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日子测试:董登新:展锋案启--投资者名博必须实名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49:50

董登新:展锋案启--投资者名博必须实名制

http://www.ibtimes.com.cn/ 2010年06月24日 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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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可思议,但却又在情理之中!对于广大股民或股迷来说,这的确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在笔者看来,这种所谓的不可思议却是情理之中的必然。万千股民百般宠爱的“投资者名博”——展锋,如今却沦落成了涉嫌证券犯罪的嫌疑人!这一案件以及原先的“带头大哥777”如出一辄,它值得我们广大股民朋友及博客网站管理者反思!

据媒体报道,证监会最新通报了6起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其中,第五起就是关于投资者名博“展锋”的陈述:郭某某于 2006年起,涉嫌以“展锋”的名义在多个门户网站开立博客,吸引投资者以缴纳会费的方式加入“展锋投资俱乐部”,以获得其提供的股票咨询信息。郭某某无证券从业资格,其收费账户及关联账户收取了大量疑似会员汇款,构成非法经营罪。

展锋其人,究竟是一个团队,还是根本就查无此人?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一个“三无产品”(无单位、无职业、无姓名)!据华夏时报报道:“一位病入膏肓的人士(展锋),表现出了惊人的毅力,不仅每天写午盘和收盘点评,还要组织一个100多人的俱乐部,在俱乐部成立之初,已经有投资者提出质疑,展锋是一个团伙,其QQ上说自己在上海,加入俱乐部后汇款地址是哈尔滨,QQ的IP地址是在深圳福田。而展锋策略报告中提供的手机联系,是一个云南的号码。”

据展锋博客自我介绍:展锋,现年35岁,1997年涉足股市(即22岁开始入市),曾在多家咨询公司及投资机构任职,有着6年以上在国内机构操盘的经历,然而,他却至今尚未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事实上,笔者从不点击所谓的“投资者名博”,尤其是那些纯粹的“股评博客”或是“荐股博客”,对于这些名博中的 “慝名博主”或是“虚名博主”,笔者历来都是“敬而远之”的,这绝不是不屑一顾,而是实在不敢恭维。因为那些“三无产品”居然能当“投资者名博”,令人置疑、令人不安。

在博客上引起笔者对“展锋”关注,主要有两个事件:一是他的博客的点击量过亿,并位居投资者名博排行榜前十强;二是他自称患上绝症,似乎已不抱太大希望,他每一次的病情通报都会赢来成千上万的股民的问候与同情。

不过,有一点必须声明:从知道展锋的博客到今天,笔者总共只看过他写的两篇博客,好像是关于他的病情的自我介绍及“网友问候”的,为此,笔者十分佩服他与绝症战斗的意志力,当然,也十分好奇他究竟得了何种难言的绝症。笔者对展锋的兴趣仅此而已!

从带头大哥777到展锋(股民爱称“展大侠”),他们无一不是股民“捧杀”的对象;说他们是神的是股民,说他们是鬼的也是股民。然而,在匿名博客或虚名博客满天飞的今天,谁又分得清谁是谁非呢?因此,博客网站的监管就变得十分必要而重要!

但是,这里必须十分清楚地说明的是:新闻媒体人或文艺创作者采用“笔名”,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码事,他们与匿名博客或虚名博客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这些新闻媒体人都有明确的职业和工作单位,并有单位领导和同事的管理与监督,因此,即便他们采用“笔名”,丝毫也不影响单位的自我监管及新闻发布的真实性。

众所周知,匿名博客或假名博客的存在,可以让那些“无名博客”在自家小园里没有思想包袱地尽情展示自己的真实情感,可以释放出自己在工作生活中的紧张、不安、压力与内心不满的情绪,同时还能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自我消遣、自我嘲讽,这有利于人的情感喧泄、思想减压、心理平衡,甚至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不过,反过来,无名博客也可能变成“阴暗、肮脏与犯罪”的保护伞,祸患无穷!

因此,作为博客网站,应该对“名博”,尤其是“投资者名博”实行实名制管理,这既是网站的责任,更是对网民或股民的高度负责。不管网站出于何种商业动机,也不管这样的名博是网站捧出来的,还是网民或股民捧出来的,只要他们成为了“名博”或是“投资者名博”,他们就应该以“实名制”接受网名和股民的监督。因为名博或投资者名博不仅占用了网站的“公共平台资源”,更重要的是他们掌握了独特的“网络话语权”,既然是名博或投资者名博,当然不能是“三无产品”(无单位、无职业、无姓名)!因为名博或投资者名博实行“实名制”,有利于让这些名博或投资者名博时时自省、反思,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只有这样的实名制名博或投资者名博,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在光天化日之下光明磊落、光明正大!

最后建议:各大博客网站应该对所有名博或投资者名博进行严格的身份认证,凡是进入网站前50名或前100名的名博,要求他们标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职业。凡是无法求证真实身份者,应从“名博推荐”中除名。这是对广大网民及股民权益的重要保护。

作者:董登新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