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烟草局招聘:[写作资料] 古代娱乐—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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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令的简介
酒令,是酒席上的一种助兴游戏,一般是指席间推举一人为令官,余者听令轮流说诗词、联语或其他类似游戏,违令者或负者罚饮,所以又称"行令饮酒"。





酒令历史来源
作为古代专门监督饮酒仪式的酒官,最早出现于西周后期。《诗经· 宴之初筵席》:"凡此饮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监,又立之史。"所谓酒监、酒史就是酒官。汉代有了“觞政”,就是在酒宴上执行觞令,对不饮尽杯中酒的人实行某种处罚。总的说来,酒令是用来罚酒。但实行酒令最主要的目的是活跃饮酒时的气氛。何况酒席上有时坐的都是客人,互不认识是很常见的,行令就象催化剂,顿使酒席上的气氛就活跃起来。

  饮酒行令,是中国人在饮酒时助兴的一种特有方式。酒令由来已久,开始时可能是为了维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设立“监”。汉代有了“觞政”,就是在酒宴上执行觞令,对不饮尽杯中酒的人实行某种处罚。在远古时代就有了射礼,为宴饮而设的称为"燕射"。即通过射箭,决定胜负。负者饮酒。古人还有一种被称为投壶的饮酒习俗,源于西周时期的射礼。酒宴上设一壶,宾客依次将箭向壶内投去,以投入壶内多者为胜,负者受罚饮酒。

  酒令成俗盛于唐代的士大夫间。在唐代诗文中酒令频繁出现。饮酒行令在士大夫中特别风行,他们还常常赋诗撰文予以赞颂。白居易诗曰:“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后汉贾逵并撰写《酒令》一书。宋代不但沿袭了酒令习俗,而且还丰富发展了酒令文化。单就记载介绍各种酒令的书就有《酒令丛钞》、《酒杜刍言》、《醉乡律令》、《嘉宾心令》、《小酒令》、《安雅堂酒令》、《西厢酒令》、《饮中八仙令》等。酒令是中国酒文化的一枝色彩卓异的奇葩。宋蔡宽夫诗话云:"唐人饮酒必为令,以佐欢乐。"从地下发掘的考古材料也证明,唐代是一个喝酒成风,酒令盛行的时代。如1982年在镇江丹徒丁卯村一座唐代银器窑中,发现了"论语玉烛"酒筹筒和五十根酒令筹,这是十分宝贵的唐代酒令资料。唐代的酒令名目已经十分繁多,如有历日令、罨头令、瞻相令、巢云令、手势令、旗幡令、拆字令、不语令、急口令、四字令、言小字令、雅令、招手令、骰子令、鞍马令、抛打令等等,这些酒令汇总了社会上流行的许多游戏方式,这些游戏方式为酒令增添了很多的娱乐色彩  唐代以后,酒令游戏仍然盛行不衰,其名目也越来越多。这些酒令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猜射性的,它们或猜诗,或猜物,或猜拳,总之,它们都是以猜测某些东西的方式来决定胜负,然后进行赏赐或罚酒。

酒令是饮宴时劝酒佐兴的一种游戏。最初是指在宴席上监督他人饮酒之人,先秦时代就已有之,後逐渐演化为游戏。不过,在唐以前,人们宴集饮酒,以酒令助兴还不普遍,《梁书.王规传》:「湘东王时为京尹,与朝士宴集,属规为酒令,规从容对曰:『自江左以来,未有此举。』」王规因为「未有此举」而不愿行令,可见酒令在那时还不流行。
  
至唐,宴集饮酒以酒令助兴才开始流行起来。当时士人,进士题名後,往往要在曲江宴集,文人多风雅,故席间常设明府(即宴席主持)、录事(纠察坐客及行酒令之人)以酒令佐兴。此风【蟹】流荡,逐渐成俗尚,故在唐代,从民间到士林,凡宴饮之会,多行酒令。
  
唐时宴饮时所用酒令,主要有三大类,即律令,头盘,抛打。
细分则名目繁多,如「花枝令」、「雅令」、「招手令」、「打令」、「历日令」、「急口令」等等。唐人诗文中就有吟咏饮酒传令之事者,如白居易《就花枝》:「就花枝,移酒海,今朝不醉明朝悔,且筭欢娱逐日来,任他容鬓随年改,醉翻衫袖抛小令,笑掷骰盘呼大采,自量气力与心情,三五年闲犹得在。」
  





流行於唐代社会的酒令,当然也在唐人小说中留下身影,成为唐人小说中一种颇具民俗意义的特殊意象。唐人小说中宴集欢会场景中常有饮酒传令的描绘,这些酒令或本来就在现实生活中广为流传,或出於作者的随文臆造,但均幽默机趣,多见奇致之思。
  
  如在《玄怪录.刘讽》中,描写一群女鬼置酒於月下欢会,主要场面即为饮酒传令,先是明府女郎举觞浇酒,致祝词;嗣後翘翘录事独下一筹,罚蔡家娘子。蔡家娘子持杯受罚。然後又一女鬼起立,提议传酒令:
     又一女郎起,传口令,仍抽一翠簪。急说,传翠簪过令,不通即罚。令曰:「鸾老头脑好,好头脑鸾老。」传说数巡,因令翠绥下坐,使说令。翠绥素吃讷,令至,但称「鸾老鸾老」。女郎皆大笑曰:「昔贺若弼弄长孙鸾侍郎,以其年老口吃,又无发,故造此令。」
  
  鸾老令是唐代广为流传的酒令之一,《全唐诗》卷八九七收录,此令为隋代贺若弼所做,起因如小说中所言:「昔贺若弼弄长孙鸾侍郎,以其年老口吃,又无发,故造此令。」贺若弼仕周、隋,仕周,官至寿州刺史,襄邑县公。入隋,因平陈有功,封右武侯大将军。此为其嘲长孙鸾年老口吃而造,属於酒令中的急口令,它巧妙利用「l」与「n」、「h」之间的相近发音,造成发音拗折,不易说得流畅,读来具有十分强烈的喜剧效果,因而也营造出欢快热烈的氛围。
  
  大多数唐人小说中的酒令出於作者的随文臆造,这些酒令,除营造欢快热烈的氛围之外,也成为刻划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在饮酒传令中,自然而不动声色地展现人物的才情与品性。如《玄怪录.来君绰》,小说里来君绰与秀才罗巡、罗逖、李万进等亡命海州,途中夜投一宿处,主人威污蠖「命酒洽坐」,席间主人「谈谑交至」,来君绰诸人几乎「不能对」,於是来君绰欲以酒令挫之:
  
  君绰颇不能平,欲以理挫之,无计,因举觞曰:「君绰请起一令,以座中姓名双声者,犯罚如律。」君绰曰:「威污蠖。」实讥其姓。众皆抚手大笑,以为得言。及至污蠖,改令曰:「以座中人姓为歌声,自二字至五字。」令曰:「罗李,罗来李,罗李罗来,罗李罗李来。」众皆惭其辩捷。
  
  来君绰本以别致出奇的酒令挫损威污蠖,却被对方轻易对出,在相互的酒令对答中,威污蠖的「辩捷」之才也被成功地表现了出来。

  
  酒令在唐人小说中被创造性地赋予了多种功能,除以上所列之外,有时,酒令也成为小说中男女主人公传情达意的方式。在酒令游戏中,还可以寄寓兴亡之势。如《大业拾遗记》中,有一段文字描写隋炀帝於宫中小会,行左右离閤令,即以拆字喻李渊将代隋炀帝:
  
  帝於宫中尝小会,为拆字令,取左右离合之意。时杳娘侍侧,帝曰:「我取杳字,为十八日。」杳娘复解罗字为四维,帝顾萧妃曰:「尔能拆朕字乎?不能当醉一杯。」妃徐曰:「移左画居右,岂非渊字乎?」时人望多归唐公,帝闻之不怿,乃言:「吾不知此事,岂为非圣人邪?」
  
  流行於唐代社会中的酒令,在唐人小说中有多姿多采的呈现,不仅使唐人小说充满文辨幽默之趣,也成为烘托场景氛围、塑造人物形象以及建构故事情节的重要手段。同时,这些酒令的存在,无疑也给唐人小说烙上了浓郁的民俗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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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酒令 
文人酒令比较文雅,需要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准方可操作使用。如果说的话,那么文人酒令则带有“阳春白雪”的味道。
 
一是字词类。
汉语言独特的字形结构为文人们在词令上争奇斗巧提供了广阔的的台。字词令主要有: 
1、八字令,每人说出一个带“八”字的词,此词必是八个同类的总称,说不出者饮。如“八仙”、“八卦”等。 
2、拆字对令:令官到一拆字对联的上联,要求在座者将下联对出,对不上者饮。如“踏破磊桥三块石,分开出路两重山。” 
3、词牌合字令:此令要求说出三种曲牌名,三个曲牌的第一个字合起来成另一个汉字,不成者饮。如:木兰花、卜算子、早梅芳;月下笛,西地锦。女冠子(腰)。 
4、离合字贯诗文成名。如:品字三个口,水酉字成酒,口、口、口、“劝君更饮一杯酒”。 
5、同色离合字贯俗语。如:同色茶如酒,吕字两个口,饮荼大口,饮酒小口。 
6、拆字贯诗句或俗语。如:一卜为下,二人说话,一人争上,一人争下;“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下”。 
7、离合字贯俗语。如门口问信,人言不久便来;八刀分肉,内人私议不均。 
8、推字换形。如:木在口内为困,推木在上为杏;十在口内田,推十往右为业。 

二是诗词令,主要有: 
1、诗中含字令,背古诗一句,四言、五言、七言不拘。句中须含令官所规定的字样。 
2、作诗令,要求在席者每人作诗一首,顺口溜亦可。 
3、诗分真假令。葡萄美酒夜光杯(真酒 ),寒夜客来茶当酒(假酒)。 
4、女儿令。此令有数种行法,凡女儿之性情、言语、举止、执事,皆可言之,下七字用成句更妙。如:女儿难“相见时难别亦难”;女儿欢,“只言容易得神仙。” 
5、改字诗令。将古诗读错一字,另引一句诗解之。不工者饮一杯,不成者饮双杯。如:少小离家老回,(明是老大,何云老二?)只因“老大嫁作商人妇”。 

三是回环令。
凡诗句中首尾二字相关或回反复者均可。如:“一马当先”(甲),“先睹为快”“快人快语”“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人过在佛寺,寺佛大过人”。 

四是筹令。
旧时筹令名目繁多,均在竹制之筹上刻饮、罚之令,临席摇扯,对上即饮。一般酒筹多锈刻唐诗、宁诗、元曲名句 及文学名著之人名或名贤故事,每筹下注明饮酒对象及数量。 

五是名贤故事令。
其法类似于筹令。行令方法,将筹插于筒中,行令时自令官起依次掣筹,按筹中刻写的酒约行酒。

六是酒牌令。
以牌的形式,上刻所行酒令的内容。使用时,只要任意抽取其中的一张牌,按照牌面上的饮酒法则行事即可。 

七是故事令。
要求在席间或说贼,或讲故事,或说笑话,讲不了赌 饮酒,或者讲出笑话不惹人笑者饮酒。
 
八是混合令。
既是综合以上几类酒令内容的酒令,很难单独划分,故日混合令。 



酒令分析
令的产生与中国古代酒文化的发达有很大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的酿酒历史的国家,中国的古人历来都很喜欢喝酒。
夏王朝的夏桀,曾"为酒池,可以运舟",商王朝的纣王曾"造酒池肉林",好为"长夜之饮",周王朝的穆王曾有"酒天子"之称,他们都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爱喝酒的皇帝。
到了汉代,由于国家统一,经济繁荣,人民生活较为安定,因此饮酒之风更为盛行。
西汉初,朱虚侯刘章在一次宴会中以军法行酒,中有一人不堪其醉逃席,被刘章追回后斩首。
西汉时的梁孝王曾召集许多名士到梁苑喝酒,并令枚乘、路侨、韩安国等作赋玩乐。
韩安国赋几不成,邹阳替他代笔,被罚酒,而枚乘等人则得赏赐。这种在喝酒时制定出一定的规则,如有违反则必须受到处罚的做法,实际上已经开创了酒令的先河。

  酒令是我国酒文化中戛戛独造的一朵别有风姿的奇葩,它是劝酒行为的文明化和艺术化。今天,我们掌握酒令的有关知识,并把它适当地应用到饮酒活动当中,可以调节气氛,增添乐趣,陶情冶情,增进智力,提高饮酒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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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酒令
大众酒令以通俗易懂、简单易学特色,不管文化水平高低都能很快地操作运用,在威信宴席上都占有压倒优势。大众酒令主要有以下十种形式: 



Quote:
  1、骰令。骰(亦称“色子”)令是古人常用的酒令之一。有时用一格骰子,最多可达六枚,依令限数,因人、因时而定。此令简单快捷,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不需要什么技巧,全凭运气,特别受豪饮者欢迎。骰令各目繁多,主要有猜点令、六顺令、卖酒令等。 

  2、猜物。把某物藏起来,使在席之人猜测其所茂之处。猜中者胜,猜错者饮。主要有茂钩、猜枚(又称猜 拳)、猜花等。

  3、指掌令。以指为戏,故称指掌令,主要有五行生克令、一官搬家讼、抬桥令、石头令剪子布令(此为日本拳)、大小葫芦令、拳(又称猜拳、拇戏)、打更放炮令等。 

  4、击鼓传花令。令官拿花枝在手,使人于屏后击鼓,客依次传递花枝,鼓声止而花枝在手者饮。

  5、虎棒鸡虫令。二人相对,以筷子相声,同时或喊虎、喊棒、喊鸡、喊虫,以棒打虎、虎吃鸡、鸡吃虫、虫嗑棒论胜负,负者饮。若棒兴鸡、或虫兴虎同时出现,则不分胜负,继续喊。 

  6、汤匙令。着一汤匙于盘中心,用于拨动匙柄使其转动,转动停止时匙柄所指之人饮酒。 

  7、地方戏名令。行令者每人说一种地方戏各,并指出一个名演员的说不上者饮两杯,说出一半者饮一杯。 

  8、拍七令。从一数起,下数不限,明七(如七、十七、二十七等)拍桌上,暗七(即七倍数,如十四、二十一、二十八)拍桌下,误拍者饮。 

  9、投壹。设特制之壹。宾主依次投矢其中,中多者胜,负者饮。

  10、揭彩令。令官将一张写有数字的纸条用杯子扣在桌子上。合席之人除令官外均不知此数字,但要求这个数字必须在6—36之间。令官饮完,口中说出“6”字后再送给席间的任何一人,依次类推。如果所加数字之和刚好兴杯中所扣数字相等,叫做得彩,则该人饮一杯酒。倘若又轮到令官而数字又未超过杯中之数,则令官只许加“1”再送给他人,如果累计已超过杯中数 ,那么该人与接者猜拳,过几个数猜几拳,输者饮酒。