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如何查询明细:宜春廉政在线---上高县“三项制度”促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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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三项制度”促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运作

信息来源:宜春廉政在线 更新时间:2011-5-16 8:59:00 点击人次:25

为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所联系单位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上高县及时制定出台“三项制度”,有效推动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的迅速开展和规范运作。一是各单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工作的制度。各县直单位、各乡镇场(街道)每月20日前向对口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单位及所属系统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各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单位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及“三重一大”具体情况;各单位及所属系统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各单位及所属系统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报告内容实行回访制度,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将视情况作出处理。二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单位进行巡查的制度。巡查内容包括:各县直单位、乡镇场(街道)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选拔干部和任用重点岗位人员的情况等。巡查结果处理实行巡查建议制、督办制及调查建议制,即巡查结束后要形成巡查报告,向县委、政府和县纪委报告巡查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下达巡查意见书,限期整改;对工作不称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提出巡查建议,向县委政府工作报告或该单位提出暂缓提拔、暂缓奖励或职务调整的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对单位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询问、质问、诫勉谈话、问责或按程序下达监察建议收和巡查督办单。对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要提出建议,交按程序处理。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所联系单位重要会议的制度。主要参加所联系单位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要求参加会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主要负责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会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符合党纪政纪法规以及违反组织原则的事项,纪工委监察分局参加人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纪工委监察分局每半年对所联系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以确保信息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上高县纪委 陶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