场。这才是当今社会共同的道德诉求。这或是法律“搀扶”道德的契机,“道德资本”不仅需要道德的“注入”,也需要法治的“加盟”。已有地方通过立法来“保护好人”,能否在全国的层面上立法,是接下来我们所要思考与践行的。(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