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兼职是真的ls网:2010年长宁区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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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6-28)                           字体( )
2010年长宁区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纪(监)委提出的工作要求,以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为抓手,建立健全民政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为重点,构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以服务世博、保障世博为中心任务,在强化监督和惩治腐败方面加大力度,在促进政风和行风建设方面创新举措,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和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为建设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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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1、坚持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在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中,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市纪委和区委全会精神。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二是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纪律要求,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案释纪、以案明法。三是及时传达中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区纪委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指示和要求,做到警钟长鸣。
2、改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以倡导“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主要内容,发扬民政“孺子牛”精神,着力推进民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廉洁从政道德规范各项规定。一是结合“七·一”建党日、“十·一”国庆日和2010上海世博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廉政文化主题系列活动。二是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学习型机关创建相结合,注重廉政文化建设与确立民政工作核心理念、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水平之间的互联、互动,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和载体的作用,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影响面、教育面。
3、落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以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重点,开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教育。一是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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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结合身边的事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特别是对新
上任的科级干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门的廉政教育,增强各级干部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督促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长宁现代民政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2010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把规划思路变成操作办法,按节点推进、按责任落实,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以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促进“示范窗口”创建。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推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区委加强作风的建设要求,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以良好作风带动和影响其他党员干部;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端正和养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学习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勤奋好学、增长才干。要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与民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创建机关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推动民政“示范窗口”创建,形成民政工作作风建设的新特色,积极探索建立民政系统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2、加强体制监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通过签订一年一度《党风廉政建设承包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民政系统基层单位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一年两次的局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自查和检查考核。要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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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规定,配合局党委组织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挥局纪检网络组织的职能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做
好信访件处理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监督作用;要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营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氛围。
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
1、加大“三重一大”监督力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加大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局系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落实集体决策事项备案、报告、通报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民政系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积极发挥局纪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和问责作用,对已有27项管理制度执行的覆盖率、贯彻力严肃督促检查,对规避制度、违反制度的行为严厉追究责任。加强民政依法行政意识,督促基层单位严格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
2、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民政作为“三公部门”,要严格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工程的监督。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内审制度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帮困、优抚等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区第三社会福利院等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管,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情况;加强对公务用车改革后,局系统留用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做到专车专用。继续实施会计委派制度,对各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所在党组织要负责监督,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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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1、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确保重点项目落到实处。围绕长宁 “社会事业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和建设现代民政的具体要
求,紧紧抓住“为民、善政、强基”等三个着力点,聚焦特殊群体、困难群体、老年群体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等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民政职能,提高民政工作效率,确保今年各项实事项目顺利完成,确保“幸福养老”首轮三年建设全面达标,确保“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和“老年友好城区”创建试点顺利开展。
2、以世博年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创建。积极开展世博年创文明窗口活动,利用宣传栏、告知单、电子屏、公务网等方式,将民政窗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内容进行公布,促进窗口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对2009年市、区政风行风测评反映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化民政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民解忧的服务理念,重点在规范服务上加强督促,在改进工作作风上加强监察,在深化文明示范机关创建上加强指导,在发挥窗口服务作用上加强评议,在政风行风建设上加强分析,在检查评比中加强问责,通过督促、监察、指导、评议、分析和问责,提升民政行业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