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诺·马尔斯综艺:十佳仲裁之八:(内黄仲裁委)做好劳动人事仲裁 努力构建合谐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26:50

做好劳动人事仲裁  努力构建合谐社会
——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自1989年恢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以来,内黄县劳动争议委员会和人事争议委员会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06年以来连续6年被市局评为“先进单位”, 其中2008年被省厅评为“先进单位”,为内黄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12月,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内黄县完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成立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并成立了实体化机构 “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该单位为事业单位正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名,院长高配副科级。仲裁办事机构的实体化为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奠定了基础。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制定了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责任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报告,遇有重大疑难案件,委员会全体会议随时召开。建立有完善的仲裁员聘任、解聘、监督、考核、管理等制度,从“讲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觉性,勤思考,爱岗敬业,努力增强责任心,比服务,清廉公正,努力树立优良作风”入手,制定了一套含12项内容的“内黄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准入制度,完成了全省仲裁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并投入使用,完成全年换发新仲裁员证工作,制定有仲裁员培训计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劳动保障所所长等基础调解组织负责人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培训。
    二、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
    我县高度重视仲裁院的建设工作,以仲裁院的成立为契机,从两个方面入手完善了仲裁院的建设。(1)硬件建设。内黄县人社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两万余元于2011年4月份租赁办公场所,随即进行装修整理。同时积极与政府多次协调,通过政府采购配备了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空调、档案柜等设备,总投资11万余元。(2)、软件建设。在原有五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通过全县事业单位招聘为该院招聘了三名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根据工作需要和内黄实际,该院内设办公室、立案与调解庭、综合审理庭。2011年7月初,机构建设全面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思路
    2011年以来我们把宣传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的劳动政策宣传氛围。(1)平均每月一次深入企业、争议多发事业单位,宣传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2)7月4日我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县图书馆广场、朝阳大道与枣乡大道等繁华街道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沿途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内黄县电视台曾做了报道;(3)截止目前,向市局上报信息4条、案例9件,向政府办信息科上报信息4条,在枣乡内黄网刊登信息2条;(4)我们还编写了《外出务工人员须知》,专门与外出务工人员培训讲解外出务工人员权利和维权途径,为广大劳动者带来了维权的武器。内黄县某油厂的张姓女工,在听了劳动政策法规之后,才知道她两个月工资单位没给可以到劳动人事仲裁庭仲裁,去年9月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张姓女工获得了3200元的劳动报酬。
    四、规范办案程序,有效化解争议
    每季度召开一次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办事机构汇报本季度仲裁工作情况,研究重大或者疑难案件,学习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等形成长效的讨论机制。建立仲裁监督机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建立了《关于妥善处理多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部门联动重大案件劳动人事争议应急协调机制》,妥善处理案件争议;实现了案件分类处理,适用简易和特别简易程序处理简单争议;坚持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快速处理制度,去年12月份,案件是张龙乡的王某在某建筑工地上被车压伤,查看了申请人的案件材料后,进行了立案受理,及时与某建筑企业取得联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王某获得了312000元的工伤待遇赔偿。
   (一)以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及时处理争议,搞好仲裁全程服务。1、及时立案。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一般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7日)内向当事人作出立案和不立案的答复,有的当场答复。2011年4月某轧花厂53名职工集体到仲裁委申诉,请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和缴纳养老保险金,仲裁委接到申诉书后,及时进行疏导,引导他们选择正确途径,通过审查,当日即予立案,有效地制止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仲裁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给予每人3000元经济补偿金,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及时调查。一是立案前调查,主要针对是否立案(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或者是否立案(有些案件如能通过说明一个道理或传达一个政策就能解决就不立案),这样可以简化办案程序,充分利用好行政调解的职能。二是立案后调查,主要是针对答辩状与申诉书所反映问题的焦点进行调查,或是开庭后,针对庭上一时不能查清楚的事情进行调查。3、及时开庭。答辩期满以后,无论答辩人是否提供了答辩,为了及时结案,仲裁均及时开庭,从立案到开庭一般不超过30天。4、及时结案。大多数案件都能保证60日内结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期结案率”100%。
   (二)以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公正地处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公正地处理案件是劳动仲裁创造优质服务的核心,也是树立劳动仲裁威信,扩大社会影响的关键所在。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能做到不偏不倚,处理结果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和司法监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指导思想。
   (三)注重办案程序,保护当事人“申诉权”。注重办案程序是优质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按程序办案,就会违规办案;对当事人“申诉权”的保护,也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尊重。因此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情复杂、争议焦点较多、分歧较大的案件都非常注意程序的运用,一是从立案到结案,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及“调解书”和“裁决书”的程序要到位,充分保证当事人拥有的各种时限的权利,使案件圆满合法结案;二是注意程序开庭,把属于当事人应该知道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程序告知当事人;三是改变过去不办委托手续的做法,建立委托书制度,在鉴定、勘察、核算等情况下都严格按程序办理合法委托手续,使办案程序合法化。
   (四)抓好案件回访,做好跟踪服务。“案件回访”是劳动仲裁“四重”之一的“重在执行”的关键。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把“案件回访”当作的初衷和劳动法立法的目的。今年9月份,仲裁委员会处理了内黄县友谊名烟名酒行职工因劳动报酬而引起的争议案,经过裁决结案以后,因被申诉人内黄县友谊名烟名酒行不执行,仲裁委员会通过对案件的“回访”,妥善地解决了执行中的困难,理顺了各种法律关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由于办案措施得力,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2011年共立案受理91件,其中调解11件,裁决5件,其它75件,已全部结案,按期结案率100%,没有一件超期案件,调解率54%,高于目标8个百分点;立案前调解2件,按案件性质划分,其中经济补偿金54件,劳动报酬17件,社会保险10件,工伤待遇8件,劳动关系2件;涉及劳动者117人,为其挽回经济损失68.7万元。所有案件严格把关、严格要求,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所有裁决的案件只有两件到法院起诉,经了解法院判决结果与我们一致。案件的办理及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