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丑女明星:鞭炮炸出来的文化病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0:55:14

鞭炮炸出来的文化病根

作者:第一哲学 2011-2-7 23:28:44 发表于:博客中国

被鞭炮夺去右眼:美丽、热闹的背后是丑陋、凄凉



    兔年伊始的32个小时内,主要因为燃放鞭炮,全国就有近6000起火灾发生。这又是一个世界级的笑话!它用血与火的荒诞场景,“生动”地再现了国人死守陋习的行为模式,也证明了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互害型社会,人与人之间没有相互尊重的可能。实际上,在鞭炮冲天的火光和巨大的震荡背后,是一个缺德且无知、腐朽而落后、永远都不思进取的文化。


    这个文化的病根,就是没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产权观念,而只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天下”观念。绝大多数中国人,无论他是无产者还是暴发户,都有这种潜意识。而且,由于制度惯性的作用,这已经成了一种社会性的集体无意识。不信,逢年过节的时候,你仔细听一听,那噼里啪啦、肆无忌惮的鞭炮声,不正是他们在向世人宣告“天下是我家的”吗?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我今天就是要炸响鞭炮。这就像一个一贯不遵守交通规则、喜欢在路上横冲直撞的驾车人【这样的人在中国到处都是】,他的潜意识中,就是将公共的道路当成私家的小径了。


    我这样一棍子打倒一大片,很多人肯定不高兴了,他们会这样辩解:并非每个中国人都是这样的,比如“我”,就是讨厌燃放鞭炮的,而且,“我”也没有你所说的“家天下”的潜意识。你有没有,我不知道。但是,我敢保证的是:我们的社会提供了危害他人的激励机制。这个激励机制就是:由于没有私有产权及其保护制度,由于没有公私分离的清醒意识,所以,中国一直存在着体制性的腐败。这种腐败不仅仅是制度上的,更深入到每个人的人心之中,并且表现于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之中。“无恒产者无恒心”,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处于这样的整体性的制度框架之内,无人能够幸免。


    一个社会要进步,产权问题是绕不过去的。一个没有产权或者产权意识的人,往往是一个缺德的人。一个不尊重他人产权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危险的社会。一个无法界定并且保护产权的政府,肯定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政府。随意燃放鞭炮,实质上就是粗暴地干扰或者野蛮地剥夺他人产权的问题。按照一般的产权理论,产权包括了财产、生命、健康等私人权利。所以,随意燃放鞭炮的行为必然会干扰到一些毫无准备的人们,超出他们能够容忍的程度,甚至对他们的健康、财产、生命构成巨大的危险,直到实质性的危害。所以,除非经过大家的一致同意,否则,在人群密集的地方燃放鞭炮,肯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即使不是人群密集的地方,燃放鞭炮也得充分考虑你周围邻人的感受。否则,你就会处于违法甚至犯罪的状态之中。例如,很多到国外卖了豪华别墅的中国移民在家中杀猪一样地卡拉ok的时候,警察就会过来干预。


    产权问题,是中国能否打破传统社会超稳定结构的总根子。现代社会的基石,民主体制的实质,都是个人权利,而个人权利的根本则是产权能否得到界定和保障。如果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私有产权,那么,每个人都可能随时随地做出缺德的举动。例如,随意燃放鞭炮,就是不把别人的权利当回事,或者他们压根就没有权利意识,所以,他们无所顾忌地大鸣大放。产权缺失的另一面,就是道德虚无。道德不应该是抽象的,它与一个人的产权意识紧密相关。一个无视他人权利或者公共利益的人,不可能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所谓的“道德文化”,纯属一些人的扯淡。中国人的“道德”,专属于家族伦理,是所谓的“内德”即对自己人的“道德”,而不是“外德”即对他人的“道德”。因此,从产权的角度看,中国人天生就是缺德的人。实际上,“无恒产”与“无恒心”是一对恶性循环。因为缺德,所以,中国人无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公共利益。


    产权问题,又与人格、法治、人们的创造力以及社会协作、经济增长相关。中国人缺德的原因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独立人格的缺失。而一个人是否具备独立人格,又跟此人的财产状态有关。只有在产权明晰,并且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的状态下,一个人的人格才是具体而健全、安全且有保证的。否则,其人格就处于对他人构成危险的状态之下。同样,一个人是否有创造力,也与其对自身产权(包括物质的、精神的资产)状况的认知能力有关;并且,它们也构成了社会协作的基础。所以,“无恒产”或“无恒心”者,是很难与他人真诚合作的。而唯有合作,才有一个稳定发展、不断创新的社会。哈耶克曾经将资本主义定义为“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实际上,这个秩序的基础就是个人权利,即产权的边界不断伸展。梁漱溟曾经说过,中国如果独自发展,再过五千年也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很显然,他的这个结论如果仅仅从文化上找原因,可能就是一种循环论证,所以,我们应该替他寻找中国传统文化中不曾有过的东西,那就是基于个人权利的产权制度。


    事实上,正是因为产权制度的稀缺,所以,中国人在个人自治、社会自治上的觉悟和能力都很差,以致很难形成真正普遍性的“民意”。因此,政府在是否“禁鞭”的问题上左摇右摆。不过,只要我们具备了产权的视角,是否禁鞭,则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伪问题!试想,在西方国家有禁鞭的立法吗?好像没有。因为那里的人持枪都是合法的,何必禁鞭?然而,那里不禁鞭,不等于人们可以乱放炮,他们的修养告诉他们,即使放炮,也得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别人的权益。别人的权益是必须得到尊重的,否则,自己就会遭到道德谴责甚至牢狱之灾。尊重他人产权是如此之重要,以致洛克说道:每个人天生就有权惩治对他本身或他的财产的侵袭,甚至致人死命?遗憾的是,中国是一个逆向选择的社会,“无恒产”或“无恒心”者总是先发制人,甚至致人死命,却得不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所以,在中国,总是那些厚颜无耻、胆大妄为的人能够通过侵占他人而抢先一步挣到发财致富的机会。


    本人所在的城市珠海,十多年前在全国率先禁鞭,开始几年效果十分明显,每逢重大节日,整个城市格外清静,文明人无不欢欣鼓舞。但最近几年,陋习再次死灰复燃,这是因为近年政府宣传、查禁的力度开始变弱了。所以,单靠政府禁鞭,成本将十分高昂。正如三聚氰胺奶粉,之所以屡禁不绝,根子仍然在于社会资源、产权制度的“国有化为主体”,而不是个人产权至上。所以,对于中国来说,政府通过立法“禁鞭”只能算是下策。有良知的人应该呼吁政府整体性的职能转向,即将政府职能归结为一个根本宗旨:界定并且保护产权;除此之外,政府不应该管得更多。正如洛克所说的那样:“人类结合成国家,把自己置于政治之下,其伟大的主要目的是保全他们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